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调短期培训心得体会 流调工作心得体会(八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流调短期培训心得体会一
为全面做好全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快推进全区疫情流调应急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流调处置能力,建立职责明确、协调有序、信息畅通、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红花岗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疫情监测管控救治组统一协调指挥下,区直各相关部门,各镇、街要加强协作,依照职责分工,在人员、信息、技术、行动等方面相互配合,统一行动,建立起管理科学、业务精通、协作良好、执行力强的流调应急协作体系,全面提升流调应急整体工作水平,确保第一时间锁定重要人员和其密切接触者,有效应对、科学处置。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红花岗区新冠肺炎疫情流调应急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行政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疾控中心,由陈道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研究制定处置流程,领导和统一指挥突发疫情流调工作。
(一)区公安分局。区公安分局负责通过大数据分析比对,数据筛查,锁定从境外、国内重点地区入遵返遵重点人员,以及涉疫重点人员信息,在2小时内提供给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社防组,由社防组推送各镇、街及属地派出所,由各镇、街及属地派出所进行精准防控。同时将有关人员信息推送区疫情监测管控救治组按有关规定开展应急流调处置工作。根据健康码扫码情况,协助对确诊、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的分布情况等进行分析研判。
(二)区工业信息局。负责保障流调应急装备、物资购置;负责协调联系电信、移动及联通等各大通讯运营企业比对移动通讯用户数据进行分析,并及时统计分析当天从境外及国内重点地区入遵返遵人员流出流入数据,提供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社防组,由社防组推送各镇、街、区公安分局等部门进行精准防控。
(三)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人员进行检疫、检验,防止新冠肺炎疫情通过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节传播;加强对交通运输客运站出入站人员行程码、健康码的扫码查验工作,对发现的发热病人或重点人员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处置,同时将相关信息及时报送疫情防控指挥部社防组,由社防组推送各镇、街及属地派出所,由各镇、街及居地派出所进行精准防控。同时将有关人员信息推送区疫情监测管控救治组同时开展有关应急流调处置工作。
(四)区卫生健康局。要进一步加强与各镇、街及区公安、交通运输、工业信息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及时通报信息,提供防控技术指导,同时要建立定期会商工作机制,及时组织召开疫情防控联席会议。调度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有序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工作。
(五)区疾控中心。负责组织制定疫情防控应急流调操作流程和工作规范;指导区流调应急大队工作并及时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中流行病学调查,将流调信息及时推送公安、镇(办)协助查找相关联人员。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并督促防控措施的落实,及时设置相关疫点和疫区。
(六)各乡镇(街道)和其他单位。负责辖区和本单位流调应急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完善所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沟通和联防联控机制;配合区疾控中心管控设置的疫点、疫区,及时按照区疫情防控办、区公安分局、区工业信息化局等推送的个人及密切接触人员信息进行细筛核准,进行“双向”排查,通过摸排从而进一步明确目标人员,及时管控。完成区疫情防控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协调联动机制
1.联络员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均应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于9月30日前书面报区疫情流调联动办公室备案(联系电话:28426399)。联络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如确需变更,须及时将变更说明经单位盖章后书面报区疫情流调联动办公室。联络员应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业务学习,积极主动联系汇报工作,当好桥梁纽带,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2.完善应急值班制度。一是各单位要设置专门值班电话,安排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各单位值班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区疫情流调联动办公室报告、备案。非突发事件发生期间,值班人员应保证上班期间通讯联络畅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应确保24小时在岗在位值班,同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二是接到领导小组或区疫情流调联动办公室工作指令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汇报,按要求开展处置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必须在区流调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加强部门协作,实施协调联动,按职责分工有序开展工作。要加强突发应急信息交流沟通,及时落实流调应急联席会议制度,有效开展监测预警。
(二)坚持预防为主。各单位要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参与、统一指挥、协调配合”的原则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高度重视疫情流调应急工作,结合各自职责,从思想、组织、物资、人员等方面强化好准备工作,切实提高快速处置能力。
(三)加强制度管理。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疫情流调应急工作,保证通信联络畅通,接到指令后能迅速调集力量,按时赶到指定地点开展应急处置。要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的人、财、物储备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强化培训演练,做到有备无患,常备不懈。
推荐流调短期培训心得体会二
近期,我国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暴露出农村地区防控意识松懈、防控能力薄弱、防控难度大等问题,特别是春节期间农村地区返乡人员增多,聚集性活动频繁,人员流动增大,将加大疫情传播的风险。我省也相继有三个市发生聚集性疫情,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指导农村地区科学精准做好冬春季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冬春季农村地区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近期农村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当前冬春季农村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做到关口前移,要进一步压实两委等责任,做好重点人员摸排和网格化管理,组织开展居家健康监测,督促农村居民加强“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坚决落实好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等重点防控策略。
(一)加强返(来)乡人员管理。村委会对返(来)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包保责任,通过返(来)乡人员主动报告、大数据推送、入户排查、广泛发动群众等多种途径,全面掌握本行政村返(来)乡人员情况,做好登记造册,实施分类精准管理,督促落实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等个人防护措施,开展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1.明确排查对象。排查从外地返(来)乡人员,既要排查返(来)地区(出发地)、也要排查从业情况以及是否是肺炎治愈患者等情况。主要包括:一是入境人员;二是所有跨省份返(来)乡人员;三是来自本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的返(来)乡人员(中高风险区域内部人员原则上不流动);四是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五是肺炎治愈患者等重点人群。
2.查验核酸检测报告。返(来)乡人员应提前24小时告知当地村委会。除省内低风险非重点人群外均要求返(来)乡人员需持3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抵达后由村委会查验其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
3.加强健康监测。对从境外高风险国家(俄罗斯、南非、英国)返回人员继续执行“14 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即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返(来)属地继续集中隔离14天。对从其他境外国家返回人员继续执行“14 7 7”天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即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返(来)属地继续集中隔离7天,再转入居家单独隔离7天。对在解除隔离的入境人员纳入村屯健康随访管理,如就医就诊时应主动向医疗机构告知境外旅居史。
