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欠款协议书简短 购销欠款协议书简短范本(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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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购销欠款协议书简短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采购甲方出售的废钢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 采购品名:_________________
二、 废钢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市
三、 废钢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市 ;
四、 出售价格:优惠价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吨(含增值税价);
五、 购货数量 吨
六、 结算方式:乙方向甲方出据银行承兑汇票,按期结算后,多退少补。
七、 付款方式: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后,甲方陪同乙方携带承兑汇票至开滦当场背书后提交,乙方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并经核保真实有效后,购销关系成立,__________开出收据给乙方保管,甲方开始办理购买报废设备的一系列手续。
八、 甲方责任权力
1、 确定货源,指定货场,安排运输车辆。负责吊装货物,每车按标准吨位__________吨吊装。
2、 出据有效法律购货票据(发票)复印件1份,出据__________公司收据1份作为货物有效证件。
3、 负责对乙方人员去货场(厂区)厂规、厂法、文明礼貌教育培训(__________分钟)。
4、 从矿场至甲方交货场由甲方安排运输所需车辆,甲方负责现场吊装安全工作,乙方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在吊装现场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5、 甲方以每次发货重量为 吨时开出增值税发票给乙方,或以乙方需要为参考开出相应金额发票。
6、 银行承兑汇票交付开滦且经核保真实有效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确保货场内可提货。
7、 如遇由乙方原因产生的事端,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签约买家开出承兑汇票后, 卖方因市场价格因素没有按照合同条款履行视卖方违约赔偿买方开出承兑汇票面额的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赔偿
九、 乙方责任权力:
1、 按甲方要求程序支付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可按双方协商数额确定。乙方于签约后5工作日内开出大款承兑汇票的金额为____________元/吨,总重量为 吨,总金额为______元,首次承兑汇票面额为总金额的__________%,即______元.(______元整),乙方在出货后剩余__________吨货未提前缴清剩余的全部余款。
2、 自行负责运输。收货人确定为:签名签收为准。 负责到达指定货场后的运输车辆、人员安全。 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提出的进货场后要求,不许在吊装等过程中制造矛盾与事端,如若发生后果由乙方负担。
3. 合同签约买家开出承兑汇票后因市场价格因素终止合同视买方违约 赔偿卖方全额货款的__________%作为违约赔偿。
十、共同责任权力
1、双方约定的购销数量,必须全面执行,任何一方合同执行中遇到极特殊情况时,双方协商解决,或赔付对方经济损失。
2、承兑汇票尾款或金额不足时,按期结算或补足欠款。
十一、本合同如有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由当地法院裁决。
十二、此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望双方以资信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精选购销欠款协议书简短二
供方: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相关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精选购销欠款协议书简短三
钢筋购销合同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吨)
单价(元)
合计
一级钢φ8
武钢
150
3600
二级钢φ22
鄂钢
150
4000
三级钢φ25
邯钢
150
4200
备注: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甲方有权根据工程情况调整数量
1、合同总价暂定: 元,大写 元;
2、付款: 每月支付上月货款的90%,余下的10%待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支付,在需方每次付款时,供方要提供正规发票,并作为付款的前提条件。
3、在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材料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支付乙方的情况,乙方同意不追究甲方逾期付款责任,并自愿与甲方共同向业主进行资金催讨。
1、现场设置地磅,按实测吨位计算。
2、圆钢以过磅数量为准;螺纹钢现场点数,计算延长米,按每米理论重量计算吨位。若现场抽样的每米实际重量误差小于理论重量的97%时,按每米实际重量计算或退货。
1、甲方提前 三 天通知乙方,乙方应保证两天内按计划交货。因乙方原因使甲方停工待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送货 项目部工地,甲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到工地的运费由乙方承担,卸车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在运输途中的安全及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交货时提交送货单,本批次的材质检验单及相应钢材,(并附当天相应价格)乙方钢材送到现场,甲方当场办理验收手续。
现场由监理和甲方按规范标准见证取样、送检。
1、甲方负责每月提交一次钢材用量计划,提前叁天向乙方提供所采购的详细数量、规格型号清单及到货日期。在收到乙方准确到货时间通知后组织验收、收货。
2、甲方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款项。
3、乙方所交货物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延误交货时间,按第六条中第4点处理。
4、乙方延迟供货,根据延迟天数按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的日0.5% 支付违约金。乙方任何理由拒绝供货的,按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的 5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也可主张损失赔偿,乙方延迟或拒绝供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期违约、赔偿(罚款)损失、班组停(窝)工赔偿损失、租赁设备租杂费损失、管理成本增加带来的损失、更换供应商的损失、物价上涨损失等。
5、乙方供应不及时影响甲方生产时,甲方有权另找其他供应商。
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擅自延期交货,或停止供货时,按第六条第4点处理。
为了便于甲方对合同履行实施有效监控,乙方必须于每月28日前将供货、收款、欠款等情况以传真形式送至甲方,并进行电话确认,甲方传真号为 。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相关许可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向 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货物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终止。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乙方收款单位: ,
乙方收款银行名称: ,
乙方收款银行帐号: ,
乙方指定收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
乙方提供的收款单位为本合同中乙方全称。收款单位必须与“合同签订单位名称”一致。此表必须填写。一律要求支票支付,杜绝现金交易行为。
甲方项目部工程技术专用章仅限所涉及工程技术资料专用,仅对本合同相关事项及其他工程技术资料有效,除此之外的其它事宜处理均属越权,甲方不予认可,对甲方不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传 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传 真:
年 月 日
精选购销欠款协议书简短四
化肥购销合同
供方:
地址: 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需方:
地址: 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一、产品名称、_____、含量规格、数量
二、价款
三、交货期限
四、质量标准及要求
五、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
六、送(取)货方式
七、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八、合理损耗计算方法
九、包装标准及费用负担
十、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十一、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合同有效期限自 至 。
精选购销欠款协议书简短五
