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k技术心得体会实用 实用流行保健技术心得体会(八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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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02年,福州城初建时,称“冶城”,统治者是勾践的后裔无诸。过了两百多年,西晋时期的福州已经稍有规模了。晋安郡首任太守严高嫌城太小,便在今屏山南麓建成一座郡城,称为“子城”。三坊七巷源于唐末闽王王审知扩建新城。王审知当政时,嫌原有子城太小,在子城外以钱纹砖砌筑起“罗城”,据说这是当时全国唯一的砖城。罗城南面以安泰河为界,城北是政治中心,多为贵族居住;城之南为平民居住区及商业区,也就是在此时,三坊七巷成为罗城西南的重要区域,坊巷格局初步形成。
今天的“三坊七巷”地处福州市中心,东临八一七北路,西靠通湖路,北接杨桥路,南达吉庇巷、光禄坊,占地约40公顷。“三坊”是:衣锦坊、文儒坊、光禄坊;“七巷”是:杨桥巷、郎官巷、安民巷、黄巷、塔巷、宫巷、吉庇巷,以南后街为中心轴线从北到南排列整齐,纵向有序,形成“棋盘状”的传统街巷格局。在城市变迁过程中,吉庇巷、杨桥巷和光禄坊被改建为马路,因此:我们今天讲三坊七巷实际只有二坊五巷。
“三坊七巷”历经许多年,格局依旧,基本保留着唐宋遗留下来的坊巷格局,保存较为完好的明清民国建筑计200多座,其中水榭戏台、严复故居、沈葆桢故居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9处,是中国目前在市中心保留的规模最大、最完整的明清古建筑街区。“三坊七巷”体现了闽越古城的民居特色,体现福州古名居特有的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建筑结构布局、建筑用材上适应福州潮湿温热的气候特点;院落庭院布局上体现传统家族伦理观念;园林精巧雅致,体现亲近山水的风雅情趣,被建筑界喻为一座规模庞大的“明清古建筑博物馆”。
除明清时代的建筑外,更令人惊叹的是三坊七巷的文化底蕴。近代诗人陈衍作诗提到:“谁知五柳孤松客,却住三坊七巷间。”三坊七巷自晋、唐代形成起,便是贵族和士大夫的聚居地。特别是到了清代中后期,福州士子固有的忧国忧民意识在世道变迁之中表现得更加强烈。这里涌现出一批对当时社会乃至中国近现代史进程产生重要影响的人物。林则徐、沈葆桢、林旭、严复、林觉民、林纾、林徽因、冰心、庐隐、郁达夫、郭化若、吴石……翻动历史,你会惊奇地发现,一大串在中国近现代舞台上风起云涌的人物,他们的生活背景都或多少映现在三坊七巷,可圈可点的达150多人之众。
可以说,三坊七巷成为福州人文荟萃的缩影,凸显着福州人追求正统教化的人文性格与开拓进取的海洋文化精神的相互融合。作为福州城市精神集结地、福州名贤文化纪念地、福州传统商贾文化传承地、福州民俗文化展示地,三坊七巷承载了福州城市发展丰富的历史文化积淀,充分体现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物质与非物质文化的特色与价值,是名符其实的中国名片。
每个城市都有独特的历史文化基因,城市在发展过程中要格外珍惜自己的文化遗产。福州也曾走过弯路。上世纪末,全国旧城改造热中,三坊七巷也曾面临相同的被“改造”危险。福建省、福州市及时调整思路,终止了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原有改造项目。近年来,福建省委、省政府和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修复工作,将保护修复福州三坊七巷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三坊七巷由开发、改造转为整体保护、修复,政府投入逐步加大,保护修复工程支出主要投向民生,使三坊七巷的改造不仅成为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工程,更是改善市民的居住条件、生活条件的安居工程、民心工程。
“三坊七巷要成为活态的文化遗产”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给予三坊七巷修复改造工程很高的评价。福州市的探索之可贵,在于同时保护生活形态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修复后的三坊七巷不是排斥了原有居民原生态的旅游区,而是将三坊七巷打造成保持传统文化特色的居住社区,成为具有独特文化景观的城市活力地带。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长唐国忠说的好:三坊七巷是福州人文荟萃的缩影,闽台深厚渊源活化石,她的成功保护不仅仅是福州的财富,更是海峡两岸、海西经济区的共同荣耀,需要世世代代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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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一路辛苦了!首先,我代表旅行社欢迎各位来到福建省会---福州市旅游观光。我是中旅的导游。我姓×,大家叫我小×或×导都行。我旁边这位是我们的司机陈师傅,这两天都由我和陈师傅为你们服务,我们会尽最大的努力。希望我的工作能得到各位的大力支持,希望我们的服务,能使您的福州之行留下美好的回忆。
