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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干部禁毒心得体会范本 禁毒心得体会600字精选(二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1-311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机关干部禁毒心得体会范本一

总之,造成上述问题的根源,还是在体制上。眼下检察机关的后勤管理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纵向封闭型”,存在着“小而全”的编制模式。在管理方法上,采取的是以行政手段为主的管理方法;在分配制度上,仍然是“铁饭碗”;在效率上,仍存在低效率等问题。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就会严重制约和影响检察机关后勤管理工作的发展,进而难以适应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对检察事业的要求。

四、对加强检察机关后勤管理的思考

在深化改革、公正高效、全面加强检察机关业务建设的形势下,如何加强检察机关后勤管理,充分发挥和强化后勤部门的“参谋助手、协调枢纽、管理服务、后勤保障”的职能作用,真正实现全面、高效的优质服务,已是一个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务必从实际出发,以改革体制为重点,以搞好服务保障为基础,以科学管理为手段,用心探索,大胆实践。

(一)改革后勤管理体制

我国近三十年的改革使我们认识到:改革是出路,体制出效益。因此,体现改革是提升后勤管理潜力的重点。一是将检察机关的后勤行政人员从检察官系列中分离开来,建立检察系统“分类管理”下的独立的司法行政官序列,为长期从事后勤工作的人员从根本上另辟独立广阔的发展空间,也就是从体制上使后勤部门能“容”人,能“留”人。二是将“物质”服务保障业务从原办公室分离出来,成立独立的后勤管理部门。如基层院设置计划财务管理科,专门负责对经费、物质保障、后勤管理工作实施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随着实行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基建招投标、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改革措施的出台,“科技强检”战略的实施,检察改革进一步深入,后勤管理部门的职责也越来越重。基层院设置计划财务装备科,能改变“倒金字塔式”的机构设置中“一对四”的“针鼻”现象,也就是使后勤工作更好地为新时期检察工作带给高效服务保障。三是建立检察后勤职业标准。结合检察业务的特点,构建其后勤职业化规范,应包括职业准入条件(选拔)、职业管理制度(考核、培训、升降、奖惩、工资待遇),职业保障规定和职业奉献精神等。建立检察机关后勤保障系统职业标准与检察官职业化建设是相辅相成的,是检察事业发展对检察后勤保障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检察官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保障。

(二)变革后勤服务机制。现阶段检察机关后勤管理机制构成了“小而全”的封闭格局,已严重滞后于其它行业的改革。在市场经济竞争激烈的这天,改革检察服务机制,更新服务理念,是提升后勤管理潜力的保证。一是要科学规范后勤工作管理职能,将管理职能与服务职务分开,实行行政管理向科学的经济管理,实现由“办后勤”向“管后勤”的根本转变。二是要健全完善后勤工作机制,创新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益和水平,实现由“封闭后勤”向“开放后勤”的根本转变。三是要建立后勤工作保障体系,将以市场为导向,法制为保障建立起检察后勤保障体系,使经费的预算、分配、支出、物资的采购、供应、资产的管理、干警的医疗、住房、工伤、养老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坚持会计委派制,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实行公务用车、公务旅行、公务接待改革,执行住房、医疗、通信、就餐、交通等货币化,实现由“行政后勤”向“经济后勤”的根本转变。后勤管理工作要做到卫生标准化、操作规范化、职责具体化、管理法制化、制度人性化、花样品种多样化、就餐快捷方便化,征求意见经常化,资源配置科学化的“十化”要求,以全新的服务理念、先进的服务机制、优良的服务作风,保障新时期检察业务中心的开展。

(三)着力维护人力资源。人才资源是信息时代的第一资源,然而,目前检察后勤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与“具有宏观思维和现代司法理念、政治过硬、思想敏锐、办事干练、廉洁勤政、甘于奉献”的高检院要求相关甚远。因此,善待干警、培养干警、提高综合素质是提升后勤管理潜力的关键。一是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不拘一格的选拔后勤人员,做到人尽其才,人尽其用,合理搭配,分工负责。二是要关心爱护后勤人员。后勤工作的特点注定了后勤人员工作时间长、强度大,这本身就是对后勤干警思想、心身和家庭的严竣考验。领导干部要加倍地珍惜和爱护后勤人员,从政治、生活、身体、家庭等方面从优待警,抓好队伍建设,做好“留人”的工作,努力培养一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后勤保障人才。三是要提高综合素质。采劝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手段,制定和实施近期和长远规划,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后勤管理队伍的组织潜力、管理潜力、参谋助手、服务保障潜力,努力打造一支“懂经济,会管理,能协调,肯吃苦,洁自身”的复合型后勤管理队伍。四是要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后勤管理工作是属于承上启下、左右互动的工作性质,这就要求每位工作人员认真、仔细、耐心地做好每件事情,在细中求精,精中务实,实中求细,努力养成稳重、踏实、细致的工作作风,最终到达领导满意,大家满意。

