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专项奖申请书 个人奖项申报材料(八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个人专项奖申请书(推荐)一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依据《劳动法》、《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等规定,依照“平等协商,共谋发展”的原则,结合我局实际,订立本合同。
一、企业工资制度和分配方式
1、企业根据林业局和上级的规定,结合本场实际,制定企业工资制度并付诸实施。
2、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
3、工资分配应适当向生产一线,苦、脏、累、险的岗位和工种倾斜。
二、企业工资收入水平和调整
1、确保全年不拖欠职工工资,并将随着企业效益的提高,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逐年提高职工工资收入。
2、职工在正常情况下发生的加班可实行轮(串)休或依照《劳动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特殊情况下(如法定假日、婚丧假期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企业应依法支付。
三、职工工资发放与支付办法
1、企业职工工资应按月足额发放。
2、工资以货币(人民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等代替货币。
四、企业最低工资保障
林场要严格执行《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线。
五、奖金、津贴水平和分配办法
1、企业职工按国家规定享受取暖费、菜金补贴、独生子女奖励费等。有技术职称人员按月享受科技津贴待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在岗职工的各项补贴。
2、企业可根据当年企业的经济效益情况,为职工发放奖金,具体数额由企业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期限内双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商会议,就工资专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通报和协商,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双方应严格遵守决定。
合同期限内双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平等协商会议,就工资专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通报和协商,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双方严格遵守决定。
㈠、林场的权利和义务
1、林场应强化企业管理,加强宏观调控能力,杜绝森林资源和国有资产的流失,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水平。
2、林场根据国家和上级的规定,结合本场实际,有权制定各种规章制度与奖罚办法在全局实施。
3、林场对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根据国务院《职工奖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在处罚前,征求工会的意见。
4、林场应按《厂务公开实施》的要求,对有关工资规定的公开内容,采取多种形式予以公开。
5、保障女职工享有与男职工平等的劳动权利,依法享受特殊保护等福利待遇。
6、企业必须遵重和支持工会参与工资专项集体协商,保障职工参加工会组织的权利,支持工会行使民主参与和监督的权利。
7、建立集体协商机制,保持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㈡、林场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1、场工会要积极引导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认真落实并确保完成局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和经济指数。
2、加强对职工安全防范教育,并支持职工对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管理人员进行惩处的要求。
3、林场处理违纪职工,局工会如有异议,有权提出建议,待与林业局协商统一意见后方可处理。
4、场工会要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定期监督检查林场有关工资规定的公开内容,倾听职工群众的反映。
5、积极参与工资专项集体协商,维护职工参与民主协商的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女职工的特殊权利和利益。
6、维护林场的整体利益,并代表全场职工的整体利益,教育职工正确处理好个人、企业与国家三者利益的关系。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年1月1日始至_____年12月31日止。场工会将本合同报林业工会,林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文本后15日内无异议,本合同即行生效。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特殊情况时,双方均有权提出调整和修订意见,并在十日内进行协商,修改或补充合同条款,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在合同履行期间,因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并经集体协商后予以变更或解除。
3、本合同在职代会上签订,合同期满即行终止。
九、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无故违约,要各自承担违约责任。单方违纪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的损失,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十、附则
1、本合同适用于绥阳林业局河湾林场辖区内的所有公有和非公有制企业。
2、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报林业局工会、林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一份,存档一份。
3、本合同解释权属河湾林场和河湾林场工会。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关于个人专项奖申请书(推荐)二
尊敬的巡查组领导,同志们:
根据县委的工作部署,今天教育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动员大会,目的就是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以满腔的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投身到县委的工作部署上来,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推动教育加快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县委对这次巡查工作非常重视,巡查组第一组组长刘家建、副组长谷晖等亲临会议指导。在此,我代表教育局党委对巡查组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一、班子基本情况
