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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作风心得体会总结 行风专项整治心得体会(9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1-311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专项整治作风心得体会总结

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__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和省、市、县作风建设部署要求,推进“抓落实作表率”行动,深入查找和解决部门和个人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改进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着力推动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落细,以坚强的纪律保障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专项整治期间着力整治以下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政治意识方面。重点整治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拒不执行、明拖暗抗或消极对待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不讲地方实际,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有利的执行、无利的不执行;本位主义严重,不顾全大局,奉献意识淡薄,强调部门、小团体或个人利益,面对危难险重任务推三阻四、患得患失;抓而不实、不抓落实,对上级决策部署不在乎、不落实,一批了之、一转了之,当“二传手”;缺乏团结意识和协作精神,搞“小圈子”,搞内斗,部门之间不支持、不配合,各自为政、各行其是;对历史遗留问题不主动想办法解决,责任向下推、矛盾向上交等问题。

(二)工作纪律方面。重点整治不遵守各项纪律、制度和规定,上下梗阻,欺上瞒下,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遇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汇报材料、不沟通,办事不按程序、不守规矩,擅作主张、私自决定;工作不在状态,精神萎靡不振,作风庸懒散慢;官大当官、事不当事,在职不尽责、在位不出力、在岗不干事等问题。

(三)服务群众方面。重点整治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淡化,看人办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遇到的实际困难,长期不处理、不解决、不落实;工作不脚踏实地,拈轻怕重、回避矛盾、敷衍应付、弄虚作假,说事就推、说权就抓、说利就争,推诿扯皮“踢皮球”等问题。

(四)服务企业方面。重点整治县级各部门在服务市场主体发展、落实落细中央“六稳”“六保”部署要求中,认识不清、警觉性不高、能力不强,不理解企业、不尊重企业、不把企业当“自己人”;向企业拉赞助、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故意刁难,吃拿卡要、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等问题。

专项整治活动集中开展时间为2021年1月20至2021年12月2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1月20日至2月5日。县级各部门要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精心谋划,务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2月6日至2月20日。各部门要围绕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对照重点整治内容,查摆班子、个人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剖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措施、责任人、时限,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

(三)监督检查阶段。2021年2月21日至2021年12月5日。县纪委监委分层分类征求专项整治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并会同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敷衍应付、活动流于形式、问题依然存在、作风没有改观的责令推倒重来,并严肃追究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四)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12月6日至12月20日。各部门要围绕整治中查摆出的突出问题以及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对所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作出说明。要加强调查研究,将解决具体问题与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构建常态长效机制,努力使好作风内化为信念、外化为习惯、固化为制度,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一)提高政治站位。县级各部门要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准确把握专项整治的总要求,明确工作定位,主动履职担当,坚持因地制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有力的措施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县级各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内容,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强化责任落实,以过硬作风抓自查整改和专项整治。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立足职责定位,精准跟进监督,对活动开展组织不力、自查整改浮于表面、问题整治敷衍了事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以优良作风为发展护航。

(三)紧密联系实际。县级各部门在有序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的同时,要把作风建设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紧密结合起来,凝聚发展共识和作风建设合力,以作风建设整治成效有力推动和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描写专项整治作风心得体会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全县县级各部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县委县政府决定,集中利用两个月时间在县级各部门中集中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__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和省、市、县作风建设部署要求,推进“抓落实作表率”行动,深入查找和解决部门和个人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改进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着力推动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落细,以坚强的纪律保障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专项整治期间着力整治以下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政治意识方面。重点整治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拒不执行、明拖暗抗或消极对待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不讲地方实际,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有利的执行、无利的不执行;本位主义严重,不顾全大局,奉献意识淡薄,强调部门、小团体或个人利益,面对危难险重任务推三阻四、患得患失;抓而不实、不抓落实,对上级决策部署不在乎、不落实,一批了之、一转了之,当“二传手”;缺乏团结意识和协作精神,搞“小圈子”,搞内斗,部门之间不支持、不配合,各自为政、各行其是;对历史遗留问题不主动想办法解决,责任向下推、矛盾向上交等问题。

(二)工作纪律方面。重点整治不遵守各项纪律、制度和规定,上下梗阻,欺上瞒下,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遇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汇报材料、不沟通,办事不按程序、不守规矩,擅作主张、私自决定;工作不在状态,精神萎靡不振,作风庸懒散慢;官大当官、事不当事,在职不尽责、在位不出力、在岗不干事等问题。

