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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监测站严真细实快心得体会总结(5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22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监测站严真细实快心得体会总结

客观反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身心健康及变化情况,深入分析影响义务教育质量的主要原因,为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提供参考,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纠正以升学率和分数作为评价学校和学生唯一标准的做法,推动义务教育质量和学生健康水平不断提升。

场次

学生测试

校长与教师网络问卷填答

学生科学测试

09:00—10:20

09:30至全部填答完成

学生科学相关因素问卷填答

10:50—11:30

学生德育测试

14:00—15:20

学生德育相关因素问卷填答

15:50—16:30

三、监测对象

本次质量监测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0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五年级和九年级学生,相关学校校长,参测学生在四年级、八年级时相应的科学(四年级或称为自然,八年级含科学、物理、生物、地理,以下称为科学教师)、道德与法制教师,班主任教师以及具备条件的学校配备的心理健康教师。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科学学习质量、德育状况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

科学:重点测查生命科学、物质科学、地球与宇宙等知识的了解、理解和运用,科学问题的探究、解释、解决,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信心和学习习惯等。

德育:重点测查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日常生活中道德行为规范的掌握,基本国情、地理和历史常识、安全和法律常识等的了解,与他人、与社会、与自然关系的认识。

(一)教育局工作任务

1.积极宣传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目的意义,提高全县中小学对质量监测工作的认识。

2.根据《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2020年实施办法》以及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本县的工作细则。

3.做好整个监测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以及督查、指导工作,尤其是对各样本校做好业务培训工作。

4.督促各样本校按规定要求上报有关数据,并核实汇总上报。

5.上报全县属地范围内所有小学和初中的基本信息。

6.做好各监测点(样本校)工作人员的选派、培训工作。

7.切实做好监测工具的接收、保管、分发、收回和回寄工作。

8.准备各监测点所需的文具物品。

9.对本县监测数据的真实性、监测工程的规范性和监测工具的保密性负责。

9.建立临场处置机制,做好重大事件(案件)发生时的专报工作。

10.协助国家视导员、省、市巡视员开展工作。

(二)样本校工作任务

1.按照《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2020年实施办法》,结合本校实际,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2.按照要求,真实、客观、准确、及时地上报监测工作的相关信息。

3.对本校师生进行宣传与教育,确保被抽测师生能积极、认真、如实地填答测试卷和问卷。

4.提前做好测试当天教学秩序的调整安排,做到既不影响其他师生正常教学,又能保证国家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测试组织过程中要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监测工具的绝对保密。

5.在校内显著位置设置“2020年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监测点公示栏”,公示测试时间、举报电话等,学生检录后公示测试学生名单。

6.安排好通风良好、光照充足、避免噪音干扰、没有安全隐患的测试教室。测试教室应保证单人单桌,并按要求依次贴好座位号。测试前按要求对测试教室进行清扫,调整课桌间距,并在测试教室外5米处划警戒线。

7.安排好能保证单人单桌、确保安全、避免干扰的教师问卷填答室教师。

8.在警戒线范围内安排测试当天的现场办公室1个,室内必须有带锁的文件柜作保密柜。

9.按要求做好对监测工具的管理、使用和保密工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密监测工具。

10.组织和培训各类工作人员,使他们能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操作。

(一)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东兰县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陆遥  东兰县教育局局长  

负责统筹安排质量监测实施的全面工作。

副组长:韦阳东  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县教育党工委副书记   

协助组长做好监测实施工作,负责监测工作的安全保密工作。

副组长:梁孟业 县教育局副局长   

负责监测业务工作总指导。

成  员:牙朝首   东兰县教育局督导室副主任  

负责辅助协调测试实施工作的总体安排,责任督学的组织管理,全面督促测试组织实施和总结工作。

韦 锋  东兰县教育局安稳办主任 

负责测试期间的学校安全稳定及疫情防控指导工作。

覃明线   东兰县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负责组织教研室相关教研员开展好科学、德育科目监测的培训和测试工作。

