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层落实年心得体会简短 落实落实再落实心得体会(6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主题层层落实年心得体会简短一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制定方案。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会议精神,我镇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徐亮、镇长张东任组长,所有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提前谋划,周密安排,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创造性开展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教育,认真召开会议。首先是召开机关干部会,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立足实际,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努力探索解决问题新思路、新办法,力求工作上有新突破、方法上有新思路、作风上有新转变。其次是召开村社党员干部会,先后三次召开村干部会,3月25日至4月1日分五个片召开村社干部、党员代表会议。要求全体村社党员干部,对会议精神要真学、真懂、真落实,用以指导今后工作。
我镇紧紧围绕全县‚‘两化’互动发展推进年‛工作主题,大力实施‚十大行动‛,合力攻坚,奋勇破难,确保全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1、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按照全镇今年工作部署和项目建设情况,我镇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专门项目工作组,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的机制,包项目、定时间、定责任,对每个项目都安排有相应部门与人员负责,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效推进了项目建设。
2、发展环境整治工作情况。
按照全县发展环境整治暨政法和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针对全镇发展环境和信访稳定实际情况,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拟定具体工作措施:一是强化发展环境整治工作的认识,通过召开会议、宣传栏、广播等方式,对群众加强宣传教育;二是和各村各单位签订发展环境整治、安全信访维稳工作专项目标责任书,实行专项目标考核,强化督查,对工作不力、不到位的党员干部严肃处理;三是抓重点,做好重点工程及企业发展的社会稳定和老上访户工作,对阻碍重点项目建设的行为进行规范,对于‚逢工必阻、无理取闹‛的,坚决予以从严打击处理。四是加强治安排查,建立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稳控机制,注重预防,建立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五是建立常态化安全排查机制,加强
2对交通安全、水上安全、易燃易爆物品、非煤矿山安全等进行安全检查,及时上报、消除不安全因素,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3、净空绿地行动工作情况。
一是按照我县创建省级生态县暨实施净空绿地行动部署,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努力为我镇创建省级生态乡镇暨实施净空绿地行动的宣传教育工作提供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二是认真制定我镇净空绿地行动工作方案,紧紧围绕"两化互动发展推进年"和"创建省级生态乡镇"工作主题,对我镇创建省级生态乡镇暨实施净空绿地行动工作作出整体部署。利用会议、宣传栏、标语等大力宣传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总体目标、具体措施等情况,迅速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引导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工作。三是积极做好企业技改服务,督促企业做好环境保护,积极引进‚环保型‛企业。四是认真做好全镇环境治理和绿化工作。
主题层层落实年心得体会简短二
过去一年,全县政府系统各部门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严政纪、惩腐败、转作风、建机制,全县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维护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一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对标对表查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台账、抓整改、促落实,确保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推进。二是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通过拉清单、明分工、定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有力促进了“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坚持把简政放权作为反腐败的治本之策,努力清除阻碍发展的“堵点”和政务服务的“盲点”,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大力推行局长进大厅和“六个一”政务服务新模式,群众即办件办结率达100%;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二十四证合一”登记模式,新增市场主体6620户。四是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惩治扶贫、民生保障、重大项目实施等领域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立案审查党员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171件200人,有力遏制了新“四风”问题反弹和蔓延。五是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等制度,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69件、政协提案92件,办复率100%。