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电网络公司心得体会报告 广播电视网络公司个人年终总结(8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中国广电网络公司心得体会报告一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能够参加这次演讲。
我们都有一双“隐形的翅膀”,都能让中国梦放飞蓝天,绽放绚丽!
中国梦是强盛中国之梦,生态中国之梦,和谐中国之梦,美丽中国之梦。当今中学生之梦,也许还不很清晰,不够完善,但他们的梦中都流动着中国梦的元素,中学生的个体之梦,都是“中国梦”星空中的一颗颗新星。所以,你可以这样倾诉“我的中国梦”:
化大为小,以小见大。中学生风华正茂,胸有大志。作文时,“大志”要描绘,从小处实事切入演绎梦想更有必要。“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嘛!例如你赞美试飞英雄李中华,于是描绘出“强国之梦”——做一个蓝天卫士,并参加了学校科技制作兴趣团队,克服了种种困难,终于让弹射飞机模型试飞成功……你把这些“小事”记录下来,你的“大志”就远离笼统抽象,连接了“我”和国家,接通了地气。这样写出的记叙文,小切口通达中国梦,小中见大。
定向聚焦,立“魂”奠基。你可以集中介绍一位你崇拜的偶像,采用边叙边议的写作形式,表达你对“中国梦”、特别是对“中国梦”之“魂”的理解。例如你可以用动情的文字描绘歼十五总设计师罗阳的中国梦,同时提炼他的强国梦之“魂”——敬业爱国,刻苦进取,乐于奉献,严谨踏实,团结合作……这样写出的文章,有亮丽的标杆,有深刻的体悟,能道出同龄人的心声,启示同龄人为自己的“中国梦”立“魂”奠基。你如果熟悉莫言,不妨以书信形式写作,议论时以“莫言老师:您凭着……,实现了国人期待已久的中国梦”构成排比,揭示“诺奖梦”背后的“秘密”,为当今中学生提供“圆梦”的精神食粮。
穿越时空,放飞想象。你如果是一位文学爱好者,不妨穿越时间隧道,展示2021年——中国_成立100周年,或是2049年——新中国成立100周年时“我”的风采,回眸8年或是36年来的追梦经历,倾吐一腔豪情,以想象之丰富、情感之真挚感染读者。
仰视先贤,激发大志。近代先贤青少年时期的中国梦值得仰望:孙中山出国求学时“辄与同国同学诸人,相谈衷曲,而改良祖国,拯救同群之愿,于是乎生”;_“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周恩来“面壁十年图破壁,难酬蹈海亦英雄”;周树人“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_18岁就在法国油印出版《赤光》杂志,宣传红色世界之梦;也是在18岁,叶剑英就咏物立志:“放眼高歌气吐虹,也曾拔剑角群雄。我来无限兴亡感,慰祝苍生乐大同”(《油岩题壁》)……先贤已逝,但豪言在耳,“梦”景犹在,只比他们小几岁的我们,怎样续写“中国梦”,弘扬爱国志?快拿起笔来写一篇抒情散文吧!
徜徉诗文,荡漾涟漪。例如你可以再读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论》,当你用十八大后的新眼光、新视野吟咏“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前途似海,来日方长。美哉我少年中国,与天不老;壮哉我中国少年,与国无疆”这些名句时,你的心海定会荡起前所未有的思想涟漪,那就写一篇读后感,一吐为快!
每个人,都拥有一个美丽的“中国梦”,就好像每个人都可以仰望星空,而每个人的星空都不一样;星光共聚洒在我们的脸上,照亮每个人的人生,也照亮了灿烂的中华民族,照亮了绚丽的中国梦。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有关中国广电网络公司心得体会报告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正文中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记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文中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记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聘用中国员工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有关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及相关事宜,适用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国员工或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另行订立《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明确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具体人数、姓名、聘期、聘用费等事宜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 乙方与被聘用的中国员工之间系聘用与被聘用的劳务关系,双方可以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另行订立《聘用约定》,确定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聘用约定》副本需送甲方备案。
第四条 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购房贷款(含担保)等民事事宜,应另行订立相关协议,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所生争议,与甲方及本合同无关,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五条 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出国、培训需约定服务期限、费用、赔偿等事宜,应事前订立相关出国培训协议或者培训协议,确定各自权利义务。所生争议,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变更而不一致的,分别以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7.1、甲方可以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合同有关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用工,并有权对其违法用工、损害被聘中国员工利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和要求;
7.2、应乙方或中国员工的要求,甲方有权对发生争议的乙方和中国员工进行调解;
7.3、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条款与之不一致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该项规定;
7.4、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第八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8.1、 甲方应教育被聘中国员工遵守中国法律和乙方的规章制度,保守商业秘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8.2、 甲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承担约定的福利待遇费用;
8.3、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中国员工的出国(境)手续;
8.4、 对乙方委托甲方管理驾驶关系的中国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中国员工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8.6、 甲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9.1、乙方有权对甲方推荐的人选进行选择,或在甲方推荐人选之外自行选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应聘人员,须在中国员工第一个工作日前经由甲方办理聘用手续;
9.2、对聘用的中国员工,视聘用期限规定试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满十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9.3、 试用期内,如不符合录用条件,乙方可以解聘,但应支付试用期聘用费。试用期满,所聘中国员工自动转为正式聘用员工,其受聘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9.4、 对严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乙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中国员工公开)的中国员工,对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害的中国员工(重大损害的标准应由乙方在乙方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但若中国员工对乙方制定的损害标准提出疑义而产生劳动争议的,须事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确认重大损失的标准有效后,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9.5、 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之不一致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执行该项规定;
9.6、 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十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0.1、 乙方应尊重中国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歧视中国员工的种族和性别;
10.2、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和政府的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10.3、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对被聘中国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并为其提高劳动技能的学习和培训提供便利条件;
10.4、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遵守法定工时制度,乙方安排中国员工加班的,应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150%;
——休息日、带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300%。
10.5、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保证中国员工法定节假日及婚假、产假等带薪假期。为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于连续15天或累计15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对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月一天计算休假天数。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的,在征得受聘员工同意情况下,视为休息日加班予以经济补偿;
10.6、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医疗期的规定,对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的中国员工给予医疗期;
10.7、 乙方应执行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不得剥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权益;
10.8、 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工资的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本人,不得克扣或拖欠工资。对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年终加付一个月的聘用费。当年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工作一个月加付月聘用费的十二分之一;
10.9、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中国员工提供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卫生设施、卫生条件和健康检查;
10.10、乙方必须为从事驾驶员工作或者驾驶机动车的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1、乙方应当为其派遣境外、国外工作或培训的中国员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险和医疗保险。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病)、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中国员工工作或培训所在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3、乙方应当为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意外医疗保险。投保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和2万元。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4、乙方应督促中国员工办理受聘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教育中国员工遵纪守法;
10.15、因本合同第四章争议事宜引起的劳动争议仲裁或法律诉讼,并使甲方成为争议当事人的,乙方应该接受委托,作为甲方代理人之一与甲方共同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
10.16、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有关税收的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中国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缴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10.17、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 解除或终止聘用的条件、程序和补偿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
中国广电网络公司心得体会报告 广播电视网络公司个人年终总结(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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