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警察简章心得体会总结 中国人民警察简章心得体会总结怎么写(2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中国人民警察简章心得体会总结一
甲方(收养人):(姓名、住址)
乙方(送养人):(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收养(被收养人姓名)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
(写明: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现住址)
第二条收养人是(国名)××单位的(职务),现年××岁(已婚的,收养人为夫妻双方),住在国×市×区(县)××街号。
第三条收养人基本情况(写清楚收养人的健康、财产等民法典规定的条件)符合收养的条件。
第四条送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送养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为什么要送养的理由)
第五条收养人保证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尽扶养收养人之义务。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到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本收养协议自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2.说明
外国人收养中国公民的子女必须遵守《民法典》的规定,依法办理收养关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司法部、民政部1993年11月10日联合发布了《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实施办法》,明确了外国人收养中国公民的子女的具体程序和办法。办法明确,凡是外国人收养中国公民的子女,均须遵守我国法律的规定。收养人夫妻一方为外国人的,在华收养中国公民的子女,也应当依照本办法办理。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并不得违背收养人经常居住地国的法律。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关于收养的程序,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申请。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均由该国政府或者其委托的收养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
收养人的申请内容应当包括收养人的基本情况、被收养人的对象或者具体姓名等内容。收养申请和收养人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须经其居住地国公证机构或者公证人公证。
收养人须提交的文件,必须经其经常居住地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机构及我国驻该国使馆或者领馆认证。具体文件包括以下8个方面:①收养申请书;②出生证明;③婚姻状况证明;④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⑤身份健康检查证明;⑥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⑦收养人经常居住地国主管机关同意其收养子女的证明;⑧家庭情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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