六是深入推进“基层减负年”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省委“七破七立”要求和省政府“十不准”规定,持续加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政府行政效能不断提升,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政府系统廉政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部分乡镇、街道和村社、社县服务群众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到位,一些干部工作能力不强,服务态度消极,缺乏敢于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的勇气和担当。二是个别窗口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在办理证件、审批手续时还存在拖着不办、办了不发,等着要态度、要表示的现象,企业和群众办事难的问题依然存在。三是项目建设管理还不规范,特别是一些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还存在假招标、串标、围标、资质挂靠等问题,影响了项目建设公平、公正、高效推进。四是村社干部监督管理方面还存在漏洞,部分村干部优亲厚友、假公济私、挥霍浪费集体钱物等问题时有发生,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依然存在。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经济社会发展压力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艰巨。我们要充分做好打硬仗的准备,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和县纪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信心、决心和恒心,加大干劲、拼劲和闯劲,坚持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惩处腐败问题、整肃庸政懒政怠政行为,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廉洁从政是对领导干部最基本的要求,只要能做到清正廉洁、一心奉公,干工作就能底气十足。政府各部门党组要有强烈的政治担当意识,把政府系统、行业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担起来,进一步加强对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做到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在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的同时,也要管好家属、亲友、身边工作人员。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既抓好业务工作,也要认真负责抓好职责范围和分管领域的廉政建设,坚持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实现两促进、双提升。
二是聚焦“关键少数”,持续推动党风政风转变。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关键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今天在座的各位都是“关键少数”,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不碰纪律规矩红线,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要认真遵守《准则》《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和述廉述责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各项规定要求,洁身自好,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要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切实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特别是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一把手”,一言一行不仅代表着个人的形象,而且影响着单位的作风和形象,在工作中既要挂帅,更要出征,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情亲自到场、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做到带头作为、主动作为。
三是严守纪律规矩,切实筑牢廉洁从政底线。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以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促进作风转变和廉政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四是狠抓执纪问责,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反复强调要强化责任追究,纪委监委“一案双查”已成为常态。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警醒起来,坚决摒弃“管好自己就没事”“出了问题各算各的帐”的错误观念,既要履行好领导责任、主体责任,也要落实好监督责任、管理责任,对任何工作都要抓细抓实、抓小抓早。要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一方面要发现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大力弘扬宣传,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另一方面要从群众举报、明察暗访、违纪违规线索中,严肃查处一批不守纪律、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的反面典型,真正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要按照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有关部署要求,着力营造鼓励干事、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决不能让工作中的“领头羊”成为失误的“替罪羊”,切实保护好干事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好干部消除后顾之忧,挺直腰杆、甩开膀子、迈开步子,全身心投入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去。
同志们,当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严峻,任务重、压力大。做好当前政府工作,加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我们重任在肩、责无旁贷。希望大家集中精力,只争朝夕,切实把心思放在抓发展上,把精力用在抓落实上,把项目一个一个抓实,把事情一件一件办好,确保上半年“双过半”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主题层层落实年心得体会简短三
