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间谍陷阱心得体会教师及收获 间谍安全教育心得体会(9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对于网络间谍陷阱心得体会教师及收获一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重庆公司总经理沈长富今年带来的议案为《关于加强网络规范管理,构建健康网络环境的建议》。
他表示,“今年我的提案主要是以加强移动通信网络的内容管理为主,对于网络环境的建设,一方面需要通过立法来加强管理,另一方面也需要正面引导。”
沈长富在议案中提出,“由于网络发展存在的种种问题,以及因此可能给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强网络的全方面建设,促进网络的健康、和谐发展成为当务之急。”
沈长富提出,“构建和谐网络、健康网络、法制网络,应从加强网络法制建设、道德建设以及加强网络监管着手,强化网络的法律规范、道德规范。”
应完善网络法制建设
沈长富认为,网络建设首先应完善相关网络立法,扩大侵权责任法与刑法的调整范围。在民事立法领域,侵权责任法应该对网络侵权作出特别的规定;在刑事立法领域,应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对新型的网络犯罪予以惩处。
沈长富提出,应建立网络监察队及网民举报机制,对查清的网络犯罪加以处罚。公安机关可进行定期网络巡查与不定期抽查,维护良好的网络秩序;可采取强行关闭违规网站,拘留犯罪嫌疑人等。
同时,应加强网络法制教育,普及网络法律法规。他认为,应加大网络法律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加大曝光网络犯罪事件,从而达到教育网民,普及法律的目的。
需抓好网络道德引导
沈长富在议案中提出,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在法律所不及的领域,需要道德的约束。
一方面,要树立良好网络道德风范,表彰网络社会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网络风气,规范网络新闻媒体的职业道德。
另一方面,要建立良好的道德约束机制,发挥群众的舆论监督。利用网络充分发挥舆论导向的积极作用,给予网民正确的引导,使群众自发对不良信息及其传播者进行谴责。
应完善网络监管机制
沈长富认为,规范网络管理,有必要在所有环节都织起一张“罗网”,将所有隐藏着不良行为的非法信息都过滤在外,保护网民的安全。
应加强对发布内容的审查、过滤,如设立违规信息纠察、举报机制以及网络用语分级机制等,对网络用语按一定标准区分为限制级、禁用级等,并根据使用频率进行不同的处理,有的不良用语还可以直接屏蔽。
同时,应加强对信息渠道的监督与规范,根据参与信息传导的渠道,在信息传导中的作用不同而分级,根据不同分级对其提出不同层次的要求,承担不同程度的监管责任。
沈长富进一步提出,应加强对信息终端的规范,对电脑、手机等终端装备具有一定识别功能的软件。此外,应对部分网络娱乐等实行分时段开放的方式,既可丰富网民的业余生活,同时约束网民,及时遏制沉迷网游的不良之风。
对于网络间谍陷阱心得体会教师及收获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共同发展的原则,由乙方在,为甲方提供网络广告服务。
第一条服务内容
1.1广告类型:
1.2发布位置:
1.3图片属性:
1.4内容提供:
1.5发布时间:
1.6服务费用制作费用:
1.7发布费用:
1.8附加服务费用:
1.9合计:
1.10具体要求:
第二条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一条所要求的服务内容及标准,检查乙方提供的广告服务质量,如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做出补充和修正;
2.2甲方发布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委托乙方发布国家明令禁止的网络广告;
2.3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发布的广告内容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产品说明书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其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独立承担责任;
2.4甲方必须依据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广告服务款项。
第三条乙方权利义务
3.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在网络上发布广告;
3.2乙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第一条规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向甲方提供广告服务;
3.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其规定提供相关资质证明、产品说明及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甲方拒不提供的,乙方有权拒绝为其发布广告,且不承担因前述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由此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
3.4乙方一旦发现甲方提供的资质证明或产品说明中等材料存在虚假成分,有权立即单方面撤除广告,并通知甲方澄清事实,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足额支付广告服务费用;
3.6乙方有权审查甲方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有权要求甲方做出修改。甲方拒不修改的,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均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4.2如乙方未能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为甲方提供广告服务,每延迟一天,乙方须减收甲方广告服务费用总额的1%作为补偿,如延迟时间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将向甲方退回全部预付款。
4.3如甲方未能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及余款,每延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广告服务费用总额1%的赔偿金,如延迟时间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广告服务费用总额双倍的经济赔偿金。
4.4如由于甲方提供的资质证明或产品说明等证明材料中有虚假成分,或因此引发第三方法律诉讼,要求经济赔偿等问题,甲方必须独立承担全部损失,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名誉和经济损失。
第五条服务费用
5.1服务费用:本合同广告服务费用总额:__元
5.2支付方式:
5.2.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占广告服务费用总额__%的广告服务预付款;
5.2.2自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正式发布甲方广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占广告服务费用总额60%的广告发布费用;
5.2.3自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时间完成为甲方提供的广告服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占广告服务费用总额__%的广告服务余款。
第六条知识产权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而产生的广告作品著作权归制作方所有,即由甲方设计制作的广告作品著作权归甲方所有,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的广告作品著作权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合同终止
7.1如甲方不能提供广告相关商品或服务的资质证明、产品说明书或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或提供的上述材料中存在虚假成分,或因此第三方的法律诉讼、经济索赔要求等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7.2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广告服务费用,延迟时间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7.3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后,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为甲方提供广告服务,延迟时间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保密义务
8.1双方为执行本协议提供给对方的任何技术产品或资料,除提供方明确说明其为公开技术的,均构成提供方的商业秘密;
8.2双方同意不得使第三人接触或向第三人披露上述商业秘密,也不得为本协议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利用该商业秘密。双方承诺,本保密义务延及其员工,任何一方员工违法本保密义务的,该方同样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九条免责条件
双方确认:出现下列情况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1因电信网络故障、病毒或网络攻击等情况造成乙方网络中断服务;
9.2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
第十条争议解决
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其他
11.1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规定的广告服务时间完成时为止。
11.2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1.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补充协议等一经甲乙双方签字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
网络间谍陷阱心得体会教师及收获 间谍安全教育心得体会(9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