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场退耕协议书 退林还耕补偿协议(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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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林场退耕协议书(推荐)一
一、农牧林水生态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林业生态建设保障工作成绩斐然。
一是支持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我区是唯一被国家林业“六大生态治理工程”全覆盖的省区。以来,全区共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林业专项和基本建设资金600多亿元,完成营造林面积5735万亩,年均建设面积1150万亩,占全国的十分之一强。同时,按照自治区党委推进重点区域绿化工作的部署,20xx年以来,自治区本级财政每年安排近3亿元,专项用于重点区域绿化。截至目前,连同社会投入累计筹措近700亿元,完成绿化面积848万亩,打造各级各类重点区域绿化示范项目442个。内蒙古是我国荒漠化土地最为集中、危害最为严重、防治任务最为艰巨的省区之一,今年9月,全世界的目光聚焦鄂尔多斯市,《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在鄂尔多斯市召开。来自196个缔约方、20多个国际组织的20xx多人参会。汪洋副总理宣读了致大会高级别会议的贺信并发表主旨演讲。他指出,经过几十年、几代人坚持不懈的努力,我们不仅实现了从“沙进人退”到“沙退绿进”的转变,还培育出一大批各具特色的防沙治沙产业,荒漠化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据20xx年第七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我区森林面积居全国第1位;人工林保存面积居全国第2位;活立木蓄积量居全国第5位;森林覆被率21.03%,居全国第21位。据20xx年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结果,全区荒漠化土地面积和沙化土地面积分别减少4300万亩和1800万亩。我区生态环境实现了“整体遏制,局部好转”的重大转变。
二是国有林区林场改革取得重大突破。20xx年2月,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内蒙古国有林区改革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实现了汪洋副总理提出的“先行一步,作出表率,成为全国林区改革示范”的要求。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大兴安岭林区经济社会发展高度重视,从20xx年起,出台《内蒙古森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剥离办社会职能改革总体方案》,全面启动了内蒙古森工集团剥离教育、广电、卫生、森林等社会职能,共计约3万名林业职工交由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属地管理。自治区财政千方百计筹集资金,支持森工集团剥离办社会职能改革,每年投入在10亿元以上。森工集团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剥离移交属地政府,所属78户经营性企业全部进行了分类划转,基础设施建设逐步纳入属地规划。从20xx年4月1日开始,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同时将与木材生产相关的1.3万名职工转岗安置到森林管护、抚育、防火等岗位。目前,林区剥离办社会职能已全部完成,企业划转工作有序推进,“三供一业”(供电、供水、供暖和物业以及市政环卫)全部移交属地政府,林区社会保持基本和谐稳定。20xx年初,汪洋副总理在视察大兴安岭林区时,对我区解决森工企业剥离办社会改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赞扬。20xx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将全区国有林场主要功能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部署,我区国有林场改革稳步推进。
三是惠民措施深入落实。20xx以来,中央和自治区累计投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95亿元,惠及44万农牧户、350多万农牧民,聘用公益林管护人员4.7万人,1.3万国有林场职工和3.4万农牧民实现转岗就业。退耕户人均获得钱粮补助4000多元。天保工程年提供就业岗位14.28万个,工程区就业方式呈现多元化,工程区社会保障体系逐渐完善,林业职工“五险”实现全覆盖。
(二)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恢复工作成效显著。考察内蒙古时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据统计,20xx-20xx年,全区累计投入草原生态补奖资金414.6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14.16 亿元,自治区本级安排 100.5亿元,在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我区草原生态补奖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草原生态恢复速度明显加快。随着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的深入落实,全区草原“三化”(沙化、退化、盐渍化)面积比20xx年减少了871.29万亩。据草原监测数据显示,20xx年自治区草原植被盖度达到44%,比20xx年提高了6.92个百分点。
二是补奖区内农牧民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在草原补奖机制政策实施的五年中,全区每年发放各类奖励补贴近50亿元,政策性补贴收入已占到全区牧民人均纯收入的35%左右,成为牧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三是草原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加快转变。在草原生态补奖机制的推动下,草原畜牧业正逐步向建设型、生态型的现代化草地畜牧业转型
林场退耕协议书 退林还耕补偿协议(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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