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活动范文通用 辩论赛活动内容(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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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辩论赛活动范文通用一
活动目的:
1.丰富充实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开拓眼界,拓展思维,激发同学们自主学习的热情,强化对本专业知识的理解!同时,提高同学们的辩论水平,提高语言组织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展现我藏龙学子的风采!
2.增强同学们的团队意识,提高同学们的团队组织能力和协作能力。同时,促进班级同学之间的交流,活跃校园气氛,推动经院精神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氛围!
活动对象:金融系和工商管理系全体学生
活动时间:10月30日——11月10日
主办方:金融系和工商管理系学生会学习部,宣传部,组织部
策划承办方:金融系和工商管理系团总支学生会
参赛要求:服从主办方安排,了解辩论赛的相关规则
参赛方式:以班级为单位组队,每队四人(男女不限),在各班学习委员处报名(每班队数不限)
赛事流程:(总共46分钟)
一、主持人致辞
(一)主持人宣布辩题及辩题相关背景资料;介绍选手包括院系、专业、年级,队名及正反方所持观点等;介绍评委及比赛规则。
(二)主持人宣布比赛开始后,各参赛队按一辩到四辩的顺序进行自我介绍。由正方先开始,时间每人不得超过15秒,全队不得超过1分钟。(共2分钟)。
二、比赛阶段
(一)开篇陈词
正方一辩发言 (立论) ( 3 分钟)
反方一辩发言 (立论) ( 3 分钟)
注:每方队员在用时剩余 30 秒时,工作人员举绿牌提醒,时间用完时,工作人员举红牌终止发言。
(二)双方攻辩
1、正方二辩向反方二辩提问;反方二辩向正方二辩提问。
注:攻辩总时间为 3分钟,攻方每次提问不得超过15秒,每轮必须提出两个以上的问题。辩方每次回答不得超过30秒。时间用完时,工作人员举红牌提示终止发言,若攻辩双方尚未完成提问或回答,不作扣分处理。
2、正方三辩向反方三辩提问;反方三辩向正方三辩提问。
注:攻辩时间为 3分钟,攻方每次提问不得超过15秒,每轮必须提出两个以上的问题。辩方每次回答不得超过30秒。时间用完时,工作人员举红牌终止发言。同时,每次提问、回答均要求简洁明确,回答方须正面回答提问方提出的问题。重复提问、回避问题均要被适当扣分。
(三)自由辩论
正反方辩手自动轮流发言。每方限时 5 分钟,双方总计 10 分钟。
注:发言辩手落座为发言结束即为另一方发言开始的记时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累积计时照常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次序不限。若某一方的选手已连续发言四次以上,但其团队中仍有一人未参与发言,将做扣分处理。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向工作人员示意放弃发言。自由辩论提倡积极交锋,对重要问题回避交锋两次以上的一方扣分,对于对方已经明确回答的问题仍然纠缠不放的,适当扣分。自由辩论阶段,每方使用时间剩余 30秒时,工作人员举绿牌提醒,时间用完时,工作人员举红牌终止发言。
(四)总结陈词
反方四辩总结陈词 ( 3 分钟)
正方四辩总结陈词 ( 3 分钟)
注:应有针对性的对辩论会整体态势进行总结,否则将被适当扣分。每方队员在用时剩余 30秒时,工作人员举绿牌提醒,时间用完时,工作人员举红牌终止发言。
三、观众提问
观众可向正反方各提一个问题,由双方选派一名选手作答。该环节在正式比
赛结束后进行,增加比赛观赏性,不影响比赛结果。(10分钟)
四、评判团评分标准 :
1、论证有力,引述资料充实恰当(满分 15分)
2、分析的角度中肯,层次分明,逻辑性强(满分 20分)
3、语言流畅、脱稿、有文采(满分 20分)
4、反驳应变能力强(满分 20分)
5、风度端庄、表情自然有幽默感(满分 25分)
6、全队整体配合默契,团队协作意识强,能充分论证本方观点(满分 100)