(四)构成科学制度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何况检察后勤管理又是一项系统工程,制度就是路线、方针、政策的体现,也是提升后勤管理潜力的前提。一是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后勤管理工作,从战略高度谋划后勤保障的未来发展,横向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向集约型发展;纵向做到有计划、有组织,实现可持续发展。要结合上级院的战略性构想,制定出本院后勤管理工作的长远规划,为充分发挥后勤保障功能和作用奠定基矗二是建立健全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各项规章。在新时期,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部门职责、规章制度、工作规程、考核标准等一系列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和长效性的检务保障工作制度,使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促进后勤管理工作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三是要强化制度的落实。制度定得再多,如不抓落实也是一纸空文,后勤管理最重要的就是抓制度的落实。这就要求在自我管理、自觉管理的基础上,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要有不抓出成效决不罢休,认“死理”的精神,以致使各项规章制度都落到实处,推动检察事业的整体发展。(五)强化后勤管理责职。一个部门少不了职责,一个机构少不了管理。正确处理“管”与“理”的关系,是提升后勤管理潜力的基矗一是要有大胆管理的意识。后勤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续,大至钱财物管理、安全保卫,小至一张纸、一个信封的使用等。这就要求后勤人员树立常抓不懈的“管理意识”,一在“管”,二在“理”,以制度落实为抓手,实现有效管理。二是要有超前意识。后勤工作太具体,我们不能沉溺在纷杂的具体事务中而迷失方向。这就要求后勤人员每一天要有一个清晰的思路,还具有超前意识,有目标、有办法、有特色地去完成每一项工作,并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以更成熟地履行岗位职责。三是要有经营理念。市场经济下的后勤管理如没有经营理念,那将是不完备的,这就要求其运用经济规律抓管理。要以最小的投入,最低的物质消耗,获得的效益。四是要有节约品质。后勤管理工作更多的是对物的管理,要当好“家”、理好“财”,做好“主人翁”,如没有厉行节约的优良传统,那将是不称职的后勤管理者。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爱护设备公物,节约一切消耗,不浪费、不奢侈、不盲目追求豪华高档、不讲排尝不搞花架子,坚决克服资产管理中“重购置轻处置、重使用轻保养、重占有轻管理”的突出问题,实现“财尽其用,物尽其用”,以现有的条件,限度地满足检察机关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的需要。五是加强个性修养。后勤管理工作复杂深奥,又易得罪人,还不易出成绩。这就要求广大的后勤干警不断陶冶个人情操,注重个性修养。归纳起来要做到“五要*要”:要勤奋学习,爱岗敬业,不要不思进取,得过且过;要淡泊名利,甘为奉献,不要追逐名利,患得患失;要清正廉明,作风正派,不要阳奉阴违,两面三刀;要细致高效,严守纪律,不要粗疏拖拉,跑风漏气;要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不要我行我素,唯我独尊。只有这样的“铺路石”,我们的检察事业才能在具有中国特色的健康轨道上不断前进。

最新机关干部禁毒心得体会范本二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个人名团体,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位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务局: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需要,有利于各部门、各区及项目建设单位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有效节约建设资金,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针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中反映出的问题,我部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财基字[1998]4号)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各部门、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及时贯彻落实到建设单位。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头融资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质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安排基本建设投资、当年虽为安排投资担忧在建工程、有停缓建项目和资产已交付使用单位办理竣工决算项目的建设单位。其它建设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市主管基本建设的职能部门,对基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和工程预算的批准后,其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居财政部门提交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和项目概算,并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及时向同级财政部报送项目娘度预算,带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做为安排项目年度预算的依据。

建设项目停建、缓建、移迁、合并、分离以及其它主要变更事项,应当在确立和办理变更手续指日期30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有关文件、资料的复制件。

第六条 建设单位要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财务设置和帐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基本建设活动中的材料、设备采购、存货、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工程季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基建财务报表。

