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落学习心得体会精选 高空坠落反思及教训(6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高空坠落学习心得体会精选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需要在进行日常零星维修工作。要求乙方负责做好零星维修工作,此零星维修设备为包工包料,所有材料由乙方提供。经双方协商特订以下协议:
一、设备内容,设备要求:
1、在上班时间进行维修时,不能影响正常的学校秩序,同时需要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施工时不能影响其他设施,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修复;
2、工作时,必须按照相关规范施工,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不能危及原有设施,若有损坏,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负责修复,甲方保留对乙方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5、乙方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应自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自身的人身安全,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二、设备造价:按实际结算费用为________(小写:____元)(具体费用见验收清单)。
三、付款方式:在设备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
四、保质期:自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此维修设备在20____年____月____日已全部完工,验收合格。)
五、乙方须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规定做好现场施工的安全防范工作,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期间发生的各类事故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一切施工工具由乙方自理。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账号: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高空坠落学习心得体会精选二
工程项目:
甲 方:
乙 方:
一、 前言
1. 乙方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高空作业安全法规、标准和规范;
2. 乙方认真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确保高空作业安全经费的合理投入;
3. 乙方组织定期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作为;
4. 乙方负责员工的入场高空作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5. 乙方负责对施工现场使用的高空作业安全设备和临时高空作业安全组织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
6. 乙方负责建立高空作业安全岗位责任制,对实际情况组织检查和考评;不使用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7. 乙方不使用伪劣防护设施和用品;
8. 乙方发生高空作业安全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的调查;拟订高空作业安全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 物件安全
1. 高空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传递物件时不能抛掷。
2. 对作业中的走道、登高用具等,都应随时加以清扫干净。
3. 拆卸下来的物体、剩余材料和废料等都要及时清理和及时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4. 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要一律先行撤除,以防坠落伤人。
三、 设施安全
1.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高空作业免责协议书高空作业免责协议书。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条 柱、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应在构件施工图或说明内作出规定;
四、高空作业1. 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
凡能在地面上预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作,尽量减少高处作业。
2. 乙方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高空作业免责协议书合同范本。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3. 乙方在高处工作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4. 乙方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施工人员处,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
5. 乙方施工人员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6. 乙方在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7. 乙方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五、 用电安全
1. 靠近电源线路作业前,联系相关单位拉闸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在工作区域设置绝缘挡壁,严禁在高压线下作业。
2. 所接触到的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安全措施。
3. 对于非电气人员不准其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如果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保证其绝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高空作业免责协议书高空作业免责协议书。
六、 为保证高处作业吊篮的正常使用和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定一下安全措施:
1、乙方负责吊篮操作人员的操作培训,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负责吊篮施工方案的编制,并确保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2、乙方负责进场设备的安全性和完好性,若因乙方设备质量问题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4、乙方施工人员在使用吊篮人员必须持相关部门颁发的操作上岗证;乙方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有碍高空作业的病症,乙方使用吊篮的施工人员不得饮酒、必须戴安全帽,穿防滑鞋,佩戴安全带,并将安全带与独立的吊篮安全绳上的安全扣连接牢固。
5、在吊篮上装有易燃品时,乙方施工使用吊篮人员不得吸烟,并远离电焊等火源。6、乙方施工人员在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员应对吊篮配种、悬挂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并在距地面1米左右将吊篮上下升降数次,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严格按使用说明书要求执行。
7、严禁超载运行,吊篮限乘2人,严禁超员,严禁垂直运输使用。
8、收工时盖好提升机与电控箱,开工前要严格检查,防止异物卷进电机,吊篮10米范围内不得有高压电线设施。严禁大风、大雨、大雾天气操作使用吊篮,严禁夜间操作使用吊篮。
9、如涉及电焊作业不得使用吊篮接零,禁止将电焊机放在吊篮上,电焊手把及夹持的电焊条不得触及吊篮的任何部位,如使用电焊时,提升机上下两段2米钢丝绳应用防火材料遮盖。
七、其它
1. 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空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立即处理解决高空作业免责协议书合同范本2. 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
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移动和拆除。
