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专项规划政策解读心得体会实用(8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主题专项规划政策解读心得体会实用一
20xx年3-6月,我委在全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督查总体情况及成效
(一)周密部署,工作落实有力。《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xx〕292 号)下发后,各省(区、市)对专项督查工作高度重视,迅速进行部署,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各阶段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清理不合法执法主体45个,规范25290名执法人员资格,其中为15347名执法人员补发证件,调离执法岗位6869人,收回执法证等其他情况3074人;抽查案卷135713份,平均合格率为97%。
(二)完善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各地在开展专项督查过程中,深入推进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全国大部分地区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也在逐步完善过程中。各地以开展专项督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不断推进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深化服务,维护群众权益。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精神,各地简化生育登记程序,部分地区推行网上办证,探索“多证合一”,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认真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政策,重点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联系帮扶工作;实施“生育关怀”工程,提高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部分地区卫生计生、公安、纪检、工商等部门建立联合查处案件的协调机制,严查侵犯群众健康权益的行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对专项督查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地区对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的必要性认识不够,重视程度不高,没有充分认识到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对推进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没有真正把专项督查工作作为一项硬任务来开展,对基层的指导和督促不够,自查工作不深入,清理不彻底。
(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需进一步规范。一是部分基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对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本省计划生育条例不熟悉,法律素养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在社会抚养费缴纳方式上需进一步改进,存在征收管理不规范的隐患;三是部分基层地区计划生育执法程序、文书设计及填写不规范,还存在少数不合格案卷。
(三)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有待建立。一是相关法律法规衔接适用存在问题。主要集中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整合后监督执法工作的法律适用问题、生育政策调整前后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审批地区差异问题、社会抚养费征收衔接问题;二是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建立完善。部分地区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制度尚未完全建立,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需进一步畅通。
(四)计划生育监督工作进展不平衡。一是部分地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资源整合进展较慢,基层计划生育监督机构还未建立,计划生育监督工作难以全面展开;二是部分地区对计划生育监督职责理解有偏差,存在着重执法轻监督的现象;三是基层计划生育执法监督人员流动性大,队伍稳定性不足,执法监督人员和力量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抓好专项督查工作。各地要以此次专项督查为契机,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当成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认真开展专项督查回头看,强化分类指导,重点帮助基层,解决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工作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工作指导,规范行政执法监督行为。一是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督促地方改正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步推动基层执法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二是妥善处理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对于生育政策调整前后社会抚养费征收衔接问题,各地要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同时,进一步规范征收主体、征收程序、缴纳方式,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推动建立社会征信体系。
(三)加快法律制度建设,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工作。指导地方进一步健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配套制度,解决群众在办理生育登记服务、计划生育证明、再生育审批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探索创新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群众投诉多、信访量大的地区的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抓好关键措施,切实加强监督体系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卫监督发〔20xx〕91号),做好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资源整合工作,夯实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基础。二是积极调动各地做好计划生育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完善计划生育监督执法体系,推动将计划生育监督工作纳入地方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基层评比创建活动。三是加强监督人员培训,提高法律知识素养,提升执法监督能力,适应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形势需要。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年8月18日
主题专项规划政策解读心得体会实用二
各县市区(园区)安监局: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要求,9月中旬,市安监局组织2个检查组对8个县市区14家企业就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各县市区安监部门应急管理情况,是否按要求设置了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应急管理人员,是否将企业应急管理情况纳入计划执法内容;二是企业层面,主要是企业应急管理机制是否健全,应急预案编制、评审(论证)、备案、培训、演练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通过检查发现,总体情况较好,各县市区安监部门都明确了兼职人员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其中湘潭县安监局、湘乡市安监局都设立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解决了应急管理人员编制问题;进一步加强了对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除韶山市外,其他县市区都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了安全生产计划执法内容。被抽查的14家企业大部分都编制了应急预案,按要求开展了应急演练,其中湘潭恒荣建材有限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较好,华都大酒店和九华梨树全创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了内部应急组织(消防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监部门层面:一是应急管理机构建设仍有较大差距。韶山市、雨湖区、岳塘区、高新区、经开区、昭山示范区安监局都未按要求设置应急管理机构,未解决应急人员编制问题。二是各地安监部门对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监管执法不严,目前都未对企业应急管理工作依法进行查处。
