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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搬迁心得体会 异地搬迁贫困户脱贫感言(三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32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主题扶贫搬迁心得体会

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的相关要求和《化隆县人民政府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发展改革5部门是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承担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具体管理职责。

第三条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遵循政府引导、群众自愿、政策协调、讲求实效原则,严格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申报、审批、建设与管理。

第二章

搬迁对象及模式

第四条

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主要包括三部分群体:

1.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省上确定的扶贫开发重点乡中生活在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缺乏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扶贫成本过高、就地脱贫无望区域和年人均纯收入在国家规定贫困线以下的农牧民。

2.生活在水源涵养林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沙沿线受荒漠化威胁严重地区,退牧还草工程禁牧区等生态位置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土壤侵蚀模数长江上游在2000吨/平方公里·年以上、黄河中上游在5000吨/平方公里·年以上区域的农牧民。

3.生活在地质灾害频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地区需要避险搬迁的农牧民。

第五条

易地搬迁应以整村、整社搬迁为主。

第三章

安置区选择及安置模式第六条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必须是水土资源能满足搬迁农牧民生产生活需要,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设施通过必要的扶持建设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且有带动搬迁农牧民脱贫致富产业的区域。

第七条

主要安置模式:

1.从山梁沟壑区及地质灾害严重地区向交通便利、基础条件较好的水川地及塬台地建点集中安置。

2.依托中小型水利工程,通过合法开发荒地或利用农场闲置地集中安置。

3.依托县城、小城镇、中心村集中安置。

第八条

易地扶贫搬迁建设用地应纳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统一布局、集中连片。坚持节约用地、少占耕地、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

第九条

易地扶贫搬迁建设用地利用荒地、戈壁、废弃地、闲散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可以无偿划拨方式供给;占用耕地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

搬迁后的废弃建设用地应及时予以整治,作为农林牧发展用地,促进当地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改善。

第十一条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所需土地,应到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登记,并办理国有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

第四章

实施方案编报和审批

第十二条

实施方案编报。1.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当年确定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内容、资金安排的原则和使用范围及本县市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规划,组织相关部门编制本县市区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经县市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上报市州发展改革部门,并附项目的单项工程设计、搬迁人员名册及相关附图。

2.对各县市区上报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市州发展改革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审查、论证,并经市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将审查意见与相关附件一并上报省发展改革委。

第十三条

对各市州上报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省发展改革委应组织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专家审查、论证,并报请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审批分县市区实施方案。

第五章

计划管理

第十四条

省、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及上级发展改革部门的指导下,编制本级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确定实施方案的依据。

第十五条

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审批确定的建设任务,编制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议计划,报请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十六条

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和建设任务计划,在30个工作日内将计划下达到各市州。市州发展改革部门收到省上下达的计划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下转到各县市区,并抄送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收到市州下转的计划后,及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投资计划下达后,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搬迁对象、安置

扶贫搬迁心得体会 异地搬迁贫困户脱贫感言(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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