注:每名队员满分100分,四名队员相加是400分,团体配合表现100分,每队总分满分为500分。
注:每场比赛由评委根据评分规则独立打分,评分表由工作人员在监督下统计,分数高者为胜队。本届比赛的最佳辩手将在决赛中产生。
五、胜负判定:
1、在评委的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其余分数的平均值即为该队最终得分,参赛两队中总计得分居高者取胜。
2、如果两队得分相同,则由评判团另行投票,决定胜负。
3、最佳辩手在决赛中产生。
注:每场比赛由评委根据评分规则独立打分,最终(大学生植树节策划书)分数统计表由工作人员在监督下统计。
六、评委组成:
1、学校优秀老师
2、学生会优秀成员
2、各社团优秀代表
4、有参加学校08届辩论赛经验的优秀同学
奖项设置:
团体冠军,亚军,季军以及最佳辩手均会颁发荣誉证书和获得相应物质奖励
经费预算:(总共710.00元)
1、 团体冠军,亚军,季军以及最佳辩手各奖励一份荣誉证书,共四份。(2.5*4=10)
2、团体冠军每人奖励一个2g u盘。(60*4=240)
3、团体亚军每人奖励一个充电式台灯。(30*4=120)
4、团体季军每人奖励一本书。(20*4=80)
5、最佳辩手奖励一个保温杯。(30*1=30)
6、海报宣传8张,横幅一个。(10*8 50*1=130)
7、裁判用水。(50)
8、其它开支(50)
预祝”指点江山”辩论赛圆满成功!
2023年辩论赛活动范文通用二
1、立论陈述阶段;下面请正方一辩开篇立论,4分钟;正方一辩:;丁灿:在法律不断健全的当今社会,人的权利不断受到;首先就让我们来明确一下安乐死的定义;";在我国对安乐死的定义为: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状;如果一个人已患绝症,生存已没有希望,只是承受着心;因此我方观点认为:安乐死应该合法化,符合人道主义;1.从个人的角度看,安乐死是最大限度地展示出病痛
1、 立论陈述阶段
下面请正方一辩开篇立论,4分钟
正方一辩:
丁灿:在法律不断健全的当今社会,人的权利不断受到重视--生存备受关注,死亡也越来越发人深思.那么今天我们就将对"安乐死是否应该合法"的问题展开一场辩论.
首先就让我们来明确一下安乐死的定义;"安乐死"一词源于希腊文,意思是"幸福"的死亡。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无痛苦的死亡;二是无痛致死术;
在我国对安乐死的定义为: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状态下,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和其亲友的要求下经医生认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中结束生命过程。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有不受侵犯的权利。也就是说公民个人有权选择生存的方式,在特定条件下也有权选择死亡的方式。
如果一个人已患绝症,生存已没有希望,只是承受着心灵和肉体上的痛苦,让他安静祥和地离去又有什么不应该呢
因此我方观点认为:安乐死应该合法化,符合人道主义精神,理由有以下几点:
1. 从个人的角度看,安乐死是最大限度地展示出病痛,生命垂危,死亡这一生命过程的应有尊严。它保证了个人在生命最后一刻所做出的对生命的自主和自决的权利。
2. 从经济的角度看,安乐死是是阻止成本无限扩张的有效方式。当死亡过程逐渐展开,生存的成本逐渐放大,对经济,心理,家庭和社会成本都是不断的加大。而安乐死可以减少这种浪费的支出,是实行者对这家庭成员爱的考虑。
3. 安乐死能够解除人的不幸和痛苦,是对人权的保护。
因此我方认为安乐死应该合法化,符合现代人道主义精神,谢谢
下面请反方一辩开篇立论,4分钟
反方一辩:
张丽清:还记得古希腊医生西博拉底的誓言吗:我将尽我的全力去辅助病人而决不损害他们!两千多年的这条训戒成为医生们的最高信条!而安乐死做为一个医学概念被提出时医生就被至于进退两难的境地!一种法律的确立要有利于社会的进步!要保证公民的生存权,财产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力!安乐死的立法将对法理,道德,伦理进行挑战甚置是颠复!没有甚重的态度,尽凭着对病人的一腔怜悯是不能成为立法的理由的!
