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世界水日活动反思(大全15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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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嵩明县共开展了8轮巡察工作,共对小街镇的李官村委会、大桥村委会、牛栏江镇的大箐、荒田村委会、嵩阳街道的东北街社区、东村社区,杨桥街道的杨桥社区、黑营盘社区8家村级党组织进行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综合运用问卷调查、听取汇报、查看账务、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走访群众等多种方式,着力发现村级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通过巡察共发现问题112个,移交问题线索15件,有效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
(一)村级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
巡察发现,当前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主要存在下列问题。一是村级党组织领导作用不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缺失,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建虚化;党员学习教育走过场,“三会一课”、“两学一做”、民主评议等党建事项存在应付检查情况;基层党员党性观念淡漠,纪律松弛,党员老龄化严重;三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不严不实,形式主义突出;对工程项目、大额开支等重大事项,未按“三重一大”、“四议两公开”议事规则实施,剥夺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决策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以“村干部专治”代替“村民自治”,农村干部纪律意识淡漠,落实惠农政策、工程实施优亲厚友、接待费用超标、作假、自定标准滥发各种津贴、补贴、慰问费,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等违纪问题依然存在。
(二)村级巡察取得的成效
从我县村级巡察的情况来看,主要取得了四个方面成效。一是打通了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消除了巡察监督的“死角”和“盲区”。对村级延伸巡察,将巡察监督范围拓宽到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农村党员干部,真正实现监督“零距离”。同时也为农村群众反映问题搭建了平台、提供了条件。二是始终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督促整改、促进发展”的这一巡察主要任务,发现和解决了一批重点问题,运用巡察发现问题的综合措施,使农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党建工作不扎实不规范、农村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等突出问题浮出水面,为解决问题找准了目标,提供了遵循。三是推动了中央和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通过对村级党组织的全面政治体检,有效解决各种政治偏差,有利于村级党组织更好地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推动了村级各项事业发展。四是传导了责任压力,促进了农村干部廉洁自律。通过巡察,使村组干部明确了纪律规定和日常行为“边界”,使农村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得到增强;老百姓感受到巡察成果,看到村组干部的变化,更加信任村组干部,逐渐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
巡察工作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巡察组要牢固树立“发现不了问题就是失职,不如实报告巡察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就是渎职”的理念,找到村级党组织领导弱化“弱”在哪些方面,党的建设缺失“缺”在哪些环节,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失”在何处,把精准发现问题真正落在实处,从实践来看,开展村级巡察要注重运用以下几种方式:
(一)带着问题“巡”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没有事先的计划和准备,就不能获得巡察的真正成功。巡察准备阶段对被巡察单位基本情况的把握至关重要。巡察组在进驻前,要详细了解被巡察单位的职责职能、年度工作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纪律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审计部门提供的问题线索。依据中央、省委、市委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从政治站位的高度把巡察对象摆进去,分析出巡察的重点方向、应当查找的主要问题。
(二)体察民情“巡”
巡察组应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led屏、微信平台等多种手段,通过张贴公告、陈列展板、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设置宣传专栏、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巡察工作方针、内容范围、工作动态,提高巡察工作的知晓率,调动广大村民反映问题和情况的积极性,深入发现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发挥群众监督优势,为巡察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灵活运用约访、接访、驻访、走访等多种方式,主动出击,深入村居院落、田间地头、农户家中,与村民打成一片,俯下身子倾听群众诉求,“面对面”了解和发现问题,真正做到听民声、巡民情、察民意,争取获得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三)去伪存真“巡”
进驻后,从查阅台帐(领导班子学习笔记、党风廉政建设纪实本、领导干部党性分析材料、“两学一做”等政治学习心得体会,党组织会议记录,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材料,纪检监察部门查办问题线索的档案,具有行业特点的工作痕迹等等)入手发现问题,拟定个性化谈话提纲,带着问题对被巡察村级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对象谈话,让纸质档案台帐“说话”。
(四)抽丝剥茧“巡”
通过检查财务账目重点发现腐败和作风问题。巡察组应当了解被检查对象的银行账户开设情况、账目结构情况,“三资”管理情况,从查阅银行明细账、现金日记账入手,进而调阅可疑财务凭证从中发现问题。查阅账目应当结合审计部门对被检查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期审计结果,以纪律的眼光查找问题。
