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公司三新心得体会感悟及感悟 移动公司新人培训心得(九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描写移动公司三新心得体会感悟及感悟一
真诚的服务赢得了用户的信任,一次休息,我和同学在街上遇到了一位经常到营业厅办业务的用户,他见到我就着急的说:“我现在有点急事,你能去帮我交50元话费吗?”说完,把钱给我就走了,我二话没说马上到营业厅为用户交了50元话费,从这以后,这位用户每次到营业厅办理业务,都要专门到我所在的柜台,跟我打个招呼。我热爱营业这项工作,在工作中,我品尝了酸甜苦辣的人生百味,休会到了它给我带来的快乐与悲伤,感悟到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情与理解。哪怕客户的一句“谢谢”,都给我带来无尽的欢乐,然而在工作中并非都是快乐的。有的客户会因情绪所致,破口大骂,因为对业务的不了解,误认为是你的无能,试想一下,有谁能在挨骂的同时,心情愉快的起来呢?要说不难过那是假话,可是换个位置为客户想一下,他们因为手机不能使用,给自己带来不便,故而脾气急躁,我们是应该理解的。这就要求我们用良好的心理素质,熟练的业务知识,与客户进行沟通,让他了解我们的业务,避免不必要的误解。记的我们领导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微笑是上帝送给人们的礼物,它能敲开每扇紧闭的心门,人们的笑容将是解决问题的方法。”这句话我一直铭记在心,它给我的工作带来巨大的动力。
微笑服务,看起来简单,有人说笑一下不就行了,实则不然。其实人与人的沟通是很微妙的,用心感受一下便会了解。就是这真诚的服务,真心的微笑换来客户的满意,对我们工作的肯定,对企业的好感,为公司赢来更多的效益。在为客户直接的服务中,从他们感激的目光,满意的笑容中,我享受到了一种从未享受过的东西,在我看来,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尽了自己应尽的义务。但从用户的眼中,我似乎又读懂了很多,明白了许多。八百多个工作日中,我用真情服务每位客户,同时很多热心的客户反馈给我很多对工作的建议,拉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真正达到了心与心的沟通。在移动事业蓬勃发展的今天,客户更多关注的是我们的服务,新业务的不断推出,增强自身素质,提高业务水平,加强服务意识,势在必行。快三年了,通过自己的努力,我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并受到了公司领导及同事们的赞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让我感觉到一名营业员工作的价值与充实,而这种享受源于我平凡而单调的营业工作。
朋友们,让我们快行动起来吧,通过大家共同努力,多充实自我,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争取以更大的成绩回报公司的培养。用我心换你心,真心面对每一位客户。
客户的满意,我们的追求,客户的笑容,我们的心愿。移动给了我们一片崭新的天地,我们就是最亮的星,就让我们在岗位上充分发挥自己的光和热,移动公司是一个大的整体,把所有的光和热凝聚在一起,通过我们不懈地努力,由我做起,永不放弃,争创一流服务,我们移动公司的明天将再创辉煌。在此我要说:“我为移动多拼搏,移动因我而精彩!”现在,我深为自己是一名移动员工而感到骄傲和自豪。
移动业务厅是移动公司的窗口。在移动公司业务厅前台事项,打仗客户多,必要和谐的工作多,除了正常的收费、解决营业等事项外,在接待用户、开展营业、和谐相关、化解抵牾、咨询、受理投诉等也阐扬着紧张浸染。
这一年来,各方面都有了很年夜的提高.在解决营业和解答客户题目方面堆集了很多经历,能够实时切确的为客户供应对劲的处事。事项中严厉要求自己,贯串毗邻很强的责任心,审慎的事项立场和精采的心态。一直加强营业进修,全力进步营业水安然安祥和谐手段。事项中,热情处事,做到以诚相待、以心换心;靠一点一滴的过细事项博得客户相信。爱岗敬业,珍惜集团声誉。有着很强的团队精神,跟同事相关融洽,获得了年夜家的信赖.在公司的处事明查暗访中多次取得优越的成效,在市公司明列前矛为公司博得了声誉.积极介入公司构造的培训进修.吃苦研讨,全力进步营业水平.在公司构造的岗位常识比赛和营业考试中也取得了优越的成效。完成义务和营业量列公司第一,被评比为营业明星,收成富厚。
自来到移动公司那天起,我就给自己拟定了一个方针,那便是:无论做什么,干,就要干好,就要做到比别人优越,我信托自己的手段,我也自傲,经由全力,我必然能乐成。在事项中,还存在一些不敷之处必要进步.往后还要加强进修,争夺更年夜的提高,为公司做出更年夜的孝敬.
