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新兵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 信访新兵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怎么写(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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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信访新兵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做到“八个不发生”、“一个确保”的工作日材料,即“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治安案件,不发生群死群伤事件,不发生敌对势力、邪教组织捣乱破坏活动,不发生暴力恐怖活动,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重大舆情,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二、组织领导
2020年5月11日至5月31日为全国两会信访维稳特护期。在此期间,街道成立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调度街道信访维稳接访劝返等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周玉艳
常务副组长:郭晓晖、王小先、张敏
副组长:陈增美、唐启铁、李远进、蒋铮
成 员:宋海勇、潘爱平、石华生、赵欣欣、李小峰、吕绍纯、李文、伍国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街道综治办、信访办、安监站、杨家桥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具体负责全街道信访维稳接访劝返工作。办公室下设4个工作组:
1、综合联络调度组:负责日常值班调度,上传上达,并分别向上级有关部门单位报送每日情况。(责任部门:党政办,责任人:张敏、李伟)
2、接访稳控劝返组:负责做好对上访人员的接访接谈,稳控上访人员,将上访人员迅速分流并接送回。(负责部门:信访办、维稳办,责任人:陈增美、李远进、宋海勇、石华生,负责辖区内两会期间信访具体工作及调度协调工作)
3、应急处置组:参与现场联合行动,负责及时接待、处置,带离上访人员,处理集体上访等突发性事件,强制接返上访人员,搜集固定非正常上访人员的违法证据及预警信息等。(负责部门:街道综治办、杨家桥派出所。责任人:张敏、蒋铮)
4、督导检查指导组:负责检查、督促各工作组及稳控责任人的工作落实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负责部门:街道纪委。责任人:唐启铁)
各社区居委会要迅速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严格落实“村为主”工作机制,结合社区工作实际制定方案,配足配强工作人员,负责值班、接访、稳控、寻查、拦截、送返、信息、综合、依法处理等工作;要安排适当的应急力量。不折不扣地服从区、街道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调度,扎实开展相应的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矛盾排查化解要到位。各社区、组室要把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从被动应对群众来信来访转移到主动化解矛盾纠纷上来,坚持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对不稳定因素要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深入到每个领域、每个行业、每个群体、每个环节进入调查,各社区要分类建立稳控台账,落实稳控责任,制定稳控措施,因人施策,认真落实“三到位一处理”。
(二)、包案稳控要到位。要对重点人员、重点群体,特别是对有赴省进京上访倾向的人员,实行领导带头包案。按照“五包一”的工作方法,强化包案责任,宋家洲综合治理项目社区、工作站要实行社区“两委”班子人员负责包居民小组,工作站工作人员实行包户稳控,做到一天三见面两报告,随时调度,密切关注人员异动。发现人员失联失控,务必在半小时之内上报街道。包案领导要坚持“四包”责任制,采取接访、下访、约访等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好包案对象的化解稳控工作。
(三)、接访处置要到位。各社区要针对两会期间可能发生的信访事项,制定完善周密的工作预案,确保快速反应、有效应对、妥善处置,把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一要加强接访力量。做到现场接访及时到位、随有随接、送返过程稳控得力、不出问题,返回后专人接送、专人处理。二要加强接访领导。发生20人以上集访的,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社区主要负责人必须现场接访;发生5人以上20人以下集访的,分管领导、社区主任必须到现场接访;如果上访事项已有包案领导的,包案领导必须到现场接访。接访劝返工作中,各社区带队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带头做工作,及时控制事态,防止矛盾激发、事态扩大。三要实现票务信息清零。凡是区联席办提供的票务信息,社区在接到信息一个小时内必须查清票务人员外出的原因,如是重点稳控人员,必须找到票务人员,并且做好退票工作。两会期间,对异常访,要快速处置;对规模集访,要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疏散和分流;对极小数已经多次教育仍无理缠访闹访、扰乱会议秩序的,要依法强制带离;对个别组织、煽动、挑起群体性事件,有意滋事的骨干分子和实施过激行为的,要当场进行训诫;构成治安处罚的,要依法给予治安处罚;对个别违法上访人员要收集情况,固定证据,坚持依法打击。