(五)相互印证“巡”
通过检查被巡察村级党组织所属的镇、街道纪检部门处置办理问题线索的情况,查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存在的问题。重点看问题线索分析排查、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处分决定问责追责是否依法依规进行,抽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以办理问题线索的质量作为试金石,检验监督责任落实成效。
(六)有据可依“巡”
巡察发现问题,应当在第一时间固定基本证据。主要做法:一是梳理问题清单;二是复印相关书证;三是制作谈话记录;四是形成情况说明。巡察不履行纪律审查职责,固定证据的目的在于问题线索移交后,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创造条件。巡察组提供的证据是问题线索成案的关键,证据是否有效、是否扎实,直接关系到巡察是否能够形成震慑。巡察组每一位成员都应当树立证据意识、熟悉取证方法、遵守取证程序,这样才能把精准发现问题做实。
村级党组织点多面广,巡察进驻期间时间紧任务重,要实现精准监督,提高巡察质量,抓住巡察重点十分重要。通过对我县村级巡察工作的总结、案例分析、走访了解等方式探析,在村级巡察中应当把握两方面的工作重点:
一是始终坚持政治巡察这一基本要求,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农村基层组织政治功能弱化、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突出等共性问题,紧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其他“两委”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检查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村级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基层社会治理和换届纪律执行情况以及村级党员干部“四风”问题情况,从而避免了巡察落入农村管理具体事务,偏离政治巡察轨道,弱化巡察监督效果;
二是突出巡察重点,紧盯关键少数,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群众关心的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监督内容,着力发现村级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思想不重视、态度不坚决、执行有偏差等问题;着力发现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优亲厚友等严重侵蚀群众获得感的问题,在项目申报、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以权谋私,以及脱贫攻坚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着力发现懒政怠政不作为、违反政策乱作为、谋取私利妄作为、滥用职权胡作为等脱离群众影响党群干群关系问题;着力发现农村基层干部涉黑涉恶,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特别是垄断农村资源、强买强卖、破坏营商环境、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以及在征地拆迁、土地流转、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等问题。坚决杜绝“微腐败”,痛击“小苍蝇”,做到精准发力、形成震慑,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让基层群众切身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真实成果,不断提升获得感、认同感。
开展村级巡察,旨在规范农村“三资”管理,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规范基层干部权力运行,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转变作风、廉洁履职,及时发现、查纠农村基层突出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确保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开展村级巡察,必须紧紧扣住政治巡察这个根本,掌握村级巡察的工作重点、巡察的具体方法,提升巡察队伍素质,实事求是查找问题、分析问题、整改问题。这样,巡察工作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 强化巡察整改落实
及时反馈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列出清单,对存在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和关切,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巡察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强化对问题线索的办理
巡察组要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准确定性,及时对口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定期跟踪协调,推动核实办理,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党员干部“三项机制”,抓早抓小、快查快办、快速处置,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达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的教育作用。
(三)强化责任追究
要坚持“以下看上”,问题在下面,根子在上面。对村级巡察发现的问题,紧盯问题背后制度和执行上存在的漏洞,深挖镇街道党委、纪委在落实“两个责任”中的缺失缺位问题,结合实际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真正发挥巡察的治本作用,推动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在基层严起来、实起来、硬起来。
(四)强化制度建设
针对村级巡察中发现的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干部作风不实等问题,县级主管部门、相关镇街道要完善修订相关制度办法,规范工作的程序、方式,健全长效机制,固化巡察成果,严防“巡察一阵风、雨过地皮湿”的现象发生。
(五)理顺村级巡察和基层自治的关系
