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客户志愿者心得体会范文 控烟志愿者的心得体会(四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卷烟客户志愿者心得体会范文一
一、调研基本情况
(一)、调研对象与方法
本次深入辖区及内黄市场进行调研,我们有针对性的选择县城、城乡结合部、农村三个不同区域、不同消费能力的地方进行调研,调研过程中通过查看商户品牌上柜、卷烟订购和库存情况的同时,还向商户询问当地市场的消费习惯、个别品牌的销售情况、市场治理情况等,从而通过实地拜访和询问,发现问题与差距,找准对策与措施。
(二)、调研节日期间卷烟销售
在市场调研中,我们对辖区内城区、濮城油区、李马桥集市的零售业态及经营规模不同的门市,进行了库存盘点,
县城油区,比较繁华,经济水平较高,主销中高档卷烟;农村集市消费者较多,主销中低档卷烟。调查中,商户普遍反映,今年春节卷烟销售、净增利润都较往年有所提高,特别是10元以上的卷烟销量增长最多,黄金叶百元品牌与一二类卷烟销量大增。
二、调研分析
(一)、本地卷烟市场的特点与问题
通过走访询问,发现春节期间卷烟销售存在以下特点:
1、卷烟品牌集中度高,老品牌仍是主要销售品种。从销售数据上看,市场上销量份额较大的仍是一些老品牌,如:省内的黄金叶百元品牌和红旗渠系列,省外的红塔山(硬世纪)和红塔山(软经典)。
2、卷烟销量和消费档次上升明显
今年1月份销量与消费结构比去年同期有明显增长。
其中黄金叶百元品牌系列销售528箱,占销量的16.38%,省内一二类卷烟销售46.8箱,占全部一二类烟的
5.2%。
3、零售客户库存更加合理,零售客户节日备货更理性。 在调查中,一些大的超市由于有大量的流动资金,在节前分别对不同品牌的畅销烟进行订购,保证自己在春节期间的正常销售,在春节过后仍有少量库存用以日常经营。但据一些小门市反映,自己在节前只订购了适量的畅销烟,节前所拥有库存只稍微比平时多一些,并且大多仍集中在价格较低的品种上,经过春节后绝大多数的小户门市库存都所剩无几,甚至没有库存。
4、春节卷烟消费档次提高。
调查情况显示,今年春节的卷烟消费呈现出“多极分化现象”。在农村,春节卷烟消费结构较往年上移,往年农村过年以吸食单盒零售价格为五元钱的卷烟为主,今年已上升至单盒零售价为7至10元的卷烟;而往年吸食10元每包卷烟的消费者,其春节消费上移至13-15-20元每包的水平。从吸食群体上来看,高端烟消费者出现了“追新求异”的特点。平常在市场上销售量不是很大的卷烟都有人到处打听求购。
通过本次调研也发现了可不少问题,具体如下:
1、春节过后,乡镇的一些小的门市和农村大多小客户库存量不足。春节期间,由于大超市、大型烟酒店成为消费者购烟的重要渠道,特别是超市、大型烟酒店利用节前的黄金旺季不失时机的进行多种商品促销活动,无形中增加了卷
烟的购买频率,再加上一些超市推出本店的购物券,直接影响到一些小户的卷烟销售,为此在节前部分客户订购卷烟也是少量的,春节“旺季”过后直接导致库存量不足。
2、一些地区客户门店冷清,卷烟销量不佳。节后大量务工人员开始返回工作地,卷烟吸食人员减少,导致卷烟销售量下降。
3、部分畅销卷烟出现断货情况。由于今年对黄金叶百元品牌和大金圆系列进行了强力的宣传促销活动,使这两类卷烟的市场认可度提高,再加上年前有意识的引导消费,所以过年期间销量大增,致使断货。
三、客户反映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是货源紧张的问题。作为农业大县,绝大多数的消费者在农村,相对于城区收入稳定的市民来说,收入较低、负担较重。辖区农村市场品牌需求省产烟主要集中在散花、红旗渠(红软)、红旗渠(银河之光)等牌号。调研中发现,农村大部分卷烟消费者还是习惯于吸食省产烟,老百姓办事有用散花、红旗渠的习惯。问其原因,他们大都反映一是多年形成的消费习惯,一时半会改变还真不容易;省外烟货源根本得不到满足,一时有一时无,影响了他们销售、吸食省外烟的兴趣。农村主销的零售价在5元/包以下的卷烟品种非常少,而农民的消费能力似乎也就在5元左右,即便有5元以下的卷烟,供货量也远远不够,今天供给这个牌号,过
几天又供给另一个牌号,烟民好不容易接受了一个品牌,却因为供货不足而不得不改抽其它品牌的卷烟。在农村,特别是零售价在2.5元/包左右的低档烟,零售户普遍反映紧张,大多数的农村卷烟经营户和低收入者或老年消费者意见都很大。
二是货源分配的问题。较多客户反映,访销中每日的货源情况不一,但商户访销的时间与顺序不同,同类别客户分配的标准也不一致,觉得货源分配上不公平,欠合理。目前,紧俏货源奖励和访销往往优先电子结算户,但有的客户强烈反映,他们集镇上没有指定的银行网点,没有电子结算这个业务,只有跑很远的路去在银行交款,希望烟草部门在访销中考虑到他们的实际难处。
三是信息沟通的问题。客户大都反映客服人员对新品牌上市前宣传不够,相关货源信息传递不及时,客户难以把握。有的卷烟牌号销售刚看好却断档,导致客户销售积极性难以发挥。目前。通过品牌整合,黄金叶系列卷烟销售压力较大,对其培育的关键是要得到零售户和消费者接受、理解和支持。实际运作中,往往是我们培育品牌的力度不大、客服人员与商户交流不够,信息送达不及时,工作方式不够创新,可见搭建信息沟通平台,搞好卷烟信息宣传、交流,维护融洽客我关系工作迫在眉睫。
关于卷烟客户志愿者心得体会范文二
一、目的
为了实施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对卷烟零售点进行合理规划布局,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管理,有效防止卷烟零售点之间的无序恶性竞争,在一定时期内合理控制我县卷烟零售户的总量和分布密度,切实维护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构建和谐的卷烟消费环境,更好地维护国家、零售户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二、适用范围
适用安龙县境内所有区域。
三、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2010年7月7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出的国烟专〔2010〕234号文件为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高效便民和满足卷烟消费的原则,对卷烟零售点进行合理布局,达到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卷烟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保障卷烟零售户的合法权益。
