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特殊句式网友来稿 文言文特殊句式(6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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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自宋濂《送东阳马生序》)
【乙】蜀之鄙①有二僧:其一贫,其一富。贫者语于富者曰:“吾欲之南海,何如?”富者曰:“子何恃而往?”曰:“吾一瓶一钵②足矣。”富者曰:“吾数年来欲买舟③而下,犹未能也。子何恃而往!”越明年,贫者自南海还,以告富者,富者有惭色。
西蜀之去南海,不知几千里也,僧富者不能至而贫者至焉。人之立志,顾不如蜀鄙之僧哉?是故聪与敏,可恃而不可恃也;自恃其聪与敏而不学者,自败者也。昏与庸,可限而不可限也;不自限其昏与庸,而力学不倦者,自力者也。
(节选自彭端淑《为学一首示子侄》)
【注】①鄙:边境。 ②钵:佛教徒盛饭的器具。 ③买舟:雇船。
10、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贫者语于富者曰 (语:对……说)
b.岂他人之过哉 (过:过错)
c.子何恃而往 (子:儿子)
d.吾欲之南海,何如 (之:到……去)
11、下列句子中加点词的意思和用法,与例句相同的一项是
例句:未有问而不告、求而不得者也
a.吾数年来欲买舟而下
b.鸣之而不能通其意
c.舍生而取义者也
d.臣请缚一人过王而行
12、下列对文段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两个文段都强调了一个道理:学习的成功与否在于个人天资的高低与客观学习条件的优劣。
b.决定事物成败的是人的内在因素。【甲】文段摒弃了天赋决定论的成见,劝人以学。
c.正所谓“人穷志不短”。【乙】文段中蜀之鄙的穷僧能够只身去到南海,凭的就是“志”。
d.两个文段都运用了对比的手法。
13、请把“文言文阅读”【甲】【乙】两个文段中划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6分)
(1)父母岁有裘葛之遗,无冻馁之患矣。
(2)越明年,贫者自南海还,以告富者,富者有惭色。
10.c(应是“你”)
11.b(却,表转折)
12.a(两文段都强调学习的成功与否不在于个人天资的高低与客观学习条件的优劣)
13、①父母每年给(他们)冬夏的衣服,没有受冻挨饿的担心。(译对岁、患各1分,语句通顺1分)
②到了第二年,穷僧从南海回来,把这件事告诉给富僧,富僧面露惭色。(译对自、以各1分,语句通顺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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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中状语置于谓语之前,若置于位于之后便是补语。但在文言文中,处于补语的成分往往要以状语来理解。例如:
《鸿门宴》:“将军战河北,臣战河南。”“战河南”即“战(于)河南”,应理解为“于河南战”。《促织》:“覆之以掌”即“以掌覆之”应理解为“用手掌覆盖(蟋蟀)”。
另外,还有定语置于中心词之后,修饰名词的量词放在名词之后等特殊现象。
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 《寡人之于国也》《孟子》
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可以不负戴于道路也《寡人之于国也》《孟子》
举所佩玉抉以示之者三。 《鸿门宴》《史记》
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 《烛之武退秦师》《左传》
虽董之以严刑,振(震)之以威怒 《谏太宗十思疏》魏征
孰与君少长?——与君孰少长? 《鸿门宴》《史记》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 《劝学》《荀子》
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 《劝学》《荀子》
生乎吾前,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吾从而师之。 《师说》韩愈
为坛而盟,祭以尉首。 《陈涉世家》《史记》
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 《邶风?静女》《诗经》
况吾与子渔樵于江渚之上。 《赤壁赋》苏轼
相与枕藉乎舟中,不知东方之既白。 《赤壁赋》苏轼
柱以白壁,砌以青玉,床以珊瑚,帘以水晶。 《柳毅传》李朝威
