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反诈中心宣传心得体会范本 国家反诈中心的心得(9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国家反诈中心宣传心得体会范本一
大家好!
悲惨啊,30万军民惨遭日军屠杀。鲜血染红了扬子江,尸体布满了石头城。恶魔在肆意流荡,无所不至。听,受辱妇女撕心裂肺的惨叫;看,下关江面残缺不齐的尸骸……悲剧使人目不忍视,惨状使人出离的愤慨……
耻辱啊,美丽的六朝故都;耻辱啊,一个有着五千年文明的民族……
人们或许会控诉鬼子的残暴,人们或许会悲悯民族的苦难,但望着那几十万束手就擒的军队,望着那一张张绝望而麻木的面孔,悲愤之余,我眼前留下的,只有一片浓黑的沉默!
“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太多的苦难易于使人麻木,是到了重新反思历史的时候了。今天,当我们重新谈起南京大屠杀的时候,当我们愤慨悲痛了之后,我们又该想些什么?我们又当做些什么?
当几十万南京守军望风披靡的时候,平行关前,太行山下,一群拿着近乎原始武器的中国人却能使得日伪军队闻风丧胆……
相较于那些引首就戮的怯弱,我似乎看到狼牙山壮士慷慨赴死的微笑;相较于那无助的泪水,我似乎看到那些伟大的身影在振臂高呼——日本帝国主义……一样是死,但是,意义又是否相同呢?
三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以夺志,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是共产党八路军最终肩负起了拯救中国的使命,因为,他们始终没有放弃对民族深沉的热爱,他们始终坚持着对这个民族美好的憧憬。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他的物质的首都可以被敌人占据,但是,他们的精神首都没有被敌人所攻破!
此时,我想起了纪伯伦的《泪与笑》其中写到的:“云的一生就是悲欢离合的一生,人也是如此,一旦失掉崇高的灵魂,就成了存在于物质世界的行尸走肉。”我想,对于国家也是如此,只有拥有国魂,才能使国家富强,不受外侮,足以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我们要告诉世界,我们不仅有着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我们不仅有着悠久的历史与文明,我们还要拥有一群有志气的热血国民。
我们不能忘记历史,因为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不要让时间为庸人们所设计,不要让殷红的鲜血只剩下淡淡的残梦。血已经流了,但不能让他白流。南京的大惨案依然历历在目,我们需要的不仅是黯然至于泣下,更应该正视这刻骨铭心的苦痛。因为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面淋漓的鲜血,鲁迅的担忧依旧没有过时,一个民族的精神首都仍要我们去建构与呵护。
这就给我们无穷的启迪:在现今和平年代的今天,我们没有必要用欢乐消除自己的悲伤,如果那样就失去自我;我们也没有必要沉浸在微漠的悲哀中,我们应正视历史的烙印。我们应该时刻把祖国放在心中,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最前列,为中华崛起而奋斗,但这一切却又不能在空言与大话中消磨,作为学生,我们所应注意的:更是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你是否认真学习,为建设祖国积累好本领;当升旗仪式时,我们是否唱起庄严的国歌;在外国人面前,你是否随地乱扔垃圾,你时刻是否在维护着国家尊严……?
我们就在这样的小事中构筑精神上坚不可摧的首都,试想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了这些,我们的国家怎能不强大?外敌,又怎敢在我们的面前挥刀动武?像南京大屠杀这样的惨案还会在中华大地上发生吗?不会的,永远不会!
让我们携手奋斗吧,青年朋友,相信铭记历史的你今天定将愈加努力奋发!
