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执法岗位工作心得体会和感想 林业执法岗位工作心得体会和感想总结(2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主题林业执法岗位工作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20xx年,我局全体班子成员团结一致,共识共干,一心一意谋求林业又快又好发展,较好的履行了职责。现将一年来,我局领导班子及我个人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帮助和指导下,我市林业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抓手,围绕打造绿色瑞昌和促进经济发展的目标,将林业建设与农民增收、改善生态、打造和谐林区结合起来,坚持业务和党建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取得了明显成效,获得了上级好评。20xx年3月份,荣获九江市林业局目标管理三等奖;5月份,荣获“全省森林防火平安县”称号;7月份,局党委被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9月份,荣获九江市森林防火目标管理二等奖;10月份,荣获“全省城镇绿化先进县”称号;20xx年2月,荣获九江市“20xx年度全市林业工作目标考核二等奖”。
(一)以夯实生态基础为重点,扎实推进造林绿化工作。2010年,我市继续实施了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共完成新造林面积4.19万亩,占省下达任务数的147.5%,其中山上造林2.64万亩,山下造林1.55万亩。经省林业厅验收,全市2010年造林绿化合格率达96%,成活率达90%,特别是通道绿化成活率达9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位居全省前列。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在九江市综合排名第二。
一是领导重视,尽早启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将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作为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工程实施过程中,市委书记、市长亲自部署工作,亲自检查调度,多次深入林区、乡镇开展调研。在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市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做到了早组织、早启动、早落实。
二是严格操作,注重质量。重点把好“三关”。即:把好苗木质量关,抽调专门人员负责苗木验收工作,坚决不使用不合格苗木,确保了苗木质量。把好苗木栽植关,坚持科学栽植,切实把握好苗木栽植深度,对不符合要求的全部返工,并由林业部门派出技术人员担任工程监理,全程跟踪,指导服务栽植工作,确保绿化工程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施工。把好检查验收关,造林结束后,及时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检查,对栽植质量差和漏栽地块全面进行返工,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及责任人做好后期养护管理,确保造林成活率。
三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积极创新体制机制,激发造林活力,促进林业规模化发展。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引导和鼓励农户将林地流转给企业和大户造林,通过“公司 农户 基地”方式,解决企业和造林大户用地难问题,形成了政府获税收、企业有利润、农民增收入、林业得生态的共赢新机制。对政府投资的造林绿化项目,坚持通过市场运作、实行工程整体招标的方式,鼓励企业承包经营,严格工程建设质量,带动和提升造林绿化水平。
四是培育典型,打造精品。20xx年,全市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围绕“抓重点、出亮点、创特色”,不断培育绿化典型,打造了一批绿化亮点,提升了我市工程建设水平。一是重点抓好通道绿化。按照“树典型、建亮点、抓示范、造精品”的要求,全面推进通道绿化精品路段建设,重点打造了316国道瑞昌段、省道瑞南线、县道立肇线立新桥至高丰镇路段、城区至立新桥段和城区浔阳东路等五条通道。二是重点抓好“两园”绿化。实施了人民公园改造工程,栽植杜英、樟树等绿化大苗5000余株。全面做好了工业园区的绿化工作,共栽植樟树2.3万株。三是重点抓好森林防火隔离带建设。全市新建森林防火隔离带58条,5182亩。
(二)以维护生态安全为重点,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以森林防火隔离带建设为总抓手,完善防控措施,有效防止了森林火灾的发生。今年以来,我市未发生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良好。一是强化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20xx年,全市完成森林防火隔离带58条5182亩,其中全垦54条4989亩,全割4条193亩。森林防火隔离带宜林地段全部栽植防火树种,形成生物防火林带,共计栽植油茶、光皮树、湿地松等树木4798亩。
二是健全四级森林防火网络。健全“四级联防”防火体系,市级建立了一支40人森林消防专业队,每个乡镇场组建了一支30人森林消防半专业队,每个村建立了一支20人护林联防队,并成立了“三防”协会,每个组落实了1名森林防火巡逻员,形成了“四位一体”的森林防火队伍体系,加强了扑救力量。
三是建立森林火险预警机制。重点防火期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确定防火戒严期,发布戒严令,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乡镇防火值班室在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市森林消防队和乡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全部到岗在位,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迅速出动,实施扑救。
