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心得体会的写作技巧实用 读书方法感受作文(三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关于读书心得体会的写作技巧实用一
style="color:#125b86">初二的读书心得1放下书,天气很热,像是斜阳不断散发着热浪。风扇在头上呼呼的刮,我的视线却凝聚在眼前这本合着的页脚轻掀的《目送》上。
“所谓母女父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之所以对这段话记忆深刻,是因为它适合形容每一种心怀不舍下的离别。
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朋友的牵挂,在即为人母又为人女的人生岔路口,看着深爱的人渐渐走远。
而令我感触颇深的,大概是母亲的老和儿子的离。
首先是母亲的老。
费了很多笔墨在写母亲老了这件事上,将岁月蹉跎,年华老去,时光匆匆的影子投在白发苍苍的母亲身上。“时间是一只藏在黑暗中的温柔的手,在你一出神一恍惚之间,物走星移。”看到这里,我顿时有些伤感,愁绪不知从何而起,却固执地萦绕在我的心头。
大概是想到在几千个日夜后,为我操劳无数的母亲也要芳华逝去,不再能窥探到任何年轻的影子,对于熟悉的孩子,色彩,文字,那些记忆在大脑皮层的褶皱里歇息,甚至如同的母亲一样——会忘记她的女儿是谁。但其实读完这一章,我也清楚的知道,老去,逝去,被遗忘,都是人生不可避免的,是完成这趟旅行的终点站,也是一本小说的尾声,最后的篇章。
其次是儿子的离。
“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离开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读到这里时我内心有一丝愧疚,我这个做女儿的是不是也一直在被目送着,从牙牙学语到识字读书,从稚嫩孩童到意气少年。我可曾回头留恋过?好像不曾,好像次数太少,我根本想不起来。也不知道我究竟为什么默认了那个心安之处的避风港一定会在原地等我,好像时间会停驻在那里。实际上青丝下掩藏着缕缕秋霜,滥觞于青春年华的活力早已黯然无光。原来我们两人之间也隔着一道门,我在门里头,她在门外。年少的我固执的认为这扇门隔开的是两个世界,或许她曾叩响这扇门,可我漠视,我淡然。
如今我的世界因为有了太多感触开始剧烈振翮,翻天覆宇中打开那扇门。意外发现母亲还在门口等我,想到这里鼻头一酸,被目送者竟一直是我,远行的是我,毫无波澜的也是我。想起儿时怪罪母亲“为什么不多陪陪我?”,如今母亲辞掉了工作回了老家,在家里操劳,总是拿着洋娃娃在过家家的小孩长大了,发现目送竟是一个轮回,年轻时父母目送孩子,年老时孩子目送父母。
读到最后,我发现这本书其实是龙应台对于自己的目送,是作者与文字间的一种离别,每写一行字,就是在目送自己的过往经历,与此情此景此人渐行渐远的距离。这些缘分,也在电脑文档最后点击“保存”的时候,就此别过。
人生就是在目送和被目送的交替中进行的,可目送是只有哀伤和寂寞吗?我想不是的。轻狂的少年总有一天会收敛锋芒,远去的旅人总有一天会魂归故里,而渐行渐远的自己总有一天会懂得珍惜,或早或晚,一直都来得及。
如果还是轻狂的少年,就请多看看家人的笑脸;如果是远去的旅人,就请寄回旅途中的明信片;如果是目送中的背影,就请回头,对目送你的人,回以一句“再见”。
再见自会重逢,重逢自会再见。
不是渐行渐远,而是总有一天会再重逢。
关于读书心得体会的写作技巧实用二
我有史以来看过最好看的书是《鲁滨逊漂流记》它的基本内容是:鲁滨逊违抗了爸爸的命令,出了海。突然,船漏水了,快要沉了。这时附近的船派派了一艘小船,救了船上所有的人。到岸上收拾好以后,一位巴西船长找了一批水手出海,于是鲁滨逊也跟着出了海。船长把他送到了巴西,在巴西,鲁滨逊买了一块地种甘蔗。最后他跟着3个商人出了海。船快要沉了其他人都死了,只有鲁滨逊活了下来。他在一个荒岛生活了26年,最后获救了。
鲁滨逊的表现让我惊叹不已,他一个人居然在很危险的荒岛上生活了26年。我觉得他很勇敢遇到爱吃人的野人都不怕,很聪明能想到抓一个野人做他的随从,告诉他哪不能去哪能找到食物。
关于鲁滨逊漂流记读书心得2主要内容:
鲁宾逊是本书的主人公。在一次航海中,鲁宾逊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上的水手和乘客全被淹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之后,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展开了英勇卓绝的斗争。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利用枪和简单的工具,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地过起了荒凉的野岛生活。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能过上这样的生活,是很不容易的,这完全是他凭借自己的毅力和智慧创造的奇迹。
鲁宾逊是一个善于帮助别人的人,他从一帮食人族手中救下一个俘虏,那天是星期五,所以就给他取名叫“星期五”。从那以后,“星期五”就成为他忠实的伙伴和仆人。鲁宾逊还教他学会了说英语。不久,他又从食人族手中救出了几个俘虏,和他们一起劳动,共同生活。后来,一艘英国船只经过荒岛,鲁宾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乘船离开荒岛,返回英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鲁宾逊从落难荒岛到返回英国,这段时间竟长达二十多年。《鲁滨逊飘流记》中的好词好句好段:
好词好句:
1.我完全不顾父愿,甚至违抗父命,也全然不听母亲的恳求和朋友们的劝阻。我的这种天性,似乎注定了我未来不幸的命运。
2.我这个不孝之子,背弃父母,不尽天职,老天就这么快惩罚我了,真是天公地道。
3.唉!人在恐惧中所作出的决定是多么荒唐可笑啊!凡是理智提供他们保护自己的种种办法,一旦恐惧心占了上风,他们就不知道如何使用这些办法了。
4.尤其是,在这种不幸的境遇中,上帝指引我认识他,乞求他的祝福,这给了我莫大的安慰。这种幸福足以补偿我曾经遭受的和可能遭受的全部不幸还有余。
好词摘录:
搁浅、兜底、吞噬、烟波弥漫、泅水、山坳、恭顺、惊魂甫定、斑斑印记
好句摘录:
我简直吓坏了,呆呆地占在那里,就象挨了一个晴天霹雳。
看到这情景,我怒不可遏,早把恐惧置之度外。我在心里发誓:下次再看到这种暴行,一定不放过他们!
关于鲁滨逊漂流记读书心得3暑假里,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书中的故事十分逊色,形式也让烘干塔我清楚了许多道理。
这本书主要写了出世在英国商人家庭的鲁滨逊,由于不甘愿和他父亲一样,所以离家做了一故事里的事名船员。在一次航海中,他们倒运遇上了龙卷风,鲁滨逊和船被海水冲到了一个荒岛上,船上只要鲁滨逊一团体活了下去。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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