福州是一座拥有2200多年历史的名城。唐开元十三年设福州都督府始称福州。五代梁开平二年闽王王审知扩建城池,将风景秀丽的乌山、于山、屏山圈入城内,从此福州成为“山在城中,城在山中”的独特城市。“三山”成了福州的别名。
福州位于福建省东部闽江下游,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市总面积11,968平方公里,其中市区总面积1043平方公里;总人口480多万,其中城区人口116万。“因州北有福山”,故名福州,又因九百多年前就遍植榕树,“绿荫满城,暑不张盖”,故又有“榕城”的美称。现辖鼓楼、台江、仓山、马尾、晋安五个区和福清、闽侯、罗源、连江、长乐、平潭、闽清、永泰等二市六县。居民以汉族为主,还有畲、满、苗、回等二十多个少数民族。福州依山傍海,气候宜人,绿树长青,属暖湿的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为19.6℃,最冷一月平均气温为10.5℃,最热七月平均气温28.6℃,年均降水量1342.5毫米。最佳旅游季节为每年4-11月。市区内有闻名全国的温泉。
各位团友,今天我讲解的内容是福州明清时期古建筑瑰宝----三坊七巷。
三坊七巷地处市中心,东临八一七北路,西靠通湖路,北接杨桥路,南达吉庇巷、光禄坊,占地约40公顷,现居民3678户,人口14000余人。三坊七巷是南后街两旁从北到南依次排列的十条坊巷的简称。三坊是:衣锦坊、文儒坊、光禄坊;七巷是杨桥巷、郎官巷、塔巷、黄巷、安民巷、宫巷、吉庇巷。由于吉庇巷、杨桥巷和光禄坊改建为马路,现在保存的实际只有二坊五巷。即使如此,在这个历史悠久的居民区内,仍然保留着丰富的文物古迹,保存一批名人故居和明清时代的建筑。在这居民区内,坊巷纵横,石板铺地;白墙青瓦,结构严谨;房屋精致,匠艺奇巧,集中体现了闽越古城的民居特色,是闽江文化的荟萃之所,被建筑界喻为一座规模庞大的明清古建筑博物馆。
“三坊七巷”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福州的主要标志,被誉为明清古建筑博物馆。近代诗人陈衍诗云:“谁知五柳孤松客,却住三坊七巷间。”这大约就是“三坊七巷”的由来。
三坊七巷的民风民俗也是福州民风民俗的代表,许多节俗活动中心常集中在三坊七巷,它包括民间信仰、岁时节庆活动、建筑物中的民俗等。
“月光光,照池塘;骑竹马,过洪塘;洪塘水深难得渡,等妹撑船来接郎。问郎长,问郎短,问郎几时返?”这是唐朝观察使常衮作的一首民谣。它曾给居住在三坊七巷的几代百姓带来多少童年的回忆。直到现在,特别是老一辈人听到这首琅琅上口的民谣仍激动不已。
三坊七巷,以她近三百座的明清民居古建筑物闻名于世。古老的街巷,完整的坊里,配以古河道、古桥梁、古榕树,形成了古朴而富有特色的传统风貌,引起了国内外许多文物考古专家的广泛兴趣,成为游客前来福州的必到之处。可以说,她是“全国少见,江南仅有”。而老家在福州的海外游子,三坊七巷是他们魂牵梦绕、难以忘怀的故园乡土。
“三坊七巷”的路,绝对是小路,也许几百年来就是这样小,小得只能并排走两顶轿子吧!然而“山不在高,有仙则灵!”路不在大,有人则名。就是从这样的小巷里,历代走出了多少风流人物,多少英雄豪杰?他们走出幽深的坊巷,走向八闽大地,走向五湖四海,成就了一番大事业。他们为“三坊七巷”增光,“三坊七巷”也为有他们而骄傲。
三坊七巷的古建筑风貌主要表现在:石板深巷,青瓦粉墙,各式精雕细刻的门罩,风火墙式的多进院落,从高处府视犹如海上层层波浪,那此起彼落的万倾波涛既无比壮观又震撼人心。
三坊七巷不仅以她的古建筑闻名于世,她还代表了福州人重教育,好读书的优良传统,科举之盛,在全国也属罕见。南宋著名学者,被称为与朱熹、张轼齐名的东南三贤之一的吕祖谦,在福州写下了一首脍炙人口的诗篇:“路逢十客九青矜,半是同袍旧弟兄。最忆市桥灯火静,巷南巷北读书声。”这首诗也是三坊七巷的生动写照,说明了福州读书人之多,以及深夜苦读的生动景象。
“三坊七巷”是福州历史的的见证;“三坊七巷”是闽江流域人民智慧的结晶;“三坊七巷”更是福州人文荟萃的缩影。它记录了唐末五代时闽王王审知立国的史实,记录了宋末端宗南明隆武皇帝在福州称帝的经历。它吹洒着辛亥革命的风雨,传播着北京“五四”运动在福州的影响。这些坊巷内曾经居住过上百名高官显贵、学者名流,唐著名学者黄璞,宋理学家陈襄、晚唐诗人陈烈、状元郑性之、明抗倭名将张经、清巡抚沈葆桢、近代启蒙思想家严复等等都曾在三坊七巷居住过,还有黄花岗著名烈士林觉民。说到林觉民我们不能不提到他的《与妻书》。林觉民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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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福州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榕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榕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榕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福州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本合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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