中共**区委、区纪委:
**年以来,区科技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和区纪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增强党组主体责任认识理解,明确党组主体责任是一个责任体系,局党组和每个班子成员都要知责、明责、尽责,党组履行好领导班子责任,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主要领导责任,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问责有力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以班子会议的形式集体研究、集体讨论、集体决策,负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三书两报告”制度,及时向区委、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签字背书报告。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专题研究和部署分管科室及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并主动向党组书记报告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有针对性地约谈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同志和相关干部,提醒认真执行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做好廉政谈话记录,建立台账资料备查。
(三)落实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根据岗位工作职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维护党章、严守党纪,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开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工作部署》,时刻牢记“三重一大”制度的决定必须经集体讨论,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每年初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计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措施、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并主动向分管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四)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教育。严抓办公室干部作风建设,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举办的各类党风廉政教育学习与培训。积极开展“树清廉家风创廉洁家庭”活动、开展文化礼堂党风廉政建设宣讲、举办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活动,运用简报、微信、办公助手、办公平台、橱窗、标语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开展廉政文化宣传与警示教育,不断探索新常态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路径。
(五)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保障。按照区委、区纪委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办公室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年初制定《区科技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局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科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对办公室干部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抓好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一岗双责”等制度执行情况的落实。认真开展“回头看”,对涉及“四风”方面隐身变形的关键性、深层次问题,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每个科室(局、办)进行公开承诺,制定工作职责与流程图,进一步强化办公室组织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形成规范、快捷、高效的政务工作风气。
(六)以严要求、实作风推动作风建设专项活动。以“强党性树正气、强规矩树高线、强担当树标杆”为主要内容,围绕打造“政治绝对忠诚、干事尤为担当、做人尤为干净、作风尤为过硬、精神尤为昂扬”勇立绿色发展潮头的**铁军为目标,开展“干净干事创新业”作风建设专项活动。继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和“六项禁令”、市委实施意见、区委实施办法,继续狠刹“酒局”、“牌局”,继续严肃查处各节日送礼等违纪行为。不定期开展干部上下班纪律和工作时间纪律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违反考勤、上班等纪律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就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等损害发展环境和形象的问题提出限时整改落实。
区科技局局长**同志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牢固树立“严抓常抓亲自抓从严治党”的理念,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常研究、常部署,抓细化、精细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主动适应新常态,自觉接受监督,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根据工作分工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一级抓一级,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共同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一)明确职责,落实分工。明确了以“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对反腐倡廉工作做到亲自部署,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工作实际相联系,制定了《**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以服务为重点,提升作风效能建设;以教育为重点,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以制度为重点,加强科技行风建设;以责任为重点,深化反腐倡廉建设。在实际执行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着力于将工作重点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
