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舆情导控心得体会实用 公安舆情处置成功经验(八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对于公安舆情导控心得体会实用一
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武装性质阶国家治安行政力量,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来自人民,人民警察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因此,我们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勤政为民、真抓实干,密切联系群众的根本要求。要增强事业心和责任心兢兢业业地做好工作。杜绝公安机关中存在着的对群众"冷、硬、横、推"甚至侵犯人民群众的利益,存在着"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说"的四难现象。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是党的作风建设的根本目的。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直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同。必须围绕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这个根本问题,坚持标本兼洁;综合治理、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_问题,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我们只有认识到,自己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决不能用某取私利。要自觉抵制和克服拜金主义、亨乐主义、极端主义的腐蚀影响,抵制住灯红酒、金钱美女的诱惑,自觉地做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要牢记江总书记的要求"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规章制胜,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治自律的规定。做一清正廉洁的人民公仆。
实事求是是马克思夫义的灵魂,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也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敢不敢坚持实事求是,对于一个人民公仆来讲,是一个世界观正确与否、党性纯不纯的重大原则问题,历史经验表明,凡是强们能够自觉地坚持实事求是的时候,我们的事业就发展;凡是我们背离或放弃实事求是的时候,我们的事业就遭受挫折,这是一条被实践反复证明的真理。邓小平同志深刻指出,实事求是,是无产阶级世界现的基础,作为一名人民公仆。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这一党的思想路线,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部不能背背离这一点。每一名人民公仆,都应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地在实践中坚持实事求是。
理论联系实际,是党一贯坚持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是党具有旺盛创造力的关健所在。全党同志必须联系实际刻苦学习,做到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议论与行动相统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把学习理论与实践经验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的历史、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结合起来,与学习当代经济、科技、文化等知识结合起来。学习的目的全在于应用。领导干部要加深中国国情的了解,努力把握济社会发展规律,增强驾驭全局,应对风险的能力。要把学习情况特别是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坚决反对照搬照抄、照本宣科的本本主义的倾向。
通过这次的学习,使我们认识到必须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以实际行动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真正做到永怀爱民之心,常办利民之事,恪守为民之责。
对于公安舆情导控心得体会实用二
人民警察在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障国家和人民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的过程中,执法公正显得尤为重要。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更要创先争优,敢为人先。现就我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的工作情况做一个自查总结。
公正观念在人民警察的职业生涯中使用得相当广泛,如“秉公执法”、“公断是非”、“办事公道”等。公正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其含义包括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等。具体来说,公正执法既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遵循平等和正当的原则,也要求执法人员做出的各种决定体现公平和正义的精神。法律面前应该人人平等,执法面前更应该人人平等。无论行为人具有什么样的身份和地位,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应该在执法机关面前得到正当平等的对待,因为他们都是执法活动的平等对象。这里所说的“正当平等的对待”,既包括违法必究的含义,当然也包括权利保护的含义。总之,公正执法应该是执法活动的一条基本原则。
人民警察除了具备熟练掌握法律、政策进行工作的业务水平外,做到执法公正,不偏不倚,不仅展示出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我们这支执法队伍敢于并善于向国家、向人民负责任的道德责任感。人民警察执法公正,有利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各种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加快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人民警察所从事的工作有极强的法律性和政策性,容不得丝毫的偏差,如若执法不公,就会充斥大量“油水案、人情案、金钱美女案”、“冤、假、错”案,刑讯逼供层出不穷,警匪一家,人民怨声载道,社会秩序混乱无章。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不公,就会在一定程度上轻视乃至忽略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从总体上看,广大人民警察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都能遵纪守法,严格执法,秉公办事,文明办案,自觉地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但勿庸讳言,目前执法队伍良莠不齐,优劣并存,少数执法者的枉法、不法的行为,已成为我们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大障碍。
执法不公,是长期困扰公安机关正确执法的一个现实问题,它是市场经济中各种消极因素在执法活动中的综合反映,也是当前社会各界反映较多的一个热点问题。客观地说,全国的执法状况总体上是好的,维护了社会局势的稳定,保护了公民和全社会的合法权益。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人民警察执法不公的现象在执法过程的环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社会危害性,仅以其对社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所直接造成的有形损害来衡量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当对执法不公所引起的社会价值观念失衡及其不良影响有充分的认识。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危害主要在于:
第一,妨害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使国家法律形同虚设,导致社会无序化的蔓延,极大地妨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第二,破坏了我国法制的尊严和权威,弱化与消减了公民的法制观念;第三,损毁了公安机关的威信,疏淡了警民、干群关系;第四,侵害了法律精神的根基——公正与正义。一次不公平的执法活动,其恶果甚至超过数次犯罪。因为犯罪虽然是无视法律——这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执法则毁坏了法律——就好比污染了水源。就现行的法律体制而言,完善法制固然重要,但防止执法不公却更重要。总的来讲,公安执法工作近几年来有了很大变化,执法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有了一定提高,执法形象有了较大改善。但是依然存在不少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执法公正问题的认识不足
有人认为,无论程序如何,无论手段如何,只要处理结论是公正的,就是执法公正了。这种观念是需要纠正的。另一种错误观念是片面地强调打击犯罪和片面地追求执法效率,忽视执法活动的公正性和文明性,忽视对当事人正当权利的保障。另外,有的执法人员把文明执法消极理解为放松管理甚至不敢管理,存在执法不严、不公、不作为的现象。
(二)少数警察执法责任意识不强
工作方法简单,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不高,基础工作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
1、该处理的不处理。表现为该报捕的案件不报捕;该劳教的不劳教;该治安处罚的不处罚;案件虽立上了,却一拖再拖,迟迟不作处理,最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有的案件立案后不是积极去处理,而是等人来说情;有的案件填表拘留时,问题不少,人一送至看守所,却不管不问,拘留期限一到就放人,这类案件,是执法不公的一个主要方面。
2、该严肃处理的却降格处理。在查处治安案件中,该报劳教的不劳教,该拘留的不拘留,治安拘留占查处案件总数的比例也一直在下降,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降格处理的问题。
3、该处理的难处理。对犯罪和违法行为本可以依法处理,却因客观外界因素的限制而不得不改变处理方式。如有的地方个别领导不能正确处理权与法的关系,干扰对具体案件的处理,使案件的办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4、该严肃处理的罚款处理。即以罚代刑、以罚代拘、以罚代教、以罚代审,罚款成为了万能钥匙。对已经查清的案件,一不看情节,二不看轻重,三不看社会效果,一律罚款了事。有的干警在开取罚没款中徇私舞弊,大肆贪污,“涌”出不少“公安大款”,这种行为是人民警察利用职权犯罪的最典型表现,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5、执法随意性大。主要反映在少数干警查处赌博、卖淫嫖娼、传播淫秽物品案件时,不能准确把握罚款幅度,不看情节轻重、危害程度,一律给予最高额罚款,搞创收,设“小金库”,利用违法人员怕出丑、怕曝光的心态,大罚特罚,开口就是三千、五千,甚至上万。在此情况下,有的被处罚人千方百计找熟人说情,一旦遇到得力的说情人,办案人员大笔一挥又改成几百元,甚至全部勾消,这种处罚的随意性,严重损害了干警在群众中的形象。
6、有的干警为获取口供,对犯罪嫌疑人简单粗暴,刑讯逼供,屈打成招,致人伤残,酿成冤案。
7、少数干部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如私放犯人,庇护犯罪,充当保护伞,收取好处费。
人民警察执法中存在的上述问题,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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