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中国心得体会非付费和感想 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心得(九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主题平安中国心得体会非付费和感想一
共青团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
博雅茶文化工作室20xx年12月20日
拥抱平安夜
相传在平安夜若收到一份带有“圣诞快乐” 、“圣诞平安”字样图案的平安果,并在当天收下这份礼物并吃下这个平安果,就会在新的一年平安、快乐,并且还有不同层数带有不同的意义之说。故而也有了平安果的代名词“苹果”,每年的平安夜之际人们都会通过预订或者购买带有“平安”、“快乐”的苹果来表达他们最深切的祝福,也就流传了平安夜送苹果的习俗。虽然最原始是源于西方,但随着中西文化的交融,这种节日习俗也被中国人广泛流传,同时也增加了喜庆,尤其是流传在校园,更加显得丰富了校园文化。因其通过苹果的传送来传达祝福而与平常祝福方式不同,再经过我们精心的设计与包装,相信就更加有了别出心裁的感觉。为此我们博雅茶文化工作室特地举办此次活动。
在平安夜这一天,让每个成员开心、快乐的度过,用活动的方式把真情传递出去,增进成员之间情感的同时,丰富校园文化,弘扬世界优秀文化,活跃院校文化气息,激发当代大学生的激情!
20xx年12月24号下午2点
茶室(1号实训楼6楼)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博雅茶文化工作室全体成员
1、前期宣传:绘制海报,张贴于茶室门口。进行微博,微信平台等一些社交工具进行前期宣传。
2、准备工作:准备活动中所需的所有物品并确保质量安全。提前布置场地,做好活动节目的准备工作。
3、活动流程:
(1)20xx年12月24号下午2点开始在茶室那边不间断播放关于爱情唯美小清新的电影
(2)每个人只要付2块,在茶室可以畅饮
(3)进行一些小游戏,让成员们放开自我
(4)在晚上还是电影我们会选10个名额抽奖。礼品是苹果和茶叶分一二三等奖
4、活动后期:
(1)做好活动场地的打理工作
(2)总结活动中的不足
(1)注意维持进场出场秩序,避免大声喧哗
(2)活动结束后,应清洁场地,保持校内整洁
(3)游戏期间,同学们应积极参与,以免拖延时间,耽误活动的正常开展。
主题平安中国心得体会非付费和感想二
2019年圣诞节即将来临!为了让消费者体会到神龙大酒店辉煌的品牌气势和独特的圣诞文化氛围,力争做到比往年更具庆祝圣诞节的气氛,我们在装饰和布置上突出新颖和独特;在长沙市加大广告宣传力度,达到在经济利益增长的同时,最大程度的强化酒店的知名度,提升品牌影响力。
2019年12月24日
:xx大酒店
让我们把圣诞的钟声传播四方,也让我们把圣诞的祝福洒向人间。
活动操作策略
一、圣诞节酒店的布置及装饰
(一)、主景点布置
1、大厅外:在大厅外空地做一个三米高的城堡及风车装饰(木工制作),显得高大气派,吸引客人注意。(包括周边装饰一起费用预算2500元)
2、大堂:大堂准备摆两个景点:一是总台前做一个长城雪景图(木工制作, 费用预算1000元);二是在客梯前空地做一颗精美的圣诞树(用方木搭建,费用预算1000元)。
3、中西式餐厅、咖啡厅,桌球室,影视厅,射击模拟高尔夫室,按摩保健室:以气球和装饰灯,喷绘为主体装饰物。(1000元)
4、大厅内外柱子:以灯和喷绘做主体装饰物。(1000元)
(二)、其他景点布置
娱乐综合楼:以气球和装饰灯,喷绘为主体装饰物。(1000元)
(三)、礼品
主要是圣诞节当晚在各营业区及晚会现场所发的礼品和在客房常客,商务客人所送的礼品,预计礼品费用1500元。
(以上共计预算费用10000元。)
二、酒店整体气氛布置
(一)、酒店所有的员工都必须着红色圣诞装,加强节日气氛。
(二)、安排两名圣诞天使迎宾。
(三)、安排两名圣诞老人和小丑给每一位顾客发送圣诞帽,最好有酒店形象标志的。(可以其他商家合作)
(四)、酒店内播放圣诞颂歌。(播放的曲目:《平安夜》、《普世欢腾,救主下降》 《天使歌唱在高天》 《缅想当年时方夜半》《圣诞钟声》等等)
活动方式:
对当天到神龙大酒店消费的顾客都可以进行赠送“平安果”(苹果)活动。顾客可亲自“采摘”平安果,寓意一年的收获。
具体内容:
“平安夜”是一个很亲情的夜晚,同时也是神龙大酒店增强品牌形象的好时机,为此,我们计划把“平安果”和包含亲情的“亲情卡”绑在圣诞树上,这样就赋予一个普通的苹果以亲情、关爱、温暖的元素。而祝福平安的亲情卡片也带着一份神龙大酒店对顾客一年来的支持和一份祝福!
