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公务员心得体会实用 检察院公务员心得体会实用范文(4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新检察院公务员心得体会实用一
(一)认真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 》等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学习贯彻“两个责任”,教育干警尊崇党章,不忘初心,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创新党风廉政建设机制,实行“三个教育”、“三项承诺”、“三项监督”“三个三”工作机制,坚持开展党课、警示教育、家庭助廉教育三项教育,做出廉洁从检承诺、办案安全承诺、八小时以外承诺,强化作风纪律监督、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度执行监督三项监督,并与干警分别签订《党风廉洁建设责任书》、《一岗双责责任书》和《党员干部廉政公开承诺书》;
(二)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院党组第二巡视组巡视菏泽市院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全议精神,制定整改落实分工方案,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认真开展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集中专项督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建立工作小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对涉法涉诉信访矛盾排查化解稳控;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全议,传达学习上级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对第二巡视组巡视院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建议;召开党风廉政教育大会,传达上级院违法违纪案件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提醒干警以反面典型案例躬身反省、警钟长鸣,严守检察纪律和道德底线;根据某市纪委《关于对进一步强化扶贫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对我区扶贫领域的“两个责任”落实以及“四风”等问题进行监督和管控;加强对自侦部门办规范执法和办案安全工作监督,对自侦部门侦查终结的案件及时回访,回访率100%。
(三)认真开展检务督察工作,传达学习上级检务督察通报,对上级院重大决策部署、办案安全、廉洁过节、“庸懒散”和车辆管理情况开展督察,全年开展检务督察12次,编发督察通报期;撰写各类稿件30余篇,其中被报刊和微信平台等新闻媒体转发12篇,市院转发8篇。对司法责任制改革检察官入额考试考核进行全程监督;以廉政风险 防控系统平台为抓手,对所有案件进行网上监督,真正用无情的电脑管住有情的人脑。
(四)认真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系统运转工作,截至目前,全年没有出现一处廉政风险点,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洁建设和司法规范化建设;按照上级院部署,建立廉洁事项报告系统并已运行;积极配合纪委开展对历年来撤案和不起诉案件的统计上报和档案查询工作;坚决执行并认真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2017年,本部门本系统未查办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或在一定范围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重点案件。
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工作缺少主动性、积极性,对重点岗位、重点人的监督执纪仍存在薄弱环节,老好人思想、“庸懒散”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等等。
下一步,我们决心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努力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洁建设,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廉政的楷模、守法的表率。二是强化监督,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预防,警示干警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避免小问题酿成大错误。三是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最新检察院公务员心得体会实用二
这个假期,我在家乡的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学习。
早在大一上半年,法理老师就鼓励我们深入实际,走进公检法部门,设身处地的去感受——也许那就是以后与我们为伴的地方。
我的家乡,一个美丽的城市。在城区的最高处,矗立着三座巍峨挺拔的大楼,那就是代表着全县80多万人民的权利、真正维护人民利益的公检法办公大楼。因为地势高,远远就能看到。对于外界人来说,它们就像是三座城堡,总是那么的神秘,而又是那么使人尊敬,对于我,却又多了一份向往……
7月5日,我真是来到人民检察院学习。来到这向往已久的地方,站在门口,一股神秘感迎面袭来,我有些兴奋了。走进大厅,“公生明廉生威”六个镏金大字映入眼帘,来来往往的工作人员都穿着制服,胸戴国徽,我这个一身便装的倒真有点儿格格不入了。这样,兴奋之余的我又增添了几分紧张。
我被安排到了公诉科。接待我的是一位姓孟的科长,一个年近六旬的老者,但精神矍铄,而且总是面带微笑,我亲切的称他“孟大爷”。孟科长简单询问之后就向我介绍了供公诉科的全体成员,他们每个人都很亲切,并不是我想象中的“眉头紧锁,一脸的严肃”。很快,我融入了这个“特殊的集体”。
由于大二才学,我对刑事诉讼法了解的并不多。孟科长送给我一本《法律法规选编》,让我先对刑诉有初步的了解。一起刑事案件首先要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刑诉法第89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第九十条规定:“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尽进行预案,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侦查的主要内容有: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等。侦查终结后,由公安机关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起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检察院公诉科收到起诉意见书后,要对“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刑诉法第137条)等作进一步调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刑诉法第141条)。
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指控的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刑诉法第150条)人民法院对案件判决和裁定后,要将判决返回检察院进行审查。判决和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并且“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如果发生有违法的情况,应当通知执行机关纠正。”。
通过学习,我对检察院的任务和作用有了初步的了解。检察院主要是起一个检察监督的作用,是保证整个案件的全过程真实合法的根本。如上所述,一起刑事案件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要移交检察院,检察院需要对所有案卷材料再次调查,经确认无疑后才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下达后还需检查员审查,若有异议,检查员有权提出抗诉。以上这些都由检察院的公诉部门完成,也就是说,公诉部门是连接公安机关与法院的重要纽带。并且在执行刑罚的活动中还需人民检察院实行监督。
了解了这些基本情况后,孟科长便帮着我熟悉他们的具体工作内容。几乎每天都有从公安机关送来的新案子、法庭下达的“出庭通知书”和“刑事判决书”;被害方前来询问案情;整理装订案卷……公诉科的工作人员每天都忙忙碌碌的,但他们总还是抽出一点时间给我介绍讲解,并让我亲身体验。在他们的精心指导下,我很快掌握了一些基本情况,我很是喜欢这些工作,既锻炼了自己又增长了知识。其中让我经历最深的则是法院和看守所。
经过在检察院几天的学习后,我便跟随他们去法院开庭。从没去过法院的我满脑子都是它的庄严与神秘。那天第一次跨进法院的大门还真有些紧张。大门很宽,由两个巨大的大理石狮子守护着,张着大口,从它们身边经过,似乎能听见那响彻天地的吼声,它们保护着人民的权利,象征着法院的威严,更震慑这不法分子的罪行!走进主楼,迎面是一幅巨大的浮雕,一个巨大的铜制天平镶在中央,也展示了法院的根本意志。此时的我又紧张转为激动,又由激动变为兴奋,我很庆幸自己是个学法之人,能够有机会来到这神圣的地方,身临其境的区感受……
经常跟着他们去法院开庭,法庭的基本程序也略知一二。刑事审判庭(以下简称刑庭)一般是由一名审判长、两名审判员(或一名审判员,一名人民陪审员)、检察院公诉方和被告方组成。公诉方一般有两名公诉人员,其中一人负责记录。开庭后,首先由审判长核实被告人身份,宣布法庭组成人员,本告人在法庭上的权利和义务等;其次是法庭调查。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向法庭停工证据;第三步是法庭辩论。由公诉方与被告人就本案有疑问的地方进行讨论;最后由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案件不能当庭宣判,因此判决书几天后才能下达。
真正走进法庭,亲眼目睹许多案件,却也看到了犯罪嫌疑人那鲜为人知的一面,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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