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工作心得体会及收获 关于某某事件的心得体会(8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描写事件工作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大家是否记得,历史上的昨天,九月十八日,历史上的那一天开始,我百万平方公里的锦绣河山开始沦落于帝国主义的铁蹄之下;历史上的那一幕,我东北三省人民背井离乡,四处传唱着悲哀的《松花江上》;
——这,就是让千万中国人挥泪疾首的“九·一八”事变。
今天,站在这鲜艳的五星红旗下,高唱着雄壮的《义勇军进行曲》,回望历史,感慨万千。中国,这个拥有着众多人口和民族的大国,在历史的长河中,曾经经历了这样和那样的苦难与艰辛。是什么让危难中的中华大地重燃希望?是什么令中华民族在半个世纪后的今天重新屹立于世界的东方?
——这,就是崇高的爱国主义思想。
为了中华民族的解放,无数先烈抛头颅、洒热血,前赴后继为国献身;为了祖国,肖邦发出了“祖国,我永远忠于你,为你献身,用我的琴声永远为你歌唱和战斗”的誓言;人民的好总理周恩来更是为我们做出了“为中华民族之崛起”努力读书的光辉榜样。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当国家面临危难,受到外敌侵犯时,敢于抛弃荣华富贵,走上战场,奋勇杀敌,是一种爱国;而和平年代,对国家的爱则渗透在每一个人的实际生活中:积极参加祖国的经济建设,努力干好本职工作,勤奋刻苦地学习,也是一种爱国,当前,对于我们中学生,爱国最关键的是如何面对现实,如何提高个人素质。个人素质是国民素质的基础,是国家发展的前提,只有个人素质提上去了,国家才会愈发强大。“态度决定一切”,让我们用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对待生活,对待身边的每一件事。若干年后,当我们回首往事的时候,就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痛悔”,也不会“因为过去的碌碌无为而羞愧”;那么,我们就可以自豪的说:“我的一生是为祖国而奉献的!”
勿忘国耻,奋发图强。祖国在期待着我们!未来在召唤着我们!努力吧,同学们!
为了纪念九一八,特为大家提供了《纪念九一八事件初中生国旗下演讲稿500字》,让我们一起铭记918国耻日,为中华兴起贡献自己的光和热。
描写事件工作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1、管理区域内发生刑事案件的紧急处理预案
(1)迅速告知管理处领导并向公安派出所或“110”报案,然后报告公司领导
(2)注意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入内,以免破坏遗留痕迹和物证
(3)抓紧时机向发现人和周围人员了解情况并做好记录;(4)向到达现场的公安人员认真汇报案件发生情况,协助破案。
2、发生犯罪分子偷盗或抢劫的紧急处理预案
(1)保持镇静,迅速发出信号,召集其他协管人员或群众支援,设法制服罪犯,然后交辖区公安派出所处理;
(2)对逃跑的罪犯,要看清人数、衣着、面貌、身体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车牌号码,并及时报告辖区公安派出所、公司领导和管理处领导;
(3)有固定现场的,要保护好现场;没有固定现场的,保存好犯罪分子遗留的物品,特别是作案工具,要避免破坏指纹痕迹。
(4)执行中要注意保护业主安全,避免业主受到人身伤害。
3、执勤中发现斗殴现象的紧急处理预案
(1)如发生管理区域内斗殴,应立即劝阻和制止,情节严重的要报告公安派出所。
(2)提高警惕,防止坏人利用混乱之机,进行破坏活动或偷窃活动;(3)说服、劝导围观人员离开现场,确保管理区域内的正常治安秩序;
(4)如发现斗殴的场面较大,围观的人员较多的,执勤的协管员必须发出信号,请其他的协管人员迅速前来支援。
4、对酗酒滋事或精神病人闯入管理区域的紧急处理预案
(1)进行劝导或阻拦,让其离开管理区域;
(2)迅速查明醉酒者和精神病人的家属或工作单位,及时通知他们领回;对无法查明的,要采取控制和监护措施,然后报告辖区公安派出所或“110”处理。
(3)对于有危害管理区域安全或社会安全的行为时,可设法将其制服并报送公安派出所处理。
5、发现有人触电的紧急处理预案
(1)迅速赶到现场,关闭电源。在未关掉电源之前切勿用人体接触触电人,以防自己触电,要用木棍、竹竿或其他绝缘的东西把电线或人拉开。
(2)立即对触电人进行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并立即打“120”电话联系急救中心派医生前来抢救或送就近医院急救。
6、执勤中发现违规者不听劝导而故意扰乱的紧急处理预案
(1)对不听劝导者,查清姓名、住户或单位,如实记录并向管理处领导报告;
(2)发生纠纷时,要沉着冷静,以理服人,耐心劝导,切忌打人;(3)对蛮横无理者或故意扰乱者,视情节报告辖区公安派出所依法处理。
7、发生急症病人救助的紧急处理预案
(1)首先问明情况,作好记录,记录于协管员值班记录表上;(2)迅速赶到病人所在现场,观察情况。自己不能离开岗位的要通知其他协管人员前往观察;
(3)通知病人家属前来处理。如病情特别紧急的要拨打“120”联系急救中心医生前来处理,然后报告管理处领导。
8、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消防控制中心当值班员接获报警信息时,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巡查维序员就近携带灭火器械及时前往现场核实;并同时向管理处当值负责人报告情况,讲清报警地点。
(2)管理处当值负责人接报后,应立即召集、带领机动义务消防人员携灭火器械,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
(3)如属误报,则及时通知消控中心当值人员复位;并向住户作好相应的宣传解释工作。
(4)如发现有烟雾或明火,则须进入现场查清和排除初期险情。如确属有火灾发生时,现场施救人员应该及时向消防中心报告火灾的具体地点、燃烧物的性质、火势蔓延的方向;“消控中心”应及时将现场情况通过“119火灾电话”与消防主管部门保持联系、汇报现场情况。现场施救人员应及时利用就近的灭火器械扑救,尽量消灭或控制火势的发展;可能情况下,关闭门窗以减缓火势蔓延的速度。(5)在扑救无效时,管理处当值负责人应果断作出决定:①拨打“119”火警电话请求支援,并说明火灾的具体地点、起火楼层、燃烧物的性质、火势蔓延的情况、联系电话等,并派专人到路口接应和引导;
②由消控中心用紧急广播系统通知住户按指定路线进行有序疏散;
③本着“先人员、后财产”的原则,组织现场人员的撤离,关闭防火门或卷闸门;义务消防队员撤至安全部位,展开相关工作;
④通知消控中心对非消防梯实施紧急迫降,迫降过程中监控系统要观察和联系各轿厢有无电梯困人发生,消防电梯降至一层待令;
⑤组织好救护和疏散。在无法从楼下消防通道疏散时,应引导住户疏散到天台上风处等待营救,必要时组织水枪掩护撤离。
⑥护管人员要负责清除路障,指挥交通,维持外围秩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6)火灾扑救完毕后,要协助消防部门查明火灾原因,按“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形成[不合格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对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责任。
9、台风、暴雨急处理预案
