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专项整治个人心得体会及收获 粮食专项整治工作汇报(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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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粮食专项整治个人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一、2013年各项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1、全市收购、销售粮食50亿斤。
截止11月底,全市全社会收购粮食55亿斤,销售粮食94亿斤,均超额完成了全年的目标任务。
2、全市粮食产业化经营产值、销售收入达到600亿元。
截止11月底,全市粮食产业化经营销售收入实际完成520亿元,提前完成了全年的目标任务。
3、按照“一县一企”原则,全面完成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任务。
目前,全市除xx县、xx县、xx区的改革方案尚未批复外,其余各县(市)粮食企业“一县一企”改革方案都获得批复,正在积极推进。其中xx区的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
4、坚持依法行政,维护全市粮油流通秩序稳定。
今年共组织60余批工作组共计428人(次)对全市粮食流通市场进行检查,发现并排除事故苗头200余起,教育处理了85名不法粮商,确保了全市粮油流通秩序和稳定。
5、加强原粮安全监管,原粮出入库检验率达到100%。原粮出入库检验率达到100%。粮食局工作总结6、军粮供应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军粮供应合格率达到100%。
7、“四无”粮仓比例达到90%以上,安全粮油比例达到95%以上,确保原粮储存安全。“四无”粮仓比例达到96%以上;安全粮油比例达到98%以上。
8、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现盈利。
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现利润49.13万元。
9、对上争取资金4000万元。
对上已争取资金已完成3232万元,预计全年可完成4000元的目标任务。
10、完成合同投资20亿元、到位资金2亿元的招商引资任务。
实际完成招商引资合同投资30亿元,实际到资2.612亿元,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二、今年粮食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各项目标任务指标再上新台阶。(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如前所述)
(二)粮食市场和质量监管再出新举措。我们站在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时刻关注粮食生产和市场形势。在夏粮收购前认真开展市场及市场形势调查,向省局、市委、市政府提供了有较强参考价值的“我市2013年夏季粮油市场及市场形势分析报告”,被市委政研室以《传送参阅件》送市主要领导传阅,为领导决策服务。二是积极呼吁启动我市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我省于5月30日宣布启动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是历年最早的,有力促进了托市收购,保护了农民利益。三是积极协调新增市级储备小麦入库工作。通过协调,我们与市财政局、农发行联合制发了《关于落实市级储备粮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襄粮发【2013】12号文件,明确了襄阳东储备库新增700万斤市级储备小麦入库的有关事宜。
(三)企业改革取得新突破。全面推进粮食企业“一县一企”改革。我们根据年初的分工,分别由局党组成员带领工作专班包干各县(市)“一县一企”改革。9月在南漳召开了推进粮食企业“一县一企”改革专题会议。目前,全市除xx县、xx县、xx区的改革方案尚未批复外,其余各县(市)粮食企业“一县一企”改革方案都获得批复,正在积极推进。其中xx区的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
(四)粮油产业化发展再创新业绩。目前全市规模以上的粮油加工企业已有217家,稻谷年加工产能604万吨,小麦加工产能330万吨,油料加工产能340万吨,油脂精炼能力119万吨,饲料100万吨。2013年工业总产值实现474亿元,销售收入实现440亿元,全市粮食产量约占全省的1/5,粮食加工销售收入约占全省的1/5,经济效益约占全省的1/6。
(五)粮食行政执法水平有了新提高。我们积极履行粮食流通监管职能,全面提高执法水平。一是加大对执行国家粮食政策的监督检查,杜绝“打白条”问题的发生。二是做好对全市粮食收购资格、粮油库存等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实现粮食执法经常化,以案件办理作为手段履行职责,达到规范粮食管理的目标。三是全面提高粮食流通监督执法水平。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粮食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制度,从执法依据、办案程序、卷宗填写和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确保办案质量。四是切实规范粮食经营者行为。按时、认真地做好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情况的统计报表工作。今年共组织60余批工作组共计428人(次)对全市粮食流通市场进行检查,发现并排除事故苗头200余起,教育处理了85名不法粮商,确保了全市粮油流通秩序和稳定。
(六)粮油市场体系建设形成新格局。今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粮油体系建设力度,建设1家粮油批发市场,建设和改造4家放心粮油配送中心 、建设和改造36家放心粮油连锁店。对重要粮油批发市场和放心粮油连锁店,实行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配送,加强和完善管理,形成了市场体系建设新格局。成为全省粮油市场体系建设的样板,并在本月召开的全省“放心粮油”市场体系建设现场会上向全省推广。
(七)仓储设施建设实现新提高。近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大了仓储设施建设力度。今年,完成了3000套农户储仓改造,对全市9个骨干收纳库进行了维修改造,5个中心库进行了升级,大大改善了仓储设施条件,提高了科技储粮水平,确保了储粮安全。在全省粮食仓库达标创优活动中,2个仓库被评为省级示范库,5个仓库被评为达标库。
(八)队伍建设得到新加强。为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发挥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建立健全了党的基层组织,完善配套其它群团组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并严格执行了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等制度,并形成了4大类共计28条制度手册。三是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心组等学习制度,坚持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法,开展 “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促进发展”、“严明纪律、整顿作风”、“解放思想大讨论”以及“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活动,提高理论素养,加强党性锻炼,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促进事业发展;为了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一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和企业,帮助解决问题,促进文风、会风、事风和作风的进一步转变。二是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牢固树立宗旨观念,自觉地服务广大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用改革的办法研究解决粮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切实提高执行力。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核心,加强粮食系统的党政人才队伍建设,以提升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为核心,加强粮食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的教育和培训,为粮食事业的稳健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监测和控制全省粮食(含食用油,下同)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国家粮食应急预案》及《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储备粮管理暂行规定》《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因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供求关系变化等原因出现群众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波动等情况,对原粮及成品粮油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和进口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市、县人民政府按照粮食事权各负其责。