黄焕荣  东兰县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负责督促信息员收集整理并上报数据。

华  健  东兰县教育局招办副主任   

负责卷领取及保密工作。

韦  飞   东兰县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负责测试经费协调管理工作。

韦丽珍  东兰县教育局装备股股长  

负责测试相关电器设备的配备、收发管理工作。

韦健龙 东兰县教育局教育股干部 

 负责全县的信息接收、报送和审核工作。

(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韦阳东

联络员:牙朝首

信息员:韦健龙  

责任督学: 每监测点2人(共44人,另行安排),负责监测工具的领取、保密和运送等工作,并组织教师与校长问卷的填答及监测全过程的总监督。

保密员(3人):从招生考试服务中心选派。

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督导室。

 (二)各监测点(样本校)工作人员及工作职责:

责任督学:每个样本校2人,从政府责任区督学选派,负责全面监督样本校的测试工作,组织校长与教师进行问卷填答。

样本校校长:负责组织本校测试,对本校监测数据的真实性、监测过程的规范性、监测工具的保密性负责。副校长配合校长组织本校测试,在校长填答问卷时,具体负责本校测试组织工作。

各样本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广西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78号)结合本校已经执行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一校一策”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测试前、测试当天的疫情防控工作细则和应急处置预案。

监测员:每个样本校1人,由样本校非测试学科(即不包括科学、地理、物理、生物、道德与法制以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担任,负责配合主监测员完成科学、德育测试及科学、德育相关因素问卷的具体组织工作。

保密员:每样本校2人,由样本校工作人员担任。负责监测工具的领取保管和送回等工作,对测试工具的安全保密负具体责任。

司时员:每个样本校1人,由样本校教务主任或其他相关人员担任,负责按时发出报时指令。

安保人员:每个样本校2人,由样本校保安或其他相关人员担任,负责测试场地及周边的治安保卫工作。

医护人员:每个样本校1人,由样本校校医担任,负责学生身体不适、突发疾病等问题的临场处置和送医交接工作。

(一)8月24日前,完成样本校名单确认,召开样本校负责人及信息员动员会。

(二)9月1日前,提交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县级实施工作细则与防疫方案。

(三)9月6日前,完成样本校参测师生信息上报与审核。

(四)9月15日前,完成测试程序与工作规范的统一培训。

(五)9月14-18日,开展校长与教师网络问卷的填答练习。

(六)9月16日前审核各样本校上报的测试生基本信息,提交县级实施工作总结

(七)9月25日前,指导监督各样本校进行测试准备工作,完成测试工作准备工作的问题排查,提交样本县测试培训完成情况报告表。

(八)9月27日前,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

(九)9月28日,监控测试过程,处置应急事件。

(十)9月29日前,提交县级应急事件报告表,完成监测工具回邮。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顺利完成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关系到我县乃至自治区教育形象和荣誉的大事,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必须以科学认真的态度来对待,充分认识到它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把此次监测工作作为促进我县教育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来抓好、抓实。

(二)明确责任,通力合作。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程序性、保密性高,因此各有关学校、相关人员必须明确责任、相互配合。各样本校校长要在县“监测办”的统一领导下,层层抓好落实,要成立以校长为主监的管理实施机构,确保本次监测的真实客观、程序规范。

(三)加强培训,严格程序。为了本次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将召开样本校校长动员会和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会,对样本学校校长和教导主任、巡视员和监测员、主监和副主监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等进行培训,确保各样本校监测工作按照实施细则规定流程和要求有序进行。

(四)加强保密,保障安全。各样本校要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要求,切实做好监测工具的接收,保管、分发和收回的保密工作,同时要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保证整个测试工作的安全、有序进行。