以上协议自签字当日生效至本工程完工。若因乙方施工单位违反本协议中任何一项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均与甲方无关。如果乙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給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无条件赔偿。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留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有关高空坠落学习心得体会精选三
施工单位:(以下称甲方)
出租单位:(以下称乙方)
为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确保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吊篮脚手架安装、使用、维修、安全生产管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对乙方的电动吊篮生产厂家的资质、产品的合格证、施工方案、设计计算书的审批,吊篮脚手架安装单位资质及施工使用登记、安装拆除作业人员上岗证等资料的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立即补办齐全。
2、负责对乙方吊篮脚手架安装、拆除的监督、检查、验收。并按照吊篮操作规程及规范要求所检查出的安全问题,要求乙方立即整改。
3、负责对操作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确保吊篮不与其它机械及设施交叉施工,不得超载运行,不得载非操作人员上下,严格遵守安全制度,爱护吊篮设施。
4、吊篮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甲方应马上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的人员维修。
5、甲方提供吊篮配电箱,并由甲方电工负责接好各路电源。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租用数量及时派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到甲方工地指导安装,并严格检查各安装部位是否达到安全规范要求,调试运行正常后,组织四方单位(安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甲方使用。
2、协同甲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技术培训、技术交底,使其熟悉并能掌握吊篮各部位性能,以达到安全运行。
3、甲方对乙方所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乙方如未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因此所出现被罚或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按照“吊篮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甲方人员安全操作,如发现甲方有违规操作行为,有权停止作业。
5、乙方应对“非人为损坏”如安全锁失灵,提升机因产品不合格出现的故障,电磁制动三相异步电动机,因产品不合格出现的故障,电缆线、钢丝绳、保险绳因不符合规定出现的断裂,不加垫子造成磨损或绑扎不牢固,法兰螺栓不合格,钢丝绳卡环螺丝未按规定拧紧,各部件螺丝松动,配重未按规定设压或配重脱掉造成伤亡安全事故,后果由乙方承担。
6、电器修理工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且负责配电箱及吊篮配电箱的接电维修工作。
7、乙方维修人员遵守甲方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听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正确佩戴安全帽,高空吊篮内维修系好安全带。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次,不系安全带罚款200元/次。
三、双方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各自明确安全责任,保证安全生产的落实。
2、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要及时制止。
3、发生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协议书的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书作为明确安全责任,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拆除完工后协议终止。
五、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有关高空坠落学习心得体会精选四
【颁布单位】 浙江省建设厅
【颁布日期】 1999-09-08
【实施日期】 1999-09-08
【有效性】 有效
为加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和省政府令第113号《浙江省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非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非业主使用人。
业主、非业主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改正。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有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 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它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不得擅自将住宅及附属用房如架空层、储藏室用于营业、办加工厂、幼儿园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0)随意停放_____;
(11)聚众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它不道德的行为;
(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十二、人为造成公用设施设备或其它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
十四、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十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十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_____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有关高空坠落学习心得体会精选五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和双方利益,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就乙方承揽甲方安排给的 工程签订本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第一条: 双方履行的安全职责
(一) 甲方安全职责
1、审查乙方工程承包《施工合同书》、乙方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数量与有效证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工作条件和安全作业场所。
3、有监督检查乙方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权利。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定期的对乙方作业现场及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规程的事情,有权予以纠正,并按本协议的处理标准进行处罚,对危机甲方安全与利益的施工作业有权停止。
4、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积极协助抢救,并提供其它便利条件。
(二) 乙方安全职责
1、施工前必须按规定办理下列手续:
(1) 持工程承包《施工合同书》、乙方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证书、特殊工种操作证、施工人员名单、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工程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按照工程管理部门确定的缴纳标准足额缴纳( 元人民币)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证金办理相关手续。
(2) 按施工人员名单,组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并将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的相关资料报甲方存档。必须在施工现场指定一名戴有安全标记的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2、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安全施工操作规程:
(1) 施工前准备阶段的安全技术措施:
① 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应有针对性强而又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
② 应检查周围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安全的隐患必须排除,否则不能进行施工作业。
③ 认真搞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④ 施工方法的选用、施工进度的安排,机器设备的选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应遵守“三不伤害”原则,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2) 正确使用安全劳保用品;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扣好帽带。
(3) 非电气操作人员均不准乱动电气设备。所有从事电气安装、维修人员,均应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准从事电工工作。电工应持证上岗。
(4) 施工现场应随工程的进度添加安全防护栏和悬挂安全警示牌。
(5) 现场临时电源线走线正规、标准,不得任意拉扯、吊挂,各种开关盖必须完好,杜绝带电体裸露。
(6) 电动工具和电动机械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有漏电现象。机具发生事故时,应及时修理。
(7) 砂轮切割机的砂轮片必须用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砂轮片上必须有能遮盖180°以上的保护罩,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并不得任意更换;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15°到30°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操作时应慢慢吃力,切勿使其突然吃力和受冲击力。使用磨光机工作时,必须带绝缘手套。
(8) 用链条葫芦(倒链)起重时,不能超出其起重能力。在任何方向使用时,拉链方向应与链轮方向相同,注意防止手拉链脱槽。用链条葫芦吊起组装件时,升降要平稳,如需在起吊物下作业,应将链条打结保险,并必须用道木或支架等将部件垫稳。
(9) 凡在离地面1.8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严禁酒后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高空作业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高空作业时,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应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电焊工在1.8米以上高空进行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消防措施,配备消防灭火器材;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上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等传递物件。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铁丝捆绑牢。
(10)电气焊作业必须按公安部印发的《电、气焊割防火安全要求》进行,焊接工人应有劳动部门颁发的通过年审的焊工证。施工人员在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各种劳保用品,如工作服、工作帽、绝缘手套、绝缘鞋及脚盖等;工作服不应束在裤腰里,脚盖应捆在裤脚筒里。在焊接和切割工作场所,必须有必要的防火设备,如消防栓、灭火器、砂箱以及装满水的水桶等。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谨防触电,注意不被弧光和金属飞溅伤害,预防爆炸及其它伤害事故发生。当焊接或切割工作结束后,要仔细检查焊接场地周围,确认没有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现场。
(11) 使用焊机前,应检查焊机接线正确、电流范围符合要求、外壳接地可靠、焊机内无异物后,方可合闸工作。调节电流时应在空载状态下进行。焊机工作时,应严格按照焊机铭牌上标的数据使用焊机,不得超载使用,不允许有长时间短路;工作时,焊机铁心不应有强烈震动,压紧铁心的螺丝应拧紧;工作中焊机及电流调节器的温度不应超过60℃。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焊机内外清洁,保证焊机和焊接软线绝缘良好,若有破损或烧伤应立即修好。焊机电路的技术状况及焊机各处的绝缘性能应定期交由电工进行检查,及时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12) 氧气、乙炔气瓶的涂漆标示要清晰正确,不得涂改(氧气瓶瓶体为天蓝色,并标黑色“氧气”字样。乙炔气瓶瓶体为白包,并标注红色“乙炔”字样),瓶阀、接管螺丝和减压阀等附件完好齐全,无漏气、滑丝、表针松动等危险情况。气瓶在贮存、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气瓶应放置在通风、阴凉、无腐蚀的专用场所,防止雨淋和日光曝晒,不应接触有电流通过的导体。气瓶严禁靠近火源、热源和电气设备,与明火距离不少于10米。气瓶及瓶阀周围严禁沾染油脂,不得用沾有油脂及油污的手套、工具去接触氧气瓶。气瓶瓶阀、管路不得漏气,试漏时可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试漏。气瓶在搬运中要轻装轻卸,防止震动。装卸时禁止抛、掷、摔及使用其它容易引起撞击的方法。不得将瓶内之残留的液体倒出,以防挥发引起爆炸。气瓶须定期检验,不得超期使用。氧气瓶、乙炔气瓶的检验周期为3年。
(13) 气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① 氧气瓶在安装减压阀前,先将阀门慢慢打开吹掉接口内外的灰尘和金属物质。开启阀门时,操作者应站在与气瓶成垂直方向的位置,以免气流射伤人体。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并用时,须保持8米的安全距离;两个气瓶的减压阀不能成相对状态,以免气流射出时冲击另一支气瓶的压力表,造成爆炸事故。夏季室外作业时,需要用隔热物质遮盖气瓶,以免阳光曝晒。不准把氧气瓶 代替压缩空气或把氧气作通风使用。氧气、乙炔瓶不得混放。卧放时必须固定,瓶头朝向一边。氧气瓶应装有防震胶圈。
② 乙炔气瓶的瓶阀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全部打开或全部关死,否则容易造成漏气。乙炔气瓶的减压阀和瓶阀的连接处必须可靠、严密。乙炔气瓶必须安装专用减压阀和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者要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严禁使用铜、银、汞等制品的工具与乙炔气瓶接触。
(14) 施工用电应配备完整可靠的配电箱,内装电表及漏电保护装置,未安装漏电保护措施的配电箱,禁止使用。
(15)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① 闪电、打雷、暴雨; ② 六级以上大风;③ 钢管上雨水未干;④ 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16) 及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例会 ;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遵守甲方的所有安全管理制度。
(17) 遵守一切国家、省、市颁布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条例。
(三) 共同责任和义务
1、存有争议和不可预见的问题时,双方主动协商解决。
2、由于一方的原因造成了对方的事故或经济损失,在双方对责任有争议时,请市安委会仲裁。
第二条:甲方对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违反本规定处理标准
一、未履行以上安全职责条款之一,发现一项视情节扣罚安全施工保证金50---200元。
二、违犯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人身伤害责任事故的,除按国家有关处理外,再扣罚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1000元。
三、违犯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人身死亡责任事故的,除按国家有关处理外,再扣罚全部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四、 无视本规定酿成事故,影响临朐恒顺热力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的单位和个人,除按上级有关规定、承包合同有关规定处理外,还要扣罚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500-3000元。
五、 施工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接受甲方工程、安全管理部门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如有不听劝阻、态度蛮横者,出现一次处罚500元。
