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秸秆禁烧大会心得体会实用(九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描写秸秆禁烧大会心得体会实用一
一、积极做好秸秆禁烧宣传工作,认清焚烧秸秆造成大气环境污染,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危害,提高广大群众禁烧秸秆的自觉性。
二、划定小清河以南,胶王路以北为我市今年的秸秆禁烧区,禁烧区以内的济青高速公路、滨博高速公路、309国道、205国道两侧各2公里内,各区县及市高新区城区周围5公里以内作为重点监控禁烧区。禁烧区内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三、济青高速公路两侧2公里内要严禁焚烧秸秆,沿线涉及的区县和高新区要层层签订禁烧责任制,落实好省市区县有关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坚决杜绝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
四、发现露天焚烧秸秆的,由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烧毁树木,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有关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做好今年秋季的秸秆禁烧工作。望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加强对秸秆禁烧的宣传和监督,广大群众认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焚烧秸秆,努力营造空气清新的良好环境。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 淄博市公安局
年九月十三日
描写秸秆禁烧大会心得体会实用二
搞好秸秆禁烧,确保防火安全。
谁用秸秆谁受益谁烧秸秆谁受罚。
禁止秸杆焚烧,加强综合利用。
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
加强秸秆禁烧,迎接绿色未来。
焚烧秸秆危害大,一旦失控更可怕。
禁烧秸秆保护环境。
秸秆只要利用好,增加收入又环保。
禁烧秸秆,美化家园。
为了他人安全,严禁田间吸烟。
加强秸秆禁烧工作,保护农村环境。
秸秆巧利用,农民挣大钱。
禁止焚烧秸秆,还我碧水蓝天。
禁止秸秆焚烧,发展生态农业。
秸秆浑身是个宝,就看用到没用到。
一粒粮食一粒汗,一次疏忽一年泪。
加强秸杆禁烧,创造美好环境。
推广秸秆气化,大力造福人民。
焚烧秸秆危害大,综合利用利万家。
秸秆利用能挣钱,秸秆焚烧要罚钱。
秸秆还了田,土地能增产。
焚烧秸秆可耻利用秸秆光荣。
秸杆只要利用好,增加收入又环保。
烧荒烧草烧秸秆,害人害已害子孙。
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秸杆还田肥沃土地。
搞好秸秆禁烧,建设生态新农村。
全民齐动员,防火保安全。
秸秆气化节约能源,经济实用清洁方便。
禁止燃烧秸杆,谁烧罚谁。
秸杆巧利用,农民挣大钱。
禁烧秸杆,人人有责。
搞好秸杆综合利用,保护美好生态环境。
描写秸秆禁烧大会心得体会实用三
xx街道的广大居民朋友们:
一年一度的夏收季节即将来临,辛勤的耕地劳作将换来丰收的果实,然而每年夏收过后,秸秆大部分被废弃或燃烧,污染环境,危害群众健康和交通安全,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为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减少环境污染,建设美丽家园,xx街道向辖区内广大居民朋友们倡议禁止秸秆焚烧,加强综合利用。
秸秆焚烧的危害:
1、污染大气环境
2、危害身体健康
3、引发火灾
4、影响交通安全
5、破坏土壤结构
禁止秸秆焚烧的相关法律
1、公民焚烧个人或他人田间、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等农作物秸秆,造成大气污染的,由环保部门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2、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以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3、对于不听劝阻,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以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4、故意焚烧地里的秸秆、垃圾,不慎引起火灾,引起火势蔓延,给公共消防安全造成危险的,依照《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过失引起火灾,给予行政处罚。
5、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过失造成前者情形的,由公安消防部门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以失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秸秆的综合利用
秸秆持续还田可以减少化肥用量,也可以离田用于填肥,或捆扎后集中堆放、转运、处置。鼓励开展机械收获还田与翻耕同步作业,要求收割机留在高度不超过15cm,切碎长度不超过10cm,匀抛后进行还田作业,耕作深度达到12cm以上。
过腹还田是将秸秆通过
描写秸秆禁烧大会心得体会实用(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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