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当前政策解读心得体会及感悟 感受到国家政策的(9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国家当前政策解读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所有受助的同学,向国家、学校、领导和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你们对我们的培养、照顾及信任。感谢您们对我们贫困在校大学生的关心和爱护,对我们学习的支持和鼓励,让我们有和其他同学一样的机会在教室里学习,有同样的机会听老师们传授知识和教育,在学校里安心地追求自己的理想和目标,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定航.其次请允许我代表我自己向我的老师和同学表示诚挚的谢意,谢谢你们给我们在物质和精神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我们的家庭很普通,所以面对巨额学费时,我们有了退缩,有了恐惧,还有每月的生活费也是个问题,曾一度想退学减轻家庭负担。社会在发展,对于一个家庭贫困的家庭来说培养一个大学生多么的不容易,有说不完的泪水,我们依旧能够听到父母心里的那份担心——大学的费用多高呀?特别是对于我们这样的来自普通家庭、来自农村的学生来说,有的时候不得不暗暗伤神。
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家和学校向我们伸出了援助之手,给予了我们极大的资助,这不仅仅是金钱,这更多的是代表国家和学校没有忘记我们这些贫困的大学生,对于我们这样的学生,学校和老师也是同样的关注。我们看到,我院各级领导都高度重视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评审工作。近段时间来,他们严格按照国家奖励和资助学生的相关政策,集体讨论,民主评论,切切实实把国家的奖学金和助学金政策落实到每一个优秀学生和贫困学生。公开、公正、公平的评选出每一位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学生,并张榜进行公示,充分说明学院领导在认真为学生办实事,办好事,看到这一切,我们深受感动,在这里我想说一声:"你们辛苦了,我们向你们表示深深感谢! 我们一定会努力学习,全面发展,决不辜负你们的期望!"
因为有时候我们就会想到以前一个老师说过的话——贫困的学生会被遗忘在教室的角落。真的有时候我们都没胆量去面对老师,老师的热情有的时候真的让我们感到害怕,有时候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可是学校及老师们用他们的行动证明了他们的关爱,我们是学校整体的一部分,而不是被遗忘在角落里的垃圾。奖助金的给予是给我们提供了极大的帮助,给予我们的是一种说不出的勇气,这种勇气不是用言语说出来的。同时也增加了我们的自信,减少了对生活费的忧愁。我们可以安心的在教室里看书,我们更有勇气去和老师谈谈我们关注的问题,同时也使我们深深感受到,贫困不是一种累赘,更不是一种可耻的事,而是一种巨大的财富,它深藏在我们的心底,时时鼓舞着我们上进,成为我们永恒的学习动力。而这次贫困生奖助金的发放,更是在实际上和思想上给了我们极大的帮助。
今天国家又为我发放了国家助学金,这些资助极大地缓解了我们的生活压力,心里有说不出的感激,同时,又给了我们更大的学习动力。我们衷心地感谢国家、学校各级领导和老师对我们这些寒门学子的关爱,我也明白作为一名受资助的大学生要学会感恩,怀有一颗感恩的心,才更能体会到自己的职责。在现代社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责、自己的价值。大学是人生的关键阶段。在这个阶段里,所有大学生都应当认真把握每一个“第一次”,让它们成为未来人生道路的基石;在这个阶段里,所有大学生也要珍惜每一个“最后一次”,不要让自己在不远的将来追悔莫及。在大学四年里,大家应该努力为自己编织生活梦想,明确奋斗方向,奠定事业基础。
国家助学金给了我很大的帮助,他实现了我们的梦想,而且大大减轻了家庭负担,我们会合理运用这些钱,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将来为祖国的繁荣昌盛贡献一份力量。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们会更加努力,争取取得更优异的成绩。面对你们所给予的支持帮助和鼓励,我们心中万般感谢的祝愿在这里只能汇成一句简短但能表露我们的心声的话,那就是谢谢你们,亲爱的领导、老师,多年后的我,成功之后一定不会忘记大学的艰辛岁月,不会忘记大学期间大公无私的默默资助自己的人们,你们是我的支柱,是我们一生无法忘记的亲人。
我们或许并不美丽 ,我们或许并不是花朵,但有爱的呵护,有你们的浇灌,我们甘当绿叶也情愿。今天我们被爱呵护,明天我们愿化为泥土,去把来年的新芽守护。贡献自己回报社会,让国家、学校、领导、老师对我们的选择不是一个错误,我们会顽强的拼搏,跨过每道坎坷,超越每一次挫折,我们会很顽强,很勇敢。在爱的路上,我们风雨无阻,永不服输。
昨天已经成为遥远的回忆,今天太阳已经升起。在暖暖的阳光下,我们不畏家境的贫困,我们不惧生活的压力,我们不怕金融的危机 ,我们会依然顽强坚毅,我们会仍旧拼搏努力,我们会继续好好学习,有你们与我们同在,明天我们一定会让爱之虹绽放更加灿烂多彩的光辉!