六、因施工作业未按规定施工,在上级部门现场检查中,出现的各类罚款,有施工违规单位承担,从安全保证金扣除。
七、以上所有罚款,通过甲方工程及安全监督检查部门实施。合同到期后,施工单位凭“安全保证金收据”到甲方安全监督检查部门办理退款手续。
八、外来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员等有关人员,应及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及联系工作,创造良好作业条件,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第三条:外来施工单位在本公司施工作业发生事故的处理规定
(一) 在本公司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由施工单位(乙方)独立承担行使民事责任,负责对事故统计、按时限上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二) 发生重伤及伤亡以上事故,施工单位(乙方)在负责按时限上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配合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同时抄送甲方安全部门备案。
(三) 外来施工单位在本公司施工作业中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制度规定而造成的事故和自身损失,自己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四) 外来施工单位在本公司施工作业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受伤或生产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包赔全部经济损失。
第四条:其它事项
(一) 本协议书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在签订时根据具体情况补充完善,但不得违背协议书规定原则,因违反本协议规定出现事故有违反方独立承担责任。
(二)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项目部盖章 ) 乙 方: ( 签字、盖章 )
负责人: 负责人:
电 话: 电 话:
经办人: 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有关高空坠落学习心得体会精选六
1、高空作业免责协议
甲方:
乙方(负责人):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高空项目名称:
现场施工人员签名: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乙方进行施工时,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于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的奖惩制度进行处罚、情况严重,责令停工。
2、作业过程中出现人员伤害情况,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扩大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取证工作,但事故发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负责人是本次工程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并应制定该项目工程施工安全方案(操作程序),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告知,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2、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作业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对公司造成损失,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在作业过程中,禁止酗酒,疲劳作业,违规作业,并佩戴安全带和安全帽等安全设备。
5、在作业开始前,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措施教育,并有文字存根以备检查,不得安排未经教育的员工进入现场。
甲方: 乙方(负责人):
代表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2、高空作业安全免责协议
工程项目:
甲 方:
乙 方:
一、 前言
1. 乙方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高空作业安全法规、标准和规范;
2. 乙方认真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确保高空作业安全经费的合理投入;
3. 乙方组织定期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作为;
4. 乙方负责员工的入场高空作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5. 乙方负责对施工现场使用的高空作业安全设备和临时高空作业安全组织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
6. 乙方负责建立高空作业安全岗位责任制,对实际情况组织检查和考评;不使用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7. 乙方不使用伪劣防护设施和用品;
8. 乙方发生高空作业安全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的调查;拟订高空作业安全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 物件安全
1. 高空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传递物件时不能抛掷。
2. 对作业中的走道、登高用具等,都应随时加以清扫干净。
3. 拆卸下来的物体、剩余材料和废料等都要及时清理和及时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4. 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要一律先行撤除,以防坠落伤人。
三、 设施安全
1.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条 柱、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应在构件施工图或说明内作出规定;
2. 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
四、
高空作业1. 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凡能在地面上预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作,尽量减少高处作业。
2. 乙方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3. 乙方在高处工作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4. 乙方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施工人员处,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
5. 乙方施工人员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6. 乙方在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7. 乙方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五、 用电安全
1. 靠近电源线路作业前,联系相关单位拉闸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在工作区域设置绝缘挡壁,严禁在高压线下作业。
2. 所接触到的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安全措施。
3. 对于非电气人员不准其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如果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保证其绝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
六、 为保证高处作业吊篮的正常使用和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定一下安全措施:
1、乙方负责吊篮操作人员的操作培训,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负责吊篮施工方案的编制,并确保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2、乙方负责进场设备的安全性和完好性,若因乙方设备质量问题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人员不得自行随意拆除改换吊篮部件。不得限制安全锁摆臂行程或改装安全装置。吊篮在使用过程中,提升机出现异常现象,电器元件烧坏等情况时,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停止使用。