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反应及时、处置果断。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要立即做出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2.1山西省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及职责
成立山西省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由分管粮食工作的副省长任总指挥,协助工作的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省粮食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粮食局、省通信管理局、农发行山西省分行、新华社山西分社、省军区、武警山西省总队有关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
(1)指导和督查各市、县人民政府粮食应急工作。
(2)决定启动或结束省级粮食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
(3)负责粮食应急工作信息发布。
(4)根据需要向国家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提出调控申请,并按照《国家粮食应急预案》要求,完成各项应急任务。
(5)完成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2.2省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省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由省粮食局局长兼任。
主要职责:
(1)掌握全省粮食市场动态,判断粮食供求情况和价格趋势,向省指挥部提出应急响应和处置建议。
(2)根据省指挥部指示,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综合有关情况,起草粮食应急工作有关文件及相关材料。
(4)协同有关部门落实实施本预案所需的各项费用。
(5)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全省粮食应急工作。
(6)负责《山西省粮食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
(7)负责粮食应急相关宣传、培训和演练。
(8)完成省人民政府和省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省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省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按照省指挥部发布的信息做好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做好舆情监测和网络舆情调控。
(2)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粮油的进口;负责粮食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实行价格干预。
(3)省经信委:做好铁路运力调度,保障粮食加工和调运的需要。
(4)省公安厅:维护粮食加工、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配合有关部门积极预防、妥善处置因粮食应急状态引发的事件。
(5)省民政厅:及时通报灾情,确定因灾需救助对象,测算救助需求数量,组织应急救灾粮的发放工作。
(6)省财政厅:安排、审核粮食应急所需费用,专款专用,确保及时足额到位。
(7)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公路抢修、维护,保障公路运输通行,根据粮食应急工作的需要及时协助征用运输车辆。
(8)省农业厅: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稳定粮食生产。
(9)省工商局:加强粮食市场监管,依法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0)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粮油生产、销售、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组织查处粮油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粮油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
(11)省粮食局:负责粮食市场调控和供应工作,完善省级储备粮的管理和动用机制,及时提出动用省级储备粮建议,并负责动用计划的执行;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对粮情监测预测,收集掌握全省及国内外有关粮油供求信息,分析预测市场行情,并及时向省人民政府及省指挥部提出预警意见;负责组织实施应急粮油采购、加工、调运和销售。对粮油经营者在应急工作中应承担的义务、执行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保障通信指挥畅通。
(13)农发行山西省分行:负责落实应急粮食采购、调拨、进口、加工等所需贷款。
(14)新华社山西分社:根据省指挥部提供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进行宣传报道,积极引导国内舆论和社会关切,有效影响国际舆论。
(15)省军区:组织所属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协调驻晋解放军参与粮食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16)武警山西省总队:组织所属部队,协调驻晋武警部队参与粮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2.4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根据粮食应急工作需要,省指挥部设6个应急工作组。
2.4.1监测预警组
牵头单位:省粮食局。
成员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农业厅。
主要职责:
(1)监测与应急工作相关的粮食生产和消费。
(2)负责对粮食市场供求、价格等信息的日常监测和走势分析。
(3)应急状态下重点地区粮食市场价格监测,掌握市场动态,提出应急措施。
(4)通报灾情,确定因灾救助对象、救灾粮品种。
2.4.2应急处置组
牵头单位:省粮食局。
成员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农发行山西省分行。
主要职责:
(1)提出省级储备粮的动用计划、进出口计划和征用社会粮源意见。
(2)确定应急粮食出库企业、加工企业和供应网点,并制定下达应急粮食的出库、加工、供应计划。
(3)监督应急粮食出库企业及时向加工企业运送原粮,应急加工企业及时向供应网点运送应急成品粮。
(4)组织应急粮源进口调拨和粮食供应,协调落实应急成品粮食运输所需车辆和接运工作。
(5)负责组织运粮公路抢修、维护,保障公路运输通行。
(6)监督检查应急粮食质量,保证应急加工粮食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
(7)负责应急时期粮食市场秩序、政策性粮食质量卫生、储存场所、运输工具及包装材料卫生和粮食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案件。
(8)依法查处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及价格违法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9)负责粮食应急加工、销售及成品粮储存质量的监督检查。
2.4.3应急保障组
牵头单位:省粮食局。
成员单位:省财政厅、农发行山西省分行、省通信管理局。
主要职责:
(1)落实省级粮食应急工作和应急演练所需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结算。
(2)落实应急粮食采购、动用、加工、运输所需资金。
(3)落实省指挥部办公室及内设工作组的办公设施、设备等工作经费。
(4)做好通信保障的组织协调工作,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确保通信安全畅通。
2.4.4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省粮食局、新华社山西分社。
粮食专项整治个人心得体会及收获 粮食专项整治工作汇报(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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