(三)服务群众方面。重点整治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淡化,看人办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遇到的实际困难,长期不处理、不解决、不落实;工作不脚踏实地,拈轻怕重、回避矛盾、敷衍应付、弄虚作假,说事就推、说权就抓、说利就争,推诿扯皮“踢皮球”等问题。

(四)服务企业方面。重点整治县级各部门在服务市场主体发展、落实落细中央“六稳”“六保”部署要求中,认识不清、警觉性不高、能力不强,不理解企业、不尊重企业、不把企业当“自己人”;向企业拉赞助、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故意刁难,吃拿卡要、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等问题。

专项整治活动集中开展时间为2021年1月20至2021年12月2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1月20日至2月5日。县级各部门要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精心谋划,务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2月6日至2月20日。各部门要围绕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对照重点整治内容,查摆班子、个人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剖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措施、责任人、时限,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

(三)监督检查阶段。2021年2月21日至2021年12月5日。县纪委监委分层分类征求专项整治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并会同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敷衍应付、活动流于形式、问题依然存在、作风没有改观的责令推倒重来,并严肃追究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四)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12月6日至12月20日。各部门要围绕整治中查摆出的突出问题以及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对所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作出说明。要加强调查研究,将解决具体问题与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构建常态长效机制,努力使好作风内化为信念、外化为习惯、固化为制度,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一)提高政治站位。县级各部门要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准确把握专项整治的总要求,明确工作定位,主动履职担当,坚持因地制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有力的措施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县级各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内容,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强化责任落实,以过硬作风抓自查整改和专项整治。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立足职责定位,精准跟进监督,对活动开展组织不力、自查整改浮于表面、问题整治敷衍了事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以优良作风为发展护航。

(三)紧密联系实际。县级各部门在有序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的同时,要把作风建设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紧密结合起来,凝聚发展共识和作风建设合力,以作风建设整治成效有力推动和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描写专项整治作风心得体会总结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加强x县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道路运输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防范遏制道路运输领域重特大事故,根据开展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通过开展xxxx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健全完善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加大安全隐患治理力度,全面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有效净化道路运输秩序,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道路运输安全保障。

(一)动员部署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安排部署,不断把整改工作引向深入,结合x县道路运输工作实际,制定了《x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并按照县安委办关于转发《x市安委办办公室关于修改完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完善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增加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公路管理和水上安全整治行动方案。确保工作不跑偏、不走样、不漏项。同时,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分解并制定了《x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分解及进度控制表(xxxx年)》,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实效。

(二)运行机制建立情况。为确保xxxx年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结合全县道路运输工作实际及行业特点,成立了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以局长x同志任组长、副局长x同志任副组长,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确保工作开展有组织、有行动、有效果。

(三)工作推进情况。先后组织召开专项会议x次,及时传达学习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工作安排部署上来,主动对标对表,加快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截至目前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x次,党小组会议专题学习n次,辖区企业按照要就,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安全例会、日常教育培训中,并组织企业“两类”人员和员工,认真学习。方案印发以来,我大队督促辖区运输企业,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及应急救援物资。截至目前,共检查客运企业xx家次,排查一般隐患xx条;危货运输企业xxx家次,排查一般隐患xx条;检查立岗镇溜山头渡运船舶xx次,排查一般隐患x条,已整改完毕,下达禁止离岗通知书x份;检查施工企业xx家次,排查一般隐患xx条,已整改完毕。同时针对隐患,限期跟踪整改,做到隐患闭环管理,截至目前所有隐患整改完毕。针对企业办公场所、停车场等重点设施的消防器材进行消防安全检查x次,检查企业x家。

一是宣传引导力度不强。工作信息上报不及时,没有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媒体作用,强宣传报道形式单一。二是督促辖区企业开展隐患自查工作力度不够,现阶段隐患排查工作停留在大队检查基础上,企业隐患自查工作稍有滞后。

(一)推动落实责任。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限进度,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提升执法检查效能。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整改。

(三)强化宣传引导。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摸排治理隐患。在全面摸排隐患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摸排力度,深化辖区企业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的分类分级,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企业反复性、易造成安全事故的隐患,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推动企业强化隐患整改。

描写专项整治作风心得体会总结

按照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乌海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委巡察办等部门对搞庸俗哲学、圈子文化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整治工作成果公布如下。

