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排查大谈心心得体会实用 交警大讨论大排查大整治心得体会(八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主题大排查大谈心心得体会实用一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执行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督促监管到位。
通过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生产监管漏洞,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措施,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按照市县统一安排,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自2021年1月8日至2月8日开展。
自然资源系统重点检查森林草原防火、非煤矿山、地质灾害预防、行业内工程项目、规划、用地许可等方面全覆盖。
(一)共性检查内容
1.检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学习贯彻落实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及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到位情况;
2.检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差距的情况,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和同落实情况。
3.检查企业负责人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在安全生产制度执行不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缺失、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匮乏的情况。企业安全文化和员工安全理念缺失,自我保护能力差,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突出的问题。
4.检查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问题清单、隐患清单不实不细,特别是隐患排查整治没有形成有效机制的情况。对危险系数高的动火动电及有限空间作业等生产行为没有实行安全审批制度,未开展专业化隐患排查,未建立常态化、专业化的安全隐患排查机制的问题。
5.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
6.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
7.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编制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情况。
(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内容
1.对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巡查、值班值守、制度落实、预案修订、宣传教育、群防群策、野外火源网格化管理、防火物资储备、扑火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
2.对非煤矿山超层越界、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持过期探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进行勘查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配合县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督察检查,按要求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
3.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大排查,重点预防冻融期隐患发生灾害,检查“两卡”发放情况、巡查制度落实情况。
4.在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中,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考虑不全,重点对化工园区规划符合当地总体规划要求的情况。
5.在城乡建设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用途管制工作中,安全生产相关要求考虑的情况。
6.在国土绿化、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础测绘、地质灾害治理等项目审批时,未对安全生产提出明确要求,以及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到位的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认清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挑战,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意识,站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岁末年初重要工作事项,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组织督查,确保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家川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单位:执法监察大队、矿管所、地环站、马鹿林场、关山林场场长、草原站、造林站、德援办、资源站、建设用地股、地籍股、耕保股、土地整理中心、森防站、规划股、防火办、各乡镇国土所。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矿管所,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督促和相关资料收集、汇总、上报等具体工作。
(二)加大督促整治力度。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治、抗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企业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要持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向题自查自纠自改的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
(三)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排查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加强对好典型、好方法、好经验的报道宣传,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问题隐患以及整治不力的,坚决予以曝光。建立完善隐患举报制度,鼓励社会群众积极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主题大排查大谈心心得体会实用二
全面推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四个”建设,为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推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广泛开展当前社会突出矛盾及苗头隐患问题“大排查”,全面掌握民政系统当前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隐患问题,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重点摸清因城乡低保、军队退伍人员安置、失业城镇退役军人帮扶解困、农村两老、殡葬改革、村务公开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及其隐患;集访、群访、涉法涉诉和进京到省、到市到县“越级访”,且尚未得到有效解决的信访难案、积案、老案等突出矛盾或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其他涉及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一)坚持“分类梳理、逐个研判、重在解决问题”的原则。各单位要针对排查出来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已经反映出来的矛盾纠纷和可能出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级分类,逐一进行梳理、逐个分析研判;逐一理清纠纷缘由,逐个找准问题症结;逐一评估风险,逐个制定调处方案,做到“件件有分析,事事有着落”。真正做到排查一件、解决一件、稳定一片。
(二)坚持“条块联手互动”的原则。调处化解工作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在分析研判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落实有效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对策措施,逐个落实责任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对重大疑难纠纷要实行“一案一策”包案调解,明确化解时限,落实稳控责任。多策并举,攻坚克难。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单位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坚持“严格责任追究制”的原则。各单位的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排查、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责任,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对排查工作组织不力,化解工作不及时,导致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单位,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肃查究单位领导责任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坚持“着眼长远,源头治理”的原则。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当前社会突出矛盾和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总结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以来的成功经验和运行规律,把解决现实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结合起来;与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紧密联系和服务群众,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四个”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从政策和制度层面建立完善源头化解突出矛盾和解决深层次问题的长远之计和治本之策。
从3月至年底,集中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破难”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大排查”(3月16日至4月10日)
1、全面动员部署。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落实分工,广泛宣传发动,打一场集中化解涉及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攻坚战”。
2、全面摸底排查。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对本单位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全面加大排查工作频率和组织开展专项排查、集中排查等针对性排查工作,摸清底数,排查工作要深入细致全面,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隐患和死角。同时,按照矛盾纠纷的不同性质、特点进行分类梳理,按照“归口处理”的原则,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调处期限。要对排查梳理的矛盾纠纷情况进行登记造册,认真填写报表,及时上报。
3、专题分析研判。对排查出来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认真组织进行分析研判。一是逐一进行分类,界定矛盾纠纷的影响程度,分析纠纷动向、趋势,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二是逐一研究调处化解措施,明确化解责任。排查出来的每件纠纷和问题都要落实调处化解的包案领导、具体调解责任人,明确调解措施、化解时限和回访、倒查责任,配套落实稳控措施。
(二)集中攻坚“大化解”(4月至9月)
1、“就近就快”化解矛盾。按照层级管理和“就近就快”的原则,对排查出来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依照分析研判明确的调解措施和责任,要立即组织调处化解,落实稳控责任。努力实现第一时间、第一地点调处化解矛盾纠纷,防止新产生的矛盾演化为新的信访问题,避免“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2、协调联动“攻坚破难”。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调处。对一般性的矛盾纠纷要做到及时调处,及时化解,避免矛盾激化;对“急、大、难”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启动“大调解”体系协调联动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整合各类资源,多策并举,联动联调。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等“四个一”的要求,协调有关部门进行集中调处,限期解决。努力做到化积案、消老案、攻难案,确保集中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3、切实落实稳控措施。对短期内难以化解的重大矛盾、缠诉缠访问题和排查出来的重大纠纷隐患要在调解工作开展的同时,要按照“四个一”的要求逐个落实具体稳控措施,切实做到一案一策,确保社会稳定。
(三)总结考评,落实责任倒查(10月至12月)
各单位对开展专项行动的成效进行总结回顾,推广典型,形成经验。建立排查化解突出矛盾责任倒查机制,开展专项行动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对摸底排查责任不落实,造成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发现的矛盾和问题隐患未能及时有效调处,以及因工作不落实、敷衍塞责等造成群体性事件、进京到省越级访、群访集访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局综治办将定期不定期跟踪督查,各单位开展专项行动情况将纳入2012年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一)提高认识。各单位要站在全局高度,站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破难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加责任感、使命感,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抓好本次专项行动,以实际行动为“四个”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维稳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具体抓,努力形成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加强督导。各单位要按照此次专项行动的安排
大排查大谈心心得体会实用 交警大讨论大排查大整治心得体会(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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