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法制宣传方案心得体会实用 法制宣传的心得体会(6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关于检察法制宣传方案心得体会实用一
1、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从形式较多依法治校向实质性依法治校转变。指导并督促各学校修订章程,使学校章程真正体现新时期教育精神,体现各学校的办学特色,进一步明确规定学校的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发展目标、培养目标、民主决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等重要内容,作为学校的“根本大法”,促进学校依据章程完善管理制度,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本学期邀请法制副校长到校进行法制教育讲座一次,继5月中旬组织学校与检察院共建青少年维权活动以来,要进一步搞好新时期的法制教育,切实办好校园法律长廊,开办法制专栏,从而提高校园文化特色,提高学校领导、师生的法律意识。形成师生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要求各校把安全工作放到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必须执行四个到位即: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下大力加强安全教育,各校要把公共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列入课程表并给每个学生配齐公共安全课本,开辟安全专栏,成立师生安全指导小组,开展多种多样的安全教育。各个学校要在10月下旬进行一次针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考试,切实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同时,落实“一岗双责”制,即学校领导、分管领导、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职工在岗期间即要出色完成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又要履行好安全教育管理职责。各学校根据本校的时段的工作特点,分区域、时间段制定出详细的安全管理职责及具体责任分工表。特别注意课外时间监督管理,防止打架斗殴事件及其他突发事件的的发生,完善学校各类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制度。各学校在本学期初把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详细分工及联系电话报法制安全办(时间为8月25日)。完成中小学学生校方责任险工作任务,同时做好责任险的理赔工作。
3、加强对各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新学期开学初要有针对性的对各校存在隐患进行排查与处理,严防军训安全事故、交通事故、溺水、水灾、中毒、拥挤踩踏事故、预防校园伤害、传染病、食物中毒,并且定期与不定期的对各校的校舍、食堂、小卖部进行检查,防止各种安全隐患。开学初与交警大队联合分成了5个小组对全县中小学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检查,对一些违法运行车辆要一律扣停,协助广电新局、公安局等部门加大网吧检查力度,确保学校和师生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不断完善各校的应急管理制度,增强对学校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确保学校的稳定与和谐。
4、切实做好信访工作。积极热情的接待每一位信访人员,做工作时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细致做好各级信函的答复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全面的调查取证,依法处理好各项信访事件。各学校做好前期矛盾排查,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预防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为建设和谐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5、做好教育系统综合治理工作。今年教育系统综合治理工作主要完成“防范、教育、管理、建设”四项任务为目的,不断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忧患意识、防范意识,严防不法分子进入校园滋事,严禁教职工给学生传教邪教和非法宗教,严肃组织纪律,教育师生敢于和违法违纪事件做斗争。强化校园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解决问题、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6、配合人事、教育等股室,搞好师德教育,严防教师体罚学生事件的发生。
总之,法制安全办将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20xx年工作当中,尽最大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县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关于检察法制宣传方案心得体会实用二
为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全面实施区委区政府批转的“五五”普法规划,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中国加入wtox周年,我区按市里统一要求,于11月18日至12月28日在全区开展了法制宣传月活动,现将宣传月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阵地建设。各乡镇建立和完善乡村“四个一”阵地建设,全县共确立村级普法员150人,建立法治学校33所,建立法律书屋150家,设立法制宣传专栏163个,并及时更新宣传内容。
二、抓骨干培训。各乡镇对村支“两委”干部进行了法律法规政策培训。重点加强与农村生产生活、民主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尤其是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村主干依法管理各项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各行政、司法执法单位共对全县开展村干部培训班50期,培训人数达1200余人次。
三、抓法制宣传。广泛开展《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六五”普法知识宣传。全县各乡镇组织站所利用圩场开展法制宣传,共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15场次,咨询人数达1500人次,受教育人数7500人次。
县法院开展“立案下乡、审判下乡、送法下乡”三下乡活动,设立法律咨询点,向当地老百姓宣传新刑事诉讼法、新民事诉讼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等法律知识,发放法律宣传图册、法制宣传案例等20xx余份,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拉近了法官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县司法局结合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18名干部走进小章乡大水坪村开展普法宣传,累计群众答题120题,发放奖品价值1500元,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条。
