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禁令的心得体会范文 公安禁令条规心得体会(九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对于公安禁令的心得体会范文一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监督工作,规范公安派甘所在消防监督检查申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ⅹⅹ实施办法》和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制定木规定。
第二条公安派出所在县(市、区)公安局(分局)的领导下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业务上接受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的指导。
第二章
职责范围
第三条公安派出所依法对本辖区内的下列单位、个人实施消防篮督检查:
(一)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
(二)小型民营企业和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个体工商户;
(三)城区以外的乡(镇)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其它社会办学场所;
(四)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影剧院、礼堂、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美容美发、足浴等营业性场所;
(五)床位在50张以下的宾馆、饭店、旅馆、招待所和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餐馆、酒店;
(六)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商场(商店)、超市和室内市场以及乡(镇)集贸市场;
(七)建筑面积在50早方米以下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重量在200公斤以下的经营场所;
(八)其它需要监督检查的单位。
第四条公安派出所发现属于公安消防机构监督的单位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在依法责令其改正的同时,应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
第五条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检查申的职责是:
(一)掌握辖区应监督检查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情况,并且每半年向县(市、区)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报告一次,提出消防工作建议;
(二)督促和指导辖区应监督检查单位开展消防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组织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盲工作;
(四)组织开晨对辖区应监督检查单位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五)按照本规定第四章的规定负责辖区内火灾事故的调查和报告工作;
(六)受理群众举报,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督促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改变使用性质和进行装饰装修的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依法办理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手续;
(八)督促辖区内符合《ⅹⅹ昔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
第六条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实行所长负责制,由一名所领导分管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并确定专职或兼职消防民警。责任(社)区民警具体负责管辖区内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公安派出所应当将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和责任(社)区民警的职责范围,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考评范围。
第三章工作规范
第七条民警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应当着制式警服,检查民警大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第八条公安派出所对应监督检查单位的检查每年不应少于一次。
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等特殊时期应当组织专项检查。
在进行抽样性检查时,对确定的抽样性监督检查单位应当列出名单,存档备查。抽样性检查的次数和数量,由县(市、区)公安机关结合实际确定。
第九条公安派出所在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能立即改正的,应当责令立即改正,并在《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上记载;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当自检查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填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届满后4个工作日内应当及时进行复查,自复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复查意见书》。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大灾隐患,公安派出所应当立即书面报告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
第十条
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应监督检查单位建筑工程施工、使用前,是否依法办理了消防审核、验收合格的手续;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是否依法办理了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手续;
(二)应监督检查单位消防安全合格的建筑,共建筑结构、功能、消防设施的使用或改变情况;
(三)应监督检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状况,防火检查、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四)居(村)民防火公约的制定、落实情况,太风天、重点防火期防火宣传和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五)居(村)民柴草垛堆放情况,消防水源和消防车通道情况,乡镇民办消防队日常训练和执勤战备情况。"
第四章
火灾事故调查
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内发生的无人员伤亡的、非涉外的、初步申报直接财产损失2000元以下的、当事人不要求出具法律文书的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
公安派出所应当受理火灾报案,并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做好现场保护和必要的调查询问工作。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及时通知有管辖权的单位调查处理,并移交有关案件材料。
管辖发生争议的,由共同时主管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第十三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对管辖的火灾进行统汁,逐起填报《火灾报告表》,每月5日前上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
第五章
执法程序
第十四条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适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第十五条公安派出所对消防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可以分别以派出所和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经公安派出所所长审批,对个人罚款500元以下、对单位罚款1000元以下的,公安派出所可以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个人罚款超过500元、对单位罚款超过1000元的,由公安派出所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十六条
公安派出所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时,有消防专用法律文书的,使用消防专用法律文书;没有消防专用法律文书的,使用消防专用法律文书的,使用公安行政法律文书。
第十七条
公安派出所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时,法律文书必须加盖公安捎防机构印章,不得使用派出所印章。
第十八条
当事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机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由县(市、区)公安机关受理,作出行政行为的公安派出所为被申请人。
第六章
业务建设
第十九条公安派出所从事消防监督检查的民警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持证上岗。
对分管消防工作的派出所领导及专(兼)职消防民警的业务培训由市(州)公安局消防机构负责,考试合格后统一核发《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并报省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其他民警的业务培训由所属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负责。