甲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在友好的基础上,遵守自愿、平等、公平、互惠和诚信的原则,就花卉苗木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_____棵,金额为美金叁佰肆拾伍万壹仟贰佰壹拾元整、甲方与乙方按实际采购苗木数量,按实结算。
二、苗木采购明细:(美金)签订时间:
三、苗木质量要求:苗木规格符合采购明细表要求,无破皮,品种纯正率99%,成活率98%。苗干通直,无病虫害,根系完整,无机械损伤,苗木不断头。
四、交货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2、交货地点:_____
3、运输方式:_____
五、验收方式:装车之前,由甲方当场验收所采购的苗木。苗木不符合甲方采购要求的,甲方有权退货并不支付任何款项。
六、付款方式:汇款转帐,甲方在乙方基地点验后先将购货款的95%转入乙方帐号,并在苗木种植肆月后按照成活率(即:成活率100%付款100%,成活率98%付款98%)将剩余部分购货款结清,公司名称:
开户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七、运输及保险:由甲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1、乙方若所供苗木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按应付款项的10%支付违约金。
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苗木款,每日按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方式
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十一、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合同。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精选购销欠款协议书简短六
供方: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
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
第一条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劳保用品、等五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第二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量,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三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四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第五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六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第七条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_____种方式(1、款到发货;2、银行汇票;3、商业汇票。)
第八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第九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需方: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精选购销欠款协议书简短七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 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购销合同样本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应注明产品 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 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 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 ,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在合同中必须写 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 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 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 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 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 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 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 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 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 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 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 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 由甲方供应的以外,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 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 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 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 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 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 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 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 、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规定送 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 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 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 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 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 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 ,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 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 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 .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 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 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 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 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 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 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 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 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 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 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 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 款的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 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 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 、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 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 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 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 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 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购货单位(或个人):
年 月 日供货单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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