(二)完善制度,做好维稳。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积极配合第七纪检组开展工作,不断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积极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制度执行过程的公开化、程序化、透明化,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完善接访、约访制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带头学习,当好表率。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重要任务,自觉参加区委、区政府召开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和要求,充分利用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组织班子成员、全局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中纪十九届二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推进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学习,自觉遵守,坚持民主集中制,对重大决策、人事任免、资金使用、物资采购等严格按议事规则办事,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坚持经常下基层,入企业,及时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发展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向纪委、组织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对本单位信访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全年共研究部署信访工作三次,本年度无信访。
(四)主抓班子,带好队伍。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传导、落实到人。每个季度对班子成员进行一次约谈,了解动态。自觉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增进班子团结,增强班子活力。做到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问题集中讨论、重大事项集中决策,保证议事决策言路畅通、公正透明。对班子队伍,坚持尊重和依靠全体领导班子成员的力量,做到分工明确,职权一致,及时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落实到局具体工作中,做到把握方向、协调解决问题、强化督查考核。对全局干部队伍,坚持多倾听、多沟通、多鼓励,注重调动每位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大家的主观能动性。在单位内部形成了一心一意干工作、和衷共济谋发展的良好工作氛围。
今后,科技局党组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和条例,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认识和担当;进一步重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进一步争先创优、攻坚克难、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发展之路,争做绿色发展的探路者、模范生。
主题层层落实年心得体会简短四
各市、地、州、县委,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级各部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南方集体林区森林资源管理,坚决制止乱砍滥伐的指示》,是对林业建设的又一重大决策,各级、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刹住乱砍滥伐歪风,切实保护管理好森林资源。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林业改革取得了一定成绩。造林绿化步伐加快,林区经济比较活跃,林农生活有所改善,总的形势是好的,但是,长期存在的林木超量采伐仍难以控制,森林资源不断减少。近几年来,无计划和超计划采伐严重,侵占、破坏国营林业企事业单位经营范围森林的现象普遍存在,盗伐、哄抢国有、集体林木的案件不断发生,流通秩序混乱,乱收乱购、黑市交易猖獗。造成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正如中央指出的,“主要是林业改革中某些具体政策失调和存在漏洞,林政和资源管理不严,对犯罪分子打击不力”。为了把中央《指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坚决刹住乱砍滥伐歪风,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年森林采伐限额制度
实行年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是《森林法》的一项重要规定,是防止森林资源过量消耗的保证。国务院批准的采伐限额,任何地方和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国务院或授权单位批准,各级都不得突破限额。林区乡村企业加工用材和群众自用材,都必须纳入采伐限额。生产木耳、香菇、木炭等消耗的木材也要严加控制。烧制砖瓦、石灰以及烤烟、烘茶等,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改烧其他燃料。
制定年度木材生产建议计划,必须控制在年森林采伐限额的一定比例之内。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木材生产“一本帐”计划。各地在执行和下达木材生产计划时,不得突破省下达的计划数,不允许层层加码。任何地方和单位都不得无计划和超计划采伐。超计划和无计划采伐的木材,扣减下年采伐指标,所得销售收入全部上缴林业主管部门用于发展林业生产,情节严重的要追查领导责任。
为了保证森林采伐限额和年度木材生产“一本帐”计划的执行,各级政府必须加强检查监督。县每半年检查一次,市、地、州每年检查一次,省组织抽查。检查情况要按时向上级政府作出报告。
二、坚决依法保护国有山林权属不受侵犯