七、应急预案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

1.试题在运送、保管过程中出现紧急状况。

由于人为的因素发生失盗、泄密时,发现人首先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上级部门报告,将泄密范围控制在最小。在运送试题过程中,如果出现车辆故障或天气原因无法正常运送的情况,或者出现意外交通事故,押运人员首先要坚守现场,保护试题不被泄露,同时及时报告自治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转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必要时拨打110报警,请求公安、交警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控制现场,确保试题安全。如发生意外交通事故、堵车等要立即报告交通、公安、交警等协作单位出警处置、疏导交通,必要时交警部门要固定警员、固定时段,在县城固定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确保试题安全顺利到达测试点。

2.火灾事故。

测试题在运送途中或在保密室内发生火灾,保密人员要马上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及时查明火情,切断火源、电源,迅速报警,并报告自治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转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办。

3.群体性事件或个体重大突发事件。

测试过程中,如发生打架斗殴等群体性事件或个体伤人重大突发事件,迅速报警并协助公安保卫人员控制局面,平息事态,

并将当事人带到值班室处理。如有人员受伤,测试点医生要及时处治,如受伤较重要及时送往医院。

4.食物中毒事件。

测试期间卫生防疫部门要做好测试点的卫生排查工作,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要及时启动卫生防疫部门应急预案,报告至自治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转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同时马上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食物中毒的源头进行调查,进行必要查封处置。

5.出现疫情。

测试前或测试中发现考生中出现疫情,要立即向卫生防疫部门和上级部门报告,根据卫生防疫部门和自治区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做好相应工作,根据疫情发展随时向卫生防疫部门、自治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向国务院教育督导办续报情况,并听候进一步的指示。

6.恶性自然灾害。

如当地预报有遇台风、地震等恶性自然灾害不能进行正常开展测试时,样本县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并加盖公章,与监测工具一并寄回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测试中发生洪灾、泥石流等灾害时,要取消测试,并及时组织人员安全疏散。

(二)测试点偶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

1.测试工具及学生名册中出现问题。

测试工具包内出现种类不全、学生名册与密件不符或错漏、

卷袋内装试卷与本场测试内容不符、测试卷数量不对等情况时,

按照《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操作手册》中应急预

案要求处理,同时报自治区级巡视员和自治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2.学生发生晕场、疾病的情况。

监测员报告样本校主监、责任督学、自治区级巡视员,并准其退出测试,交医护人员处治。

3.考场秩序受到外来干扰。

监测员尽力排除并立即报告样本校主监及责任督学。样本校主监、责任督学如无法排除,则请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逐级上报。

4.监测员或者工作人员出现工作失误。

责任督学、样本校主监要立即纠正,监测员、工作人员在测试过程中有意作弊,违反测试纪律时,样本校主监要立即纠正,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其他偶发事件。

监测员立即报告样本校主监、责任督学和省级巡视员,根据《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操作手册》要求,按照临场处置机制采取相应处置办法,必要时逐级上报,请示解决。

描写监测站严真细实快心得体会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共贵州省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中共黔东南州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州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安排部署,筑牢底线思维,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坚实基础。

过渡期内,通过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围绕农户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开展动态监测,及时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纳入监测帮扶,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为切实加强对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防贫对象监测和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乡村振兴局,唐成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乡(镇)要相应成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担当作为,亲自安排部署。

(一)监测范围。参照我省的标准执行、即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为底线,综合我省2020年物价指数增幅(2.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8.2%)和农村低保标准增幅(5%)等三方面因素,确定我省2021年的监测范围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低于6320元以下的农村家庭(含易地扶贫搬迁及同步搬迁等已转为城镇户籍但没有享受到城镇居民相关保障措施和待遇的家庭),以后每年根据三方面因素变化进行调整。

年人均纯收入以其履行认定程序前12个月内家庭成员收入的总和来进行计算。

(二)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学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其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具体监测对象:

1.脱贫不稳定户。指的是建档立卡脱贫户中,年人均

描写监测站严真细实快心得体会总结(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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