县计生局、国土资源局、检察院、林业局等组成法治宣传小分队,深入各乡镇利用墟场宣传法律法规知识。
县教育局组织白沙地区七所学校邀请司法局、药监局、工商局、团县委、禁毒大队、交警大队一起在县一中、白沙中学、泸溪职中以“学法用法,争做遵纪守法青少年”为主题的法制进校园活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法治文进校园活动。这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展出展版100块,解答师生法律咨询100余条,发放法律知识有奖竞答奖品5000余元。
四、抓法律服务。有针对性的对农民进行普法教育,尤其在涉及征地拆迁、土地流转、水土承包、社会保障、林权制度改革等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上,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全面促进农村普法工作的开展,增强农村普法工作的实效。全县共调解矛盾纠纷158件,调解成功158件,化解矛盾纠纷积案5件。
五、抓法律保障。在涉及农村邻里纠纷、打架斗殴、农民工劳动争议等民事、轻微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各调解组织的作用,对符合法律援助案件的农民简化程序和手续,优先受理农民维权案件,积极开辟农民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件。
六、抓示范村建设。各乡镇办好2-3个高规格、规范化的“民主法治村(社区)”,以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为着力点,调动广大村民学法用法积极性,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各项事业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20个,修订村规民约150份。
七、抓督查检查。为确保普法月工作扎实开展,县依法治县办组织县教育局、司法局对全县15个乡镇、33所中小学校的法制宣传工作及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进行了督导督查。县政协组织10余名委员组成二个调查组,先后深入到洗溪镇、潭溪镇、兴隆场镇、合水镇、良家潭乡、八十坪乡、永兴场乡、石榴坪乡,采取发放问卷、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和走访司法所,听取职能部门专题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等形式就全县农村法治文化和“六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关于检察法制宣传方案心得体会实用三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我叫丁相东,是临沭县白旄镇司法所所长。今天,我应张校长的邀请很荣幸来到这里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法律及违法行为
同学们,大家通过听老师的讲课、看电视等形式学习了一些法律知识,但你们是否想过每个人日常的一言一行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谁有了违法行为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这就引出了我们今天要讲的主题,即什么是法律?法律是一种约束人们行为的很复杂的社会规范。我们今天不讨论法律的复杂性,只学习一些与大家日常生活、学习息息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规定。因此我们简化法律的定义,法律就是大家共同约定,需要大家共同遵守的,贯穿在人们的衣、食、住、行等方面的行为规范。具体到我们小学生,《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财务管理》等等都是管理我们学习生活的法律,如果那个同学不遵守而打架打伤了同学或损坏了公物要受到老师的批评或赔偿。
我们常常听到遵纪守法或违纪违法等词句,那么,什么是违纪违法呢?简单的说违纪违法行为就是违反学校纪律或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也就是学校纪律或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的行为,如要求我们爱护学校财物,团结同学,不能去偷盗和损坏学校财物,不能去乱骂和欺侮殴打同学。因此我们知道违纪违法是不好的行为,大家要远离违纪违法行为。但怎么才能远离违纪违法行为?首先要通过学习知道哪些行为是属于远离违纪违法行为,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基本法律常识,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学习,逐步培养同学们分辨是非的能力,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学会辨别美丑、善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为你们将来成为合格的公民打好基础。
二、我们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是将来社会主义经济的建设者,也是中华民族文明传承的生力军,学习法律知识是你们德、智、体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需要,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律对待和处理自己周边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在我们办案当中经常遇到有的学生触犯了法律,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等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才后悔莫及。下面我就给位同学讲两个真实的案例:
案例一:我县某村小学学生张某某,男,13周岁,就读六年级,平日在学校不好好学习,仗着自己个头比别人高,经常在学校横行霸道,同学们对他总是避让三分。一次他在村里闲逛时,觉的口淡,很想吃一点村门市部里买的那些垃圾食品类的小吃,可自己没钱,于是他便模仿起电影里黑社会收保护费的样子强行向一位二年级的学生马某索要钱,马某惧怕张某某打他,便给了张某某一元钱,张某某拿着这也一元钱去买小吃了。就这样,张某某想吃小吃时就会向低年级的同学强要,时间长了,严某某行为便引起同村不上学的小混混买某、沙某的注意。买某、沙某见张某某有着在学校当老大的天分,便热情邀请严某某跟着他们混,张某某想,“这下自己有了靠山,今后可以更加的耀武扬威了。”于是便答应了买某、沙某,些后张某某在学校里更在趾高气扬,随意欺侮同学们。每天一放学就到去找买某、沙某玩,渐渐的也学会了抽烟、喝酒,逃课等恶习。有一次,买某、沙某问张某某:“最近手头困难想去县城偷点东西卖钱花敢不敢去”?张某某认为买某、沙某平日里很照顾自己够义气,是铁哥儿们,自己去了不偷东西,顶多去看看,而且能吃到好吃的,就答应一块去。买某、沙某领着张某某去县城,看上了一家手机店摆放在
检察法制宣传方案心得体会实用 法制宣传的心得体会(6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