第七条 经营性项目,因感召国家关于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在项目总投资(已经批准的动态投资计算)中筹集一定比例的非负责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

第八条 经营性项目的资本金,需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投资者一事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投入项目的资本金,必须京国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评估作价。

经营性项目丑剧的资本计,在向建设期间和生产经营期间,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已任何方式抽走。

第九条 经营性项目收到投资者投入项目的资本金,要按照投资主体的不同,分别以国家资本金、依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单独反映。个人资本金、外商资本金。

第十条 凡使用国建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当执行财政部有关基本建设资金支付的程序,财政资金按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到位。

实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基本建设项目,应当根据政府采购和贵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第十一条 经营性项目对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包括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接受捐赠的财产、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在项目建设期间,作为资本公积金,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相应转为生产经营企业的资本公积金。

第十二条 建设次昂姆在建设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待摊投资,冲减工程成本处理。

第十三条 经营性项目在建设期间的财政贴息资金,作冲减工程成本处理。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签要认真清理结余资金。应变价处理的库存设备、材料以及应处理的自用固定资产要公开变价处理,应收、应付款项药剂师清理,清理出来的结余资金按下列清款进行处理。 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相依转入生产经营企业的有关资产。

非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首先用于归还项目贷款。如有结余,30%作为建设单位留成收入,主要用于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职工奖励和工程质量奖,70%按投资来源比例归还投资方。

第十五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应交财政的竣工结余资金在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30日内上缴财政。 第十六条 建设成本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和其他投资支出。

第十七条 建筑阿安装工程投资支出实质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其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以及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十供求额的预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 设备投资支出实质建设单位按照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高扩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何谓生产准备测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

需要安装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伙计各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火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试制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设备。

第十九条 待摊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按照规定应当跟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图的征用几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设备检查费、复合联合试车费、合同工证及工程质量监督费、(贷款)项目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及承诺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查)费、招投标费、经济合同仲裁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土地使用费税、耕地占用费、车船使用费、汇兑损益、报废工程损失、坏帐损失、借款利息、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企业债券发行费用、航道维护费、航标设施费、航测费、其它待摊投资等。

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标准控制待摊投资支出,不得将非法的收费、摊派等计入待摊投资支出。 第二十条 其它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房屋购置和基本畜禽、林木等购置、饲养、培育支出以及取得各种无形字场和滴延资产发生的支出。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资日期支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之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养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型资质开支。

业务招待费支出不得超过建设单位管理总额的10%。

施工现场津贴标准比照当地财政部门指定的差旅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总额控制数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额概算为基数,并按投资总额概算的不同规模分档计算。具体计算方法见付1。 特殊情况却需超过上述开支标准的,需事前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发生单项工程报废,必须经有关部门鉴定。报废单项工程的净损失京财政部门批准后,作增加建设成本处理,即如待摊投资。

第二十四条 非经营性项目发生的江河清障、航道清淤、飞播造林、补助群众造林、退耕还林(草)、封山(沙)育林(草)、水土保持、城市绿化、取消项目可行性研究费、项目报废及其它经政府部门认可的不不能形成资产部分的投资,作待核销处理。在财政部门批复竣工决算后,冲销相应的资金。形成资产部门的投资,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

第二十五条 非经营性项目为项目配套的专用设施投资,包括专用道路、专用通讯设施、送变电站、地下管道等,产权归属本单位的,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产权不轨哦书本单位的,作转出投资处理,冲销相应的资金。

经营性项目为项目配套的专用设施投资,包括专用铁路线、专用公路、专用通讯设施、送变电站、地下管道、专用码头等,建设单位必须与有关部门明确界定投资来源和产权关系。由本单位负责投资单产全部归属本单位的,作无形资产处理;产权规属本单位的,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隶属关系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财务关系划转,要认真做好各项资产和债权、债务清理交接工作,主要包括个性投资来源、已交付使用的资产、在建工程、结余资金、个性债权和债务等,优化分双方的主管部门报同级财政门审批,并办理资产、财务划分手续。

第二十七条 建设收入是指在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项工程建设副产品变价净收入、负荷试车核实运行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一)工程建设副产品变价净收入包括:煤炭建设中的工程收入,矿山建设中的矿产品收入,油(气)田钻井建设中的原油(气)收入和森工程假设种的路影财收入等。