四、基本原则
(一)合法合理,公平公开。制定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实施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与法律法规相统一的原则,遵循“合理布局、受理在先、逐步到位”的原则。在深入调研并广泛征求多方面意见、公开进行听证和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合理布局的标准条件,在社会上予以公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二)优化布局,服务社会。依据全县的经济发展水平、交通状况、城乡居民消费能力等因素,从方便消费者购买卷烟的角度,制定合理布局具体标准,达到合理配置市场资源,逐步优化卷烟零售点布局,防止无序恶性竞争,提高卷烟零售户盈利水平,满足消费者需求的目标。
五、布局依据
(一)法律、法规依据。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国家烟草专卖局文件国烟专〔2010〕234号“制订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主要根据辖区内的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制定),在举行听证后确定零售点的合理布局。安龙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经营资金要求和经营场所条件,由安龙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经安龙县人大、法制办组织听证修订确定,并报县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客观依据。根据安龙县的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从承认尊重历史布局、逐步规范及优化布局、服务社会、构建和谐烟草的角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规划安龙县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
六、基本目标
(一)对现有的卷烟零售户。通过加强日常管理,加大查处违规经营力度,采用自然退出和违规淘汰等方式降低现有零售点不合理布局的比重。对已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卷烟零售户在经营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且又影响合理布局规划的,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不再换证。
(二)对申办或重新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经营户。按照《安龙县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实施方案》,以年为单位通告办证时间,实行预先登记,集中受理,实地考察,统一办证,使我县的卷烟零售点布局逐步趋于合理。
七、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申办条件
(一)基本条件。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代表人年满十八周岁以上至六十周岁以内。
(二)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申请人在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时,应提供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凭证,县城申请户应提供8000元以上资金凭证;城乡结合部、乡镇主要集贸市场申请户应提供4000元以上资金凭证;农村自然村申请户应提供2000元以上的资金凭证。
(三)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以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合法有效的手续为审核依据;房屋租期在一年以内的一律不予受理办证;同一地址、同一门牌号内只能办理1个零售点。
(四)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1、县城街道、乡(镇)政府驻地的卷烟零售点之间间隔距离“前、后、左、右”均在50米以上。
2、除各乡(镇)政府所在地的行政村按50米距离设置卷烟零售点外,其他行政村根据自然村寨人口状况设置零售点。每100户加减5户的人口集中自然村寨,设置1个零售点,每增加100户增设1个零售点,每个自然村寨零售点总数不得超过2个,每个零售点之间间隔距离不得少于80米。
3、居民小区:凡60--100户的居民小区,设1个零售点;100户以上300户以下的居民小区,设2个零售点,300户以上500户以下的居民小区,设3个零售点,500户以上800户以下的居民小区,设4个零售点,800户以上1000户以下的居民小区,设5个零售点,且间距“前、后、左、右”均不得小于30米。
4、中央、省、部队驻县机构等各类封闭住宅小区及大型企事业单位内,可按每100户设立1个卷烟零售点的原则办理。
5、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候车室内原已设置卷烟零售点的,不再新增;新设置的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候车室内不得设置超过3个以上的卷烟零售点,且卷烟零售点之间间隔距离“前、后、左、右”均在20米以上;候车室外卷烟零售点的设立按照本条“1-4”的规定设立。
6、由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的新建综合性零售、批发货物市场内允许办理卷烟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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