谢谢国家、学校、领导和老师!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推荐国家当前政策解读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甲方向乙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贷款。为保证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顺利实施,乙方委托丙方、丁方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管理工作。为维护各方利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以及乙方与广东省教育厅签订的有关协议,经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6000元人民币(大写 陆仟元人民币)。(注:不超过6000元的按实际金额填写)
其中,学费、住宿费 6000 元人民币(大写 陆仟 元人民币);
生活费 0 元人民币(大写 零 元人民币)。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用途仅限用于甲方在丙方就读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甲方不得挪用本合同项下借款。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从 xx年 6 月 28 日起,至 年 10 月20 日止,共计 6 年 4 个月。
第四条 借款利率与利息
(一)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本合同项下借款首次执行的利率为年利率 7.2 %。本合同借款利率自本合同项下第一笔贷款提款日起每满一年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本合同项下逾期借款或挪用借款从逾期或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利率计收利息,直至逾期借款归还或挪用行为得到纠正为止。如果同一笔借款既逾期又挪用,执行利率在逾期利率和挪用利率中择其重者。
贷款展期后累计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的,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利率执行。
(二)借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代理行开立的个人账户之日,结息日为每年度的12月20日。甲方自付利息需在结息日5日前,由甲方划入其在乙方代理行开立的存款账户,由乙方(通过代理行)从该账户中直接收取;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在结息日5日前,将应付利息划入其在乙方代理行开立的存款账户,由此导致资金在途所产生的有关支出,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在校期间(指正常学制年限)的借款利息100%由财政补贴,具体补贴办法根据广东省相关规定执行。甲方毕业后的全部利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甲方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毕业日期的下月1日(毕业日期是指丙方确定的办理相关毕业手续的日期,具体日期为 年 6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当甲方按照丙方的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如甲方休学,当其复学后,恢复财政贴息起始日为当月的1日。
第五条 借款的发放与划付
丙方通过乙方代理行将贷款资金划付到甲方个人账户。
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即同意乙方代理行按照丙方提供的收费标准扣收甲方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六条 贷款偿还
(一)甲方应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偿还日期为xx年 10 月 20 日。
具体还款方式包括:
预存款项,应在还本日5日前,将应付本金划入其在乙方代理行开立的存款账户,由乙方(通过代理行)从该账户中收取;
或:直接汇款,应在还本日5日前,将应付本金汇入丙方在乙方代理行开立的账户,由乙方(通过代理行)从该账户中收取;
或:其他,甲方拟采用上述两种方式以外的途径还款的,应事先向丙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采用。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在还本日5日前,将应付本金划入其在乙方代理行开立的账户或丙方在乙方代理行开立的账户,由此导致资金在途所产生的有关支出,由甲方承担。
甲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首先采用第一种方式偿还贷款。
(二)甲方提前还款,应提前15天向丙方提出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第七条 委托代扣
甲方在代理行开立的个人账户户名为: 必须是借款学生本人 ,账户号为: 贷款学生在农行开立的借记卡卡号 。
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即授权乙方(通过代理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款用于归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 合同变更
除发生以下情况外,本合同规定的各方的权利义务在合同期内保持不变。如以下情况发生,应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确定相关权利义务。
(一)甲方必须在还清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后方可转学,丙方应为其办理转学手续;
(二)当甲方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时,应在毕业前30日向丙方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连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经丙方审核通过后办理展期手续,并按甲方原所在学校的财政隶属关系,由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生贴息。
(三)甲方发生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情况,丙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丙方必须在乙方采取上述措施后,方可为甲方办理相应手续。
第九条 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甲方声明:
(一)甲方签署本合同基于其真实意思表示;
(二)甲方向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书面材料均为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甲方承诺:
(一)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接受丙方及乙方的信贷检查与监督;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
(三)保证在还款日前在本合同第七条明确的账户中存有不低于当期应还本息额的资金;
(四)毕业时办理债务确认手续,将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告知丙方,如毕业时未确定工作单位,应在工作单位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将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书面通知丙方;
(五)当发生如下事件时,甲方保证在2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丙方:
1.家庭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
2.出现失业、重大疾病等情况;
3.甲方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况。
(六)如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应如实提供乙方要求的资料,配合乙方及丙方对甲方的个人(包括家庭)经济收入、开支等情况进行调查;
(七)乙方、丙方、丁方有权不经甲方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甲方个人信息和贷款违约信息;
(八)如实提供本合同要求的有关情况。
第十条 乙方承诺
(一)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二)对甲方的职业性质或变化情况、经济收入、开支等给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还款,乙方为催收贷款而予以公布的情况除外。
第十一条 丙方承诺
(一)在本合同订立后,以有效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使其知悉甲方贷款情况,支持甲方偿还贷款;
(二)受理学生贷款申请,对申请借款学生的资格及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查;
(三)承担监督甲方贷款使用、催收贷款本息等贷后管理工作;
(四)甲方办理债务确认手续后,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五)对甲方在校期间发生的休学、转学、退学、出国、开除、伤残、死亡、失踪等不能正常完成学业情况进行监管,并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甲方毕业后,跟踪并更新甲方就业情况及甲方与其家庭的有效联系地址;
(六)开展对甲方的信用教育,建立信用记录。
第十二条 丁方承诺
建立贷款违约信息公布机制。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还款,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且不与丙方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应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甲方有关违约信息。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违约责任
1.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乙方可以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执行利率为合同约定贷款利率的150%;
2.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乙方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利息,执行利率为合同约定贷款利率的130%;
3. 甲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第九条第(四)、(五)、(六)款的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将甲方违约情况告知甲方所在单位(包括境内外就读院校、工作单位等)或国家有关部门:
a.甲方在本合同中的陈述发生重大失实,或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b.甲方被所在学校开除,或经学校同意休学、退学、转学,或自行离校而未清偿借款的;
c.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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