描写移动公司三新心得体会感悟及感悟二
甲方:
乙方:
目录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第二条 定义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计费和结算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第七条 保密条款
第八条 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
第九条 争议解决
第十条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第十一条 其他
广西移动云【 】业务协议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鉴于甲方开通广西移动云【 】业务的用途为【 】等方面,乙方有能力并愿意向甲方提供广西移动云【 】业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本业务的使用、法律法规、各方保有权利、应尽义务等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第二条 定义
1. “【 】业务”:是一项利用广西移动云资源满足集团客户在【□基础通信 □办公管理 □营销服务 □生产控制 □其他 】的通信和信息化需求,帮助集团客户提升效率和效益的业务。
2. “【 】业务”部署方式:广西移动云平台是一个立足本区、覆盖全国,致力于帮助集团客户信息化提升的企业应用服务云平台,是一个面向集团客户提供行业应用的试用、咨询、订购、使用、客服等一站式服务的政企窗口。
3. “【 】业务”网络通信:业务的语音、短彩信、流量等网络通信能力必须使用广西移动的通信网络。若应用是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下辖的专业公司、研发机构或其他省公司提供,则应用的语音、短彩信、流量等网络通信能力可扩展到中国移动的通信网络网络通信能力。
4. “【 】业务”收费模式:功能费、通信费等由集团客户支付。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使用乙方提供的【 】业务,业务包含【 】等功能。本业务【 □具备 □不具备】集团短信功能,乙方向甲方提供专有服务代码【 】供甲方使用。短信功能可用于2方面:①在用户注册和需要验证等情况下,系统自动向用户发送一次性的服务短信,该用途的短信不收费;②甲方可自行编辑发送短信,该用途的短信统一以0.05元/条标准计费,由甲方支付。上述2种用途的短信,短信签名统一显示为【 】(3-8个汉字)。同时,短信条数的计算标准为每70字计算一条短信。
2.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持续使用本业务,并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
3. 甲方应保证业务申请登记资料均真实、准确和有效,并有义务配合乙方核实登记资料。如甲方登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付费银行账户、通讯地址、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前10日内将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资料。如乙方发现甲方登记资料不真实、不正确,导致乙方无法与甲方取得联系或甲方未及时配合更正上述信息的,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业务,相应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4. 为防范使用风险避免损害双方利益,在甲方使用业务期间,乙方有权利和义务对甲方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如乙方发现甲方在使用期间出现短期内产生异常高额费用并欠费的情况,乙方有权采取紧急措施暂停甲方业务使用并开展核查工作,同时应及时向甲方进行核实,如查证产生异常高额费用属于甲方自身使用(包含甲方操作收费应用订购)所致,甲方有义务及时结清相关费用,或以正式函件形式说明情况向乙方申请恢复业务正常使用并在下一缴费周期前结清相关费用;如查证产生异常高额费用属于乙方原因所致,乙方有义务对异常产生的费用予以减免,并尽快恢复业务正常使用。
5. 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产品,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利用公网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黄色信息,不得从事危害他人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侵犯他人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公网发布恶意的、向他人挑衅的信息,不得传播封建迷信信息,不得提供博彩有奖、赌博游戏服务及其他违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活动。
6. 甲方不得向其用户倾倒、散布不受欢迎或者未经同意接收的电子邮件、广告或包含反动、色情等有害信息的内容。
7. 甲方必须严格遵守乙方关于信息安全之各项规定,与乙方签署信息安全责任书。
8. 甲方使用业务期间,应提高信息安全意识,通过安全的网络环境使用,妥善保管账户名、密码等账户信息,加强账户管理不得外借,定期更新登录密码(含大小写字母、数字、特殊符号)。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权依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各项费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业务资费价格发生政策调整,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本协议资费价格。
2. 乙方对服务器进行日常维护和监控,以保证甲方信息服务器的正常运行。
3.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软件、数据等的知识产权归属于乙方,甲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 在不影响甲方业务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进行日常平台检测和软件升级;在紧急情况下,乙方有权在不提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对平台进行检测和软件升级。如因乙方网络系统升级或改造,可能影响甲方业务正常使用的,乙方将提前通过官网公告、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5. 如果发生网络故障,乙方应会同甲方进行相关调查。如因乙方网络或系统故障等原因造成甲方业务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有义务积极采取改进措施,尽早排除故障。