国内中高风险区返乡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并在隔离期间按“进、中、出”进行三次核酸检测。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其他返乡人员实行“落地即检”,在第一落点所在地实行核酸检测采样、登记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体温、症状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地区、低风险跨省、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返(来)人员,须持3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记并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如确需出行,需向村(屯)报备,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省内低风险非重点人群健康码无异常且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后,可有序流动。(注:具体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管控要求请实时关注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文件和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微信群)。
尽量劝导外地拟返回农村地区的人员,非必要不返乡。各行政村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二)减少人员流动与聚集。村两委要全面了解本村屯人员外出情况,主动与其建立联系,积极倡导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主动引导从事进口物品搬运、运输、存储和销售环节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在工作地休假或工作。疫情中髙风险地区严格控制人员进出。
近期取消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各类庙会、跨年活动等室内聚集性大型活动。从严控制室内聚集性文旅活动、宗亲聚会、婚礼婚宴和同学、校友、商会联谊等各类民间规模性聚餐活动。落实好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暂停宗教活动场所聚集性活动,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从严从紧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居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劝导农民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有防控方案,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并由村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三)加强重点场所防控。督促经营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规范重点场所管理,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加强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店、教堂、农贸市场、商超、餐馆、民宿、村民活动室、村内企业、养老院、学校、幼儿园等场所疫情防控管理,严格做好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对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等人员集中场所严格落实防控指南要求,必要时实行封闭管理。
(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加强对村民活动室、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治,倡导村民定期开展家庭大扫除,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大力提倡讲究卫生、个人勤洗手、家里勤通风的良好生活习惯。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且与他人距离小于1米时应当科学佩戴口罩并定期更换。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从源头上铲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传染病通过媒介传播风险。
(五)强化宣传教育。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灵活运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手段,开展肺炎防控知识和措施宣传。引导返(来)乡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健康监测,鼓励村民养成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封闭场所戴口罩、不聚集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做到群防群控。增强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
(一)扩大“应检尽检”范围。将卫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对服务业从业人员定期开展核酸抽样检测,力争主动发现疫情。
(二)及时开展样本采集和核酸检测。卫生院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设置肺炎核酸采样点,加强核酸采样工作人员培训,规范开展采样工作。实行“乡采样、市检测”,卫生院负责核酸检测样本采集和送检,市、中医院、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纳入我市应检尽检范围。
(三)加强环境与药品检测。每周对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农贸市场、村民活动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养老院等公共场所环境开展核酸检测,每周入户开展抽样检测。农村药店建立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销售实名登记台账。
(一)可疑患者报告。严格落实首诊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店等的“哨点”作用,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可疑患者,要在留观患者的同时,2小时内报告卫生院,卫生院负责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农村药店发现购买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的患者后2小时内报告卫生院。对缓报、迟报甚至瞒报的严肃处理。卫生监督机构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监测排查工作的巡回指导和督查。
(二)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接到报告后,卫生院要立即组织核酸采样,尽快送到市、中两院、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检测机构接到样本后在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阳性结果要立即反馈送样机构和市卫生健康局。强化统筹协调,加大对卫生院的人员培训和采样物资保障力度。
(三)感染者网络直报。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七版)和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要求诊断报告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接到核酸检测阳性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立即电话报告疾控机构进行网络直报。市疾控中心应立即启动流行病学调查并在2小时内完成审核,任何地方不得擅自增加会诊、复核等程序。
1.快速响应。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2小时内转运感染者,并积极协调组织做好应对工作。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工作。行政村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等工作。
2.实施自然村封闭管控。对于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自然村和家庭立即实施封闭管控,所有居民居家医学观察,规范设置进村、屯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发生疫情持续传播时,以新发现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中心,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称次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科学划定疫区。
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市疾控中心要在市级疾控机构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市卫生健康、公安、工信部门共同配合,乡镇、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依据通讯大数据,及时排查疫区流出人员并发出协查通告。同时在省市专家指导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市疾控机构开展疫情溯源调工作。
4.备足隔离房间。制定调用征用后备隔离场所方案,以及农村地区大规模集中隔离预案和建设临时集中隔离场所方案。专班专人负责隔离场所的调用征用和管理工作。
5.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组织对高风险地区要进行入户“拉网式”排查,确保每一位感染者追踪到位,对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原则上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情况除外),对省内跨地区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疫情发生地要第一时间向流入地通报协查。要在12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转运。不具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可采取居家医学观察,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核酸检测、体温监测等措施。居家隔离的自然村按照集中隔离场所要求规范管理。
6.加强隔离场
流调短期培训心得体会 流调工作心得体会(八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