命坐于灵虚之下。 《柳毅传》李朝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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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吏列传序》司马迁文言文原文注释翻译
在我们平凡无奇的学生时代,大家对文言文一定不陌生吧?其实,文言文是相对现今新文化运动之后白话文而讲的,古代并无文言文这一说法。那么问题来了,你还记得曾经背过的文言文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酷吏列传序》司马迁文言文原文注释翻译,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作品简介
《酷吏列传序》记述前期以酷刑峻法为统治工具,以凶狠残暴著称的十几个官吏的史实。特别对汉武帝时代的十个酷吏,即宁成、周阳由、赵禹、张汤、义纵、王温舒、尹齐、杨仆、减宣、杜周等,作了集中而概括的描写。
作品原文
酷吏列传序
孔子曰①:“导之以政②,齐之以刑③,民免而无耻④。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⑤。”老氏称⑥:“上德不德,是以有德⑦;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⑧。”“法令滋章⑨,盗贼多有。”太史公曰:信哉是言也⑩!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11)。昔天下之网尝密矣(11)然奸伪萌起(13),其极也(14),上下相遁(15),至于不振(16)当是之时,吏治若救火扬沸(17),非武健严酷(18),恶能胜其任而愉快乎(19)!言道德者,溺其职矣(20)。故曰“听讼,吾犹人也(21),必也使无讼乎。”“下士闻道大笑之(22)”。非虚言也。汉兴,破觚而为圜(23),斫雕而为朴(24),网漏于吞舟之鱼(25),而吏治(26),不至于奸,黎民艾安(27)。由是观之,在彼不在此(28)。
作品注释
以下所引的几句话出自《论语·为政》篇。
②导:引导。《论语》作“道”,通“导”。政:政令。
③齐:整齐。此为约束之意。
④免:免于死罪。
⑤格:革。此言百姓革除坏毛病而走上正路。按程树德《论语集释》引黄式三语曰:“格、革,音义并同,当训为革。”
⑥老氏:指老子李耳。以下引文前四句出自《老子》第三十八章,后二句出自《老子》第五十七章。
⑦上德:具有高尚道德的人。不德:不表现为形式上的德。按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上德的人,因任自然,不表现为形式上的德。”是以:因此。有德:实际上是有德的。
⑧下德:道德低下的人。不失德:竟谓执守形式上的德。无德:没有实际的德。
⑨滋章:越发严酷。章,通“彰”,此为森严酷烈的意思。
⑩信哉:可信啊。是言:这些话。
(11)具:工具。制治:管理政治。清:政治清明。浊:政治污浊。
(12)昔:从前。此指秦朝。网:法网。
(13)奸伪:奸邪欺诈。萌起:不断产生。
(14)极:极点,指情况最严重之时。
(15)遁:欺瞒。
(16)振:振作。
(17)救火扬沸:意谓无济于事。按“救火”是负薪救火。“扬沸”。是扬汤(热水)止沸(热水)。
(18)武健:强健有力。严酷:指严厉的法令。
(19)恶:何。
(20)溺其职:丧失其职。
(21)听讼:判案。按此三句出自《论语·颜渊》篇。吾:孔丘自称。犹人:与别人相等。
(22)下士:愚蠢浅陋的人。按此句出自《老子》第四十一章。
(23)觚(gū,姑):古代有梭角的酒器。圜(yuán,元):通“圆”。按这句喻汉代的法制较秦代有重大变化。
(24)斫(zhuó,浊):砍削。雕:指雕刻的花纹。朴(pǔ,仆):本。此指本来的状态。此句说汉代法律重视本质,不重形式。
(25)吞舟之鱼:指大鱼。此句言汉法宽疏。
(26)吏治:官吏的治绩。:纯厚盛美。
(27)艾(yì,义)安:太平无事。艾,通“乂”。
(28)彼:指宽厚。此:指酷刑。
原文
孔子曰:“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老氏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法令滋章,盗贼多有。”太史公曰:信哉是言也!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昔天下之网尝密矣然奸伪萌起,其极也,上下相遁,至于不振当是之时,吏治若救火扬沸,非武健严酷,恶能胜其任而愉快乎!言道德者,溺其职矣。故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下士闻道大笑之”。非虚言也。汉兴,破觚而为圜,斫雕而为朴,网漏于吞舟之鱼,而吏治,不至于奸,黎民艾安。由是观之,在彼不在此。
