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安全心得体会和感想 出入境管理心得体会(4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出入境安全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天安门广场位于北京市中心。南北长880米,东西宽500米,占地面积达44万平方米,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中心广场。国家机构按文东武西的格局分列广场两侧。东边建有国家博物馆,西边是人民大会堂,中间耸立国旗旗杆和人民英雄纪念碑。毛主席纪念堂在广场南部。最南端是正阳门及其箭楼。
我们现在所在的位置就是皇城的正门天安门。天安门始建于明永乐十五年(1420xx年),原名承天门,取“承天启运,受命于天”之意。开始时仅是一座三层楼式的木坊。屡毁屡建,直至清顺治八年(1651年)才重建为开间的重檐歇山式顶楼,取“受命于天,安邦定国”之意。改名为天安门。天安门除了举行其他盛大仪式之外,也曾经是清朝皇帝举行“金凤颁诏”礼的地方。每逢冬至去天坛祭天,夏至到地坛祭地,孟春到先农坛耕,以及皇帝大婚或出兵亲征,都要从天安门出入。举子们的黄榜也是从此捧出的。
现在的天安门城楼在城台正中大门上方挂有一幅巨型毛主席画像。画像高6米、宽4.6米,总重约1.5吨。每年国庆节前都要重新绘制。第一幅画像的作者是周令钊。现在画像的工作由北京美术公司的葛小光先生接续。在城楼重檐正中悬挂的国徽是以周令钊和张仃的创意为基础,最终由梁思成设计完成的,国徽的图案由天安门、国旗、齿轮、麦稻穗和红绶带组成。城楼内根据开国大典时的环境布置有国画“铁骨傲霜雪,幽香透国魂”及董希文创作的著名油画《开国大典》。
城门前面是与故宫内相通的金水河,河上横跨7座汉白玉金水桥,中间5座分别与天安门城楼的5个门洞相对。正中是供帝后行走的御路桥,两侧为宗室王公行走的皇族桥。再向外的两座是品级桥,供三品以上官员行走。最外面位于太庙和社稷坛门前的,是供四品以下官员及其其他人员行走的公生桥。在金水桥南北两岸各有一对雕刻于明永乐年间的石狮子,东侧的都是雄狮子。脚踏绣球,象征一统寰宇。西侧的都是雌狮子。脚踩幼狮,寓意母仪天下,子孙绵延。它们都把头微微倾向内侧,以示保护御路保护皇上。金水河南岸还有一对立于明成化元年高约10米,重达20吨的汉白玉华表,与其对称在天安门内侧也有一对。华表顶部承露盘上有一小兽,俗称“望天吼”。其作用是用来警示皇上。据说华表源于用作路标的表木和听取意见的 木。现在的华表只是用来起装饰作用。
华表以南这条车水马龙的大街就是“中华第一街”——长安街了。明清时期的长安街东起东单牌楼,西到西单牌楼。全长十华里号称“十里长街”。如今的长安街,东起通州,西至石景山,全长42公里。可谓“百里长街”。
长安街过后,由近到远。首先看到的就是,由曾联松设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第一面国旗的制作者是国营永茂实业公司的宋树信。高32.6米的旗杆是由特殊处理过的,20xx年不会腐蚀的无缝钢管分4节组装而成。
旗杆的远处广场的中心位置,是新中国第一座大型纪念性建筑——人民英雄纪念碑。纪念碑以梁思成的设计方案为主,再综合其他3个方案,于1952年8月正式动工兴建,1958年5月1日完工。通高约38米,碑芯高14.7米,重60吨;碑身由413块花岗岩组成;碑座四面镶嵌有8幅巨大的浮雕,内容分别为焚烧 、金田起义、武昌起义、五四运动、五卅运动、南昌起义、抗日游击战争、胜利渡长江。碑身正面有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的镏金大字“人民英雄永垂不朽”,背面是毛主席起草周总理亲笔书写的碑文。碑文内容是“三千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三十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由此上溯到一千八百四十年,从那时起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历次斗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永垂不朽!”
天安门广场南部的方形建筑,就是安放毛主席遗体的毛主席纪念堂。纪念堂占地面57万多平方米,全部工程仅用6个月就完成。在主席逝世一周年时正式对外开放。纪念堂内由北大厅、瞻仰厅和南大厅组成。北大厅中央是高3米的毛主席汉白玉坐象,坐像的背后是巨幅祖国山河图。瞻仰厅是纪念堂的核心部分,内有黑色花岗岩砌成的梯形棺床。上面安放着有毛主席遗体的水晶棺。南大厅北墙为汉白玉石墙,上面镌刻有毛主席的诗词《满江红》。
现在咱们来看广场的东西两侧。在广场的西侧是1958年10月兴建,1959年国庆前竣工的人民大会堂。整组建筑平面呈“山”字形,正面墙呈“弓”字形。中央最高处为46.5米,因此大会堂是整个天安门广场上的最高建筑。大会堂四周用143根巨柱支撑,东部有金色大铜门5扇,正门上方高悬着全国最大的国徽,极为宏伟壮观。中部是著名的万人大会堂,三层扇形会场可容纳10000人。穹窿形的顶部中央位置为巨大的红五角星灯,发出70道光芒,周围是40片葵花瓣、500个满天星及三层水波形灯槽。喻意“万众一心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北部为我国最大的宴会厅。可同时供5000人宴会,一万人酒会。南部是人大常委会办公楼,办公楼部分还包括有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特区各具特色的会议厅。
天安门广场东侧的巍峨建筑就是国家博物馆了,游记欣赏,北半部是中国革命博物馆,南半部是中国历史博物馆。中国革命博物馆建成于1959年8月。有两层展室,自1961年7月1日正式开放。以自“五四”以来的革命资料为主要展品,分为《近代中国陈列》和《当代中国陈列》各展厅内有图片、文字说明和大量实物。
中国历史博物馆前身是北京历史博物馆,成立于1920xx年7月。1959年迁入。基本陈列是《中国通史》,展品跨越从奴隶社会夏商周到太平天国直至清王朝灭亡数千年历史,分朝代展出文物、货币、书画等40多万件历史文物。
现在咱们再回到广场的最南端,这里的两座建筑就是内城中最高大的城门正阳门及其箭楼了,“正阳”取“圣主当阳,日至中天,万国瞻仰”之意。建成于明永乐十八年。光绪年间被八国联军炮火击毁,后重建。
好了,天安门广场及天安门的参观到此就结束了。现在给大家20分钟自由活动。
关于出入境安全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 、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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