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心得体会题目和感想 舆情应对培训心得体会(八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舆情心得体会题目和感想一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民族宗教系统被国内外网络媒体登载舆情信息,或对本系统正常工作秩序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突发网络舆论情况的应对处置工作。
(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将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二)分级负责,依法处置。按照辖区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建立网络信息监测、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互联网上动态性、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四)服务发展,防止危机。立足于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采取法律、管理、技术、舆情疏导等综合措施加强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有效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成立市民族宗教系统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审定全市民族宗教系统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导、考核有关单位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研判“网络问政”形势,有序引导网络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机关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办公室:统筹、协调有关单位落实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各科室: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突发重大网络舆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一)研判预警
各科室对所可能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快速反应
各科室发现重大网络舆情后,应立即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和可能衍生的新情况。紧急情况下,可电话口头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在30分钟内报送书面信息。在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三)分类处置
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按以下办法分类处置:
1、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相关科室、直属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发现当日内回复处理意见并在办结之日内回复处理结果。
2、属对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3、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网民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并商请监察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属对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四)动态跟踪
各相关科室、二级单位要落实专人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
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各相关科室和二级单位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将应对处置工作书面报告三日内报送办公室,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
各科室和二级单位指定专门的舆情监控人员,建立网络舆情监管机制,在单位干部职工中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懂政策法规、善应对网络的网民队伍,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网络舆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科室、二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奖励及责任追究机制,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主题舆情心得体会题目和感想二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提高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综合应对能力,确保及时有效地控制、减轻和消除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保证公共互联网持续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维护国家网络空间安全,保障经济运行和社会秩序。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含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发生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称网络安全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由网络攻击、网络入侵、恶意程序等导致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或影响,需要电信主管部门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网络中断(拥塞)、系统瘫痪(异常)、数据泄露(丢失)、病毒传播等事件。
本预案所称电信主管部门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4工作原则
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统一指挥、密切协同、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落实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网络安全企业和专家学者等各方面力量的作用。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与职责
在中央网信办统筹协调下,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特别重大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统一指挥和协调。
2.2办事机构与职责
在中央网信办下设的国家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统筹协调下,在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部应急办)负责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管理事务性工作;及时向部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件情况,提出特别重大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措施建议;负责重大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统一指挥和协调;根据需要协调较大、一般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部应急办具体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承担,有关单位明确负责人和联络员参与部应急办工作。
2.3其他相关单位职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相关单位开展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
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负责本单位网络安全突发事件预防、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为其他单位的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提供技术支持。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统称网络安全专业机构)负责监测、报告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和预警信息,为应急工作提供决策支持和技术支撑。
鼓励网络安全企业支撑参与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3.事件分级
根据社会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事件、重大事件、较大事件、一般事件。
3.1特别重大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
(1)全国范围大量互联网用户无法正常上网;
(2).cn国家顶级域名系统解析效率大幅下降;
(3)1亿以上互联网用户信息泄露;
(4)网络病毒在全国范围大面积爆发;
(5)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危害或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3.2重大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网络安全事件:
(1)多个省大量互联网用户无法正常上网;
(2)在全国范围有影响力的网站或平台访问出现严重异常;
(3)大型域名解析系统访问出现严重异常;
(4)1千万以上互联网用户信息泄露;
(5)网络病毒在多个省范围内大面积爆发;
(6)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或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3.3较大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网络安全事件:
(1)1个省内大量互联网用户无法正常上网;
(2)在省内有影响力的网站或平台访问出现严重异常;
(3)1百万以上互联网用户信息泄露;
(4)网络病毒在1个省范围内大面积爆发;
(5)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或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3.4一般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网络安全事件:
(1)1个地市大量互联网用户无法正常上网;
(2)10万以上互联网用户信息泄露;
(3)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一般危害或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4.监测预警
4.1事件监测
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应当对本单位网络和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密切监测,一旦发生本预案规定的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当立即通过电话等方式向部应急办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网络安全企业应当通过多种途径监测、收集已经发生的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信息,并及时向部应急办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报告。
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时,应当说明事件发生时间、初步判定的影响范围和危害、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有关建议。
4.2预警监测
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网络安全企业应当通过多种途径监测、收集漏洞、病毒、网络攻击最新动向等网络安全隐患和预警信息,对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认为可能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向部应急办报告;认为可能发生较大或一般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向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报告。
4.3预警分级
建立公共互联网网络突发事件预警制度,按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公共互联网网络突发事件预警等级分为四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分别对应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网络安全突发事件。
4.4预警发布
部应急办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及时汇总分析突发事件隐患和预警信息,必要时组织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学者进行会商研判。
认为需要发布红色预警的,由部应急办报国家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统一发布(或转发国家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发布的红色预警),并报部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发布橙色预警的,由部应急办统一发布,并报国家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和部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发布黄色、蓝色预警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可在本行政区域内发布,并报部应急办,同时通报地方相关部门。对达不到预警级别但又需要发布警示信息的,部应急办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可以发布风险提示信息。
发布预警信息时,应当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的影响范围和造成的危害、应采取的防范措施、时限要求和发布机关等,并公布咨询电话。面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可通过网站、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
4.5预警响应
4.5.1黄色、蓝色预警响应
发布黄色、蓝色预警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有关单位、机构和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的监测;
(2)组织有关单位、机构和人员加强事态跟踪分析评估,密切关注事态发展,重要情况报部应急办;
(3)及时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措施,公布咨询电话,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正确引导。
4.5.2红色、橙色预警响应
发布红色、橙色预警后,部应急办除采取黄色、蓝色
舆情心得体会题目和感想 舆情应对培训心得体会(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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