国营林业企业、国营林场和自然保护区管理的山场、林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侵占、破坏,不允许再将国有林划给集体和个人。各市、地、州、县对还没有颁发林权证的国营林业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批准的经营区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明确权属、界限、登记造册,打桩定界,绘图存档,在今年年底前发给林权证。有边界森林权争议的地方,双方都不得采伐争议区的林木,违者,按滥伐森林论处。国营林业单位的经营区和自然保护区,不得非法划作他用。确需划为森林公园和风景旅游区的,必须按照《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事先征得省林业主管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同意,按程序上报审批。自行划定的一律无效。兴办旅游业,不得改变国营林业单位的隶属关系,不得改变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必须服从林业部门关于森林经营管理的统一规划。
三、进一步完善集体林业生产责任制。
稳定山林权属,依法保护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已经落实的林权,不再变动。成片的集体用材林,不得再分到户。已经分到户而管理不善的,可以乡、村、组为单位或联户组织专人统一管护,实行“林权不变,统一封山,专人看管,报酬分摊”等有利于保护森林资源的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以此基础上,逐步引导农民在自愿的原则下,实行联合采伐、联合更新、联合造林。
四、整顿木材流通渠道
国有林区非统配材和集体林区重点产材县的木材,由林业部门统一管理和进山收购,除二十四个重点采伐企业外,其余均由当地林产公司收购和售销。农具、文化用品等特殊用材,可由供销社等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地、州林业局批准,跨市、地、州的还须报省林业厅批准,按县林业局指定的时间、地点、树种、材种和数量进行收购。重点产材县及毗邻乡镇不开放木材市场。
非重点产材县的用材,要充分发挥林业部门专业公司的主渠道作用,切实担负起从产区组织购进木材的任务,并积极搞好代购代销、联营经销等服务工作。经县批准的其他单位,或以经营木材,实行多渠道流通。
国营林场生产的木场,仍实行自产自销。林农自产的零星木材,可在县指定的市场上凭证自销,也可在林业部门的收购站出售。不允许私人倒卖和贩运木材。
从一九八八年起,对阿坝、甘孜、凉山州及攀枝花、雅安、乐山等地生产的木材,除保证国家和省的上调任务外,其余商品材均列入指导性计划,由省林业厅根据首先保证省内用材,然后适量出省的原则平衡下达,不得超计划销售。省内非统配木材调剂,由供需双方签订购销合同并报省林业部门备案。木材出县、出市 (地、州)、出省,必须有县、市 (地、州)、省林业部门签发的运输证明。
工商行政管理、林业、税务、物价、物资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木材流通管理。严禁无照经营、无证运输、无证销售和黑市交易。经营木材的单位须凭县林业部门发给的经营木材许可证,向所在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对过去经营木材的单位和个人,应于十月底前普遍进行一次清理,凡不允许再经营木材的,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销,其库存木材按清理登记的数额售完为止。
五、坚决查处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各级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要立即组织力量,对一九八五年以来的乱砍滥伐,包括地方各级领导人擅自批准的超计划采伐和侵占破坏国有林等毁林案件,进行认真清理。
哄抢、盗伐国有和集体林木是违法犯罪犯罪行为,必须依法处理,该判刑的要判刑,决不能手软。对挑动群众哄抢破坏森林、伤害护林人员的犯罪分子,必须从速从重依法惩办。在国有林区、集体林区重点产材县乱砍滥伐严重的地方,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分子进行严厉打击。打击的重点:一是为首组织、策划、煽动盗伐滥伐,致使森林资源遭受重大损失和盗伐滥伐林木数额巨大的犯罪分子;二是以暴力威胁阻碍执行公务的林政管理人员、护林人员和木材检查站人员的犯罪分子;三是伪造、盗窃、倒卖木材采伐、流通票证的犯罪分子;四是国家工作人员中,支持、参与、包庇、煽动群众毁林和玩忽职守,致使森林资源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分子。五是在贯彻中发[1987]20号文件中,造谣惑众,顶风作案的犯罪分子。要选择一批大案要案,大张旗鼓地公开处理,以震慑犯罪分子,教育干部和群众。
六、实行预留森林资源更新费制度
除房前、屋后、自留地上的零星木材以外,按木材销售收入的百分之五至百之十预留森林资源更新费,用于更新、造林预留的更新费,归林权所有者所有,由乡林业站代管;尚未建立乡林业站的地方,由县林业局或区林业站代管,存入银行,严禁挪用和平调。在限期内完成更新、造林计划的,如数领回;逾期不更新、造林的,由乡林业站用这笔资金统一安排造林。
七、合理调整林业税收、整顿林业费用负担
继续执行对森工企业和国营林场已实行的减免税、费的优惠政策。没有落实的要认真落实。
国营森工企业上交的所得税,应本着有利于限制森林过伐、保护森林资源的精神,在不超过一九八六年实际上交的原则下,确定一个合理基数定额上交,增长部分留给企业和当地森工企业主管部门,用于造林、营林和消化企业多出的劳力,由财政部门监督,专款专用。对因过去集中过伐、资源已近枯竭、经济困难的企业,可以给予减免所得税的照顾,由林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报同级政府酌情处理,减少的税收按现行财政体制负担。
八、充实林业基层管理机构,强化林业管理职能
我省林业基层力量十分薄弱,县乡级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机构的人员急待加强。要充实林区的县级林政管理机构,重点林区的区和重点乡要在上级核定的党政机关编制内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林业助理员。要加强木材检查站工作。林政检查人员的执法标志和证件,由省林业厅统一制发。
九、落实领导干部保护森林、发展林业任期目标责任制
“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制止乱砍滥伐,应当作为各级领导,特别是县一级领导的重要任务”。要正确处理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关系,不能用破坏森林资源的办法致富翻番。要把造林绿化和迹地更新、护林防火、制止乱砍滥伐、保证森林资源增长,作为考核县领导干部政绩的内容。对出现毁林事件制止不力,使森林资源遭到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县领导的责任。县政府除每年检查一次,并向省政府作出报告外,任期届满时还要向下届政府作出交待。
过去的有关规定,凡与中发[1987]20号文件和本规定不符的,均停止执行。
