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非法采砂案例心得体会实用 关于打击非法采砂的工作总结(7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主题整治非法采砂案例心得体会实用一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
自提出整治工作目标后,我村全面部署了整治工作,把卫生整治和发展有机的结合起来,做到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考核,狠抓宣传发动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责任到位、卫生督查到位。
1、抓宣传发动到位。村二委对创建工作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开全村领导班子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长联席会议等。专题研究和部署环境整治村创建工作,明确创建工作重点,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广泛动员全村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环境整治村创建活动。同时,我们广泛利用各种手段,进一步宣传环境整治村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引导村民自觉参与此项创建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2、抓组织领导到位。村专门成立创环境整治村工作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担任创建领导小组组长,村委会主任担任副组长,村班子其它成员为组员,明确责任人,做到整治工作和村级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建立建全整治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治格局。
二、环境整治具体工作
1、村道整洁
居干部负责,到各组挨家挨户动员广大农民对自己住宅四周杂草、垃圾、杂物进行卫生清理。村投入一定量资金、劳动力对道路两侧杂草,下水道的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整治。
2、卫生保洁
我居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制工作。全居共配有专职保洁员6名,保洁车6辆,垃圾中转站2个,垃圾填埋场2只,垃圾桶48只,保洁覆盖面达100%。我村明确落实好保洁员工作责任制、责任区、签订协议做到定人、定标准、定路段、定区域、定报酬。我居整治领导小组加强健康知识,卫生和公民道德的宣传教育,提高村民搞好卫生的自觉性,增强村民的卫生意识和自我意识,通过垃圾桶的配备,村民随手乱扔垃圾的现象明显减少,保持村容整洁已逐渐成为村民的意识。
三、不足和今后目标
这段时间来,我们居的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苦的任务。今后,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全村党员干部群众整治的自觉性,使大家认识到创建一个文明健康、整洁、优美的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是利村利民的好事。全居上下将齐心协力、同心同德,把我居建设成为生态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治、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主题整治非法采砂案例心得体会实用二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促进全镇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市环委会办公室(合环委办〔2019〕5号)及县环委会办公室(肥环委办〔2020〕2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精神,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相关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原则,依法规范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着力实现“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整顿规范一批”的目标,对“散乱污”企业按照“先停后搬”的原则实施分类整治,做到立即发现,立即上报,立即取缔,保证我镇范围内无“散乱污”企业。
二、“散乱污”企业整治标准
(一)“散乱污”企业指标解释
“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当地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工信、发改、工商、国土、规划、环保等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重点为涉水、涉气排污企业。“散”是指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布局的规模以下企业。“乱”是指不符合当地产业政策、应办而未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的企业,存在于居民集中区的企业、工业摊点、工业小作坊。“污”是指无污染治理设施或者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不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收集、无组织排放严重的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的企业,没有治理价值的企业,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
(二)“散乱污”企业整治重点范围
“散乱污”排查整治工作重点范围包括:建材生产及加工、废塑料加工、水泥搅拌站、劣质煤销售点、砖瓦生产、洗砂场、石料破碎厂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类等行业“散乱污”情况集中进行整治。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整顿规范一批”的原则,分类建立“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清单。
三、分类处置原则
(一)关停取缔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列为依法关闭企业:不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的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未通过行业准入审批,无行业许可证的企业;属于违法违规排放、超标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的企业,通过整改无法达到环保排放标
准的企业;存在安全隐患,通过整改无法达标的企业。
(二)整合搬迁类。通过对生产经营情况、环境影响及未来发展情况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核,属于“散乱污”企业的,要求限期搬迁。
(三)整顿规范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布局规划,应办而未办理相关手续,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散乱污”工业企业。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2020年7月22日至8月15日)。实行“属地管理与行业主管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包联,谁负责”的原则。各社区负责辖区内工业企业外的闲置土地上“散乱污”企业的排查清理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主管行业的“散乱污”企业的排查清理工作;各企业网格负责网格内的“散乱污”企业的排查清理工作。各责任主体开展无死角、地毯式排查,摸清镇内所有“散乱污”企业数量、位置、违法违规情形等情况,实行一企一档,建立清单台账。
(二)综合整治(2020年8月15日至9月15日)。对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整顿规范一批”处置分类原则进行甄别确认,及时确定其处置方式,组织实施。对关停取缔类的“散乱污”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实现“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厂房、设备、原料);对整合搬迁类的企业,制定详细工作计划,给予其对应期限,督促其及时搬离;对整顿规范类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和完成整改时间。
(三)督查核实(2020年9月15日至12月31日)。环保办将会同镇纪委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核实,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社区、主管部门、环保网格,实行问责机制,确保整治要求落实到位。
(四)加强监管。对所属辖区内的企业加强监管,开展日常巡查,对辖区内新增“散乱污”企业做到立即发现,立即上报,立即取缔或搬迁。
五、责任分工
(一)各社区、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网格是“散乱污”企业整治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进一步组织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并及时上报排查结果,责任到人;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接受群众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社区、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网格确定一名专职信息员。
(二)镇环保办作为本次“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开展全镇“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梳理排查整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将有关情况向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
(三)镇行政执法所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四)镇供电所负责按照有关部门提供的“散乱污”企业清单,依法依规实施断电措施。
(五)镇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在“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中威胁、阻碍、危害行政执法和抗法的行为;对私接搭电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置。
六、保障措施
(一)增强部门联动。各社区、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落实,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到位。
(二)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社区广播、横幅等媒体,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鼓励公众监督,形成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排污及生产经营行为的高压态势,营造群众拥护、企业支持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强化考核问责。加强“散乱污”整治攻坚督查和巡查,对不履职、不尽责,或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要予以通报;对不作为、未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进行严肃问责。
主题整治非法采砂案例心得体会实用三
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建设宜居宜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环境质量不断好转,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按照“居场排查整治、条线整治验收、邀请上级执法”的工作原则,夯实属地居场责任,强化排查整改,严格责任追究,推动“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实现全街道“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重点整治不符合产业政策,无排污设施或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相关手续不全等“散乱污”企业,主要特征是
(一)未取得生产经营资格,无相关合法合规手续;
(二)企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含登记),污染物非法排放、无组织排放;
(三)无污染防治设施、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不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收集处理,或污染防治设施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超标排放;
(四)生产区、仓储区、办公区、生活区等脏乱差,厂区扬尘、地面积尘严重,有害气味严重,功能分区不合理,物料、成品、废弃物等存放杂乱无章,严重影响环境质量;
(五)有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
(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及装备,违规生产国家禁止的产品;
(七)在居民集中区生产经营,污染较重,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被群众举报,反映强烈;
(八)其他被认定为“散乱污”的企业。
重点在仓库、厂中厂、待拆迁厂房和其他易产生“散乱污”企业地方开展排查整治。
整治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废塑料加工、印刷、表面涂装、家具、汽修、废品回收加工
整治非法采砂案例心得体会实用 关于打击非法采砂的工作总结(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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