根据《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的有关规定,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下的依法自治,党的领导和村民自治是相互促进、辩证统一的。一方面,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村级党组织这一“神经末梢”延伸,站在政治高度,坚持纪严于法、挺纪在前,紧盯党支部及其成员特别是支部书记,理直气壮、放手大胆地开展政治巡察;另一方面,要坚持依法依纪开展巡察,讲究方法和策略,积极稳妥地处理解决矛盾和问题,支持村民开展自治活动,保障村民民主权利,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对于非党员干部的职务违法犯罪线索,应依据《监察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村级党组织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最后节点,群众是评判落实成效的最终裁判,相信通过不断提高巡察村级党组织的质量和效果,可以深入发现并推动解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坚决、不精准等基层实际突出的问题,切实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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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重点关注被巡察党组织执行脱贫攻坚、防范风险、污染防治,以及惠农利民、扫黑除恶等重大政策措施情况,推动基层党组织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做到“两个维护”,保证党的一系列为民务实好政策落到位落到底。先后围绕党中央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采取“一个巡察组侧重一个扶贫项目、定点一个单位,附带所巡察县(区)或市直部门所有单位”的模式,开展了全市扶贫领域机动式专项巡察,通过直接进村入户、查看账目实物、查看现场等方式,严查执行扶贫政策走样、扶贫领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项目实施中以权谋私、推进扶贫工作履职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切实做到为扶贫领域把脉问诊,助力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聚焦人防、食药、医疗、教育领域突出问题对***个市县(区)部门单位和**个乡镇街道开展专项巡察。两轮专项巡察共反馈整改突出问题**条,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条,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件。同时市委巡察办针对行业突出问题,先后向住建、医保、扶贫等主管部门下发了**份巡察整改建议书,有力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具体安排落到实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白银巡察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重点聚焦被巡察单位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和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创新方式方法,全面推行“市级统筹、市县联动、县区交叉”,强化市县同频共振效应,提升巡察监督质效。一是提级交叉巡察。将县区**个乡镇街道和**个县级单位的管辖权上提一级,通过县区巡察组整编交叉、市县巡察人员混编交叉的方式开展巡察。同时全面加强对县区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建立市委巡察办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县区和巡察组制度,定期深入县(区)开展督导调研、压力传导、工作会商,推动提级交叉巡察高效开展。二是改进工作方法。鼓励引导巡察组在规范运用授权方式的基础上,结合被巡察单位实际,探索发现问题的简便有效管用的方法。要求巡察组借助网络媒体搜索有关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班子成员的负面信息,精准突破重点人的问题线索;
要求巡察组深入群众,入户率达到30%以上,全面了解各类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以入户倒查的方式突破重点问题;
要求巡察组通过流程看风险,紧盯被巡察单位项目资金、重大事项决策工作流程进行分析研判,从中发现风险点,以风险点为主攻方向精准发现问题,有效提升了巡察监督质量。三是创新巡察模式。按照巡察各环节的规定要求,探索建立了严把“四关”(巡察准备关、巡前培训关、巡中督导关、巡后梳理关)、严肃“三报”(报领导小组、报党委书记、报党委书记专题会)、确保“三到位”(压力传导到位、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的“433”巡察工作模式,有效推动了巡察工作深入扎实开展。截至目前本届市委已巡察**个党组织,全覆盖完成率达到了**%,先后向被巡察党组织移交整改问题**条,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条,已立案审查**件,形成了强大震慑效应,切实推动解决了一批涉及群众利益和长远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求党委(党组)书记必须亲自牵头制定整改方案,亲自推动问题整改,亲自报告整改结果。每轮巡察都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向市县区党委和政府分管领导通报,提醒督促对分管领域和部门加强监督指导,推动整改责任落实。二是健全整改机制。切实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协同联动,建立健全报告移送、定期督查和协作审核机制,深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将巡察发现问题清单、巡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报告及时移送纪委监委机关和组织部门开展日常监督。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审核把关,切实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加强对重点人的处置、重点事的监督、重点问题的督办。三是坚持综合施策。着眼于“共性”和“个性”问题,坚持“就事论事”与“举一反三”相结合,分类施策,全面整改。紧盯巡察发现的具体个性问题,直接由巡察办向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正式发函,或由纪检监察机关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纪律监察建议等形式,督促认真分析研判,就事论事抓实整改。坚持标本兼治原则,推动突出问题集中整改落实到位。市委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安排全市各级各单位集中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共自查整改问题**条,上缴违规资金**余万元。市委先后针对巡察发现的党组织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制定了《关于严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提升的安排意见》《“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为全面从严治党打下了牢固的制度基础,有效放大了巡察效果。
