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讲堂大比武心得体会和感想 法律讲堂心得体会总结(七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2022法律讲堂大比武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根据省、市法制办公室统一部署,拟定于20xx年6月举行20xx年浙江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为做好培训考试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前培训
(一)培训内容: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中的行政赔偿部分,以及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培训时间:6月16日-17日(周四、周五)两天,培训地点:衢州市委党校(衢州市世纪大道686号)。
培训采取封闭式教学的模式,由市委党校集中管理,培训期间食宿自理,费用标准为480元/人,交费方式为公务卡或现金。请学员于6月16日上午8:45前到市委党校学员楼总台报到,办理入住手续并领取相关资料。
(三)培训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已报名并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系统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附后)。
二、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采取网上无纸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60分钟,题型有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不定项选择题),各题型分别占总分的20%、27%、36%和17%。
(二)时间:20xx年6月25日(详见准考证)。
(三)地点: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西区江源路18号计算机综合实训楼)。
三、其他事项
(一)根据衢州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公布20xx年度衢州市级法定培训班收费项目和标准目录的通知》(衢价费〔20xx〕4号)并结合具体情况(无教材),本次培训及考试收费标准为:部门126元/人、乡镇156元/人,该培训及考试费用请在6月10日前缴入指定账户(户名:衢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专户,账号:1001,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衢州分行营业部)。如有疑问的可向区法制办咨询(联系人:应静颖,联系电话:,515605)。
(二)参考人员可进入“浙江省政府法制办网站”首页上的“执法考试在线练习”进行在线练习和模拟考试。
(三)请参加培训人员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2022法律讲堂大比武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借款人姓名:___________ 性别:____出生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有效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今因急需资金周转,特向_________借到现金人民币____万元整(小写: ¥________元整)。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月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共___个月)
担保人姓名:___________ 性别:____有效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自愿作本笔借款的经济担保。若借款人到期未能还清本息,我愿意承担还清该借款的本息。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注:1、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2、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借条的附件,与本借条具同等法律效力。3、为避免不必要的争执,特立此条为凭据,具有法律依据和效律。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借款日期: 年 月 日
2022法律讲堂大比武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因房地产项目经营开发需要,特聘请乙方为其整个项目经营开发提供全过程的专业法律服务,要求指派熟知房地产行业又熟知工程建设行业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法律规定的律师担任甲方的经济、法律顾问,以维护甲方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行为的合法性及其合法权益。经协商,双方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要求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特邀经济、法律顾问。乙方同意甲方的要求,指派该律师担任甲方的特邀经济、法律顾问,并配之以其他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二、双方约定:受聘律师须为甲方提供如下非诉讼法律事务服务:
1.根据项目开发进展,完善甲方参与的三方合资合同、章程;
2.参与本工程建设的前期动迁及市政配套合同的完善、修改;
3.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招标标书的制定,参加甲方审查投标文件并为评标、决标提供法律意见;
4.代表甲方与工程承包方洽谈,草拟、修改工程承包合同,使之达到可正式签约条件;
5.如甲方需要,为甲方代办工程承包合同公证或见证;
6.代表甲方审查承包方提出的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信誉及队伍素质和履约能力,审查、确定工程分包合同;
7.如甲方需要,为甲方代办工程分包合同公证或见证;
8.督促、检查甲方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及履约资料的积累、保管工作;
9.协助甲方审查工程分部分项质量验收资料,协助处理因工程质量引起的争议,协调甲方与_________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联系;
10.协助甲方控制工程造价,审查工程量增减的支付依据,协助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协调甲方与上海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联系;
11.参加甲方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协助甲方确定工程最终造价;
12.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部分或全部楼宇出售、出租(境内外)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协调甲方与市土地批租管理部门的联系,以便在甲方需要并符合条件时改变土地使用权性质,签订补地价合同;
(2)协助甲方办理楼宇外销批准手续;
(3)协助甲方起草《购房须知》、《楼字预订合同》、《楼宇预售合同》、(楼字出售合同》、《房屋管理、使用、维修公约》、《楼宇出租合同》等楼宇预、销售或出租法律文件;
(4)协助甲方办理境内外购房银行按揭手续,起草与此有关的法律文件;
(5)代理甲方向购房业主出具工程进度、质量等符合预收楼款条件的法律意见书;
(6)如甲方需要,代为监管预售楼宇价款,使购房业主增强信心,减少风险;
(7)如甲方需要,代办购房业主的楼宇预、销售公证;
(8)如甲方需要,代理购房业主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9)协助甲方组织预、销售展示、交易活动,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三、法律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2.支付方式;律师服务报酬以人民币支付,支付期限为:
(1)第一次:本合同签约后10天内,支付20%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第二次:工程合同正式签约后10天内,支付30%,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3)第三次:工程施工结构封顶后工0天内,支付30%,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4)第四次: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10天内,支付剩余的20%,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五、乙方及受聘律师可根据法律服务工作项目及有关要求,安排有关律师或工作人员办理具体事务,具体工作人员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应确保服务质量,确保所有合同和法律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确保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甲方要求、乙方承诺的期限内完成。
七、如因乙方的工作疏忽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额不超过律师服务_____的10倍即人民币________元。具体赔偿办法按乙方提供的《律师承办非诉讼专项法律事务过错责任有限赔偿试行办法》执行。该试行办法为本合同的附件。