6. 如乙方及其上级公司检查、通报发现甲方存在上传淫秽色情或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所禁止内容的违法行为,无论是否被公众举报或政府部门通报,乙方将第一时间以公司函形式向甲方通报。同时,乙方有权先关停、后查证处置所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在双方对事件进行核验、查证期间,乙方不予复通业务使用,待核验完毕后视实际情况予以恢复或关停。
7. 自乙方公司函发出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要对事件本身、影响评估、风险评估,人员管理情况、上传内容操作记录等内容予以答复。同时,甲方还须出具事件报告书,报通管局、乙方及乙方上级公司(即广西移动)进行说明。涉事客户逾期未按规定回复,公司有权单方面关停网站和终止合作。
8. 如甲方利用本业务从事了给乙方及中国移动造成经济损失或商誉上不良影响的活动时,乙方将依法保究甲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五条 计费和结算
1. 乙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为甲方提供以下产品服务,收费标准为:
1.1收费标准:□按次/□按小时/□按天/□月套餐/□季度套餐/□年套餐,【 元】/【 】。
1.2年套餐、季度套餐,是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中长期套餐服务,业务使用周期默认为一个季度、一年,在业务成功开通并一次性支付业务费用后,无需再按月支付费用。如甲方在未满一年或一个季度内申请终止使用业务,乙方无需退费。
2. 计费规则:产品在成功受理后,于次日0时开始计费,实时扣取集团账户中余额;次月起,每月1日将正常扣取相应功能费、通信费等。
3. 计费账期:除首次开通月份账期为开通日至月末日,往后每月账期为每月1日至月末日。
4. 集团账户是指,专门用于甲方申请开通的产品扣费、缴费用途的虚拟账户,由乙方客户经理办理开通。
5. 甲方员工和注册用户因回复本业务服务代码短消息而发生的短信费,由甲方员工和注册用户承担,由乙方向甲方的员工和注册用户收取,展现在其手机号码月结账单,与甲方无关。
6. 账单费用:账单由乙方计费系统出具,账单中应包含该计费周期内各业务的结算金额以及其它对账所需的业务信息。
7. 业务对账:每个计费账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将该账期账单以邮件等形式发送至甲方指定联系人,甲方在收到乙方该账期账单后【5】个工作日内,同乙方进行对账,确认该账期的结算总金额并以邮件的方式通知乙方指定联系人。若甲乙双方对账出现误差,当误差金额不超过乙方账单所列结算总金额的【5】%时,则甲乙双方按照乙方出具的账单所列结算总金额作为结算依据;当甲乙双方对账误差超过乙方账单所列结算总金额的【5】%时,则甲乙双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重新对账并确定应结算金额。
8. 甲乙双方进行的重新对账不影响资金结算的正常进行。资金结算仍按照乙方出具的账单中所列金额进行结算,对账差异的调整在下一个结算周期内进行。对于最后一个结算周期出现的对账差异,双方多退少补。
9. 甲方应以【 □银行转账 □现金 □其他方式】方式支付各项费用,按【 □次 □小时 □天 □月 □季度 □年】付费,并向乙方索取发票。乙方收到甲方付款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相应增值税【 □专用发票 □普通发票】。
10. 双方结算相关信息如下:
甲方账户信息:
国税纳税人识别号:【 】
户名:【 】
开户行:【 】
银行行号:【 】
账号:【 】
乙方账户信息:
国税纳税人识别号:
户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分公司
开户行:
银行行号:
账号:
任何一方如需变更上述账户,应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未及时履行通知义务的一方予以赔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10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10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况下,双方可以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解决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本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 若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各项费用,乙方有权暂停为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业务,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自甲方欠费之日起至甲方付清欠费之日止每日按全部欠费金额的3‰向甲方加收违约金,甲方任何一个月的业务费用在该月结束后三个月尚未结清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取消为甲方开通的【 】业务,收回为甲方提供的号码、资源等服务内容,并有权继续追索甲方所欠的全部费用及其违约金,由此导致的责任与后果由甲方承担。
3. 若甲方存在严重范围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共道德等严重情节,造成乙方不良社会影响、商誉受损、经济受损,乙方除有权立即终止提供服务和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外,还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或承担其它赔偿责任。违约金=业务月功能费*(t-已使用月份数),t等于签约月份数。当甲方所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乙方有权继续向甲方进行索赔。
4.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无论何种情况,乙方在本协议项下需承担的赔偿责任限额不应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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