我局党组于20xx年1月14日收到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高度重视,庚即召开党组会议,将13条反馈意见按职责分解到分管班子成员和部门单位,下发了《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分解整改落实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反馈意见的通知》(成规办〔20xx〕33号),要求责任处室(单位)逐一对应问题要求,限定时限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落实,局党组对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进行了审定。现将对13条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反馈意见内容:(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主体责任的落实还不够到位,工作虽然都安排布置了,但是工作深度还不够,如何作好“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认识还不够,分管领导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分工,在业务工作中体现“一岗双责”还有差距,更多的是强调分管领导督促抓。在监督检查工作中,业务工作检查多,党风廉政工作检查少,特别是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直属单位的监督检查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巡察中发现存在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或事项,办公室办文时直接就签送给派驻纪检组的现象。在查阅资料中,发现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没有佐证材料。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融入业务工作中去研究探索更好的发挥监督作用还需要加强。)
(建立与规划管理工作相适应的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还不够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还不细化。)
(一)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局党组通过印发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化工作任务责任分工通知文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化工作任务和责任按职责分工,具体分解落实到党组领导班子成员。20xx年3月5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安排布置全局系统副处以上干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与业务工作一同布置、落实、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前,正处级领导干部已与分管局领导、局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机关党委和各部门单位基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力量,结合规划业务管理工作,将主体责任具体职责分解细化到各部门和基层单位。
(二)针对在业务工作中体现“一岗双责”还有差距,业务工作检查多,党风廉政工作检查少的问题
局领导在调研、检查处室(单位)工作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主要内容检查、部署。纪检监察机构随时跟踪检查各分管领导和部门处室单位在业务工作中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监督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作为干部考察、选拔任用和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针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
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各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干部大会,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从严管党治党的新要求,结合规划工作实际,每季度分析研究党建工作形势,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通过标语宣传、阅读书籍、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推动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氛围。
下一步,局党组和基层党支部在党组(党支部)会上,要求首先利用半小时时间学习党纪党规和党风廉政及反腐化工作要求,教育学习情况纳入纪检监督问责内容。
(四)针对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有待加强的问题
去年,我局要求直属单位党组织配备专(兼)职纪委书记(纪检委员),今年将配齐基层党支部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纪检委员,强化基层党组织的纪检监察工作职能,严格追责问效。
(五)针对办公室办文时直接将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或事项直接签送给派驻纪检组办理的问题
我局将切实分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局办公室收到涉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关文件要求后,先报请局党组领导审签,再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职责分工,由机关责任处室(单位)办理,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协理。
(六)针对加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融入业务工作中去研究探索更好发挥监督作用的问题
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成立以来,主动融入规划业务中心工作,一直坚持参加党组会、办公会、业务会,及时了解、熟悉和掌握规划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决策事项和具体要求,参与“三重一大”决策及实施过程。目前,局各部门已形成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监督的自觉,主动邀请纪检组、监察室参加有关决策事项的会议。
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将进一步通过各种监督方式和手段,加强监督,发现
2023年世界水日活动反思(大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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