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扶贫心得体会总结 有关扶贫的心得体会(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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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帮扶扶贫心得体会总结一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x大和十x届x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按照“科学规范、因地制宜、抓住重点,不断提高精准性、有效性和持续性”的方针,坚持县负总责、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扶贫开发思路,以贫困户和贫困人口为工作对象,着力改善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二、建设目标
围绕国家到20xx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人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即: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到今年年底使贫困村人均收入增幅达到或超过霍邱县的平均水平;贫困村的基础设施,村容村貌有明显改善;特色增收产业基本形成;农民健康生活水平,综合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明显提升。
三、主要工作
一是带领村干部和党员认真宣传好、贯彻好、学习好党的xx大及xx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村党建工作抓牢抓实,继续巩固党组织在农村的执政地位,加快培养农村党组织的后备力量。
二是抓紧抓快协调霍邱县扶贫办对**村岗东水泥路建设的资金投入,计划年内完工,工程总投资50万。
三是积极向霍邱县水利局争取**村南小湖排灌站工程项目,总投资50万元,力争年内解决该村500亩农作物排灌用水问题。
四是监督今年我委局5万元扶贫帮扶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是通过协调霍邱县组织部及其他渠道为**村村室修缮,办公桌椅更新,硬化院内道路及地坪等基础设施。
六是结合我县陈埠职高、霍邱驾校的热门教学专业,大力向该村初、高中毕业生等适龄青年及准备外出务工群众宣传、积极推荐职业资格教育和技能培训。
七是春节前,委局组队深入**村走访慰问特困户、五保户、低保户、老党员及退职干部,送去党的温暖和领导的关爱。
总之,在委局支持和帮助下,我会加倍努力工作,使**村各项工作得到提高,使群众生活水平得到普遍提高。社会稳定、安居乐业,向周集镇党委、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推荐帮扶扶贫心得体会总结二
省监狱在开展结对帮扶工作中,与新郑市 镇村结成对子,双方在上级党政组织的关怀与支持下,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结对帮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此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结对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
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社会主义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和有效组织形式。监狱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陈峰亮任组长的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管行政后勤工作的监狱领导主抓此项工作,监狱办公室为具体联系单位,分工具体,职责明确。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四有”、“五落实”,即有组织领导、有阶段性计划、有实施方案、有检查督导;落实时间、落实地点、落实人员、落实主题、落实资金,以此推动结对帮扶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运作。
二、调查摸底,确保结对帮扶工作有序进行
良好的基础工作是干好工作的前提。驻村后,为吃透情况,理清工作思路,我们认真搞好摸底调查,一是坚持不吃请、不扰民,决不给群众增加任何负担,真正做到了深入群众。二是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深入田间地头,访贫问苦了解情况,与农民面对面沟通思想,交流感情真正了解群众所急、所盼、所想的难点、热点问题,寻找问题,分析问题的根源,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在深入调研、统筹协调的基础上,制定了详细的计划,并将结对帮扶活动与监狱开展的“讲、树、促”等活动结合起来,做到相辅相成,相得益彰。通过不断交流信息,增进了相互的感情,促进了帮扶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制定计划,落实帮扶措施
监狱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结对帮扶计划,理出帮扶工作思路,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各项帮扶活动。一是开展为帮扶村“献爱心、送温暖、”捐款活动。积极为20户特困户送去米面油及救济金等2万余元,为贫困群众解除后顾之忧。二是积极扶持村图书室建设。为村里捐赠图书100多册,包括农业科技、儿童读物、百科知识等,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精心组织,坚持做好精神文明帮扶
在工作中,坚持既扶贫,又扶志。不仅从物质上给予帮助,更从思想上进行帮扶,帮助他们转变思想观念,树立自强、自立意识。
1、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学习教育。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做好基层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针对农村个别党员、干部年龄老化、思想僵化、发展意识不强等问题,我们把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学习教育作为村级班子建设要害环节,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坚持党员、干部学习日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正确领会党的农村工作政策。二是坚持各种会议、座谈会形式学习教育。每逢村委、支部重大事宜,以召开专题会议、座谈会等,我们集中党员进行各项有关文件内容的学习。三是利用各种培训形式。如开展了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村政策法规培训和法规法纪、科技文化培训以及精神文明培训。
2、实行村务政务公开,健全民主治理制度。一是健全民主理财小组。由各生产组推选代表,支部主要成员参加,主要职责是核查村组帐务收支情况,并定期张榜公布,加强村组财务治理。二是健全村民议事代表小组。代表由各村民组推举产生,主要职责是监督和决定村重大活动和投资建设事宜,积极协助做好村务工作。三是实行了计划生育系列工作、宅基地审批修建、财务收支“三公开”,每半年张榜公布一次,接受全村干部群众监督。
3、突出抓好文明建设工作。今年4月中旬至6月中旬,我们积极配合村支部,全面加强了农村文明建设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录相、标语、专栏、会议、座谈等方式方法,宣传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在此基础上,加强对村民进行法律法规、村规民约教育,努力克服消除文明建设工作中出现的不利因素和不良现象,取得较好效果。
五、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打算
虽然我们在三里岗村结对帮扶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着不少问题:一是农村工作经验不足,有时工作方法简单;二是基层村组集体力量和经济薄弱,资金困难,想为群众多办实事,但无经济实力。