第二十条公安派出所须建立下列消防监督检查业务档案:
1、应监督检查单位防火档案;
2、消防监督检查档案;
3、消防行政处罚档案(含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档案)。
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熟悉应监督检查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并建立《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登记表》。
第二十一条
公安派出所应当建立健全下列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1、公安派出所所长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职责;
2、专(兼)职民警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职责;
3、贵任(社)区民警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职责;
4、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制度;
5、火灾统计报告制度。
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准确地上报有关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执法、火灾统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等工作情况和报表。
第二十二条
公安派出所应当定期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实行警务公开,公开消防监督执法的程序、工作时限、当事人的权利和办理结果。
第二十三条公安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责任(社)区民警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考评,列入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和公安派出所民警考核、评比内容一并进行。
对于公安禁令的心得体会范文二
2017年8月,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通过竞争上岗担任某大队政委职务,现将我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的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围绕大局作为开展工作的立足点。
我感到,作为基层公安机关的党员干部,必须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这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在这方面我注重把握三点:一是注意加强对党的十*大等政治理论的学习,提高自己的理论政策水平和政治素养、政治鉴别力;二是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通过学习和研究有关文件,把握党和国家的政治走势和基本态势,使自己在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三是紧紧围绕公安大局做工作,把落实支队党委的各项部署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对党的方针政策和支队党委议定的事情坚决落实,保证政令警令在自己工作涉足的范围内畅通,这一点在大队开展工作中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二、理清工作思路,注意工作方法,突出工作重点
基层大队是支队派驻城区、负责公安交通行政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上任以来,本人主要分管政工工作。我认为,作为基层大队的政工领导,必须按照警务规范化建设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所任职务的岗位职责。为有效地发挥所分管部门的职能、履行职责,我在工作中注意把握五点:
首先,凡是支队党委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事情,积极主动办,力争办得快、办得好,保证办事质量。
其次,深入研究,吃透情况。为掌握第一手材料,我在勤务与业务管理、队伍建设、人事管理与改革和基层党务工作等方面及时了解和掌握带倾向性、方向性的东西,加以分析形成自己的观点,以口头或文字等形式及时报告上级党委,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建设性意见,尽可能地提在领导之前,为其提供决策依据。如某大道、某大道等主干道塞车问题,我多次主动与大队其他领导以及支队有关职能部门同志到现场,针对现状,不断提出问题、分析问题,通过增加警力保障和完善交通设施,尽可能地解决问题。
其三,注意与支队和大队领导、各中队、支队各处室以及各有关单位主动沟通情况,把工作做在前面,取得理解与支持,如对于民警量化考核的标准问题,我在前任领导所定标准的基础上,在工作量、工作职责、工作技能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并在队务会上与同志们一起讨论,形成统一的意见,取得了干部们的支持,从实施的情况来看,效果较好。
其四,我认为,小平同志指出的“领导干部就是服务”的观点,为我们如何当好领导指明了方向。所以,一年来,为注重强化自己和负责内勤管理方面工作的同志的服务意识,从思想上确立内勤管理部门就是为基层民警提供服务、解决问题的,必须心系民警、关心民警生活与疾苦,及时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尽可能把内勤管理部门办成“民警之家”,使民警有问题、有困难敢于找领导、找内勤管理部门,尽量减轻支队党委的压力,因此我做到了:凡遇到同志们来谈思想,在工作、生活等方面要求帮助的,只有没有很特殊的事情,我都能耐心听完,并帮助理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此外,我还坚持了以前制定的关于内勤人员加派辖区岗位的做法,有效地充实了警力。
在支队党委的领导下,一年以来我所做的工作主要有下面几项:
第一,在支队党委和支队领导的领导下,抓好大队政工工作。通过积极推进警务规范化建设,坚持组织民警学习政治理论尤其是党的十*大精神以及业务知识,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坚持定期组织政工人员进行队伍分析,了解和掌握本单位人员的思想动态,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坚持抓好党建和团组织工作,以新思路抓好党团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和管理以及发展党团员的工作;今年以来,还根据上级党委的部署,严格抓好“五条禁令”、公安机关大讨论等活动,积极组织民警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要求,重点加强对“立警为公、执政为民”转变执法思想观念的教育活动,使某大队的队伍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
第二,认真抓好大队勤务业务工作和分管中队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经常深入中队和岗段、路面了解掌握情况,掌握和熟悉与勤务工作有关的实际,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认真总结经验。在工作中做到亲力亲为,组织、带领和指导民警有效地开展道路交通疏导和交通秩序的管理,对于警卫保障工作做到思想和行动上的“双重视”,根据新时期警卫工作新模式的要求,积极组织民警开展讨论,做到心中有数,并科学、合理地安排警力,确保交通警卫对象、车队的安全和道路畅通。
第三,重视“科技强警”,抓好道路交通设施的改造和完善。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在日常工作中,我对道路交通设施的作用十分重视,到某大队工作后,我在前任领导工作基础上,继续加强与支队勤务管理处、科技设施处等职能部门的沟通,积极抓好信号灯、道路标志标线、隔离护栏的建设和安装工作,先后在某x路至某x路段安装了三个信号灯,在某某路口安装了隔离栏,有效地遏制了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死亡事故的发案率。今年以来,我还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联系市政、建委等职能部门,对辖内某路、某大道等事故黑点、堵塞点进行改造,有力地促使辖区交通秩序朝好的方向发展。
三、用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努力做到勤政廉政。
作为基层大队思想政治工作的负责人,我所做的工作头绪多,情况比较杂,而且牵涉到每个人的利益,政策性、时间性都很强,而现实又是人员少,经常要加班加点。我深知“自身正,不令而行;自身不正,虽令不行”的道理,感到要带好队伍,做好工作,就必须从自身做起,在勤政廉政方面做出表。因此,在工作中我常常和大家一起干,同时,由于白天忙于事务,往往是利用晚上时间处理文件,有时因工作紧张而累病。
在廉政方面,能够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要求自己,做到高标准严要求,不吃请,不请吃,在生活待遇上不攀高,在住房、办公、坐车等方面不搞特殊化,对家庭和身边的工作同志严格要求,照章办事。
今后,我将继续认真深入学习党的十*大精神和方针政策,并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民警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坚决使自己和全体民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大精神上来,以十*大精神凝聚警心,武装自己和民警的思想,增强工作干劲。同时,要坚持政治建警,以党建带队伍建设,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个核心,认真贯彻十*大关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到大队党建工作的各个环节,始终坚持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党和人民信得过的队伍,真正做到“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和气、办事公道”。此外,我还要发扬自己工
公安禁令的心得体会范文 公安禁令条规心得体会(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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