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传帮带个人心得体会及收获 检察机关传帮带(4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检察院传帮带个人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
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
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
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
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
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
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最新检察院传帮带个人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今年以来,市检察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市委、最高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面对全市检察机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严峻形势,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党建带队伍塑生态促工作,为检察工作激浊扬清、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市检察院党组主动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思想根基,加强落实主体责任统筹部署。一是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重要论述,强化教育引导,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宪法宣誓、红色党日活动、警示教育、集中培训等形式扎实开展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市委制定的下级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涉及重大工作和案件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二是统筹谋划部署。在认真学习中央市委相关文件基础上,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主体责任落实进行部署,制定了主体责任“两个清单”。成立全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督促党组、班子成员和各内设机构落实治党要求。年初召开的全市检察长会、机关工作推动会、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机关党建工作会上,分别对落实主体责任作重点部署推动。制定市院机关工作要点、政治工作要点、宣传工作要点,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作为重要内容。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先后研究完善了基层党建巡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联席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涉检网络舆情应对与处置暂行管理等制度和办法。制定印发《关于建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五项制度的意见》,将各项责任和任务分工落实。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档案制度,实行全程纪实和留痕管理。成立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作为督查督办重点,形成充分履责、齐抓共管的合力。
认真接受并积极整改市委2017年度主体责任考核中指出的问题,明确提出强化使命担当,深入落实好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加强政治理论武装。把武装头脑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基础,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党组中心组共开展集中政治学习35次、专题学习研讨10次。综合运用集中培训、专题研讨、辅导讲座等形式,组织广大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市委历次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举办“走进新时代奋斗新征程”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修正案》、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党组书记带头以学好政治理论为题讲党课。二是逐级压实责任。党组书记与各分院、基层院党组书记,与班子其他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逐级对承担的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将“两个清单”执行情况作为考核和问责依据,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整改。10月份以来,市院领导集中深入基层单位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巡查督导。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市委《实施办法》,坚持失责必问。三是严肃认真整改。在今年市纪委和市委政法委分别牵头开展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查中,反馈了我们存在的问题,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即知即改,多次专题研究整改工作,逐条逐项予以落实。把查处干警违纪违法作为整改重点内容,认真落实线索受理、调查、反馈、追责等制度,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整改情况及时向上级单位进行汇报。
认真汲取系统内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深刻教训,反躬自省、警钟长鸣。一是修复政治生态。按照市委通知精神,研究制定《全市检察机关落实市委2018年全面净化政治生态重点工作任务方案》,认真参加全市政法系统开展政治生态回头看评议整改活动。市纪委监委宣布对违法违纪领导干部的处分决定后,迅速在全系统开展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活动,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认真反思、剖析原因、标本兼治、力见长效。机关各党支部分别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查摆纠正问题,广大干警普遍接受了一次党性锻炼,院领导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二是严抓“关键少数”。2月初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市院班子成员深刻剖析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的问题,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飞等领导全程指导。市院领导班子多次集体把脉会诊,从思想教育、用人导向、日常管理、制度执行、内部监督等方面,查找班
检察院传帮带个人心得体会及收获 检察机关传帮带(4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