(二)企业层面:一是应急管理机制不健全。部分企业未建立应急组织,未明确应急工作职责,未制定相关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如湘乡市中盛达气体公司、兴业太阳能公司、湘潭县同丰化工有限公司。二是未按要求编制应急预案,致使应急预案针对性、操作性、实用性、科学性、衔接性不强。如湘潭县怡达建材有限公司、湘潭迅达科技有限公司、兴业太阳能公司。三是部分企业未组织应急预案学习、培训。如湘潭同丰化工有限公司、湘乡市中盛达气体有限公司、曼德气体有限公司。四是部分企业未按规定要求组织对预案进行评审和备案,如华都大酒店、九华梨树全创科技有限公司。五是部分企业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如湘潭同丰化工有限公司。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快推进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各县市区安监局要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应急机构建设,确保应急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四到位。
(二)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明确人员职责,建立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等制度,确保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
(三)切实加强应急预案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88号令)的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规定编制应急预案,并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备案、培训和演练,确保高危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率达100%,加快推进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
(四)切实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各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根据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实战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持续改进,着力提升企业自救能力。
(五)切实加强应急管理执法。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厅应急〔20xx〕74号)要求,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计划执法内容,制定年度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严厉查处应急管理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湘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年9月29日
主题专项规划政策解读心得体会实用三
“十三五”以来,区审计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发展、改革、法制、反腐”主题,立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严肃财经纪律、助推我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贡献了审计力量。
2016--2020年上半年,共完成各类审计项目145个,累计查出违规违纪金额9.86亿元,管理不规范资金30多亿元,移交审计查出案件线索39件,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为政府节约资金1.03亿元,促进追缴欠缴非税收入1.8亿元,提出合理化审计建议141条,促进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1项。2017年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将审计项目经费划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2019年6月成立中共县委审计委员会,强化了区委对审计工作的领导;2011年以来持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在每年全市审计系统综合考核中排名第一,近年来有6个审计项目被评为市优项目,4个审计项目被评为市表彰项目,2019年度全区区直部门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综合考核中位列第一名。
1.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每年开展4-6个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审计后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递交高质量的专题审计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审计建议,并督促有关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促进了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在我区落地生根。
2.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根据区级财政工作每年的中心任务不同确定相应的审计重点,针对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前瞻性、预警性的审计意见建议被区政府采纳,每年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报告都得到了区人大常委会的高度认可。
3.经济责任审计。“十三五”以来,共对40名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部分乡镇领导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审计中围绕责任落实、紧扣经济责任、突出权力运行,紧紧盯住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推动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和担当作为。
4.政府投资审计。2016-2019年,共审计政府投资项目 15个,审计中转变工作思路,更加注重从项目的立项决策、项目审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工程结算和质量管理等环节,关注工程项目政策目标的实现及投资效益情况,推动公共投资工程项目立项审批实施管理规范化,促进政府投资提质增效。
5.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2016年以来,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每年开展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跟踪审计,抽查14个乡镇(街道)39个村,260余户贫困户,抽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023.31万元、产业扶贫项目34个,针对存在的部分健康、教育扶贫政策落实和产业扶贫项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审计建议,坚持边审边改,推动建章立制,助推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
6.积极配合工作。2016年以来,累计抽调30余人次配合省、市、区委的巡视、巡察工作。
7.顺利完成审计机关机构改革。按照《中共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将原属于发改委的“重大项目稽查职责”、国资局的“国有企业监事会相关职责”、财政局的“财政监督检查职责”划入审计机关。2019年6月,成立中共县委审计委员会,为区委审计议事协调机构,县委审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审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审计局。6月19日,召开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上通过了县委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2020年3月24日、9月28日先后召开了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第三次会议。
一是随着审计全覆盖的全面推开,审计任务重与人员少的矛盾更加突出;本次机构改革虽对区审计局的职责进行了优化,但改革后并未有人员转隶进入,审计机关人员编制没有增加,现有审计人员力量捉襟见肘。
二是缺乏大数据审计应用专业人才和专业技术。大数据应用已成为趋势,但区审计局近年来没有增加过相应专业人才,现有人员还不能熟练应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审计工作。
三是审计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打铁还需自身硬”,审计机关作为经济监督部门必须首先加强自身干部队伍建设,现有审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省、市、区委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总体工作思路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加强审计机关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主要目标
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促进发展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实现“十四五”期间审计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高质量发展、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迈上新台阶;审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审计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审计理论和制度建设迈上新台阶。
(三)具体措施
1.加强审计管理。一是加大审计项目计划统筹力度,利用好财政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平台,加大各领域审计项目的统筹整合力度。二是依靠大数据增强审计动力。三是强化审计项目全过程跟踪管理。
2.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加强审计项目审理工作,继续完善现场审核、部门复核、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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