四是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力度。建立野外用火许可证制度,需野外用火的,必须报林业站审批,重点防火期内的生产性用火由市防火办审批。元宵、清明节等森林防火高发时期,以乡镇为单位组织护林员进山巡查,在重点区域、重要地段、坟山墓区、林区主要进出道口设立临时火源检查站,加派流动巡查人员,落实巡护责任,进行重点监控,对进入林区的火种和燃烧物品一律收缴,做到见烟就查,违章就纠,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
(三)以强化资源管理为重点,全面加大林政管理力度。认真落实“严管林”措施,减少木材消耗,促进森林资源恢复性增长。一是强化源头管理,严格控制木材采伐。实行了“二个减少20%”措施,即当年向省林业厅申报采伐指标比上年度减少20%,当年度实际采伐木材比省林业厅下达指标减少20%。2010年,我们还取消了码头、黄金、夏畈、肇陈、白杨、武蛟、湓城7个乡镇的木材采伐指标,明确今后木材采伐指标重点保证全市重大项目的建设需要,其它一切采伐从严从紧,力争三年内取消木材采伐指标。
20xx年,我市实际采伐木材7800立方米。二是开展封山育林。制定了封山育林方案,决定从2010年起对全市64万亩公益林实行全面封禁,并利用5-10时间对全市70万亩商品林实行轮封。2010年,我们全面做好了63.4万亩公益林和10万亩商品林的封山工作。三是强化林地管理,规范林地使用。实行林地限额管理和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全年共办理林地征占用738.327亩,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289.2478万元。
(四)以坚持依法治林为重点,提升林业执法管理水平。牢固树立依法治林意识,做到规范执法、严格执法。一是开展林业严打活动。整合森林公安和林业行政执法力量,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行为,出动执法人员90多人次,车辆30余辆次,全年共受理查处各类森林案件286起,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306人,其中刑事案件21起,破案20起(其中1起转林政处罚),追获逃犯3人,刑事拘留4人,逮捕4人,移送起诉22起23人;治安案件3起,行政拘留4人;林业行政案件262起,林业行政处罚279人。
二是规范林业行政审批。进一步规范了林业行政审批工作,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全部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方便了群众办事。三是规范林业执法行为。严格按照“依法、廉洁、文明”的要求,坚持做到未经允许不进入外资企业进行检查,不以检查为由向当事人收取检查费用,不索取和无偿占用当事人商品和物品,不对相对人故意刁难或打击报复,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发生。
(五)以夯实林业基础为重点,全面做好争资争项工作。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跟进市委、市政府工业强市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坚持任务不打折,力度不放松,狠抓思路创新和方法创新,千方百计想招商。2010年,先后成功引进日本高秀株式会社投资10亿日元在我市建立九江高秀园艺有限公司,南京万春苗木公司投资1000万元建立林业基地。工作中,我局一是强化招商保障。成立招商小分队,明确了专门的招商工作人员,对招商引资所需的经费重点保障。二是广泛收集招商信息。动员全局干部职工利用各种关系广泛收集信息,深入摸排线索,多渠道联系客商。三是积极争取林业工程项目。按照班子成员分工,分口落实责任,跑“部”进“厅”,积极争取上级林业工程项目,争取项目4个,完成林业项目争资2000万元。
(六)以树立部门形象为重点,切实做好单位自身建设。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强林业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强化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提升了队伍管理水平,维护了部门的良好形象。一是深入开展了创业服务年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以“争得瑞昌应有地位,决战工业300亿”为总抓手,以服务创业、兴林富民为目标,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创业服务年活动。活动过程中,我局积极为企业和林农服务,增强了干部职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立足本职、争创一流、积极参与创业服务年活动的热情,改进了机关作风。
二是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我局创先争优活动自6月下旬开展以来,局两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围绕“做强一大四小,优化生态环境,促进林区和谐,争当服务先锋”这一实践载体,认真履行承诺,党组织努力做到“五个好”,党员干部争当“五带头”,在“比、学、赶、超”中争当先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提升了党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促进了全局各项工作。三是加大了党建工作力度。开展困难党员走访活动,发放慰问金5000余元,送去了党的温暖。做好党员管理工作,完善了党员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了党员动态管理,发展党员3名,收缴党费1万余元。2010年7月,林业局党委被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承蒙组织厚爱,我于2006年7月被安排到林业局担任局长一职,近五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躬身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做到把工作当事业去追求,忠实履行职责,团结带领局党组一班人,依靠全局干部职工,不断增强推进我市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扎实开展工作,林业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