需要支持:
一棵大型的圣诞树(供应商支持);
苹果2019枚,费用大约2019元;
亲情卡片2019枚,费用4000元。
圣诞老人:
背着礼物包包骑着鹿的圣诞老人从大厅从天而降,此时漫天雪花飞舞,《叮叮当》歌曲响起,圣诞老人降临,从包包里拿出圣诞糖果散向来宾,深深的祝福忙碌的人们及时享受幸福!
需要支持:
圣诞老人演员(我司提供)
鹿 (道具1000元)
雪花机 费用500元
主题平安中国心得体会非付费和感想三
该户属本村委会最大家庭,一家是村文明家庭的典范,该家庭总计11口人。一直以来,该家庭和睦相处,尊老爱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文明向上,团结邻里。该大家庭的和谐美满在当地已成为美谈,20xx年曾被县评为“五好家庭”。
家庭各成员是在家庭、工作、学习各自的岗位上都比较优秀,受到社会、单位、学校的普遍认可。做为村支部书记兼党员,小赵肩负重任,以身作则,多次带领全村村民积极参加公众活动,调动大家积极性,激励大家要团结互助,共促发展,起到了中流砥柱的重要作用。
在一般的情况下,平时吃饭都要请老人先入座,为其端饭倒水。婆媳关系处理得非常好,也成了当地典范,而且各小家庭经常给老人买东西孝敬老人。每逢节假日,全家欢聚一堂,开展各项活动,活跃家庭气氛。同时,他助人为乐本色永不变,他关爱他人,深受邻里爱戴,他长年为邻里提供打气筒,经常为邻里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该家庭处处以身作则。通过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村里各家各户出现了较大改观,家庭矛盾少了,邻里互助多了,门前垃圾少了,绿色环保多了,他们一家就是平安家庭创建的典范,他们一家在群众心中树起了一个鲜活的平安家庭创建的新亮点。
主题平安中国心得体会非付费和感想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人身保险业务事宜,达成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基于本合同,形成委托代理关系:甲方委托乙方在授权范围内代理人身保险业务,承担该行
为产生的法律责任,乙方从事约定的代理行为,获得甲方支付的代理费。
本合同的订立并不直接或间接地构成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第二条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的规定,制定《中国平安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展业服务体系管理办法及相关作业规定》(下称“基本管理办法”),作为甲方对乙方管理的基本办法。
乙方自愿遵守基本管理办法,并自愿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乙方作为甲方代理人,负有保护甲方资产、资源及权益的义务。
甲方资产、资源及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内容:
1. 享有所有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动产及不动产等有形资产;
2. 业务经营中积累的全部客户资料;
3. 代理人队伍;
4. 通过各种方式建立的业务渠道;
5. 通过各种信息获取的展业机会;
6. 电脑及网络系统存储、处理的全部信息资料;
7. 关于代理人管理、团队建设、佣金支付、展业诀窍等各项制度或经营措施;
8. 商业秘密;
9. 享有著作权的各种培训资料、行销辅助品等;
10. 商标权、名称权、ci及其他标识;
11. 其他形式的甲方有形资产、无形资产、资源或权益。
只有经过甲方的合法授权,乙方才可合理使用或利用上述甲方资产、资源及权益;乙方不得以非法侵占、使用、窃取、泄露、擅自转让、唆使代理人解约及其他方式侵害甲方资产、资源及权益。
第四条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签字之日起成立。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乙方通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并取得《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作为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若乙方在本合同成立之前,为获得保险代理从业资格,达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
甲乙双方之间形成培训关系。在此培训期间内甲乙双方之间不构成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劳动关系或者保险代理关系。
第五条本合同有效期三年。合同期满前十五天,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提出书面解约要求的,合同有效期自动
顺延三年,可多次顺延。第六条甲方向乙方核发《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书》之后,乙方方可开始从事保险代理行为。
1. 持有和使用经甲方制作或核准的展业资料,全面、忠实地向客户解释、说明甲方保险产品的内容和保险条款;
2. 认真、正确指导客户填写投保书,并将自己知道的或应当知道的可能会影响甲方承保及承保费率的有关客户的情况,如实填写《代理人报告书》,告知甲方;
3. 应按照准确、完整、安全、保密的原则,收集、记录客户信息,并将客户信息真实、完整地提交给公司;
4. 代表甲方向与甲方订立保险合同的客户收取保险费,或向拟与甲方订立保险合同的客户收取保险费,并按甲方规定向客户交付保险费预收收据;
5. 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代收保险费全部及时缴交给甲方;
6. 及时将投保单等相关投保文件及客户准确资料交甲方审核;
7. 在甲方同意承保后,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签发的保险单正本后三天内将保险单送达客户;
