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三违活动简报范文 反三违查隐患通讯稿(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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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三违活动简报范文(精)一
各单位:
为继续巩固2013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成果,规范从人员安全行为,有效预防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决定在全公司开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专项整治活动。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现将相关事项和容通知如下:
以《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为依据,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对各违章行为和习惯性违章进行全面整治。
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提高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生产作业现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执行力从根源消除事故隐患,使员工从思想和行为上有较大的转变,有效控制和减少一般伤亡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以各单位自检自查为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监管配合的原则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部对各作业现场进行不定时督查。
副组长:迟孟坚、郑玉双
成员:吴国政、毕昆鹏、陈磊、荣焕、徐学东、焦新民、李洪刚、苏保生、段桂宁、阚建茹、孙志强、李守旺、王希民、董树兴、邢明清、王志明、王荣金、王亚林、王俊合、张丙好、谭凤勇、郑瑞宁、赵明云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负责具体安全生产反“三违”活动。
(一)建立健全“反三违”规章制度情况:
1、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各工种操作规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各单位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二)“反三违”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1、是否有违章指挥现象,主要包括:
(1)允许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的;
(2)无有效安全设施或安全措施与现场实际不符、不完善、强令职工作业的;
(3)违反规程、规定、越权指挥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的;(4)允许购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5)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认真及时整改,仍强行安排生产任务。
(6)在无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的情况下,布置工人拼设备、拼体力、抢时间。
(7)其他违章指挥行为。
2、是否有违章作业现象,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
(2)未制定生产事故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或已制定的预案无可操作性的。
(3)未按公司制度和要求组织召开各类安全会议的;(4)未按公司制度和要求进行安全检查的;
(5)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未按“三同时”要求进行的;(6)新安装设备设施未经安全验收就进行生产作业或已运行的设备没有安全操作规程的‘
(7)管理人员发现“三违”行为不及时制止和汇报的;(8)对新从业人员未进行健康检查、三级安全教育或健康检查、三级安全教育不合格就安排上岗作业的;
(9)对设备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整不及时整改的;(10)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1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如:未经许可开动、关停机器,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造成外转动、通电等,忘记关闭设备,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操作错误(指按钮、阀门、搬手、把柄等的操作)奔跑作业、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机器超速运转、酒后作业、带电作业。
(12)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如:擅自进入严禁进入的区域和配电室等;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设备、铁道等);
(13)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未使用。如:未戴防护手套、未戴安全帽、未戴防尘口罩、未穿绝缘水鞋、佩带照明工具、穿戴工作服;
(14)不安全装束。如:在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旁作业穿过肥大服装、衣服未上扣,操纵带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
(15)其他违规作业行为。
3、是否有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劳动纪律主要包括:(1)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严禁擅离岗位,擅离职守,按要求请假等(考勤纪律);
(2)根据生产、工作岗位职责及规则,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生产、工作纪律);
(3)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纪律);
(4)节约原材料、爱护用人单位的财产和物品(日常工作生活纪律);
(5)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纪律及其他规则,如:工作期间聊天、睡岗、玩手机、嬉戏打闹、溜岗、禁止酒后上岗等(其它纪律);
(6)有毒有害作业未按规定配戴防毒面具的;(7)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的;(8)其他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五、具体活动安排
此次“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时间共计10月,分三个阶段进行,3月3日开始,12月底结束。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3月3日—3月31日)。各单位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采取会议、文件等形式,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加强宣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督促工作落实;明确职责分工,提出工作要求,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全面排查、完善整改阶段(4月1日—10月31日)。各单位要紧密结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摸清本单位存在的“三违”现象,并建立台帐,认真分析“三违”现象存在的原因,开展好整治工作。加强班组管理,同时要加大安全教育力度,使从业人员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给作业人员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安全生产部专门组织查缺补漏工作,重点检查宣传教育不到位、措施制定不到位、“三违”现象整改不到位、“反三违”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整改进展缓慢、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追究其责任。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25日)。各单位对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各单位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反三违”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反三违”活动作为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的重要措施,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真正抓出成效来,要认真研究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各单位将“反三违”活动方案于3月30前报安全科。从四月开始到十月底,每月28日前上报反“三违”活动检查情况,有记录、有措施、有期限、有责任人。12月25日前上报活动总结情况。
反三违活动简报范文(精)二
全市开展“反三违、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紧扣“三进三帮”活动开展,指导督促企业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杜绝进一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市安委会决定,今年5月中旬至8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反三违、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开展“三进三帮”活动,在全市集中开展“反三违、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指导企业建章立制,整治“三违”行为,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有效遏制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杜绝较大以上和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九大圆满召开,为全市改革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简称“各企事业单位”)。
5月中旬至8月底,具体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5日-5月20日)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21日—6月20日)。各企事业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单位的自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和工会组织监督。自查自改情况同时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上报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乡镇(街道)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指导落实整改措施。
(三)检查督查阶段(6月21日—8月10日)。6月下旬,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组织专项督查组,对主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深入企业生产一线,指导和督促企业治理安全隐患,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7月上旬和8月中旬,市安委会组织综合督查组,按照“四不两直”的
反三违活动简报范文 反三违查隐患通讯稿(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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