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意外险的心得体会 意外险的总结(9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学习意外险的心得体会一
被录取后虽然成为了一名大学生,但是没能被自己所向往的计算机专业所录取。而且现在进入了信息化时代,使我觉得将来计算机专业的就业前景将比汽车销售与维修专业的就业前景好更容易得到一份好的工作。加拿大是一个我很喜欢的.国家不仅有美丽的城市,而且是一个高度信息化的国家。所以我选择留学加拿大。
我知道的中国的传统教育体制还是学习方法及思维方式与国外有着很大的不同点。国外那种重视素质教育,培养学生思维创新的教育体制正是我所向往的那种教育体制,但我知道将会有很多的困难出现在我的面前。因此我会努力去掌握语言,去适应新的学习环境,以及适应加拿大的文化。
在做出留学加拿大的决定前,我与家人进行了多次意见交换得到了父母的支持,这更加坚定了我的去加拿大留学的信念。并且给自己制定了留学计划:
首先,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法语并适应加拿大的文化,努力在去加拿大的第一年学好法语并通过语言测试。
其次,学习我所喜爱的计算机专业知识并尽快地适应加拿大的学习环境与法律法规,并在预算的3—4年的时间内顺利完成学业,学成回国。
完成学业回到中国后,我将在中国的计算机领域中找一个适合自己的工作并把自己在加拿大所学的计算专业知识运用在该工作中,我相信加拿大将是我人生的另一起点,我会在这个美丽的国家完成学业,为以后的成功奠定基础。
关于学习意外险的心得体会二
1. 每天早上6:20起床,用10分钟将头天要背的课文温习1—2遍,7:00从家出发。
2. 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发言,做好笔记。
3. 认真仔细写作业,不对答案,认真对待每一门课。
4. 写完作业后,复习第二天上课的内容。
5. 对于副课每学完一课当天的内容并预习课后,要用心去作自己买的课外习题书,作的时候要做到不抄答案,不看书,凭借自己所学的去做。如果遇到不会的题,也不能马上看答案或看书,要等到全部做完后,再去找答案,并及时背过。
6. 对于主课:数学、语文、英语,每学完一单元或一课时,要对比计习题的讲解部分进行进一步的加深理解和巩固,并要做练习题,写时仍不能抄答案,写完后可交老师批改或对照答案,找出错误及时纠正。
7. 遇到不懂得要及时问老师或问同学,弄明白。
8. 每天晚上听30分钟英语,训练自己的听力。
9. 把所有课程学习巩固好,达到能考个好初中的成绩.
1、 每科成绩一定要比上学期好。
2、 语文作文阅读要提高。
3、 自觉能力、自力能力要提高。
4、 音乐争取优。
5、 一定要听话,不让自己留校。
关于学习意外险的心得体会三
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
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
保险合同的构成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投保范围
第二条在依法成立的学校或者幼儿园注册,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大、中、小学学生和幼儿,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须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上所载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前已领有本条第(二)款、第(三)款的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为扣除已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
(二)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裸位金石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给付表一》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本次意外伤害事故所致之残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残疾,可领取《给付表一》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者,保险人按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以前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二》)所列烧伤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对应的烧伤程度及卞列约定给付意外伤害烧伤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烧伤或残疾的,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保险人仅按给付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保险金。
2.被 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时,险人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烧伤保险金,即:后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应扣除前次已给付的保险金;前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保险人不再给付后次的烧伤保险金。
3.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不同部位时,保险人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但给付金额总数以保险金额为限。
责任免除
第四条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三)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
(四)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
(五)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六)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者;
(七)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辐射。
第五条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以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恐怖活动或其他类似的武装叛乱期间;
(二)被保险人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间;
(三)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期间;
(五)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间;
(六)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几,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的活动期间。
保险金额
第六条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本保险合同最低保险金额为3000元,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险期间
第七条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费
第八条保险费按年度计算。投保人应在订立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投保人义务
第九条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 的询间,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于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且足以影响保障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并在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仅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第十条投保人应在订立合同时或按双方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第十一条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一投保人未通知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所载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发送给投保人。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第十二条发生本保险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保险人。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因此而增加的勘查、调查等费用,应由被保险人承担。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迟延致使必要的证据丧失或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述约定,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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