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暗访窗口后的心得体会 督查工作感悟(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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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督查暗访窗口后的心得体会一
11月7日~20日,自治区食安办派出三个督查组,对我区部分地州市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督查组由自治区农业、畜牧、商务、水产、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组成,对伊犁州、博州、阿勒泰地区、乌鲁木齐市、阿克苏地区、巴州、五家渠市、石河子市8个地州市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重点督查各地各部门开展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打击食品安全犯罪、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和追溯体系建设、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食品安全宣传、投诉举报、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等10个方面的情况。督查期间,督查组听取了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汇报,查看了各相关监管部门工作文件资料,延伸检查县(市、区)14个,实地检查种养殖企业,农兽药、农资、饲料经营单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学校食堂共104家。从督查情况来看,各地各部门按照自治区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措施,强化环节监管,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有力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高度重视,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伊犁州、博州和阿勒泰地区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巴州、阿克苏地区将食品安全纳入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目标考核。乌鲁木齐市、五家渠市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民生工程。伊犁州、阿克苏、巴州适应监管工作的实际需求,及时对地州食安委及其办公室进行了调整。
(二)狠抓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各地各部门按照自治区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了农药、兽药、“瘦肉精”、抗生素、食用油、桶装水、肉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滥用食品添加剂、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餐饮食品、“打四黑除四害”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各类案件2803起,打掉食品制售“黑窝点”74个。
(三)强化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加强检测能力建设。各地各部门完成了20xx年自治区食品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任务,对所有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及时开展了后处理工作。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加强蔬菜、动物产品、兽药、饲料、生鲜乳的质量安全监测。加强检测能力建设。伊犁州州直11个农检中心项目建设全部完成。阿克苏地区加大投入力度,建立乡(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81个,占乡(镇)总数的86.17%。巴州库尔勒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通过实验室“双认证”。
(四)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快速处置能力。伊犁州细化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办法》,成立自治州食品安全应急工作指挥部,建立统一、高效、通畅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网络。阿克苏地区修订完善《地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方案》,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巴州在和硕县、阿勒泰在布尔津县举行食品安全应急演练,锻炼了队伍,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
(五)注重信息化和追溯体系建设,提升监管效能。各地各部门积极发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一单通”作用,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食品批发环节做到食品电子监管“一单通”全覆盖。阿克苏地区、巴州、博州积极推进餐饮服务环节电子化监管,在各大中型餐饮企业后堂及重点环节部位安装监控装置,打造阳光厨房,实行实时跟踪。库尔勒市依托互联网,建立了食品企业“红黑名单”和投诉举报公示平台,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六)重视监管方式创新,不断提高监管能力。五家渠市制定了《流通环节临近保质期限食品管理办法》,加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监管。巴州制定实施《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建设配置及管理规范》,积极探索学校食堂许可标准和监管新模式。博州制定了餐饮具定期抽验制度,加大抽验频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餐饮具消毒制度。乌鲁木齐市印发了《乌鲁木齐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乌鲁木齐市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评价披露制度》等三项制度,积极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七)强化宣传教育,推进社会共治。各地各部门以“食品安全宣传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宣传活动为平台,开展宣传,主动接受群众和媒体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发挥了较好的舆论导向作用。乌鲁木齐市开展了“守护菜篮子安全”系列宣传活动。巴州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数字媒体,及时公布食品安全质量状况和消费提示。各地充分发挥“12315”“12331”“12365”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投诉。
三、督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还不完善。巴州、阿克苏、阿勒泰地区尚未建立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博州未建立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制度。石河子、五家渠市未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红黑名单”制度。安监部门和农业部门农药经营监管职责衔接还不够紧密,对农药市场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从被督查的8个地州市来看,五家渠市畜禽屠宰监管职责已调整到农牧部门,其他地州市此项工作均未启动。
(二)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监管执法设备落后,不同程度地影响到食品安全监管质量和效率。此外,各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专项整治抽检经费还未落实到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能力的发挥。