(1)管理处主任负责突发事件及应急情况的现场组织和指挥,要把一切准备工作落实在台风暴雨到来之前,全面巡查,现场值守,不能存在侥幸心理;维序队负责突发事件及应急情况下各项具体工作的执行;机电人员负责突发事件及应急情况下有关机电工程的具体工作;管理处其他人员负责突发事件及应急情况下的后勤支援工作。
(2)管理处应在事前组建突发事件及应急抢险小组,并根据本辖区的情况拟订“防台风、暴雨应急预案”报公司备案。要求抢险小组全体成员在应急情况下能整装待命,召之即来。其小组成员应包括管理处领导、维序队长、机电主管等人员组成。管理处主任担任组长,负责紧急处理的决策、指挥、调配、联络和汇报。
(3)安排专人收听、收集有关传播媒体所公布的最新气象信息,并利用各种方式将台风、暴雨的预报信息。及时通知本辖区的全体业主和住户做好防台风、暴雨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告知紧急情况的通讯联络电话。
(4)全面检查、调试辖区内诸如:供电、供水、排水,特别是污水泵等有关设备设施,使之处于完好状态。关闭好公用部位的门窗,对建筑物高处和外墙的广告必须及时通知客户采取加固措施,对低洼处的配电室、柜、水泵、汽车等要采取防水淹的防护措施;有可能积水受淹的车库,务必事先吸取近几年各地台风水涝教训,及时联系车主将车开到安全地带,以避免汽车被淹而严重受损。
(5)拟定并检查应急备用物资的准备情况,在电梯及地下车库等适当部位要备足15kg/袋的应急沙袋,以便满足消防及堵水抢险所必需。应急物资还应包括:抢险、维修及照明所需的工具、油料及医药等,所有物品均需逐一落实到位。
(6)检查辖区所有公共设施的可靠性,对易被台风刮倒的,如灯竿、灯罩、公用天线、各种指示牌、盆载、花木、玻璃窗等。进行必要的加固,暂时能移走的要移到安全地方。
(7)务必检查天台、屋面、下水道、沟渠的畅通状况,以确保应急泄水。
(8)管理处必须在事前通知辖区范围内全体业主及租户关闭好门窗,做好防台风、暴雨的各种准备,并请提供2个或2个以上的有效电话(注意电话更新),以便急需联系时能及时取得联系。如不愿提供电话的,则要有记载,且应告知业主或租户,将自行承担因无法联系而造成的相应损失。必要时,可向政府110求助,争取得有关部门支持,以求减轻或避免损失。
(9)管理处必须书面通知各住户单位,对重要文档资料及贵重物资应妥善存放,特别是要有预见性地、主动地在事前采取有效的防盗、防水、防损措施。异常或重要时段在业主或租户单位内部应有专人值守,以减小或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10)管理处必须明确各时间段的带班领导和相关区域的值班人员,特别是电梯(机房及各梯层厅堂)、地下车库及重要设备设施,必须分别明确专人按要求进行不间断的巡迴值守,并做好记录。如擅离职守,造成后果的要承担相应经济或法律责任。每个成员间必须随时保证通讯的畅通。同一部位有两台电梯的,应于夜间将其中一台电梯升至顶层待令,以减小灾害的损失。
(11)根据台风、暴雨发展的具体情况,要与公司应急抢险小分队保持通讯畅通,要注意安全第一。按照先救人再救财产的原则,适时通知抢险队员,进入紧急状态。领导24小时值班,其他员工要随时听候安排。
(12)机电工负责完成各水池、水箱生活用水的储备,有发电机的要为柴油发电机组储备能满足连续发电16小时用量所需的油料。
(13)遭台风、暴雨袭击所损坏的设备、设施、房屋建筑及树木等,除及时组织抢修和恢复外,要对所有被损坏的设备、设施及其他物资等,进行全面清理,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汇报。
(14)对于台风、暴雨过程中所出现的险情和隐患,要及时向公司作书面报告,以便拟订整改方案及时予以整改。
(15)各处务必注意总结抢险、及处理台风、暴雨等应急事件的经验教训。以做到有备无患,让险情和隐患得到最有效的预防和控制,力求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的程度。
(16)若物业管理区域的进水,系周边市政道路的排水不畅所致,则应及时向市政管理部门反映情况,以求得以彻底解决。
10、山体滑坡应急处理预案
在汛期来临之前,为了预防山体滑坡造成危害,避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应先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管理者代表负责主管,工程技术部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各所站指定相应的负责人,成立应急准备小组,建立应急方案。
(2)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小区内山体、围墙进行大排查,将排查结果记录在案。工程人员对存在安全的建筑物、围墙在汛期到来前修整完毕,对处在高危地段及存在隐患的建筑物,要事先提前做好预防,做好防洪、防涝、防渗透、防水土流失及植被驳案保护、加固工作,一有苗头迅速报告与采取相应的措施,要指定专人定时予以监测,及早设置警示牌、警戒线。
(3)组织所有人员远离危险地带。收集有关山体滑坡资料,组织人员学习,了解遇到情况发生时应如何采取行动,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与政府、安监部门及有关单位取得联系与联动,做好人员疏散与配合应急救护工作。
(4)汛期到来时:
①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指挥小组、危险现场巡查小组,若发现有山体滑坡现象时,立即封锁靠近山体滑坡的通行道路,拉起警戒线,挂上警示牌,严禁车辆进入这条小路。
②如有人员伤亡,第一发现人应拔打120、急救电话,并报单位的值班电话,值班员接到电话后通知应急小组。同时采取救护措施。应急小组必须最快速度赶到事故现场,维护现场,避免闲杂或无关人员进入,要将伤员转移到安全地带,继续采取救护措施,同时设置警示牌。
③应急小组副组长负责迎接120、急救车。在120、急救车到来后,协助医护人员和交警人员做好伤员救护、转移、积极配合交警做好封路工作等。伤员转移后,应急小组组长还要安排好伤员的救冶、安抚等工作。
④养护中心应及时调集人力、物力及时抢修,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公司工程部报告。⑤在事故发生2小时内,应急小组组长需将事故发生及处理情况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⑥事后,对山体进行必要的加固,防止再次发生滑坡事故。
11、防涝、排涝应急处理预案
(1)目的
确保发生突发性水患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现场处理,力求避免和降低水患对房屋建筑、公共设备、设施及业主的生命财产所造成的损失。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管理处辖区范围内,发生洪涝及其他突发性水浸事件的异常情况。
(3)各级责任人及职责
①管理处主任是本辖区范围内执行预案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员工进行防涝抢险工作的培训,并负责抢险现场的指挥和督导。②各当值人员应严守岗位,忠实履行所下达的任务。
③维序人员负责完全防范,机电人员负责水、电运行及抢修。(4)防洪排涝前期准备工作
①组织应急抢险队伍,认真按照公司《台风、暴雨的应急处理要求》。②在辖区域服务范围内公示栏的明显位置上,公示突发事件状态下管理处联系人:,联系电话:;机电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维序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③认真检查相关设备、设施功能的完好性,如有问题必须立即修复或书面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如有失误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其主要设备、设施包括:
a、发电机;b、各类排水泵;c、止回阀及其他控制止元件;d、导线;e、管网等。
购置必要物资器材,主要应包括:
a、油料;b、沙袋;c、紧急应用工具;d、急救药物;e、手电筒、蜡烛等照明物品;f、雨衣、雨鞋等雨具。并将上述物资放置在便于抢险的适当部位。
④安排人员对天台、沟渠、地漏、管网等的通畅性,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下室、配电室等重要部位,要根据上级防涝要求采取必要的防范改造措施;落实、明确区域责任人,对因工作不到位而造成后果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⑤注意收听、收看气象信息,及时将最新气象状况和注意事项,用多种方式通知到各有关人员和住户。
⑥指定必要人员,集中待命,通报准值班人员名单,适当调整员工宿舍,保证24小时随时有人应急,明确重要部位固定和巡回值守人员的名单和职责。
⑦向相关人员提供紧急联系电话一览表。
水浸、洪涝出现后的应急措施
值班人员在报告情况或请求支援的同时,要尽量控制现场,防止范围扩散,并尽早查清水患的原因。①若是给水管道所致,则立即关闭有关水阀;是下水道堵塞,应立即疏通。与此同时要利用沙包及其他可用于挡水的物件和工具尽力阻止或减缓水的漫延。
②尽早通知车主及相关物主尽快转移有可能受损的车辆及物品。③紧急调用应急水泵实施现场排水。
④严密观察四周环境,进水是否影响到如配电室、电梯、供电线等的安全,危及时应关闭相关部位的电源。
⑤检查各排水通道运行是否正常,确保无泥沙、杂物及塑料袋等淤塞。
⑥条件允许时,尽量拍出照片以作日后分析存档及证明的依据。⑦在灾情有进一步扩大的情况下,要及时请求公司和地方政府的支援和帮助。
水患、洪灾后的处理措施
①及时利用现有设备和工具,清理现场,作好保洁和积水的清除。②作好现场的消毒、杀菌、防疫工作。③检查、登记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
④对水浸或洪灾的原因,进行认真、科学的分析,包括教训和措施,以书面的形式报告公司物管部。
⑤修复被损坏的建筑物和其他设备、设施。
12、昼夜噪音控制管理措施
根据管理处所处的地理位置、管理项目的分布以及目前装修户较多的实际情况,为了较好的控制噪音污染,特制定如下措施加以预防和改善:
(1)各装修户在装修过程中,土建部份不得使用大锤敲击墙体,施工时间安排于每日(8:00-12:00;15:00-19:00)进行;有切割机、冲击钻、角磨机等使用时应关闭好门、窗;
(2)大厦/小区道路施工时,应尽量减少切割机的使用,避免产生高分贝噪音;
(3)住户在大厦/小区内使用音箱时告知其应降低音量,避免声音过大影响他人;
(4)进入大厦/小区的车辆禁止鸣嗽叭扰民;
以上措施在管理过程中应加强宣传,并作好监督,发现违反规定时各部门人员应及时制止,并作好解释、沟通工作。
厦门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描写事件工作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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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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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定所称群体性治安事件,是指聚众共同实施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主要包括:
(一)人数较多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二)集会、游行、示威和集体上访活动中出现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罢工、罢课、罢市;
(四)非法组织和邪教等组织的较大规模聚集活动;
(五)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重要警卫目标、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枢纽、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以及其他要害部位或者单位;
(六)聚众堵塞公共交通枢纽、交通干线、破坏公共交通秩序或者非法占据公共场所;
(七)在大型体育比赛、文娱、商贸、庆典等活动中出现的聚众滋事或者骚乱;
(八)聚众哄抢国家仓库、重点工程物资以及其他公私财产;
(九)较大规模的聚众械斗;
(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其他群体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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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的主要任务是:
(一)及时掌握事件动态,迅速向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
(二)根据事件的性质、起因、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提出相应的处置方案,并报告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断;(三)根据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适时适度出动警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疏导化解工作;
(四)必要时,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处置措施,控制局势,平息事态,恢复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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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治安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由事件发生地的县(市)公安机关负责;重大群体性治安事件,由事件发生地的地(市)公安机关负责;上级公安机关在必要时可以直接负责现场处置工作或派人到现场指导、协调工作。现场指挥由负责现场处置工作的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担任。跨地区发生的群体性治安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由双方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负责,也可以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的下级公安机关负责,有关的公安机关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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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需要发布命令、通告,决定采取重大处置措施,调动其他部门的人员、器械、救护车、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和其他物资的,应当报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批准;紧急情况下可以边执行边报告。