四、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领导责任,各社区、组室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维稳是第一责任”的观念,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迅速研究部署本社区、分管领域的信访维稳工作。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社区、组室要把省两会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动员一切力量,整合一切资源,形成合力,握成拳头,打一场保稳定、促和谐的攻坚战,切实做到哪里有上访人群,哪里应有信访维稳力量;哪里有矛盾,哪里应有调解组织。
(三)、要加强督查督办。“两会”期间,各社区、组室负责人要加强对信访维稳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各项维稳措施落到实处,信访突出问题得到依法处理、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重点老户得到有效稳控,社区及包案领导,每天上午八点四十,下午四点四十向张敏同志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四)、要严格责任追究。信访、维稳要依照《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纪发[2008]23号)、《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加强对省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追责力度。
有关信访新兵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做好信访工作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稳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是增进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信访工作是一个单位维护稳定的基础,我局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把信访纳入全局重要工作议程。
(一)、成立领导小组。局领导班子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副局任副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了高效、协调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完善领导信访接待日。领导班子成员都安排了信访接待日,在接待日制度的同时还坚持信访工作随到随接待的特别制度,要求局所有工作人员遇到信访事件随时汇报。
(三)、信访透明制度。做到了规章制度上墙,接待人员上墙,为信访接待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严格信访投诉责任制。信访接待、投诉受理实行责任制,严格值班制度,保证做到信访接待、投诉受理不缺位、不空岗。设立“外来企业信访投诉(咨询)接待室”,开通“外来企业投诉(咨询)热线电话”,切实架起与外来客商沟通的桥梁。
信访工作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工作。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热情接待,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信访工作质量明显提升。
(一)、做好接待、受理工作。首先在思想上纠正“好人不信访,信访无好人;好事不信访,信访无好事”的错误认识,持之以恒地开展“开门接访”;二是在行为上确定“六心”要求。即接待来访要热心,听取反映要诚心,了解情况要细心,说明解释要耐心,排忧解难要真心,处理问题不偏心。三是对待来访者做到“三个一”,一句问候、一张凳子、一杯茶,使来访者有宾至如归的感觉。
(二)、围绕“抓早、抓小、抓苗头”原则,结合招商引资数据统计报送,广泛搜集外来企业信息,排查摸底,超前预测,防患于未然。认真办理信访、投诉案件。一是做好接待、受理记录;二是领导及时阅批来信来访,做到一般性信访由分管领导批转办理,重要信访事项由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处理;三是办理信访、投诉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了不违反政策,不激化矛盾。
(三)、严格落实信访首办责任制,及时处理外来企业投诉。对外来企业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处理,力争做到案了事了。全年处理了1件县油料公司下岗职工联名来信要求解决养老保险问题,局领导高度重视,经与多方协调园满解决了该问题,信访职工反馈相当满意,避免了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的发生。
(四)、强化信访投诉跟踪回访。先后抽派了15人次定期或不定期到外来企业了解信访案件落实情况,千方百计减少信访投诉重复回访次数,进一步搞好外来企业管理和服务。
(五)、切实加强信访基础工作。主动深入20多户外来企业调查走访,听取外来企业的意见和呼声,为外来企业排忧解难,协同有关部门为3户外来企业解决了生产经营中遇到的一部分问题。一年来,我局未有集访和到市、去省、赴京上访事件发生。
20xx年我局的计划和目标是:采取更加细致的工作,坚决把信访工作做到位、做到家。坚决把上访事件控制在零事件。
有关信访新兵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信访事项三级终结制度
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将信访问题解决在本辖区。依据《信访条例》,制定本细则,望各级各部门遵照执行。
第一章信访事项的受理程序
第一条受理
一、信访事项必须进行登记,发生一起,登记一起。
二、受理按照以下原则办理:
(一)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受理,并告知信访人;
(二)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
(三)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15日内告知信访人。答复以《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单》的形式书面告知信访人;