4、乙方施工人员在使用吊篮人员必须持相关部门颁发的操作上岗证;乙方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有碍高空作业的病症,乙方使用吊篮的施工人员不得饮酒、必须戴安全帽,穿防滑鞋,佩戴安全带,并将安全带与独立的吊篮安全绳上的安全扣连接牢固。
5、在吊篮上装有易燃品时,乙方施工使用吊篮人员不得吸烟,并远离电焊等火源。
6、乙方施工人员在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员应对吊篮配种、悬挂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并在距地面1米左右将吊篮上下升降数次,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严格按使用说明书要求执行。
7、严禁超载运行,吊篮限乘2人,严禁超员,严禁垂直运输使用。
8、收工时盖好提升机与电控箱,开工前要严格检查,防止异物卷进电机,吊篮10米范围内不得有高压电线设施。严禁大风、大雨、大雾天气操作使用吊篮,严禁夜间操作使用吊篮。
9、如涉及电焊作业不得使用吊篮接零,禁止将电焊机放在吊篮上,电焊手把及夹持的电焊条不得触及吊篮的任何部位,如使用电焊时,提升机上下两段2米钢丝绳应用防火材料遮盖。
七、其它
1. 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空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立即处理解决。
2. 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
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移动和拆除。
以上协议自签字当日生效至本工程完工。若因乙方施工单位违反本协议中任何一项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均与甲方无关。如果乙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給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无条件赔偿。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留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3、高空作业安全免责协议
工程项目:
甲方:
乙方:
一、前言
1.施工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高空作业安全法规、标准和规范;
2.认真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确保高空作业安全经费的合理投入;
3.组织定期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作为;
4.负责员工的入场高空作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5.负责对施工现场使用的高空作业安全设备和临时高空作业安全组织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
6.负责建立高空作业安全岗位责任制,对实际情况组织检查和考评;不使用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7.不使用伪劣防护设施和用品;
8.发生高空作业安全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的调查;拟订高空作业安全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物件安全
1.高空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妨碍安全通道处。传递物件时不能抛掷。
2.对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都应随时加以清扫干净。
3.拆卸下来的物体、剩余材料和废料等都要及时清理和及时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4.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要一律先行撤除,以防坠落伤人。
三、设施安全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2.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3.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
为宜,不得有缺档。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4.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四、高空作业
1.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凡能在地面上预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作,尽量减少高处作业。
2.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队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3.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
峭壁、陡坡的场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须经常清理,靠外面一侧须设1米高的栏杆。在栏杆内侧设18厘米高的侧板或土埂,以防坠物伤人。
4.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试验荷重为225公斤,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并做好试验记录。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处理。
5.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高处工作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7.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处,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
8.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9.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0.冬季在低于零下十度进行露天高处工作,必要时应该在施工地区附近设有取暖的休息所,取暖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注意防火。
11.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12.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屋顶)进行工作。为了防止误登,应在这种结构的必要地点挂上警告牌
五、用电安全
1.靠近电源线路作业前,联系相关单位拉闸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在工作区域设置绝缘挡壁,严禁在高压线下作业。
2.所接触到的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安全措施。
3.对于非电气人员不准其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如果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保证其绝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
六、其它
1.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空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立即处理解决。
2.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移动和拆除。
3.有些确因施工需要而必须拆除或移位的,都要报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后才能动手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后即行复原。
以上协议自签字当日生效,长期有效。若因施工单位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以外其他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均与甲方无关,如果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給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无条件赔偿.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高空坠落学习心得体会精选 高空坠落反思及教训(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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