现场指挥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及党委、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可以根据现场情况,行使下列职权:
(一)迅速采取控制现场事态的有效管制措施;
(二)统一组织使用各警种警力、装备和调用的人员、器械、救护车、交通工具、通讯工具以及其他物资;
(三)迅速采取控制局势、平息事态、恢复正常社会秩序的紧急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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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调动警力50(含)人以下的,须报经县(市、区)公安机关批准;调动50人以上200(含)人以下的,须报经地(市)公安机关批准;调动200人以上的,须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批准;跨地区调动的,应当报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和调动机关应当分别及时把批准情况和警力调动部署情况向各自的上级公安机关报告。情况特别紧急,不及时调动警力采取果断措施则难以控制事态时,可以边出警处置边迅速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第七条
调动使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参与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应当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部署和兵力调动使用批准权限的规定和关于北京地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部署和兵力调动使用批准权限的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97]2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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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处置的原则。群体性治安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要积极建议党政领导和主管部门领导亲临现场,做好矛盾化解工作。要维护好现场秩序,保护党政机关等重点部位及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
(二)防止矛盾激化原则。对参与群体性治安事件的群众,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以教育疏导为主,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
(三)慎用警力和强制措施原则。要根据群体性治安事件的性质、起因和规模来决定是否使用、使用多少和如何使用警力,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来决定是否采取强制措施。要防止使用警力和强制措施不慎而激化矛盾,防止警力和强制措施当用不用而使事态扩大。
(四)慎用武器警械原则。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现场的民警应当携带必要的警械装备,但不得携带武器;现场外围备勤的民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武器。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严格依照从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使用催泪弹和武器须经现场指挥批准。
(五)依法果断处置原则。对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卧轨拦车、阻断交通、骚乱以及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活动,要抓住时机,坚决依法果断处置,控制局势,尽快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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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下列尚未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行为,不得动用警力直接处置,不得使用警械和采取强制措施,但可以派少量警力去现场掌握情况,维持秩序,配合党政领导和有关主管部门做好化解矛盾的工作,并做好随时出警处置的准备,工作中要讲究策略、注意方法,避免与群众发生直接冲突。现场动态应及时报告。
(一)集体上访尚未影响社会治安和公共交通秩序的;
(二)发生在校园、单位内部的罢课、罢工事件,尚未发生行凶伤人或者打砸抢烧行为的;
(三)其他由人民内部矛盾引起、矛盾尚未激化、可以化解的群体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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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可以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下列现场管制措施:
(一)封闭现场和相关地区,未经检查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
(二)设置警戒带,划定警戒区域;
(三)实行区域性交通管制;
(四)守护重点目标;
(五)查验现场人员身份证件,检查嫌疑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六)未经现场指挥批准,任何人不得在事件现场进行录音、录像、拍照、采访
报道等活动。群体性治安事件的有关情况需要公开报道的,必须经事件发生地的县或市(含本级)以上党委、政府审核同意并报上一级党委、政府批准,以适当的形式发布。重大或者敏感事件,应当报党中央、国务院审批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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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可以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下列强制性措施:
(一)发布命令或通告,责令围观人员立即离开现场,责令聚众组织者立即解散队伍,责令聚集的人员在限定时间内迅速疏散;
(二)对超过限定时间仍滞留现场的人员,可以使用必要的驱逐性或制服性警械强行驱散,但要尽量避免伤亡;
(三)对经强行驱散仍拒不离去的人员或者进行煽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四)对正在进行打砸抢烧的人员,应当立即制止并带离现场或者予以拘留;
(五)对非法携带的武器、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用于非法宣传、煽动的工具、标语、传单等物品,予以收缴,并依法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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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时,公安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公开与秘密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取证,为现场处置和事后依法处理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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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强行带离现场或者被拘留的人员,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审查,及时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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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群体性治安事件处置过程中,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救治受伤人员。事件平息后,应当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清理现场,撤除路障,解除现场管制和交通管制,恢复正常社会秩序。第十五条
群体性治安事件处置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进行总结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一级公安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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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造成严重看果的,应当视情追究有关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或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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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公安部备案。
描写事件工作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学校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对师生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特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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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特别重大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为特别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ⅰ级)
2、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为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ⅱ级)
3、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为较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ⅲ级)
4、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或一起食物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下为一般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ⅳ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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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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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师生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校长负责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学校各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学校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各部门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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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成立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生活管理员等相关人员组成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学校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成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并根据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