八、甲方须按期支付律师报酬,如支付逾期,以应付款千分之一/每天支付逾期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停止工作直至中止合同。
九、甲方应按规定提供各种有关书面材料,如实向律师阐明情况,如因甲方提供材料虚假不实或有重大错误,乙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所有法律服务时失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022法律讲堂大比武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帐号: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 年月日订立。
一、法律服务范围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下列在〔 〕中标有√符号项目的法律事务(以下简称“本法律事务”)提供服务。
(1)刑事诉讼案件。侦查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 〕,一审〔 〕,二审〔 〕,再审〔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审〔 〕,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二审〔 〕,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申请执行〔 〕。
(2)民事诉讼案件。一审〔√〕,二审〔 〕,申请再审〔 〕,申请抗诉〔 〕,申请执行〔 〕。
(3)行政诉讼案件。听证〔 〕,申请复议〔 〕,一审〔 〕,二审〔 〕,再审〔 〕,申请国家赔偿〔 〕,申请执行〔 〕。
(4)仲裁案件。代理仲裁〔 〕,申请执行,或者申请撤消仲裁/不予执行〔 〕。
(5)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 〕。
2、刑事诉讼案件。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一案中的提供法律帮助/担任辩护人。
3、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案件。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民事/行政/仲裁)一案的诉讼/仲裁代理人。
4、非诉讼法律事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就 事宜/项目提供见证/咨询/ /法律服务。
二、委托权限
乙方授予甲方的委托权限为(在选定的项目后打√)
〔 〕1、一般代理(主要是指不涉及处分被代理实体权利和义务的诉讼代理行为)。
〔√〕2、特别授权(主要是指代理人享有处分被代理人实体权利和义务的诉讼代理行
为,以下为选择项)代理人有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仲裁请求,〔√〕进行和
解,〔√〕接受法律文书送达,〔√〕申请调查取证和证据保全、财产保全〔√〕提起反诉/反(仲裁)申请或者上诉。
〔 〕3、非诉法律事务委托权限:。
如甲方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且委托权限与本条约定不同的,委托权限依授权委托书为准。
三、律师
乙方指派 律师、 律师、律师、律师为本法律事务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承办本法律事务的,律师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撤销委托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
四、乙方及律师的义务
1、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律师应当勤勉尽职,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依法维护甲方权益。3、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事务的进展情况。
4、律师不得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出具委托书。
5、乙方及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及律师负有保密义务。乙方及律师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人泄露;但依法或征得甲方及其近亲属同意后,可向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披露所涉及秘密的除外。
五、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律师诚实合作,向乙方律师如实提供与本事务有关的资料、证据,如实陈述与本事务有关的情况。2、如与本事务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律师。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律师。
4、按照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其它费用。
5、向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否则,乙方律师有权拒绝其要求。
六、律师费及其支付(在选定的项目后打√)
1、〔√〕甲方委托乙方承办的本法律事务以计件方式收取律师费,律师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
律师费支付方式:
〔√〕由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即 日内一次性支付。
〔 〕由甲方按下列期限分期支付: 。
2、〔 〕甲方委托乙方承办的本法律事务以计时方式收取律师费,计时收费的标准为:每小时人民币元,计时收费的最小单位为一小时。律师完成本法律事务所需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签具《律师用时确认单》。
律师费支付方式:由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预付 元。乙方律师根据服务时间,以《律师费用清单》方式通知甲方已支律师费和其他费用及余额,并可通知甲方及时补充预付律师费及金额。乙方完成本项法律事务或本合同解除时,双方结算律师费,多还少补。
3、〔 〕双方经协商后确定,甲方委托乙方承办的本法律事务以风险代理收费方式收取律师费。
具体约定为:。
七、其他费用
律师在办理本项法律事务中所发生的以下其他费用并不包含在上述律师费内,应由甲方另行承担:
1、代理活动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差旅费等);
2、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和查档费等)。
八、利益冲突
乙方及律师应当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选择继续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或变更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九、委托事务的完成与合同的有效期限
属于诉讼/仲裁/代理的,委托法律事务以判决、裁定、调解、案外和解、撤诉、撤销案件、终止诉讼/仲裁/执行等方式结案,或者甲方原因单方撤销委托解除合同的,均视为乙方完成委托法律事务;属于非诉讼法律事务的,本合同约定的法律事务完成,或者甲方撤销委托解除合同的,均视为乙方完成委托法律事务。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法律事务完成或者甲方撤销委托、解除合同时止。
十、合同的解除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生效。合同一旦解除,乙方及律师应立即停止提供法律服务。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现甲方存在故意隐瞒事实或虚假作证等妨碍乙方及律师正常完成受托法律事务情形的,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一、违约和赔偿
1、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或者《律师费用清单》提示及时足额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的,应当承担迟延履行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甲方应支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二计算至支付之日止。
2、乙方及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因违法执业或其他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实际直接损失。
十二、通知
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可以用书面(包括邮件、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
十三、不保证与风险提示
乙方及律师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和意见,均不可理解为乙方或律师就本法律事务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甲方在诉讼或仲裁中可能存在包括但并不限于以下几种风险,甲方应尽量予以避免:
1、诉讼或仲裁请求不明确、不具体、不完整会导致承担不利后果。随意扩大请求如得不到支持要额外负担相应的诉讼费用。请求的增加、变更或者提出反诉、反请求应在许可或指定的期限内完成,否则可能不被审理。
2、提供证据应当及时、充分,超过指定的时限提供证据、不提供原始证据、证人不出庭作证、未在指定的时限内申请调取证据或申请鉴定都可
法律讲堂大比武心得体会和感想 法律讲堂心得体会总结(七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