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内谋知识网--内谋文库,文书,范文下载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社会救助项目申请书通用 社会救助申请流程(三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22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3年社会救助项目申请书通用一

回家那天,我并不是直接回老家,而是先去看望了我的妈妈,因为她生病了,我也好久没有去看望过妈妈啦,是该看看啦,在哪里待了几天,我踏上了去舅舅家的形成,自从我的家庭落魄之后,在外流浪了几年回来就寄居在舅舅家里。本来我想着到了舅舅家里,休息一天就去自己老家处理宅基地的事,又不忍心看着舅舅一个人在家累,就决定等姐姐回来了,我再去,没几天,姐姐回到了家里,她回来的第二天,我待着姐姐的相机就去了我的老家。

到了老家,感觉院子里空荡荡的,原来是有很多年轻人在外工作,不回家过年,然而我在旁边叔叔家里落脚之后,去看了下自己的宅基地和拍了一些照片,由于自己身上没有什么材料可证明,也没人帮助下,自己就去当地的政府去咨询,幸好我读初中时被村委会委托政府把我安排在敬老院,当时我的表现很好,给他们留下了很好的印象,所以有个姓房的叔叔帮了我,我很快找到了国土局的相关负责人帮我复印了一份复印件,弄好后就直接回到老家。实践报告

到家了,找到村委会的人和院子里年长的人让他们来坐做下公证人,都到齐了,几次讨论决定:邻居以先斩后奏的方式由于我不同意,所以他提出的提条件都与以否决,我给他的定义是属于侵占他人财产,所提条件应由我提出了,不同意则以法律文书做事就是强行拆除。经过几次的讨论和争执下,同意了我所提出的条件。

通过这次的事情后,真的让我成长了很多,也稳中了很多,在也不像以前不懂事的那个我啦,同时也学会了用法律保护自己及自己的一切财产,并看清现实社会复杂变化。

不管在做什么样的事情,都要事先考虑清楚之后才能去做,决不能想什么就去做什么,还要思考做这件事情意义何在、利害关系和站在别人的角度上去思考些问题,这样,自己才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同时,别人才会与自己交流做朋友。

以前的我,什么都喜欢和别人分享,有时还爱闹情绪,但是,现在我不一样了,学会了什么事情该说,什么事情不该说;什么场合做什么,什么场合不该做什么;什么样的人该说什么样的话,什么样的人不该说什么样的话等等。

不管自己什么样的地方,或是做某些事情等,都不能去触犯法律的底线,一旦触犯了,自己将会是什么样,就可想而知;当别人触犯到我的底线时且超出法律所规定的界限时,自己决不能跟着犯同样的错误,而是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以及财产安全。同时也要告诉他们,要遵纪守法,不要触犯法律的底线,因为生命只有一次,应该好好爱惜才是,如果你触犯了法律,受伤害的不是你一个人,它会是一个家庭,或两个家庭,或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所以我们要时刻谨记在心,这样,我们才能或得有价值意义。

现在的社会存在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的人,很难分辨出他们是属于哪一境界,所以,想要在这四种境界中立足,只有不断的吸取知识的海洋,去扩宽自己的视野,这样,才能找出属于自己的那一境界使自己立足于这个社会当中。

2023年社会救助项目申请书通用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解决我县城乡居民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4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8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皖政秘〔20xx〕3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临时救助,是指政府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第三条临时救助工作原则:

(一)坚持应救尽救,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并按规定得到及时救助;

(二)坚持适度救助,着眼解决基本生活困难、摆脱临时困境,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

(三)坚持公开公正,做到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

(四)坚持制度衔接,加强各项保障、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

(五)坚持资源统筹,促进政府救助、社会帮扶、家庭自救有机结合。

第二章 救助对象和标准

第四条救助对象分为家庭对象和个人对象。

(一)家庭对象。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二)个人对象。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导致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特困供养人员;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其中,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县、乡(镇)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对区域性水灾、旱灾、风雹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大范围社会灾害的救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临时救助标准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年度区域性临时救助标准执行,单次救助金额不超过低保标准10倍。

临时救助实行一事一救。同一申请人、同一事由的,一年内原则上只救助一次。特殊情况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一年内最多给予再次救助,且第二次救助金额不得超过首次。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实施临时救助:

(一) 危害国家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共安全以及参与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活动导致个人生活困难的;

(二)家庭有就业能力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不自食其力的;

(三)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且有赡养(扶养、抚养)能力而未履行义务的;

(四)拒绝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调查,隐瞒或不提供家庭或个人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五)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法认定不应给予救助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申请、审核和审批程序

第七条 临时救助办理程序按照居民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实施。

第八条 受理。凡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以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因病残、年老体弱等原因不能自行申请的,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对于具有本地户籍,或持有当地居住证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对于上述情形以外的,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其向市、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救助管理机构(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申请救助;

申请临时救助,应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无正当理由,乡镇人民政府不得拒绝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被委托人补齐所有规定的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1、临时救助申请表;

2、申请人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查验),低保、五保和低收入家庭等相关证明材料;

3、导致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

4、委托申请的,应说明委托原因,介绍委托人基本情况、联系方式、承担委托责任。因情况紧急无法在申请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乡镇人民政府可先行受理。

第九条 审核审批

(一)一般程序

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是临时救助工作审核责任主体,负责临时救助申请对象的审核工作,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开展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视情组织民主评议。经核查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在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居住地公示2天。无异议的,及时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是临时救助工作审批责任主体,负责全面审查相关材料,并按不低于10%的比例入户抽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批准给予临时救助的,应同时确定救助方式和金额,并实施救助;不予批准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乡镇人民政府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获得临时救助居民的情况,应当在救助对象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公示3个月。

救助金额在1000元及以下的,县级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审批,乡镇人民政府应将审批决定按季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备案。县级民政、财政部门根据各乡镇常住人口按一定比例下拨委托审批的临时救助资金。

对持有当地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居民申请临时救助,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应配合做好有关审核工作。

对于未持有当地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县级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按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有关规定审核审批,并提供救助。

(二)紧急程序。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部门应先行救助,并在救助之后10个工作日内补齐审核审批手续,救助情况在救助对象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公示3个月。

第四章 救助方式

第十条 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可采取以下救助方式:

(一)发放临时救助金。各级应全面推行临时救助金打卡发放,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将临时救助金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个人账户,确保救助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必要时,可直接发放现金。

(二)发放实物。根据临时救助标准和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可采取发放衣物、食品、饮用水,提供临时住所等方

社会救助项目申请书通用 社会救助申请流程(三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