聚焦政治监督,强化“两个维护”。市纪委监委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将督促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落实执行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作为重中之重,继续实行政治监督工作内容清单化、管理台账化。统一制定以政治监督为首要任务的“共性监督清单”,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的同时,制定政治监督台账,细化为4个方面26项监督重点。通过谈话提醒压责任,跟踪监督抓落实,共对全市247个部门单位的1339名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醒,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1753个,下发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199份,监督整改建议书140份。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严查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累计追责问责91人次,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次。18名厅级领导干部对73名干部分别于年中、年底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一岗双责”分级抽查述职,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市委组织部充分发挥提醒函询诫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制度的作用,开展提醒51人次、函询3人次、诫勉11人次。随机抽查和重点查核154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对29人进行提醒、12人进行诫勉、提交纪委监委调查核实1人。

强化督查指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市纪委监委组建“1 1 7”监督团队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规章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累计参加指导162个部门和单位民主生活会,抽查指导“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151次,发现反馈问题75个,列席指导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相关会议399次,提出指导意见259条;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主题教育巡回指导组联合指导各区、各部门领导班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各领导班子聚焦主题、紧扣主线,围绕“四个对照”“四个找一找”,落实“画像准、查摆深、剖析透、整改实”的要求,深刻检视问题,切实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让民主生活会成为涤荡思想、净化灵魂、锤炼党性的“熔炉”;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研发“智慧党建”平台,实现党内组织生活网上纪实,组建党建指导员队伍,提升指导的精准度。

持续正风肃纪,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市纪委监委结合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四官”问题以及扶贫领域、民生领域等专项治理,紧盯脱贫攻坚、民生领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严查腐败和作风问题。2019年,累计处置专项治理问题线索57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1人、组织处理150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7批、68人次。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累计处置问题线索697件,立案20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0人。启动为期3个月的全市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成立3个监督检查组,累计开展明察暗访64次,涉及单位239个,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76个;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结合“思想再解放、笃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学习大讨论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72个基层党组织进行调研走访,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坚守政治定位,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市委巡察办将整治“搞庸俗哲学、圈子文化”纳入重点巡察范围,在第六轮巡察期间,对市委编办、市委老干部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22个党组织进行政治审视,将明哲保身、爱惜羽毛,拉拉扯扯、吹吹拍拍,拉帮结派、团团伙伙,不讲原则、不讲规矩、不讲团结等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强化政治体检。本轮共发现各类问题348个,已全部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

严管厚爱并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市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意见》《乌海市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2018—2022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奠定基础;市纪委监委严厉打击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正确运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广大干部敢担当、善作为。目前,累计对4名受不实举报的干部进行澄清证明。在三区开展“清风干部”评选工作,激发广大党员干部清正廉洁、勤勉尽责、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全市共评选“清风干部”3090名。实行“回访受处分干部本人 回访所在党组织负责人 回访实名举报人 抽访所在党组织其它干部 开展回访式警示教育会”工作机制,多角度了解受处分干部实际情况,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回访受处分干部240人次,回访实名举报人65人次,回访所在党组织110次,回访所在党支部其他人员150人次,开展回访式警示教育50余次;市委组织部对49名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县处级干部进行交流轮岗,选派14名县处级干部、54名科级干部到“三大攻坚战”、创城创卫等重点工作以及镇、街道等基层一线实践锻炼,选派3名干部赴发达地区、自治区直属机关挂职锻炼,切实提升干部的综合能力素质;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开展机关党建工作“流动杯”先进单位、市直机关“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表彰“流动杯”先进单位15家,先进基层党组织19个,优秀共产党员4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0名。

通过开展“搞庸俗哲学、圈子文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和党性修养,改进了工作作风。乌海市纪委监委将继续会同专项整治各参与单位,持续深化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从源头上防止搞庸俗哲学、圈子文化等突出问题的发生。

描写专项整治作风心得体会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安排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推动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严控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推动全市各党委政府、行业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强化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动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执法督促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10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电视台或媒体播放“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结合实际安排专题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一办法、两方案、一清单”,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围绕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格落实安全设防标准。六是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要特别重视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深化矿山安全监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七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推广应用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三是制定完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及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研究企业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储存量减量方案,严格控制涉及光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及硝化工艺的建设项目。四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

