农户易地搬迁协议书怎么写 农村换地协议书范本(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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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易地搬迁协议书怎么写一
您们好!灌苑线(—苑前)是**镇最重要交通干道,为**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我镇经济的迅速发展,该公路负担越来越重,出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公路狭窄拥挤,坑洼不平,车辆出入困难,给村民生产、生活带来不便,且存在诸多的安全隐患,道路的不畅已严重地制约了村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阻碍了我镇经济发展的进程。灌苑线改扩建是破除交通瓶颈、提升我镇优势的关键之举,是本镇经济发展的突破口。为此**镇人民政府抓住目前国家政策向农村倾斜的有利契机,将灌苑线改扩建列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镇政府多次向县、省争取政策、项目、资金支持。现在灌苑线改扩建已经省发改委立项,已列县政府今年工作的重点工程,决定近期开工。扩建成后,宽敞的大道不仅会提升我镇对外形象,解决了村民们出门行路难的问题,而且还会带动我镇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
灌苑线改扩建是从阳丘汽车站到沙坪村与苑前交界处,涉及阳丘村、**村、井边村、沙坪村四个村。扩建土地征地共涉及征地面积88.73亩左右,被征地农户145户左右。根据县公路主管部门决定,近期将开始征地协议签订工作。
根据国家、省“”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及我县“”期间社会发展计划,现将我镇灌苑线改扩建工程征地补偿标准公布如下:
1、占地补偿标准:水田、菜地、棉花地、果园、茶叶园、人工高产油茶林、精鱼塘每亩补偿6000元,平均9元/平方米,旱地、宅基地每亩补偿3000元,平均4.5元/平方米,水库、山塘每亩补偿20xx元,平均3元/平方米,林地每亩补偿20xx元,平均3元/平方米,荒山、荒地等未利用地不补偿,临时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补偿每亩每年1000元。
2、地面建筑物补偿标准:框架结构房屋61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51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320元/平方米,土木结构270元/平方米,猪、牛栏、厕所125元/平方米,村庄公用水井3660元/口,家庭水井或压水井980元/口,砖围墙98 /延米,水泥晒坪65元/平方米,三合土晒坪38元/平方米,坟800元/穴,沼气池980元/座,家用自来水(含水井、水泵、储水箱、水管)3000元/套。已装修的房屋(指外墙、地面贴墙地砖,内墙刷乳胶漆、安装铝合金窗等装饰的房屋)在框架结构房屋或砖混结构房屋补助基础上再增加100元/平方米,按实际装修建筑面积核定补助。
**镇人民政府作为此次土地征地实施单位,我们严格遵守依法征地,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为了维护征地政策的严肃性,维护被征地户的利益,确保征地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我们向各位村民庄严承诺:坚持阳光征地原则,征地工作将严格实行阳光操作,接受您及社会的监督。在执行征地政策上,严格按照既定的征地政策执行到底,一把尺子,不开口子。该项目得到上级公路主管部门支持是经多方努力争取来的,来之不易,您及您的家人既是灌苑线改扩建工程建设的参与者,更是直接的受益者,与其说这是政府为百姓修筑的一条希望路、幸福路、致富路,倒不如说这是百姓和政府合力修筑的一条“连心路”!在此我们衷心希望广大被征地户积极配合和支持政府征地工作。可能征地补偿很难满足每个被征地区块、每位被征地户的愿望和要求,对此我们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支持!
**镇人民政府
201*年*月*日
农户易地搬迁协议书怎么写二
第一条为加强国债易地搬迁扶贫试点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全面考核建设成果,强化监督手段,确保工程建设符合要求,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原国家计委《国家计委关于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的实施意见》(计投资[2001]183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01]104号)文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实施完成后,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以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项目发挥作用。
第三条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完成后,应能正常使用方可进行竣工验收,并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工作。
第二章竣工验收依据
第四条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
一、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项目批准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土地用地审批文件及投资安排计划等。
二、有关行业工程技术标准及规范。
三、工程合同、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协议文本。
四、有关政策规定。
第三章竣工验收组织
第五条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的竣工验收组织工作,由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第六条竣工验收工作应由各有关工程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及环保、土地等部门参加,负责协调组织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竣工验收工作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结合技术要求,针对工程性质,组成竣工验收专家组或技术组、负责竣工验收具体工作。
第四章竣工验收方式
第八条竣工验收实行单项工程初步验收与总体项目竣工验收两阶段进行。第九条单项工程初验由县级主管部门组织,初验报告报州(市)项目主管部门备案;总体项目验收由州(市)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报告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省级主管部门视情况进行抽验。
第十条单项工程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实施完成,具备搬迁条件及使用功能,方能进行单项工程的初验。
第十一条各类单项工程全部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实施完成,建成投入使用,经初验通过,农户搬迁完毕,方能进行总体项目验收。
第五章竣工验收程序
第十二条竣工验收程序按验收准备、现场检查、综合评价三个步骤进行,验收工作包括工程项目和工程资料两方面。
一、验收准备。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填写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祥见附表一),提交竣工验收方案、以及相关资料报验收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开展验收准备工作。
二、现场检查。由验收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验收。
三、综合评价。对建设项目相关内容作出评价,并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祥见附表二)。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的验收主要对工程实物进行现场查验。工程资料的验收主要查验工程相关资料,包括综合资料、技术资料、财务资料等。
一、技术资料。主要包括工程项目一揽表,工程技术文件,建材合格证明,质检报告,工程检验、验收与鉴定记录,工程会审、变更记录,工程图表及工程竣工图等。
二、财务资料: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文件、投资计划文件,竣工结算、财务审计、资金拨付等。
三、综合资料:主要包括土地使用、工程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资产管护等。
第六章竣工验收内容
第十四条竣工验收的内容包括工程完成情况、工程质量、项目实施情况三个方面。
一、工程完成情况主要查验各类单项工程是否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实施完成,工程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二、工程质量验收,主要查验各类单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技术规范、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对工程作质量评定。
三、项目实施的验收,主要对建设项目全过程进行系统的检验,对实施项目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及后续管理、对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产业后续发展等作综合评价。
第十五条竣工验收应出具竣工验收证明,对遗留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总体项目的竣工验收证明须报省备案。
工程验收后,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明确产权。
第七章工程档案
第十六条易地扶贫工程必须建立工程档案,办理移交工程档案资料工作,作为工程项目的永久性文件及复查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易地扶贫工程应设立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不得丢失或损坏档案资料。
第八章其他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各地可参
农户易地搬迁协议书怎么写 农村换地协议书范本(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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