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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2022法不容私观后感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文革”,社会动乱,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
2022法不容私观后感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我是--班---。
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这是我们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中央号召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认识,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而我们目前的现状是: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
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远不止这些。作为中学生,我们首先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具备守法、用法、护法的前提条件;其次,要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第三,我们要善于用宪法和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我们维护好了个人和集体的权益,就是维护宪法的尊严!
12月4日是国家的宪法日,并非只是说这一天才要想起宪法、尊重宪法。其实,每天都是我们自己的宪法日!法的精神深入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法的行为体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社会才会变得更加有序和谐。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2022法不容私观后感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永葆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传家宝。而“公与私、对与错、荣与辱”的界限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必须处理好的关键问题,下面,我就这个问题从三个方面做专题发言。
一、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树立正确的利益观
在人类文明史上,公与私始终是个重大社会问题。二者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国家、民族、社会的健康发展,最关键节点就是正确处理好公私之间的关系。
何为“公”?当属公心、公利、公益。公古往今来,有“大道之行,天下为公及大公无私,公而忘私。大禹治水十三年,三过家门而不入,孙中山先生以“天下为公”为座右铭,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不渝坚持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新时期的孔繁森、郑培民、任长霞、杨善洲等模范人物,克己奉公、一心为公,塑造了共产党人的光辉形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爱戴。
何为 “私?主要表现在私心、自私自利、损公肥私。现实生活中,少数党员干部违背党的宗旨,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其产生原因就是在思想上混淆了公与私的界限,将私利、私欲凌驾于公利之上,有私而无公。原安徽省委副书记王昭耀等就是这方面的反面教材。
工作中有的表现为先公后私,公私兼顾;有的表现为公私分明,不以私害公。事实上,廉与贪之间的界线,就是公与私之间的红线,绝对不能突破,突破了就是触犯为官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视为永远的污点。作为党员干部怎样正确处理公与私的考验?首先要有公心,有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舍小家为大家的心胸和情怀。第二要为人公正。“公生明,廉生威”,党员干部应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党的好干部焦裕禄一心为公,家里资助需要一捆稻草,从生产队里拿时还不忘跟队长说:称称斤,算算帐。一根稻草也不占公家的便宜。习严肃的讲“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 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告诫我们,坚决把私欲关进“纪律”的笼子里,不假公济私,不任人为亲,努力做到诚心向善,倾心尽责,净心律己,全心为民。第三要处事公平。党员干部要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能够依法行政,依章程办事,处理公平正义,不打人情牌,不凭个人喜好处事。
二、正确处理对与错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是非观
对与错的关系实质上就是“是与非”的关系。现代社会纷繁复杂,价值取向多元,人们对是与非、对与错的判断淡漠,一团和气,甚至黑白不分,导致了是与非“一头雾水”,真与假分辨不清,因而社会上出现了许多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怪现象。如路人有难,该不该救的问题;亲人违法,报不报案的问题;网络谣言众人跟随转发的问题。
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和标准。歌德说过“错误同真理的关系就像睡梦同清醒的关系一样。一个人从错误中醒来,就会以新的力量走向真理。”对与错是对立统一、紧密相连、相辅相承的关系。由于社会生活中每个人的经历、感悟、立场不同,都有自己对“对”与“错”的理解、“是”与“非”的评判。对于共产党人和党员干部来说,有利于国家、社会和人群众利益的就是对,损害国家、社会和人群众利益的就是错;有利于促进工作推动社会发展的就是对,反之就是错;有利于提高党的形象、巩固和加强党的执政地位、增加人民群众公信力的就是对,反之就是错。
作为党员干部,要处理好对与错,就要正确处理目的和手段的关系,只有手段正当,目的合理,才能做出对社会、对群众有益的“对”事情。要提高道德意识,掌握多方面知识,运用知识和已有经验,从纷然杂陈的各种观点和路径中,反复比较鉴别,做出清晰分析和正确的选择。特别需要在特定的环境中运用理性思维进行冷静的分析思考,不随波逐流、人云亦云,有主见、有思想的做出自己的判断。“对”能给人以激励,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错”能给人以启示,教育人弃恶扬善。要对“错”有精神准备,要辩证地看待错误,正确的认识和改正错误,从错误中吸取教训,总结剖析失误的原因,分清真假、善恶、美丑,引导群众集聚向上向善的正能量。
在大是大非面前,我们要有明确的是非观念,用一双慧眼识别对与错。对党员干部而言,要保持清醒头脑,坚定信念理想,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敢于
最新年会邀请函内容(优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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