今后,我们将以巩固提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为动力,以改善结对帮扶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改进工作方法,努力为村群众办更多的实事、好事。使“社会主义文明建设”在农村开花结果。
推荐帮扶扶贫心得体会总结三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曲靖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不断优化儿童福利机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功能定位,全面推进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扎实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坚持政府主导。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作为政府重要工作内容,落实县、街道(乡镇)属地责任,强化民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
坚持家庭尽责。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监护人要依法尽责,在家庭发展中首先考虑儿童利益;加强对家庭监护和委托监护的督促指导,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确保困境儿童得到生活救助保障。
坚持社会关爱。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积极作用,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全社会关爱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健全全市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缺失和困境儿童生活保障等突出问题,加强部门联动与协作配合,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一)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能力。
1、明确两类机构功能定位。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根据需要设立的,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协助民政部门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等工作的专门机构,包括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设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科(室)的救助管理站(具体职责见附件1)。儿童福利机构是指民政部门设立的,主要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未满18周岁儿童的机构,包括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儿童福利院、设有儿童部的社会福利院等。各地要采取工作试点、业务培训、定点帮扶、结对互学等多种方式,支持贫困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提升服务能力。
2、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升级。要对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职责,健全服务功能,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关爱服务能力。各县(市、区)已设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要完成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尚未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要整合现有资源,明确救助管理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具体机构承担相关工作,要加快筹备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县级民政部门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抚养照料儿童能力不足的,可就近委托儿童福利机构代为养育并签订委托协议。
3、拓展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服务功能。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区域布局,加大市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力度,将孤儿数量少、机构设施差、专业力量弱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向市儿童福利机构移交。已经将孤儿转出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应当设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或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探索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社会残疾儿童及其家庭的临时照料、康复指导、特殊教育、精神慰藉、定期探访、宣传培训等工作。推进市儿童福利机构不断拓展集养、治、教、康于一体的社会服务功能,力争将儿童福利机构纳入定点康复机构,积极向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开放。
(二)加强儿童关爱服务队伍建设。
1、加强基层儿童工作力量。坚持选优配强,确保有能力、有爱心、有责任心的人员从事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做到事有人干、责有人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备1名“儿童督导员”,负责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村(居)配备1名“儿童主任”,由村(居)委会委员、村级民政事务员、社会救助协理员、大学生村官等有固定劳动报酬的基层工作人员中,选取1名思想素质好、文化程度高、责任心强、熟悉当地情况且愿意长期从事儿童工作的女性担任,优先安排村(居)民委员会女性委员担任。依托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及时录入、更新人员信息。完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工作跟踪抽查制度,对认真履职、工作落实到位、成绩突出的予以奖励和表扬,并纳入有关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推荐范围,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要及时作出调整。
2、提升基层儿童工作水平。按照“分层级、多样化、可操作、全覆盖”的要求,建立健全儿童福利工作分级培训体系。市级民政部门负责培训到儿童督导员;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培训到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每年至少轮训一次,培训内容要突出儿童督导员职责(见附件2)、儿童主任职责(见附件3),突出家庭走访、信息更新、强制报告、政策链接、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及家庭教育等重点。初任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经培训合格方可开展工作。要从培训资金、培训对象、
帮扶扶贫心得体会总结 有关扶贫的心得体会(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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