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电脑实操实训心得体会精选 会计实操培训心得(4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对于会计电脑实操实训心得体会精选一
为规范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现金投资理财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增加闲置现金资产收益,防范现金投资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根据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子公司的投资理财管理。
3.定义
本制度所称现金投资理财是指公司以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短期财务投资行为,持有时间不超过 6 个月,投资范围包括金融机构现金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及其他公开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
4.责任机构和职责
4.1.公司股东大会为公司进行现金投资理财业务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拥有授权范围内现金投资理财决策权;根据董事会授权,总裁班子拥有授权范围内现金投资理财决策权;根据总裁班子授权,公司投资理财评审小组拥有授权范围内现金投资理财决策权。
4.2. 公司投资理财评审小组履行现金投资理财项目评审职责;财务管理中心、战略发展中心、监察审计部根据岗位职责履行现金投资理财管理工作。
4.3 .公司投资理财评审小组议事规则
4.3.1.现金投资理财项目需经公司投资理财评审小组审议。
4.3.2.评审小组由公司分管财务副总裁、财务管理中心经理、财务管理中心资金 主管、战略发展中心投资主管、监察审计部法务主管等人员组成,公司分管财务副总裁担任组长,财务管理中心经理任副组长。
评审小组组成人员无法参加评审会议时,由所在部门经理或其指定人员参 会。
4.3.2.评审小组对现金投资理财项目应进行充分讨论,意见力求取得一致;当有 分歧、无法取得一致意见时,提交总裁班子决定;
4.3.3评审小组应在现金投资理财审批表签署意见并签名。现金投资理财审批表格式见附件1。
4.3.4.属投资理财评审小组投资决策权限的,评审小组会议通过即获得批准;属总裁班子、董事会、股东大会投资决策权限的,应提交总裁班子、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4.4.财务管理中心为公司现金投资理财的职能管理部门,职责为:
4.4.1.负责现金投资理财项目投资论证,对现金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可行性分析,对投资品种提出风险评估意见。
4.4.2.负责编制具体的现金投资理财方案,包括投资金额、投资配置策略、投资事项、投资期限和投资品种等。
4.4.3.负责开设并管理理财相关账户。
4.4.4.负责现金投资理财活动的执行、跟踪。
4.4.5.负责跟踪到期资金和收益及时、足额到账,对公司现金投资理财业务进行日常核算;每月第二个工作日,以报表形式向评审小组、总裁班子报告现金理财情况。
4.5.战略发展中心为公司现金投资理财的协办部门,协助财务管理中心对投资理财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4.6.监察审计部职责:
4.6.1.负责理财项目合法性审核;
4.6.2.对理财项目合同等文件进行法律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4.6.3.负责投资理财的审计与监督。
5.公司从事现金投资理财产品交易的原则
5.1.现金投资理财产品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资金,其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应按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5.2.现金投资理财产品交易的标的为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产品,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6 个月。
5.3.公司进行现金投资理财产品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5.4. 现金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自身名义、通过专用投资理财账户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严禁出借投资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5.5.公司投资单一理财产品的投资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5.6.公司分、子公司闲置资金统一归集厦钨总部统筹使用,原则上不得自行对外进行投资理财;因厦钨总部资金统筹安排产生短期大额闲置资金(超过 5000 万元,闲置时间超过 1 个月),经厦钨总部投资理财评审小组同意、协助确定投资品种,并按所在公司内部审批程序报批后可以办理闲置资金投资理财。同时,应参照本制度制定所在公司现金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6.现金投资理财决策权限
6.1.单笔现金投资理财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下且当年累计现金投资理财余额低于 9,000 万元的现金投资理财交易,由公司投资理财评审小组审批。
6.2.以下交易由总裁班子审批:
6.2.1 单笔现金投资理财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且当年累计现金投资理财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 10%的现金投资理财交易。
6.2.2 当年累计现金投资理财余额达到 9,000 万元但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 10%的现金投资理财交易。
6.3. 当年累计现金投资理财余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 10%但不超过 30%后的任何现金投资理财交易,由董事会审批。
6.4.当年累计现金投资理财余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 30%后的任何现金投资理财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5.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投资理财,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按照相关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投资理财的实施与监控
7.1.选择理财机构及理财产品
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公司资金情况,选择理财机构及理财产品,在同等条件下,原则上理财机构优先选择上市公司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优先选择保本、容易变现的产品。
7.2.编制投资理财计划书
财务管理中心对选择的投资理财项目进行分析、论证,在评估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编制投资理财计划书。投资理财计划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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