(三)食品安全隐患仍然存在。乌鲁木齐市、石河子市和五家渠市三地尚存在私屠滥宰、不执行休药期等现象。部分餐饮单位食品原料索证索票不全;个别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食品相关知识欠缺。阿克苏地区个别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区和成品存放区分设界限不清晰,幼儿园食品库房三防措施不全,个别种植、养殖企业台帐不全,食品经营户使用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一单通”不熟练,超市未按照规范设置婴幼儿乳粉销售专柜的标识。巴州、博州存在无证照销售农药行为。各地各部门对城乡结合部、农牧区等偏远地区监管还不到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四)乌鲁木齐市、阿克苏地区未按规定及时上报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五家渠,石河子市食安办作用发挥不明显。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落实好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在机构改革期间,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xx〕114号)、《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有关监管工作的通知》(新食安办〔20xx〕1号),继续按照现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分工认真履职,有序推进各项专项治理整顿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要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不观望、不等待、不懈怠,决不允许出现管理空档。各级食安办要进一步发挥好监督、指导、协调作用,确保各个工作岗位和环节无缝衔接,工作体系有效运转。对因组织不力、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按照现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抓好食品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此次食品安全督查组的反馈意见,并结合《20xx年自治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有针对性地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力度,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快推进畜禽屠宰监管职责调整,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要在此次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中,进一步调整充实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将安监局列为食安委成员单位,加强农药经营监管,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避免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
(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工作,不断提升监管能力。
(五)加大食品安全督查考核力度。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强化食品安全督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检查与指导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避免工作流于形式。自治区食安办将制定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方案,适时对各地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年终考核评价,结果通报全疆。
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12月24日
关于督查暗访窗口后的心得体会二
8月8日到8月10日,黄荆乡党建督导室对全乡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问题清单通报如下,请相关支部针对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按排名先后顺序):
1、大付村:资料齐全,还有部分资料可以再完善。
2、大坪村:资料基本齐全,但还有部分资料可以再完善。
3、石塘村: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计划,相关影像资料存在手机中未打印出来;缺村支书党课课件;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
4、付家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中未体现经费投入;缺与会人员花名册;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缺述职报告;党费未按标准收缴。
5、毛铺村:缺学习计划;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不完善;未组织党员学习安徽调研讲话、建党95周年庆祝大会上讲话;未开展专题一和专题二学习讨论;缺3次党课课件。
6、南山村:未组织党员学习安徽调研讲话、建党95周年庆祝大会上讲话;未开展专题一和专题二学习讨论;缺3次党课课件;缺“双述双评”会议记录。
7、长乡村: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不完善;缺影像资料;未开展专题一和专题二学习讨论;未组织党员学习《读本》、党章党规、安徽调研讲话、建党95周年庆祝大会上讲话;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缺党员结对帮扶困难群众资料。
8、四塘村: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会会议记录和影像资料;缺支委会会议记录;缺两次专题学习讨论会议记录和发言提纲;缺党课课件和会议记录;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缺党费收缴台帐。
9、青山村:缺学习教育动员会会议记录,影像资料;未组织党员学习《读本》、党章党规、安徽调研讲话、建党95周年庆祝大会上讲话;未开展专题一和专题二学习讨论;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10、田庄村: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计划和实施方案;缺影像资料和与会人员花名册;缺《邵阳市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本通》;缺党课课件;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缺党费收缴台帐;缺党员结对帮扶困难群众资料。
11、雄塘村:缺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学习计划;缺学习教育动员会影像资料和与会人员签字;缺学习笔记;未开展专题一和专题二学习讨论;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12、白马村: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缺两次专题学习讨论;缺党课课件和影像资料;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缺党员结对帮扶困难群众资料。
13、仁和村: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未开展专题二学习讨论会;缺党课课件和影像资料;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未建立突出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缺党费收缴台账;缺党员结对帮扶困难群众资料。
14、腊树村:缺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学习计划;学习笔记太少;缺会议记录,且已有的会议记录过于简单;未开展专题二学习讨论;未组织党员学习《读本》、党章党规等相关内容;缺《邵阳市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本通》;缺3次党课课件;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流动党员台帐只有一个外出党员,信息不真实。缺党费收缴台帐;缺党员结对帮扶困难群众资料。
15、高龙村:缺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学习计划;缺与会人员签字;缺学习记录;未组织党员学习《读本》、党章党规、安徽调研讲话、建党95周年庆祝大会上讲话;未开展专题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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