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人才培养论坛心得体会如何写 养老知识讲座心得(2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对于养老人才培养论坛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空巢老人是指没有子女照顾、单居或夫妻双居的老人,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无儿无女无老伴的孤寡老人,另一种是有子女但与其分开单住的老人,还有一种就是儿女远在外地,不得已寂守空巢的老人。
我国目前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时期,已有老龄人口1.69亿,占总人口数的12%,据全国老龄办统计数据显示,有近一半的老人属于城乡空巢家庭或类空巢家庭。据北京老龄办目前公布的统计数据,北京老年人口达到250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5.2%,而空巢老人则会超过100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40%。
目前,我国老龄人口正以每年3.28%的速度增长,约为总人口增长率的5倍,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迅速扩大。专家预计,到2030年我国老龄人口将近3亿,而空巢老人家庭比例或将达到90%,这意味着届时将有超过两亿的空巢老人。
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进入老年,家庭结构小型化、空巢老人养老难日益显现,人们对养老机构的需求在增大。“住上”和“住不起”的现状并存。而传统的家庭养老面临社会现实的挑战。三十多岁、四十岁刚出的“70后”,已经渐渐成为社会各行业的中坚力量。
工作压力大、日常应酬多,是这一群体的真实写照。对他们来说,照顾老人变成一件十分奢侈的事情。对于刚刚步入社会开始打拼的“80后”,面对高高在上的房价和竞争激烈的工作,他们中的大多数要不沦为“房奴”,要不只能“啃老”。对于并不遥远的父母养老问题,“囊中羞涩”的他们感到十分困惑,甚至有人发出了“十年后,我的父母谁来养”的感慨。
据全国老龄办统计,我国生活部分自理或者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约占老年人总数的1/3,其中不乏众多空巢老人。福建省老年学学会课题组进行了一次城乡空巢老人调研,通过抽样调查得出,近20%空巢老人感觉生活无人照 料是面临的最大困难。对他们来说,吃饭、洗澡、做简单家务已成为生活的最大困境。如果说,日常生活的不便自己尚且能够艰难克服,那么在遭遇突发状况甚至发生意外时,空巢老人常无招架之力,难免产生发生空巢老人孤独离世的悲剧。
相关资料显示,“空巢老人”经济收入普遍不高,尤其农村“空巢老人”,经济收入非常低。他们大多数没有社会养老保障,他们的经济收入来源主要是自己劳动所得和子女补贴。而老人劳动所得很有限,子女补贴缺乏稳定性且标准低,也没有有效的约束机制。总的来说,老人的经济保障普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且收入偏低。
这种状况一旦出现了额外的支出,比如,“医疗费支出”,而医疗费又占大多数老人生活开支的很大部分,这种矛盾造成了老人“看病难…‘托病…‘怕看病”等各种心理、生理问题。所以,部分“空巢老人”需要更多的社会的经济支持,尤其在医疗费用的支付上,需要更多的社会政策倾斜。
北京、厦门、延吉等多个地区关于“空巢老人”身体状况的调查显示,90%以上的老人都患有各种各样的疾病,其中超过一半的老人至少患有一种慢性疾病。据福建省城乡空巢老人调查报告显示:
54.64%的老人表示,因为无人 照料,所以最怕的就是生病。空巢老人面对病痛常面临三大“无助”困境:急病突发无人知晓、慢性疾病无人照料、医疗费用过高无法承担。疾病问题在农村空巢老人身上表现尤为明显。
以湖北省农村空巢老人为对象的一项调查显示,认为就医方便的仅占40.7%;面对疾病,有55.6%的受访老人选择“简单治疗”,16.2%的老人会选择“间歇性治疗”,仅21.8%的老人采用“正规治疗”,另有6.4%会“放弃治疗”。上海市老龄办对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进行调研时发现,超过90%的空巢老人选择需要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包括常规体检、定时上门护理、应急救助等等。
身体机能衰退、个人价值丧失,没有子女陪伴,都让空巢老人倍感失落,对生活失去希望。据北京、上海、武汉、厦门等多个地方对城乡空巢老人的精神状况调查显示:
心情暗淡、沮丧、孤寂,食欲减低,睡眠失调,脾气暴躁或愁眉不展,不好与人相处,得过且过等等都是空巢老人常见的心理体验与情绪状态,一些空巢老人甚至想到了自杀。上海老龄办、宁波老龄办入户调查显示,90%以上的空巢老人都希望与人交流、老有所乐、老有所用。
南京鼓楼区对空巢老人的活动需求调查显示:希望子女多打打电话、常回家看看成为众多空巢老人的首要情感寄托;多组织老年公益活动、创办老年活动室则成为空巢老人排遣孤寂生活的主要心理诉求。
对于养老人才培养论坛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被赡养人姓名
父亲:母亲:
赡养人姓名
长子:次子:三子:四子:
女儿:
为维护被赡养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
被赡养人于年结婚,婚后生有四子一女(赡养人),现已长大成人。因被赡养人年事已高,无经济来源,体弱多病,需要各位赡养人的赡养。各赡养人具备赡养的能力。经过被赡养人、各赡养人的充分协商,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赡养的基本原则
1、赡养人不分男女都有赡养被赡养人的义务,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照顾被赡养人的特殊需要,使被赡养人能够在身体、心理和智力方面尽可能得到妥善的照顾,幸福的生活。
2、被赡养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各赡养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侵犯。赡养人应尊重被赡养人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隐私,禁止侮辱、诬陷、殴打、虐待和遗弃被赡养人。
3、被赡养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可以给予赡养人一定的帮助,如照顾孙子女、简单家务等,但赡养人不得要求被赡养人承担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劳动。
4、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适合其需要和健康状况的居住环境,提供必要的健康保健,使被赡养人能够自由选择生活方式,并在其熟悉的环境中度过他们所希望的独立生活。
5、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家庭成员应尊重、照顾被赡养人。被赡养人所需的各项赡养费用和物资由赡养人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协商负担。
6、赡养人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
7、被赡养人的财产依法由被赡养人自主支配,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赡养人强行索取。
8、赡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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