1、牢固树立职位意识,踏实做好各项工作。在其位就要谋其职、当好家、干好事,作为林业局长,我主要从三个方面做了积极的努力。一是切实强化职位意识。牢记党的宗旨,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为人民办事、让人民满意的态度,做到兢兢业业对待每一项工作,认认真真办好每一件实事。二是努力适应职位要求。近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生态建设,生态文明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新形势下对林业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深感责任更大、担子更重。为此,坚持学习,调研先行,挤时间学习科学理论、业务知识、政策法规等,在学中干,在干中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理清工作思路,强化了主动谋事、力求发展的意识。三是认真履行职位职能。坚持从严治局,加强管理,狠抓机关效能建设,带好班子和队伍,努力打造为民务实型机关。
2、牢固树立发展意识,把握林业发展机遇。我市三分之二的国土面积为林区,三分之二的农业人口生活在林区,但林业所产出的经济价值占全市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却不足三分之一,林业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担任林业局长,正值林改,多年的乡镇工作经历,使我充分认识到林改使林业迎来了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林业要发展,必须走社会化路子,推进林业集约化经营,为此,我坚持创新思路,积极探索推进林业发展的新机制、新办法,引进公司和大户参与造林绿化,有效破解了我市林业在改革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困难,加速了我市现代林业建设步伐。
五年来,我大力开展林业招商引资活动,先后到上海、福建、湖南等地招商,联系客商,引进了多家公司来我市投资建立工业原料林基地。与此同时,我还注重培育本地造林大户,通过政策鼓励,吸引老板投资林业,承包荒山荒滩造林,建立林业基地。截止目前,我市参与林业建设的公司和大户达40余家,其中1000亩以上的造林公司和大户有9家,特别是江西省丰林公司建设光皮树基地达3万余亩,300亩以上1000亩以下的企业和大户有29家。为帮助有意参与造林的社会主体解决起动资金问题,我多次与金融部门协商,得到了金融部门的支持,建立了林业与金融部门的协作平台,开展了林业小额贷款业务,为林业快速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推动力。
3、牢固树立务实意识,全力抓好林业工作。为加快林业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积极调整思路,着力把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注重实干、追求实效,全力以赴抓林业增效、林农增收、林区发展。一抓造林绿化,夯实林业生态基础。担任林业局长以来,我紧紧围绕建设“生态瑞昌、绿色瑞昌”目标,以平原绿化和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为重点,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取得了良好的生态建设成效。2006年以来,全市累计完成新造林面积15.36万亩。造林绿化呈现成活率高、完成任务好、生态效果显著的良好态势。
二抓森林防火,维护林业生态安全。我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狠抓森林防火措施落实和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在市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实施了森林防火隔离带建设工程,组建了市森林消防大队,以市政府名义制定下了发《关于实施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长效机制暂行规定》,森林防火硬件软件措施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使我市森林防火工作实现了由后进走向先进的大转变。三抓林政管理。工作中,我始终坚持一手抓造林,一手抓管林,严格执行各项林政管理措施,减少木材采伐,加强流通管理,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了森林资源的稳定增长。到2010年度,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9.9%,比2005年上升了5.9个百分点。
4、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切实做到廉洁从政。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必须过好“权力关”,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只有这样才能够挺直腰杆说话,堂堂正正做人。我积极履行“一把手”的廉政职责,担任局长以来,在廉洁自律方面,遵守中央、省、市制止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没有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从业规定的行为,不为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权。在落实廉政监督制度方面,认真带头执行领导干部个人大事报告、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制度,配偶子女没有经商办企业的行为。自己经常以先进人物为榜样,树立起自身的廉洁形象;以反面典型为教材,反复教育和警示自己要经得住考验,在金钱、物质、荣誉面前,保持冷静,不动声色,不为所诱,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我局全体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的支持理解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政治理论学习缺乏系统性,政策水平有待提高,特别是对新形势下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超前研究还不够,预防办法还不多;二是林业生态建设特别是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任务重、压力大、要求高、检查多,工作中有时有急躁情绪,批评人没有注意方式方法,无意中伤害了同事的感情;三是平时多忙于工作,对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检查督促不够,以致个别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有偏差。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将努力做好整改工作,加大学习力度,注重个人修养,践行“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的人生准则,做到勤政务实,开拓创新,埋头苦干,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谋求我市林业发展,开创瑞昌林业发展新局面。