教育局党委共有8名班子成员:党委书记、局长向贤良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审计工作;党委委员、副局长向国勇,分管办公室、计划财务、基建工程等股室工作,联系瑞塔铺、空壳树、汨湖、竹叶坪、走马坪、人潮溪、西莲、白石8个乡镇学校;党委委员、副局长钟为胜,分管党务、政工、人事、成人教育、教育基金会、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等工作,联系淋溪河、天星山、麦地坪、芙蓉桥、刘家坪、官地坪、长潭坪、马合口8个乡镇学校和县职校;党委委员、副局长杨昌南,分管基础教育、体卫艺、教研、师训、电教等工作,联系洪家关、桥自弯、谷罗山、利福塔、上洞街、打鼓泉6个乡镇学校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群英,分管纪检监察,协助局长分管审计工作;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廖磊,分管教育工会、勤工俭学、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等工作,联系陈家河、两河口、廖家村、沙塔坪、凉水口、蹇家坡、上河溪、河口、岩屋口9个乡镇学校;党委委员、招生办主任钟兴华,分管高考、成人教育招生考试、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和二小扩建等工作,联系五道水、芭茅溪、细砂坪、八大公山、四方溪、龙潭坪、苦竹坪7个乡镇学校;党委委员、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黎友明,负责教育督导工作,分管学生资助、绩效考核和计划生育等工作,联系县一中、四中、贺中、进修学校、机关幼儿园、启智学校。
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1.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教育局党委始终与党中央和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一是扎实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抓住“为民、务实、清廉”的活动主题,牢牢把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始终围绕反对“四风”这一核心任务,成立了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了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建立和完善了26项制度,对班子存在的23个问题、认领的19个问题,都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和目标,目前基本整改到位。同时,开展了服务群众“五个心”、接待群众“五个一”等活动,进一步推动了干部作风转变。二是认真开展了“三联三增七攻坚”、“五送七保障”、“四走四问”、 “三联三转三攻坚”等主题活动。去年,11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联系上洞街乡、桥自弯乡11户贫困户,落实扶贫资金11万元,帮助解决生产和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今年,联系两河口乡10个帮扶对象,正在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发展生产。三是努力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20xx—20xx年,县委、政府安排的教育民生发展任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⑴大力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20xx年4所省合格学校和3所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全部按期完成。20xx年主要是加快新三小建设,实施城区二小、十一学校、职校扩建工程和2所省合格学校、2所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目前,新三小建设已正式动工,场地平整工程过半,主体工程完成了财政评审等前期准备工作,即将招标。其他几个项目也正在抓紧组织实施。
⑵做好贫困生救助工作,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教育局牵头,联合民政、扶贫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拟订贫困生救助方案,报政府出台了《桑植县贫困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建立了多渠道筹措资金、归口管理、分层救助、财政兜底的求助保障机制。20xx年筹资1900多万元,资助贫困幼儿、中小学生26667人次、大学生262人次,审批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835人,发放助学贷款668万元。
⑶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组织全县中小学广泛开展“三主五步”课堂改革、“联片研训”、“体育艺术2 1”、“大量读写”等课改工作,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三主五步”课堂教学改革工作先后被《教师》、《湖南教育》杂志推介,十一学校被评为省课改样板校,吸引了周边区县同行前来考察学习。20xx年,全县小学入学率达100%,巩固率99%,毕业合格率达99.93%;初中入学率达98%,巩固率98.2%,毕业合格率70.2%。20xx年高考本科上线率达40%,本一录取251人,本二录取386人,2名学生录取到清华大学。
⑷推进城区初中招生改革,实行就近入学。根据学生户籍和住地划分就读区域,明确了城区三个初中的招生划片范围,提交政府常务会进行了研究,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方案,然后组织实施。
2.坚持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教育局党委对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一直实行党委集体研究决策,严格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严格执行“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人事工作由钟为胜副局长分管,财务和基建工程由向国勇副局长分管,有效规范了“一把手”权力的运行。
教育发展规划等重大教育政策出台,一律先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学校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初步方案,再由局党委研究确定。涉及广大群众利益、事关长远的决策,按程序提交政府常务会审议决定。
重要人事选任,如校长及学校中层管理干部和教师招聘等人事工作都由人事股先核定相关岗位职数,拟定初步选聘方案,然后报局党委集体研究相关选任、招聘方案。教师招聘方案严格按规定送县、市人事部门审核批准,然后在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实行公开招聘,严格做到了招聘计划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重大项目申报安排,由规划办根据全县中小学情况初步拟定申报方案,然后经局党委会或局长办公会审核上报。项目实施时严格按招投标法和县政府有关政府采购规定执行,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实行公开招标,100万元以内的由发改局核准,在教育局的指导下由学校按程序实行邀请招标,组织实施项目建设。项目经费的拨付由规划办按工程进度提出方案报分管工程的副局长初审,然后再报局长审核,签出拨付意见。省合格学校建设等各类内部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由相关责任单位制订采购方案,报局长办公会议审核、确定采购方案,然后向县政府采购办进行申报,采购办批准后按程序实行政府采购。大额资金开支一律由局党委集体研究,然后按研究的方案开支。
3.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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