让我们回到医学的领域!对于病人的病痛我们非常同情!但估惜治疗,临终关怀等等手段能够部分甚至全部为患者带来生的尊严!为何非要一死了之,为何不能面朝大海等待春暖花开! 安乐死从技术上来讲是没有什么错的!错就错在要立法使所有的人都这样去做!这是对向死神抗争人们的打击呀!
花儿美吗?是插在安乐而死的亲人坟前还是用它来抚慰生者更加眩烂!河山美吗?是与亲人周游过后留下美好的记忆,还是撒下安乐而死亲人的骨灰留下遗憾!蓝天美吗?是否要在云间回忆亲人的音容笑貌!时而叹惜生命的短暂!
死去的人走了,他们去了哪里现在过的好吗!我们都不知道,但是如果他们泉下有知一定希望生者能够活的更好!
因此,我方观点认为:安乐死不应该合法化,不符合人道主义精神。谢谢!
2、答辩反驳阶段
(1)下面请反方二辩根据正方立论反驳,2分钟
赵鑫:正方辩友说安乐死应该合法化,符合现代人道主义精神,但是,安乐死本身是一种逃避行为,有悖道德伦理,安乐死会客观上纵容医学上的懈怠。从伦理方面讲,公民在遭遇非常的不可逆的身体疾病痛苦,自愿要求结束自 己生命的条件下实施“安乐死”,本身也是合乎道德的。有学者认为,在这方面 法律应该体现人性化。但是,“安乐死”没有被确认事出有因。首先,在现有的 法律条件下,“安乐死”可能引致“故意杀人”。患者自杀不会影响别人,但是 ,如果他本人想结束生命,医护人员及家属协助满足其请求,在《刑法》中是“ 帮助自杀”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其二,“安乐死”如果以法律形式确认下来 ,可能会被一些人利用,用以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另外,在人类对疾病的认识 还十分有限的情况下,未经法律许可而结束他人生命,有悖于生存权利的道德准 则。使人无痛苦地死去的做法,是一个长期争论的伦理学、法学、社会学与人类 学的问题。所以,我方认为,安乐死不应该合法化,不符合现代人道主义精神 ,谢谢大家
(2)下面请正方二辩根据反方立论反驳,2分钟
刘冬:反方辩友强调安乐死不应该合法化,不符合现代人道主义精神。那么请大家看一下安乐死的条件:①从现代医学知识和技术上看,病人患不治之症并已临近死期;②病人极端痛苦,不堪忍受;③必须是为解除病人死前痛苦,而不是为亲属、国家、社会利益而实施;④必须有病人神志清醒时的真诚嘱托或同意;这就体现了安乐死是由接受者自愿结束生命以结束承受的痛苦,中国有古话说,:长痛不如短痛,人即有权利结束自己的生命,更有权利把自己从痛苦的深渊里解脱出来。我认为,对方辩友说那有悖于人的生存权利,那么现在按照安乐死实施的规则来讲,是由接受者自己来选择的,那么,我倒认为是强行把人留在这个世界上接受病痛的折磨是否更有悖于人的生存权利。安乐死的实施者是濒临死亡承受痛苦的人。另外 ,安乐死无论现在是否意境合法化,但已经存在了,为什么不将其合法化并制定相关规定使其更加完善呢?所以,我方认为安乐死应该合法化,并且符合现代人道主义精神!谢谢大家
3、质辩盘问阶段
(1)下面请正方三辩向反方一,二,四辩提问
正方三辩问:
郑鑫:首先,就如对方辩友所说的,生存是人的权利.
那么,请问,死
辩论赛活动范文通用 辩论赛活动内容(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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