以上述职,敬请领导、同志们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主题林业执法岗位工作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发包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乙方承包的林地应属于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线清楚、无纠纷,属于非生态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种植材林、经济林等。
第二条 林地山名为,东至南至 ,西至 ,北至 ,面积为 亩,以人工测量为准。
第三条 在承包期内,荒山由乙方规划造林、投资和经营,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第四条 承包期限为五十年。具体承包期从甲方交地并由乙方办妥交地手续之日起算起。
第五条 承包金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承包林地每年每亩承包金为人民币元,如政策变动需改变林地使用性质的,属退耕还林的土地,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补助粮食和生活补助归乙方,划入公益林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归乙方。
2、林地承包金的支付:在承包期内,乙方应在每年的12月
31日前一次付清当年的承包款项给甲方。当年承包金计算方法是:以年承包金为基数,从确定交地之日起至年底的实际天数比例计付当年承包金。
第六条原林地上的疏残林或其他作物在乙方用地前60天内,甲方负责全部清理完毕。超过60天,林地上的附着物还没有清理完毕的视为放弃所有权,任由乙方处置。在承包期内,林地上的所有林木包括其他植物,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 承包用的林地内原有设施或该林地所共有的基础设施,如道路、水电、通讯、排灌等必须无偿提供给乙方在承包期间使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妥《林地使用权证书》以及林木砍伐手续。乙方在取得林地使用权证书,可将林地使用权采取转让、转包等方式流转。
第九条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需要,可在承包地或未承包土地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或开辟林区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和收取各种费用。但不能违背国家的有关政策。
第十条 林地发包后,乙方应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尽快实施植树造林。
第十一条
1、因山界林权发生纠纷的,甲方必须无条件负责解决,所需费用以及造成乙方直接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搞好林区治安和林木管护工作,如发生损害林地及林木的行为。有义务予以制止并及时通知乙方进行处理。
3、林地在承包期间,所种林木及地下矿产资源归乙方,如国家需要开采的,地上林木补偿款归乙方,同时扣除面积承包金。
4、林地承包后,甲方不得随意在林地内葬新坟,如因葬新坟造成林木损失或者林地面积缩小的,由甲方负责迁出新坟并协助乙方对违反者进行损失赔偿处理。在承包林地上原有的祖坟保留,不计入承包林地面积,但坟地不能再扩大范围。如坟地要修整,可在原坟地范围内修整。
5、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林地补偿金归林地所有者所有,林木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金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的林地被征用后,从被征用之日起,在承包的林地内减除相应的面积和林地承包金。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应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皆构成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2、乙方承包的林地60%以上被国家征占的。
3、乙方超过12个月没有支付林地承包金的。
4、因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水灾、病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第十四条 承包合同提前解约或期满终止时作如下处理:
1、属国家征、占用地原因提前解约合同的,林木归乙方所有,林地交回甲方,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全部采伐完该林地上的林木。
2、乙方承包林地后在林区所建的基础设施归甲方所有。
3、合同期满后,承包土地上自然萌芽的再生林木归甲方。
4、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林地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5、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 下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林地、林权使用证复印件或县给人民政府有关山界林权权属证明。
2、村民集体决议及代表签名册。
3、交地确认书。
4、用1:10000地形图勾绘的林地山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存档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村委会签章: 镇政府签章: 林业站签章:
20_年 月 日
林业执法岗位工作心得体会和感想 林业执法岗位工作心得体会和感想总结(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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