(二)经营性项目为检验设备安装质量近行的负荷试车或按合同及国家规定进行是运行所实现的产批局入包括:水利、电力建设移交前的水、电、热费收入,原材料、机电轻纺、农林建设移交生产前的产品收入,铁路、交通临时运营收入等。

(三)他收入包括:1.各类建设项目总体建设上未完车各移交生产,但其中部分工程简易投产而发生的营业性收入等;2.工程建设期间各项索赔以及违约金等其他收入。

第二十八条 各类股产品和负荷试车产品基建收入按时极小收入都出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和税金确定。负荷试车费用计入建设成本。

试运行期间基建收益产品实际销售收入减去销售费用聚集其它费用和销售税今后的纯收入确定。

第二十九条 试运行期间按照一下规定确定:引进国外设备项目按建设合同中规定的是运行起执行;国内一般性建设项目试运行起原则上按照批准的设计为检索规定期限执行。个别行业的建设牧师运行起需要超过规定是运行起的,应报项目设计文件审批机关批准。

第三十条 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工业项目经负荷试车考核(引进国外设备项目规定试车考核期满)或试运行期能够正常生产合格产品,非工业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时,应及时组织验收,移交生产或使用。凡以超过批准的试运行期,并以符合验收条件单位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建设项目,视同项目以正式投产,其费用不得基本投资中支付,所实现的收入作为生产经营收入,不再作为基建收入。试运行期一经确定,各建设单位应严格按规定执行,不得擅自缩短货延长。

第三十一条 各项索赔、违约金等收入,首先用于弥补工程损失,结余部分按本规定第三十三条处理。 第三十二条 基建收入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说后收入结一下规定处理:

经营性项目基建收入的税后收入,相应转为生产经营企业的盈余公积。

非经营性项目基建收入的税后收入,相应转入行政事业单位的其他收入。

第三十三条 试生产期间一律不得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第三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工程价款结余的制度规定,坚持按照规范的工程价款结算程序支付资金。建设单位与施工的安慰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确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要符合财政支出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建设期间,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单位比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在清算。

第三十五条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时,应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建设周期长、建设内容多的项目,单项工程竣工,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可编制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应编制竣工财务总决算。

第三十六条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是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各编制单位要认真执行有关的财务核算办法,严肃财务纪律,实事求是地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做到编报及时,数字准确,内容完整。

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加强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组织领导,组织专门人员,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积极契合建设单位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在竣工财务决算未经批复之前,元机构不得撤销,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不得调离。

第三十八条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依据,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及其批复文件:招投标文件(书);历年投资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的项目预算;承包合同、工程结算等有关资料;有关的财务核算制度、办法;其它有关资料。

第三十九条 在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建设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清理工作。清理工作主要包括基本建设项目单干资料的归集整理、财务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点和实际债权务的清偿,做到帐帐、帐证、帐实、帐表相符。各种材料、设备、工具、器具等、要竹项盘点核实,填列清淡,妥善保管,或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不准任意侵占、挪用。

第四十条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部分:

(一)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主要有以下报表(表式见附2):

1.封面:

2.基本建设项目:

3.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

4.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

5.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二) 竣工财务决算说名书。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概况;

2.会计财务的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清偿情况;

3.基本结余资金等分配情况;

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

5.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及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建议;

6.决算预概算的差异和原因分析;

7.要说的其它事项

第四十一条 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按下列要求报批:

(一) 央级项目

1.型项目

属国家确定的重点项目,其它竣工财务决算京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审批,或由财政部授权主管部门审批;其它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转部门审批。

2.中型项目

中央极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

(二) 地方级项目

地方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报批,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确定。 第四十二条 财政不对中央及大中型项目、国家确定的重点小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批产行“先审核、后审批”的办法,即先委托投资评审机构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游子值得中介机构对项目单位编制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核,在按规定批复。对审核终身见得概算内投资,经财政部审确定后,按投资来源比列归还投资方。

第四十三条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大中小型划分标准。经营性项目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非经营性项目投资额载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为大中型项目。其它项目为小型项目。 第四十四条 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3个月内不办理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视同项目以正式投产,其费用簿册从基建投资中支付,所实现的收入作为生产经营十入,不再作为基建收入管理。 第四十五条 各省、自制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建设项目的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财政部1998年印发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财基字[1998]4号)同时废止。

机关干部禁毒心得体会范本 禁毒心得体会600字精选(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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