推荐国家反诈中心宣传心得体会范本二
甲方(单位全称):
员工姓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的规定,及公司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书。(以下简称劳动合同)。
第一条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营地址
乙方: 性别 户籍
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身份证居住地址
上海居住地址
聘用职位(岗位)及职责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职务为: 暂定工作地点: 上海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修正乙方的工作报酬。
3、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也可将乙方派往上海、成都、广州、合肥以及甲方新开发区域任职,乙方应服从安排,如不服从甲方安排,将作辞退处理,甲方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第二条 合同期限、试用期限
1、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月00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内,乙方如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死亡时,合同自然终止。
第三条 工作时间、劳动保护
1、甲方根据员工不同岗位的工作需要,实行国家规定的以下第 (1) 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工作制;(2)不定时工作制;(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4)计件工作制。
2、甲方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给予乙方调休、轮休或发放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依照上海 市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数,同时按公司加班管理制度发放,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除外。
3、甲方根据乙方不同岗位、工种的实际情况,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装置。
第四条 劳动纪律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员工手册》等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自觉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3、合同期内,乙方不能从事其它任何第二职业或活动。
4、乙方应严格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 劳动报酬:
1、甲方根据乙方不同的岗位,实行公司规定的以下第 (1) 工资制度:
(1)标准工时工作制;(2)不定时工作制;(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4)计件工作制。
a、标准工时工作制员工:甲方根据经济效益、乙方的工作表现、能力及甲方现行的上海诺岛纸业有限公司岗位薪资标准(含月度绩效考核),确定乙方转正后税前工资 0000元(基本工资 0000 元,岗位工资 000 元,保密津贴 000 元,通讯补贴 000 元,餐费补贴 000 元)。
鉴于乙方实际需要,甲方另行支付乙方每月交通补贴 000 元,销售专项拓展补贴费用 000 元。 交通补贴、销售专项拓展补贴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在每月16日凭发票报销,但月度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前项规定。
b、营销人员每月实际收入发放标准按照“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c、其中“绩效奖金”栏:见相关标准的内容。
d、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其工资依据上海诺岛纸业有限公司驾驶员、搬运工工资标准执行。
2、甲方在调整企业整体工资水平或乙方的工作岗位、职务时,甲方可对乙方的工资待遇予以调整。
3、甲方确定发薪日期为每月15日,如遇双休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则提前或顺延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4、 由乙方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从乙方每月收入中代扣代缴。
第六条 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享受企业规定内的各种保险、福利、有薪假期。
2、甲方按规定在乙方工资中每月代为扣缴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乙方因病、非因工负伤,停工医疗期限按政府有关规定确定。
4、 符合计划生育的乙方(女性)享有国家规定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乙方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按甲方规章制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乙方疏忽职守、营私舞弊或有不诚实行为、弄虚作假等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工作时间用公司财物制作私人用品的;
(5)乙方工作时间违规操作,造成公司直接或间接损失人民币5000元以上的;
(6)乙方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的;
(7)乙方违反本合同各项承诺,并在甲方书面通知其违约行为后三十天内未予纠正的;
(8)乙方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的;
(9)不服从甲方正常的工作安排、劳动管理的或消极怠工(或罢工)1小时以上的;
(10)合同期内记大过二次的;
(1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12)持假身份证、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如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乙方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经济裁员。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规定解除或终止乙方劳动合同,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或终止的除外: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在合同期内,乙方辞职:试用期必须提前三天,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并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都应承担责任,给予经济补偿。具体赔偿金额由非违约者根据违约者责任大小及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程度酌情确定。
2、如乙方在合同期内,乙方接受甲方出资(或培训期间照发薪资)的培训,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须赔偿甲方相应的培训费用,具体事项见甲方的“培训管理制度”及“员工涉外培训协议”。
3、乙方不再续订本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否则按其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乙方擅自离职,造成甲方生产、营销等工作受影响,甲方可追究乙方之违约责任,违约金为1000—10000元。
5、由于乙方工作性质的特殊性,乙方在任职期内享有甲方提供的保密义务专项津贴,故甲方要求乙方在任职期内不得将任何公司客户资料、销售资料及公司各类内部资料外泄给同行或竞争对手。
6、乙方离职后一年内,不得借助或利用甲方任何客户资料及销售资料泄露给同行或竞争对手,也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近的行业。
7、如乙方违反上述“第5、6条”规定,并经查证核实后,则甲方将以每月保密义务专项津贴3倍的金额向乙方主张经济赔偿(即每月人民币 元)。若情节严重的,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500元以上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同时乙方将承担因此造成对甲方的一切名誉及利益损害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劳动争议的处理
1、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劳动争议时,适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2、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由争议的一方或双方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不服仲裁的一方,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起十五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规定
1、本合同期满后,如需继续聘用,则由甲乙双方重新协商,办理续签手续。
2、本合同如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更而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或修改本合同。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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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老师们:
大家好!
历史不能忘却1937年的那个冬天,12月13日,在中国南京发生了人类有史以来最惨绝人寰的暴行,日军——一支毫无人性的军队在南京进行了长达6周的血腥__。他们采用种种灭绝人性的手段来残杀中国人民。昔日繁华的南京城尸堆如山,血流成河,大街小巷,防空洞里,处处都有中国人民的尸体,顿时,南京城成了人间地狱,侵华日军在中国,在南京留下了人类历最野蛮,最可耻的一页。这是中华民族永远不能遗忘的一段血泪史。
只有真切地了解历史,才能正确地认识历史。只有以史为鉴,才能面向未来。列宁说: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是的,谁都不能否认南京__是人类历野蛮、__的战争罪行。我们之所以念念不忘,是为了抵抗遗忘,我们之所以将这段沉痛的历史,融入血液里灵魂里,就是为了表达对和平的向往,对战争的鞭笞。而今的纪念是为了不忘,反思是为了清醒,
国家反诈中心宣传心得体会范本 国家反诈中心的心得(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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