8. 按照甲方管理规定,向客户提供与该保险合同有关的售后服务;
9. 其他经甲方授权的行为。
第七条代理合同期间,乙方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在甲方授权范围
内开展业务。
乙方发生下述行为的,视为违反本合同义务,甲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追究乙方责任:
1. 误导客户:向客户提供虚假资料或误导性的宣传说明,或曲意解释保险条款、投保规则、保全规则,或擅自修改、变更投保书和保单资料、擅自提高、减低保险费率,私自篡改或曲意解释产品说明书内容,夸大或承诺投资收益及分红红利,或夸大资金投资渠道、保险保障利益,向客户隐瞒投资风险事实、投资帐户保费分配方式、甲方向客户收取的投资帐户的各项费用及收取比例,以不正当手段影响客户投保选择;
2. 代签名:在投保书、金领建议书、客户权益确认书、契约审核函件、体检报告书中的健康告知、各类疾病问卷、授权委托书、委托转帐合同、保单回执及各类变更申请书等甲方规定需客户(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监护人)本人亲笔签名的相关保险资料,非客户本人亲笔签名、代客户签名或唆使他人代客户签名;
3. 冒名顶替体检:协同客户让他人顶替体检、伪造或修改体检报告,或明知客户顶替体检不阻止且不告知甲方,或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找他人顶替体检;
4. 强制或引诱客户投保、唆使客户退保、回佣、隐瞒犹豫期或阻挠客户犹豫期退保;
5. 以甲方名义修改或变更保险条款,签订、变更、废除任何保险合约,放弃甲方任何权利;
6. 除依本合同的规定或经甲方同意外,乙方代表他人垫付未曾真实收到的保险费;未收到客户交付的任何保险费情况下,乙方将任何收款凭据、发票送交任何人或承诺收到保险费;
7. 阻碍客户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影响甲方据以确定是否同意承保及承保费率的情况,或协同客户隐瞒真相或明知客户告知不实却不如实声明,或明知客户不如实填写投保、保全、理赔等甲方规定须如实填写的单证却不告知甲方,致使甲方或客户利益受损,协同客户提供不完整体检病史,或隐瞒客户提供的体检病史,擅自更改客户确认的投保或保全申请;
8. 提供或诱导客户提供虚假信息,如假证件,假电话,假年龄,虚假投、被保人关系,虚假病历资料、虚假健康资料、虚假财务资料等,或伪造、篡改客户信息,违反限定范围接触、使用客户信息,以及泄露和倒卖客户信息;
9. 提供虚假个人资料,如假学历、假身份证明、假担保、隐瞒或伪造个人简历等;
10. 参与保险欺诈:擅自以甲方名义签发保单,擅自修改、变更条款或与客户签订附加合约;在事故发生后再接受客户投保申请(倒签单);串通客户参与制造假赔案,欺骗甲方;
11. 向客户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12. 接到客户索赔通知后,不及时报告甲方,代表甲方承诺任何法律责任或清偿责任;
13. 将自己招揽的业务不全部提交给甲方,为任何其他保险公司或代理公司、经纪公司承揽保险业务;
14. 滞留、挪用或侵占客户首期保险费、续期保险费、保全补费、甲方各类给付保险金、溢交保险费、解约金、保全变更退费、保单质押贷款款项等;
15. 提供给甲方的收据与提供给客户的收据内容不一致;
16. 引诱甲方的任何投保人将保险合同或批注项下的保险合同取消、变更或减少,引诱其他代理人终止与甲方的保险代理合同;
17. 伪造、变造、转让《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或者《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书》;
18. 对甲方或其他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偿付能力作出虚假或者误导性陈述;
19. 利用行政处罚结果或者捏造、散布虚假事实,诋毁其他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或者个人名誉;
20. 侵害本合同第三条所述的甲方各项资产、资源及权益;
21. 擅自制作使用有关甲方保险产品展业资料,向甲方及甲方授权的分支公司外的任何第三方购买并使用有关甲方保险产品的展业资料;
22. 对不同保险产品内容做不公平或者不完全比较;
23. 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前在任何刊物、新闻媒体、互联网络以及在任何场合下发表任何有关甲方的新闻、评论、广告、通告、信函或文件,使用任何有甲方名称、标识的文件、资料、图片或电子媒体;擅自以甲方名义印制并散发保险资料,擅自刊登散发增员广告,故意散播有损甲方形象的言论;在甲方职场内与他人争吵,打架或参与打架,公然侮辱甲方员工、代理人或客户、准客户,与甲方合作单位发生冲突,损害甲方形象;未经甲方许可授权非甲方代理人招揽保险业务,擅自盗用甲方或他人名义对客户进行诱骗投保;
24. 私下转让保单,致使客户无人服务、导致甲方或客户损失;
25. 在销售过程中,未向客户展示及提供产品说明书,使用未经甲方核准的建议书、产品说明书及其他展业资料;
26. 以欺骗、诱导的方式组织客户参加说明会,或在客户邀约行为中客户已经明确拒绝后干扰客户,或客户明确拒绝投保后干扰客户;
27. 以不正当手段争抢业务、争抢增员;
28. 为达不正当目的虚构事实,本人或挑唆他人对甲方员工、代理人、特约体检医院、定点医院恶意投诉;
29. 恶意破坏公司职场内电脑、投影仪等办公设备以及其他固定资产等各项设施,偷窃、盗取或者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或者公物;
30. 推荐或销售非平安的金融产品;
31. 以平安名义销售或推荐非平安产品,包括代理和推荐非平安集团内专业公司所属的产品及产品组合;
32. 基本管理办法列明的乙方在代理活动中不能从事的其他行为,以及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其他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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