主题层层落实年心得体会简短五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南方集体林区森林资源管理,坚决制止乱砍滥伐的指示》(中发〔1987〕20号文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指导林业改革健康、深入发展的又一个重要文件,在改革、开放、搞活方针的指导下,围绕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这个中心,针对南方集体林区当前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了有关政策措施。这对于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制止乱砍滥伐,理顺林区经济,促进林业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认真领会,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要通过学习和宣传,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上来,既要防止放而不管,有法不依,使森林资源继续遭到破坏,又要克服因循守旧,防止走回头路,造成新的混乱。在贯彻文件的过程中,必须态度积极,步骤稳妥,精心指导,把中央文件精神落到实处。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公安、检察、法院和林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林业部、公安部《关于森林案件管辖范围及森林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暂行规定》,对一九八五年以来发生的破坏森林案件,认真进行一次清查,并从集中查处重大案件入手,把已经部署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深入下去。打击的重点,一是哄砍、哄抢和借口林权纠纷破坏国有林、集体林的策划、组织者和首要分子;二是盗伐滥伐林木数额巨大或屡教不改的犯罪分子和团伙;三是盗伐、滥伐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犯罪分子;四是使用暴力威胁、伤害和报复林政管理人员、护林人员和木材检查站人员的犯罪分子;五是玩忽职守,致使森林资源造成重大损失已构成犯罪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六是伪造、倒卖林森采伐证和木材运输证,情节严重的犯罪分子。此外,对支持、包庇、怂恿或煽动群众哄抢盗伐国有林的少数领导干部,其行为已构成犯罪的。也应坚决打击,不能姑息迁就。对挑动群众哄抢破坏森林、伤害护林人员和顶风作案的犯罪分子,必须从速从重依法惩办。各地要选择一批大案要案,大张旗鼓地公开宣判,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切实改变部分地方对毁林犯罪打击不力的状况,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一次深刻的林业法制教育,做到严格执法,坚决守法,持久地、有效地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
二、严格执行年森林限额采伐制度
森林采伐限额包括主伐、抚育间伐、补充主伐胸高直径六公分以上的立木资源。乡村企业加工和群众生产自用的、用作商品薪炭材和生产香菇、木耳的木材,都要纳入采伐限额。
我省“七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立木蓄积为四百四十四点五万立方米,折合木材三百二十万立方米,由省下达到县、国营林场,逐级控制,不得突破。各县每年按资源消长情况,向乡、村下达年度采伐计划,实行木材生产“一本帐”,不得层层加码。要合理确定商品材自用材的比例,商品材指标应为树种、材种落实到生产单位和采伐山场,积极提倡以村、组为单位,统一采伐期、统一检尺、统一验证,加强采伐监督,把超量采伐制止在山头。
各县要对一九八五年省下达采伐限额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集中清理一九八六年以来,各级领导乱批条子、经营或用材单位乱收乱购、林业部门乱开出口而造成的超计划采伐,并分别情况,按有关政策法规严肃处理。今后每年要检查一次限额采伐执行情况,并向上级政府作出报告。
三、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
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应按省委、省政府《批转省农经委〈关于完善双层经营、稳定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报告〉的通知》(湘发〔1987〕23号文件)的精神认真落实,林业生产周期长,要特别注意政策的稳定性。成片用材林没有分到户的不要再分。已经分户经营的地方,要在稳定的基础上,切实加强统一护林,逐步推行联合造林。对已经分到户的成片用材林,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办法,积极引导联合采伐、联合更新造林。对各种形式的联合体,要在经济上扶持,技术上优先指导。
四、维护国营林场、国营采育场、自然保护区的权益
国有山林权属不可侵犯。任何单位、个人都 不得以任何借口侵占、破坏。未发证的,要在年底前发好山权林权证书。对林业“三定”以来未按规定办法报批手续而划出、占用的国有山林,应逐场进行清查,并向省林业厅写出专题报告,妥善进行处理。
国营采育场在集体山地上的造林,除已办征用手续的外,山权属集体、林权属国营采育场,山价比例分成。
国营林场(包括代管村、组的集体林)国营采育场生产的木材,自主经营。省下达国营林场的统配材任务,不准层层加码。严禁向国营林场、采育场摊派转嫁各种不合理的负担。国有林的林价要适当提高,具体标准由省林业厅、财政厅下达。
五、整顿木材流通渠道
为了严格控制限额采伐,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重点林区县的木材实行由林业部门的国营木材公司一家进山收购,一般林区县是一家还是几家进山收购,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本着有利于保护森林资源,搞活木材流通的原则,由县人民政府确定;平湖、丘陵和少林县,应在加强和统一林政管理的前提下,继续实行产销见面。
实行一家收购的县,要特别注意保护林农利益,在国家未颁布指导价格之前,产材县可制定合理的收购保护价。木材公司应认真整顿经营作风,采取县乡联营、产销联营、代购代销或经销等多种经营形式,合理增设网点,搞好购销服务。木材公司无力收购和供应的特殊用材,经地市林业局批准,需材单位可按县林业局指定的时间、地点、树种、材种限额收购。
要全面整顿木材经营单位,除国营木材公司外,对现有其他经营单位,应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林业部门按规定条件重新审查,换发执照,该吊销执照的一律吊销,坚决取缔无照经营,不准私人倒卖和贩运木材。
要切实加强木材市场的管理。重点林区县不设木材市场,其他县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木材市场,凡两县交界地段设置的,应由两县商定,组织护林联防。所有木材市场都必须由林业、工商、税务部门联合组织市场管理机构,认真搞好市场监督。严禁购销无证木材,违者按《湖南省林政管理办法》查处。
群众房前屋后,自留地自产的零星木材,凭乡林业站证明,可就地在农贸市场出售。