作品译文
孔子说:“用政令来引导百姓,用刑法来整治百姓,百姓虽能免于犯罪,但无羞耻之心。用道德教导百姓,用礼教来统一他们的言行,百姓们就既懂得羞耻又能使人心归服。”老子说:“最有道德的人,从不标榜自己有德,因此才真正具有道德;道德低下的人标榜自己没有离失道德,所以他并不真正具有道德。法令愈加严酷,盗贼就愈多。”太史公说:这些说得都对!法律是治理国家的工具,但不是治理好坏的本源。从前在秦朝时国家的。法网很严密,但是奸诈欺伪的事经常发生,最为严重的时候,上下互相推诿责任,以致于国家无法振兴。在当时,官吏用法治,就好像抱薪救火、扬汤止沸一样无济于事;倘不采取强硬严酷的手段,如何能胜任其职而心情愉快呢?在此种情况下,一味讲道德的人便要失职了。所以孔子说:“审理案件我和别人一样,所不同的是一定要使案件不再发生!”老子说:“下愚之人听人讲起道德就大笑。”这不是假话。汉朝初年,修改严厉的刑法,改为宽松的刑法,废除法律繁杂之文,改为简约朴实的条文,法网宽得能漏掉吞舟的大鱼,而官吏的政绩却很显著,使得百姓不再有奸邪的行为,百姓平安无事。由此看来,治理国家的关键在于道德,而不是严酷的刑法。
作品赏析
司马迁亲身受过酷吏的残害。本文是《酷吏列传》的序,表明了司马迁反对严刑峻法,实行德政的主张。这篇序言可分为三层:第一层用孔子、老子的话,阐明了道义的重要作用。第二层从“太史公曰”到“非虚言也”,作者充分肯定了孔子、老子的观点,并进一步发展了自己反对严刑峻法的主张。第三层从“汉兴”到结尾,用汉初刑法宽简、风气淳厚、百姓平安的事实,从正面证明德治的重要性。这篇序文的结构很严谨,尤其是前后呼应,善于运用对比手法。文章一开头先引用孔子和老子的话,提出论点,然后用暴秦的事实来论证这一论点。接着再一次引用孔子和老子的话来阐明自己的观点。最后以汉初的事例正面论证自已的观点,得出“在彼不在此”的结论。汉初的事例与秦亡的史实,形成鲜明对比,暗中又与武帝时的弊政形成对比,还与篇首孔子、老子的观点相呼应。全文论点与论据紧密配合,层层深入。太史公是不赞成用严刑峻法和酷吏来治国的,于是他在开篇就引用了孔子的话。太史公认为,法令刑法只不过是治理国家的一个工具,并不是把国家治理得好的根源!
出处简介
《史记》是由司马迁撰写的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哲学、政治、经济、军事等)。《史记》最初没有固定书名,或称“太史公书”,或称“太史公传”,也省称“太史公”。“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与后来的《汉书》(班固)、《后汉书》(范晔、司马彪)、《三国志》(陈寿)合称“前四史”。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作者简介
司马迁(前145年或前135年-?),字子长,一说左冯翊夏阳(今陕西韩城南)人,一说龙门(今山西河津)人,我国西汉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他编撰的《史记》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到汉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全书130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对后世的影响极为巨大,被称为“实录、信史”,被鲁迅先生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列为前“四史”之首,与《资治通鉴》并称为史学“双璧”。因此司马迁被后世尊称为史迁、史圣。与司马光并称“史界两司马”,与司马相如合称“文章西汉两司马”。司马迁的著作,除《史记》外,《汉书·艺文志》还著录赋八篇,均已散失,唯《艺文类聚》卷30引征《悲士不遇赋》的片段和有名的《报任安书》(即《报任少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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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虞世南 (句式) 灾。今蛇见山泽,适其所居。江淮大水,” 秘爱。
卒,年八十一,诏陪葬昭陵,赠礼部尚书,谥曰文懿。翻译下面两个句子 (1)屡乞骸骨,不听,迁太子右庶子,固辞,改秘书监。(5分)
(2)帝然之,于是遣使赈饥民,申挺狱讼,多所原赦。(5分)
二、朱勔
石,高四丈,载以巨舰,役夫数千人,所经州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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