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流广告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信息流广告工作内容(五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信息流广告工作心得体会范文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信息科员工需对甲方的机密信息保密,并跟据国家和医院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一、甲方机密信息包括:
1、甲方所有来诊病人基本信息、来院就诊信息;甲方病案资料;
2、甲方员工档案、各类系统账号;
3、甲方各类统计报表;
4、甲方各类会议记录、讨论记录;
5、甲方各类管理技术信息及资料;
6、信息科管理的甲方所有系统的管理员账号、密码,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等医院设备的用户名和密码口令。
7、网络系统集成的文档包括:_________________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参数、网络拓扑图、网络布线图、虚网划分、ip地址分配等网络机密资料。
8、随机赠送的服务器、网络通信设备携带的说明书、各种文字资料等网络系统的重要资料。
9、甲方有关网络建设与信息化建设的各种合同,上级部门的各种批文,网络管理和配备的各种规则、条例等文字材料。
10、其他经甲方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二、乙方对医院机密信息的保密义务包括:
1、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医院内外无关人员(包括家庭成员)和通信中散布、泄漏医院机密或涉及医院机密。
2、所有在工作中制作的数码、影像制片,均属于甲方所有。对于内容为秘密级以上的,禁止私自制作与复制。
3、所有在甲方电脑、磁盘系统中创建、存贮和交流的信息,均属于甲方所有。禁止利用甲方系统电脑资源以甲方或个人名义发表虚假信息或泄露甲方机密。乙方需对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甲方机密资料负保密责任。
4、乙方离岗离职时,应将工作时使用的电脑、u盘等其他一切存储设备中关于工作相关或与信息中心有利益关系的信息、文件等内容交接给本部门领导,不得在离岗离职后以任何形式带走相关信息,并签署《离岗人员保密承诺书》。
甲方对违反上述任何一项义务的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保留将侵犯甲方上述秘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乙方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本协议作为双方《劳动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效力;但本协议同时具有独立法律效力,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有关信息流广告工作心得体会范文二
信息安全保密协议最新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单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单位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因为工作关系向乙方提供电脑和网络系统,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电脑和网络系统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据此双方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承诺不利用甲方提供的电脑制作、复制、发布、转摘、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⑴反对宪法基本原则的;
⑵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⑶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⑷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⑸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的;
⑹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⑺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⑻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权益的;
⑼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网络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电脑和网络系统发送垃圾邮件、攻击其他网络和计算机系统,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危害互联网信息安全的行为。
四、乙方不得通过甲方网络系统利用单位qq群及电子邮箱传播不负责任、造谣滋事、煽动偏激情绪、制造恐慌气氛、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等各种有害信息。
五、乙方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单位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向与单位业务无关的第三人传递、转发或抄送单位商业机密信息。
六、乙方应当时刻提高保密意识,不得与单位业务无关的任何人在聊天室、电子公告系统、网络新闻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单位机密信息。
七、乙方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扣罚乙方当月工资的10—20%,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有关信息流广告工作心得体会范文三
1、服务简介
短信息服务是由 网的网站所有者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网")与运营商联合为手机用户推出的短信息定制及短信息点播服务业务(以下简称"短信息服务")。
2、服务对象
成为 网短信息服务的正式用户,应具备以下条件:
(1)是与 网合作提供短信息服务的运营商的合法手机用户;
(2)该运营商已经同意并实际能够为其提供短信息服务;
(3)完全同意此《 网短信息服务条款》;
(4)完成 网短信息服务的相关注册程序。
3、特别提示
网将根据实际情况推出各种短信息服务,用户在订购 网提供的短信息服务之前,应当确认自己的手机能够正常接收和显示短信息。如因用户手机问题而不能正常接收和显示 网发送的短信息的, 网不承担任何责任。因 网的原因造成用户手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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