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当前政策解读心得体会 国家政策感悟总结(6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关于国家当前政策解读心得体会一
一、系统上线期间暂停办理涉税(费)业务时间安排
(一)山东国税系统暂停业务办理安排。20xx年9月26日18:00至20xx年10月8日8:30,山东国税系统所设各类办税服务厅(含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厅)、委托代征单位、发票代开点、车辆购置税委托缴纳点等办税服务场所,以及网上办税平台、移动办税平台、自助办税终端、移动开票系统等办税服务系统,将暂停办理除以下几项业务以外的所有涉税业务:
1.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认证(含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的勾选确认);
2.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抄(报)税;
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网络采集报送;
4.普通发票网络开具系统开票(淄博、潍坊、威海);
5.涉税咨询。
(二)山东地税系统暂停业务办理安排。20xx年9月26日18:00至20xx年10月8日8:30,山东地税系统办税服务厅、政务中心办税窗口及房产交易中心办税窗口等办税服务场所(包括自助办税终端),以及网上报税、企业综合办税平台、发票查询等办税服务系统,将暂停办理除涉税咨询外的所有涉税业务。
二、恢复办理涉税(费)业务时间安排
(一)山东国税系统。自20xx年10月8日8:30起,金税三期优化版正式启用。届时,山东国税系统所设各类办税服务厅(含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厅)、委托代征单位、发票代开点、车辆购置税委托缴纳点等办税服务场所,以及网上办税平台、移动办税平台、自助办税终端、移动开票系统等办税服务系统,恢复办理各类涉税(费)业务。
(二)山东地税系统。自20xx年10月8日8:30起,金税三期优化版正式启用。届时,山东地税系统办税服务厅、政务中心办税窗口及房产交易中心办税窗口等办税场所,以及网上报税系统、企业综合办税平台、发票查询等办税服务系统,恢复办理各类涉税(费)业务。
三、申报纳税(费)期限调整安排
根据有关规定,我省20xx年10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调整为10月8日至10月26日。
四、涉税(费)业务办理提醒
(一)请广大纳税人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于20xx年9月26日前尽早办理车辆购置税缴纳、发票领用、发票代开、涉税事项申请等涉税(费)业务。
(二)因生产经营需要扩大发票使用数量的纳税人,请于20xx年9月26日前尽早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发票供应数量,保证纳税人正常经营的开展。
(三)金税三期优化版上线运行初期,受业务量增大、业务办理集中等影响,可能会出现办税服务厅拥堵,纳税人办税等候时间延长等情况,请纳税人合理安排涉税(费)业务事项办理时间,尽量错峰办理。
(四)金税三期优化版上线期间,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将对网上办税平台进行升级,实现与金税三期优化版有效衔接,纳税人可从网上办税平台查询或下载软件升级变化说明。
(五)金税三期优化版上线期间,山东国税系统除自助办税终端、移动开票系统外,纳税人端的其他发票开具系统均可正常开具发票。
(六)金税三期优化版上线期间,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将对网上报税系统进行升级,实现与金税三期优化版有效衔接,纳税人可从网上报税系统查询或下载软件升级变化操作手册。
(七)金税三期优化版上线期间,所有涉及纳税人涉税(费)业务办理的相关事宜,税务机关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电视、报纸等正规途径和渠道进行发布,请纳税人及时关注,切勿相信不法分子编造散布的各类涉税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八)其他未列明事项,请纳税人关注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或办税服务厅公告,也可致电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税务机关将竭诚为您服务。
感谢全省广大纳税人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对于金税三期优化版上线给纳税人办税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关于国家当前政策解读心得体会二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直同意,自愿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合同内容:
1、乙方提供的收费电子邮箱类型________________;
邮箱空间______________;
可发附件______________。
2、乙方提供的电子邮箱基础服务,包括电子邮件的接收、发送、保存、删除以及电子邮箱帐号的管理,但不限定乙方提供约定以外的附加服务。
3、电子邮箱的状态
① 正常
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可使用服务商提供的电子邮箱服务,电子邮箱处于“正常”状态。
② 待续费
在电子邮箱服务期限届满后的_________天内,甲方未续缴电子邮箱服务费用的,则该电子邮箱处于“待续费”状态。
在此期间,甲方不能使用电子邮箱收发电子邮件,但可登录电子邮箱进行续费。
其中,服务期限届满后_________天内,乙方为其保留_________天的服务器端收信功能。
③ 放弃
在电子邮箱服务期限届满之日起的_________天后或注册之日起_________天后,甲方仍未缴费的,则该电子邮箱处于“放弃”状态,即甲方自动放弃已注册的电子邮箱帐号,同时该电子邮箱帐号可供其他用户注册使用。
第二条服务费用
1、______元每年。
2、甲方可以通过邮局汇款、网上支付、电话购卡、手机扣费、上门支付、_________方式支付电子邮箱费用。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根据帐号命名规则注册电子邮箱帐号,并设定密码。
2、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服务。
3、甲方应在合同订立之日起_________天内缴纳服务费用。
4、甲方在电子邮箱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可及时与乙方的客户服务部门联系。
5、甲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电子邮箱帐号和密码。
6、甲方应及时清理电子邮箱,未及时清理,造成电子邮件体积超出邮箱可用空间的,甲方自行承担电子邮件传输内容丢失等不利后果。
7、甲方不得利用电子邮箱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侵害国家、社会、他人利益的信息。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依法对甲方的注册信息、电子邮箱帐号、通信内容采取保密措施。
2、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及相关信息至少应当以中文语言表达。
3、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服务费用后,应当向甲方注册的电子邮箱发送本合同文本和服务起止期限等相关信息。
4、乙方在甲方电子邮箱已用存储空间超过了可用存储空间的_________%时,应以_________方式提醒甲方清理邮箱。
5、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届满的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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