一切商品木材出县、出省,必须有林业部门签发的运输证明,否则铁路、交通部门不得承运,林政管理部门有权监督执行。运输单位或个人承运无证木材,监理部门可以吊销其驾驶执照,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预留森林资源更新费
除房前屋后、自留地上的零星树木外,凡集体、林农采伐出售的木材,一律按收购价百分之十预留森林资源更新费(或更新押金,下同),预留资金(包括利息)归林权者所有,由乡林业站或县林业局代管,专户存入银行,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个人无权挪用和平调。预交单位和个人完成了造林更新或抚育等营林任务并以验收合格的,其预交资金在第二年秋后如数(包括利息)返还,无故而逾期不完成任务的,由代管单位统一用于造林护林。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林业厅和省农业银行制定。
七、合理确定森工企业所得税上交基数
从一九八七年起,国营森工企业所得税(包括利润,下同),在不超过一九八六年上交所得税(或亏损补贴)的原则下,由当地财政部门与企业协商核定基数,实行定额上交或定额补贴,一定三年不变。个别县如从今年起实行包干对实现当年收支平衡有困难的,亦可从一九八八年起实行。增长部分百分之十作为企业奖励基金,百分之十作为企业福利基金,百分之二十五作为企业生产发展基金,其余全部用于造林。企业无造林任务的,交林业主管部门用于造林营林。资金使用由财政部门监督,专款专用。少数过伐严重、中转运量锐减的采运企业,经济特别困难的,由企业的林业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协商,报同级政府批准,可酌情给予定期减免所得税的照顾。由于实行上交包干或减免所得税所减少的财政收入,按现行财政体制负担。能源交通基金以一九八六年缴纳数为基数,增收的不多交。林业其他税收负担问题,在财政部未作调整规定前,仍按我省现有规定执行。
八、整顿林业费用负担
省政府湘政办发〔1986〕49号文批转省林业厅、财政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木材税费收取标准的报告》,对木材费用负担作了明确的规定。不少地方又在规定外增加费用项目,加重林农负担。各地必须认真进行一次清理。凡违背省里规定而擅自增收的费用,一律交上一级财政。今后再乱收费用的,应按有关政策法规严肃查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充实林业基层机构,强化林业管理职能
加强县、乡级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机构,要着重建设好四支基层管理队伍。一是乡(或区)林业站。需要建站而尚未建立的要尽快建立起来,已建立的,要积极搞好培训,提高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二是木材检查站,要充实力量,经批准增设必要的站、点,加强铁路、公路、水路木材运输检查。检查人员要统一执法标志和证件,加强思想和业务建设,模范执法守法。三是调查设计队伍,重点林区县要首先建立起来,以乡、林场为单位,搞好森林资源建档,掌握森林资源消长情况,搞好造林更新规划设计和施工验收。四是林业公检法队伍,要进一步加强,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抓好干警队伍的自身建设,坚持从严治警。
木材检查站,林业公检法人员都应纳入事业编制,其经费已纳入财政预算的不要再变,尚未列入的暂由林政管理费、山区管理建设费内开支。林业调查队、林业站属事业性质,经费按原渠道不变。
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
县、乡(镇)要层层建立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签定责任状。主要内容包括造林绿化、限额采伐、护林防火、制止乱砍滥伐等。任期目标执行情况纳入干部政绩的考核内容,每年检查评比一次。对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对问题较多的予以批评,限期改正;对严重失职致使森林资源遭受重大损失的要按照党纪、政纪、法规追究责任。重点林区县乡(镇)要明确一名领导主管林业。
以上通知,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学习讨论,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有效措施,抓紧贯彻落实,并于十月底以前向省委、省人民政府作出报告。
主题层层落实年心得体会简短六
今年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纪委监委的正确指导下,**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字当头、标本兼治,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认真做好顶层设计、细化分解任务、狠抓正风肃纪、涵养政治生态,切实做到把管党治党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一是层层落实、逐级推动。县委常委会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汇报、摸进度、解难题、作部署;
县委召开*次全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会,按阶段、按节点、按进度抓好工作落实;
适时召开从严治党工作调度会,县委主要领导对重点案件亲自研究、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县委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率先垂范、领导带动。县委书记始终带头参加廉政学习,带头讲授廉政党课,带头同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开展廉政谈话,带头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单位负责同志进行约谈警醒,带头与县委班子成员、县属各党委(党组)第一责任人签订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县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分管部门党委(党组)第一责任人签订责任书。积极督导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部门从严治党工作“一岗双责”职责,有效推动责任落实,形成县委书记整体抓、班子成员协作抓、基层党委(党组)书记具体抓的责任落实机制。
三是压实责任、考核促动。按照上级会议精神、文件要求和县委全会部署,制定出台《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安排》,制定县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成员年度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全部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定出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对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组(党委),要求每月开展一次从严治党工作小结,每季度开展一次督导检查,每半年上报一次工作总结,每年进行一次年终考核。特别是抓实抓好考核工作,将全面从严治党与年度定性考核相结合,统筹谋划、一体部署、同步推进、综合实施,确保考出实效、考出动力、考出压力。