2、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办公室,学校分管食品卫生的副校长和总务主任等,具体负责日常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管理与监督检查。
3、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承办各种会议、管理财产、负责收集、整理、分析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动态,设立食物中毒报告电话,及时报告学校食品卫生突发事件信息;掌握预防控制工作情况,编写、报送工作信息等相关资料。
4、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现场调查,现场快速检测、取证采样及临时控制措施的实施。对造成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食品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采取控制措施,追踪已售出或外运被污染食品的去向或溯源,采取样品并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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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急准备和预警
1、健全食品污染物检测网,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卫生监督,对主要食物中毒病原、食物中毒高危食品如散装食品、熟肉及制品、乳及制品、糕点、饮料、水发产品等进行日常监测并加强抽检工作。
2、加强食物中毒信息库的建设与管理,利用现有的公共卫生网络,整合公共卫生信息资源,保证应急处理信息的畅通、及时、准确。
3、组织各项信息的汇总,通过对常规监督、监测、抽检等综合信息或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预警报告,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启动、变更或结束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二)事件报告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2、学校有关部门或个人发现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应立即组织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描写事件工作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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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幼儿园的安全和稳定,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降低事件的危害,维护和保障我园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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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照安全管理的要求,设立乐乐幼儿园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xxx(园长)
副组长:xxx(副园长)
组员:xxx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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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警程序:
a 、发生交通安全事件时,现场人员马上通知交警和幼儿园领导小组。
b 、拨打112报警电话,幼儿园交通事故,车号为,请迅速前来救援。
2、启动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三个职能机构小组,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1)、指挥组人员、职能。
成员:现场总指挥由园长担任,园长不在由安全主任或当值的行政领导担任。
职责:接到报警,立即组织人员到事发现场,全面负责指挥处置工作,总指挥选择的集合地即为指挥中心。
(2)、控制组
成员:余斤海(组长)、及其他保卫人员
职责:1)负责设置警戒线。
2)广播疏散围观人员。
3)作好疏导——到路口引导救护车、交警进入现场;
4)保持通讯顺畅,杜绝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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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协助有关单位、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作好事件的调查记录。
2、及时与有关人员、部门沟通,做好记录。
3、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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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电话:112
火警电话:119
救护电话:120
描写事件工作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一、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可参照制订。
四、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原则,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五、机构职责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与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联络沟通,配合地方疾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根据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六、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其中ⅲ级为出现发热、咳嗽、无力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患者;ⅱ级为出现疑似病例;ⅰ级为出现确诊病例。
七、信息报送