(四)已经三级认定终结的案件,信访人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继续提出投诉请求的,应做好批评、教育、稳定工作;
(五)属于政策咨询的,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和疏导工作;
(六)确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应当及时呈报领导或有关部门。
第二条办理
一、办理《信访事项受理告知单》
(一)对属于本行政机关(以下称办理单位)应当受理的信访事项,办理单位应及时与信访人办理《信访事项受理告知单》;《信访事项受理告知单》一式两份,办理单位和信访人各持一份;
(二)办理《信访事项受理告知单》时,办理单位应明确信访事项办理的期限;
(三)在规定的问题查处期限内,信访人可以持《信访事项受理告知单》,到办理单位的接待场所查询问题办理情况,但不得越级上访;
二、展开信访调查
(一)调查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绳,做到事实查清、定性准确;
(二)办理单位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天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30天;延期的理由及时间要及时告知信访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作出办理意见
(一)调查结束后,办理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定,写出调查报告,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定的,予以支持。
2、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应当对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
3、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定的,不予支持。
(二)办理意见形成后,5日内向信访人当面反馈。请信访人在《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上签署意见并签名。谁办理,谁出具意见,谁盖公章。若该意见是可复议、可诉讼的,应当书面一并告知信访人;
(三)若信访人同意办理意见,签字后即信访终结。办理意见交信访人一份,由办理单位存档一份。办理单位要做好处理意见的落实兑现工作;
(四)若信访人不同意办理意见,应签署不同意的具体理由;若信访人拒不签署意见、也不委托他人代签时,办理单位应在信访人意见一栏中特别说明;遇这两种情况,办理单位要及时向上一级复查机关报送相应资料和情况。
第二章信访事项的复查程序
第三条复查申请的提出
一、申请人必须是不服办理意见的信访人。
二、有具体的复查请求和事实依据。
三、属于信访的范围,并且无法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其他法定途径得到救济的。
四、属于该接收申请机关的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
五、应自收到办理意见起30日内。
第四条 复查单位的确定
一、办理单位是乡镇政府(街道办理处)的,由县(市)、区政府援权的行政机关予以复查。
二、办理单位是县(市)、区政府工作部门的,可以申请县(市)、区政府复查,也可以申请市政府相应的工作部门复查。
三、凡对县(市)、区政府复查不服的,可申请政府工作部门或市政府复核;凡对市政府工作部门复查结果不服,信访人可以申请市政府复核,也可以申请省政府相应的工作部门复核。
四、垂直管理部门的信访问题,由其上一级主管部门复查。
五、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信访事项,由所涉及的部门协商解决;受理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机关决定受理机关。
第五条受理
复查单位确定后,应按照第一条的规定,做好受理工作。
第六条办理
一、办理复查《信访事项受理告知单》
复查单位受理后,应按照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与信访人办理复查《信访事项受理告知单》。
二、做出复查意见
(一)复查单位要在认真听取信访人申诉、详细查阅材料、必要时请起始单位汇报后,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
1、如办理单位办理意见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处理恰当,复查机关应维持原处理意见;
2、如发现办理单位主要事实没有查清,或处理意见有政策性错误,应在复查后5日内责令办理单位重新办理,并告诉信访人。复查机关责令办理机关重新办理的,办理机关不得以同一事实或理由作出与原办理意见相同或基本相同的意见;
3、责令重新办理的,办理单位应在30日内办理完毕,并与信访人见面;若信访人同意新的办理意见,即视为处理终结,新的办理意见除存档外,应同时上报责令重新办理的上级部门;
(二)复查单位也可以直接展开调查,并做出复查意见。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举行听证。
(三)复查结束后,应按照第二条第三款第二、三、四项的规定办理。
三、复查单位的复查时间,应不超过30天。
第三章复核程序
第七条复核申请的提出
一、申请人必须是不服复查意见的信访人。
二、有具体的复核请求和事实依据。
三、属于信访的范围,并且无法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其它法定途径得到救济的。
四、属于该接收申请机关的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
五、应当自收到复查意见之日起30日内。
第八条复核单位的确定
一、复查单位是县(市)区政府的,由市政府或政府授权的行政机关予以复核。
二、复查单位是市政府工作部门的,由上访人选择,可以申请市政府复查,也可以申请省政府相应的工作部门复核。
三、垂直管理部门的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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