一是抓大事、解难题。始终把经济运行、项目引进、园区建设、农村人居环境、县城面貌提升等大事要事紧紧抓在手上,经济指标始终保持高位运行,**等指标增速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态势;
截至目前,共引进**等**个项目,为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围绕**拆迁、**迁移、**改造等制约难题,坚持全县动员、全民参与、集中攻坚、合力突围,打了一个又一个翻身仗、漂亮仗。
二是管全局、保民生。坚持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民生实事,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截至目前,全县民生支出**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做到了将有限的财力用到刀刃上。全力抓好年初确定的**惠民实事,逐一细化分工,及时调度督导,确保承诺践诺,各项惠民事项均实现高效推进落实,民生福祉进一步增强。
三是抓基层、夯基础。坚持“一乡一品牌、一村一特色”,高标准完成**个农村、**个机关、**个企业、**个社区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并通过示范点引领带动,提升全县基层党建水平。通过强化调研走访、化解难题,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集体经济空白村还剩*个。通过组织*轮专题培训,集中培训农村党支部书记**人,有效提升了基层带头人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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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民主决策更加科学。要求全县各单位“一把手”把主体责任作为政治责任,既挂帅又出征,切实做到真抓真管、实抓实管。用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正确集中,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干部人事任免等集体决策制度,确保县委的决策部署更加科学高效。
二是选人用人更加透明。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始终把重品行、重实干、重实绩、重公论作为选人用人导向,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严格执行日常考核、研判比选、任前审核制度,调整使用干部**批**人次,选优配齐了领导班子。
三是干部素质更加过硬。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干部撑腰鼓劲,注重从基础工作一线、重点项目一线、脱贫攻坚一线选用干部,在全县上下营造出了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良好氛围。认真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严管厚爱统一、激励约束并重,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大胆地为担当的干部担当、为负责的干部负责,在规范干部行为、激发干事活力、推进工作落实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四是纪律作风更加严明。驰而不息、持之以恒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召开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次,通报典型案例**起,注重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用鲜活教材做实思想教育工作,促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建立党纪党规培训、警示教育、廉政党课等制度体系,引导教育党员干部端正党风、增强党性,做到不碰“边线”、不越“底线”、不触“高压线”。
一是持续强化从严治党。始终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持之以恒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真正把从严治党的成效运用到全县发展的实践中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持续优化政治生态,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是延伸政治巡察范围。在开展巡察过程中,注重巡察模式运用,在常规巡察的基础上,延伸巡察触角,既突出“全”,聚焦巡察共性问题,又突出“专”,着力发现工作薄弱环节,探索推动全县巡察全覆盖,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今年以来,共开展*轮常规巡察,巡察县直单位**个、乡镇**个,对**镇*个村开展村级巡察试点工作,为全县村级巡察工作全面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是织密组织监督网络。**县委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牢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高度强调人民群众的监督,着力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运用任职谈话、考察谈话、调研谈话,对干部勤过问、勤敲打、勤提醒。综合运用巡察、考核、审计、信访、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等方式方法,及时对干部开展提醒、函询、诫勉。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人次、占比**%,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人次、占比**%,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人次、占比**%,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人次、占比**%,在“严管”中彰显“厚爱”,充分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作用,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层层落实年心得体会简短 落实落实再落实心得体会(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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