学校应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一是迅速。学校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延报。二是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三是直报。发生ⅰ级(特大)事件,除了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外,可直接报市教育行政部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二)信息报告时限及程序。责任报告人为各级各类学校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1、初次报告。各级各类学校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县级以上)卫生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2、进程报告。ⅰ级和ⅱ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ⅲ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三)信息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八、预防措施
(一)坚持校内所有人员每日体温“晨午两检制度”。填写体温登记表。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烧、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
(二)坚持“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班主任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追踪表。追踪学生体温、病情变化情况,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三)落实“消杀记录制度”。加强校园各类场所(如教室、宿舍、餐厅、办公区、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保育室、)的消毒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要求一批学生进去消毒一次,并填写消杀记录表。
(四)掌握校内所有人员动态情况,严格落实去向追踪制度。
(五)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师生外出活动。
(六)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落实手部卫生,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推行七步洗手法,佩戴口罩、加强体育锻炼等提高防病能力。
(七)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工作。
九、应急处置
(一)发热处理流程
在晨午两检中,对体温高于37.3℃,或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如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的患者,由班主任带至隔离点,并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学生交由校医进行管理。校医应佩戴n95口罩、无菌手套,穿上防护服,注意个人保护,把患者置于单间,避免交叉感染。具体管理内容包括:
①复测体温。
②询问健康状况,主要询问有无不明原因发热或咳嗽、气促、腹泻、结膜炎、乏力等症状;发病前14天内有无武汉市等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居住史;是否曾接触过以上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无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感染者的接触史。
③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专业、班级、家庭住址、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接触史等),通知应急办公室。校长在半小时之内掌握此情况。
学生带至隔离点后,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就诊;家长不能到校的,有专人专车护送至医院诊治,同时做好个人防护
教职工如出现发热,值班领导立即通知其家属护送去医院。
(二)疫情报告流程
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的疫情通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中小学校、幼儿园:
①如发现1例疑似病例,可对疑似病人所涉班级暂停集中上课。
②相关师生在家进行医学观察2周后,如无新发病人或疑似病人,可再行复课。
③做出上述决定的学校、幼儿园应报告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④发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或2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对该班级及相关班级实行停课。
⑤学校、幼儿园有多名师生感染并临床诊断病例(2例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大中专院校:
①在校师生中发现1例疑似病例,暂时避免集中上课。
②发现1例及以上临床诊断病例,且控制流行有困难的,市属高校报市政府批准、省属高校由省教育厅报省政府批准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
(四)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师生不离校园。
(五)对新型冠状病毒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七)积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十、善后与恢复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是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工停学的教职工和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返校。
二是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是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
事件工作心得体会及收获 关于某某事件的心得体会(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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