(四)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深入推进整顿关闭,2022年底前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二是贯彻执行《辽宁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办法》、《辽宁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标准》,严防地下矿山中毒窒息、火灾、跑车坠罐、透水、冒顶片帮,露天矿山坍塌、爆炸等事故,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认真落实八部门印发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落实地方领导干部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制,严格控制增量、减少存量,2020年起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2021年底全面完成“头顶库”治理,2022年底前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达到100%。四是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重点管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头顶库”、采空区、高风险环节安全风险,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五是推动各县(市)区建立非煤矿山“五化”示范矿山,推进以“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为核心的安全技术改造,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五)消防安全整治。一是聚焦高风险场所。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和重大火灾隐患攻坚整治,提升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开展石化储存、易燃易爆单位,危化品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二是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和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指导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三是聚焦火灾防控薄弱环节。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2022年底前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四是聚焦新风险、新兴领域。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加强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管理,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

(六)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治,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巩固提升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全面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和防爆胎能力;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重点领域车辆运输安全治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五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

(七)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一是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侵入铁路限界安全隐患和铁路沿线保护区内违法行为整治,全面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各方责任,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二是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与管理,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营安全的机动车违章驾驶行为。三是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决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强化寄递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四是加强商渔船防碰撞安全整治。加强辖区商渔船碰撞事故的原因分析,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遏制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加强相关部门沟通合作,加大对商渔船船员的安全教育,加大对船员航行避碰等专业技术的培训,保证船员持证、适任上岗。督促商渔船船员按规定开启和使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强化航道动态管控和动态干预。严厉惩处商渔船碰撞事故中的肇事逃逸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依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五是加强综合交通枢纽运营管理,健全综合交通枢纽安全监管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强化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提升设施设备运行可靠性;六是强化“拖网、刺网、潜捕”三类隐患特别突出渔船和渔港水域安全监管,开展以渔船脱检脱管、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和“脱编作业”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渔船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冒险航行作业行为。

(八)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与国家互通的省、市、县城市安全平台体系,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二是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整治安全隐患;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三是开展摸底调查,在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四是开展燃气安全宣贯工作;加强城镇燃气用户使用环节安全管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五是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住建部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要求,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六是结合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推动解决城市安全重点难点问题。七是合理确定“煤改气”工程燃气管道走向、敷设方式和燃气设备设施的布局,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明确相关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燃气供应企业、燃气施工企业、用户的安全管理职责, 加大入户检查频次。八是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安全隐患,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对垃圾堆体稳定性、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急预案可靠性等进行评估,取缔非法渣土场。  

(九)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一是完善工业园区等功能区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落实地方和部门监管责任;推进工业园区智慧化进程,2022年底前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二是制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工业园区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合理布局工业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封闭化管理。四是深化整治冶金类工业园区安全隐患,加强仓储物流园区等安全管理。

(十)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二是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三是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科学制定并实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消除处置能力瓶颈,严防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风险。四是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形成问题清单,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推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强化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检验检测机构落实检验责任,积极推动建立安委会框架下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协调机构。二是强化特种设备生产源头隐患治理。开展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隐患排查,加强关键环节高风险整治,开展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含气瓶)充装单位安全专项整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起重机械制造环节专项抽查。三是整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突出风险。持续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抓好重点行业特种设备使用,突出风险治理,加快推进全市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工作。四是集中开展检验检测机构隐患治理。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环节隐患排查,加大执法稽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五是打牢特种设备安全防控基础。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机制建设,推进电梯监管改革工作,提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验人员和监察人员水平。六是强化特种设备监管信息化建设。构建电梯全生命周期可追溯体系,应用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十二)涉爆粉尘安全整治。一是强化安全源头管控。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形成监管合力,防止失管漏管,提升执法效率。二是构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精准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提高企业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能力,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团队,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2年底前,存在10人以上涉爆粉尘作业场所的企业,以及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完成安全标准化创建。四是深入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扎实开展粉尘危害严重行业领域重点职业病的职业健康核心指标监测,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

构建洁净型煤推广使用全过程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落实炉具、燃料等采购、检验、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安全责任,督促有关部门进村入户排查洁净型煤炉具密封不严、积灰堵塞、排气不畅、私自加盖密封盖等问题隐患,积极推广使用一氧化碳浓度报警等安全装置。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屯社区等基层宣传阵地作用,通过如何宣传、集中培训、张贴条幅标语、农村广播喇叭等形式,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意识,严防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发生。以上实施方案由相关部门具体制定(附后),其他有关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至7月)。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实施方案和各专题、专项整治方案;召开会议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任务分解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近年来特别是今年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深入开展原因分析,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组织对重点单位、重要场所、关键环节的风险隐患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同时,研究制定相关对策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风险清单、隐患和问题清单、任务和措施清单、成果清单等“四个清单”,并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其中:风险清单要明确风险点位(或单位)、风险等级及采取的管控措施;隐患和问题清单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任务和措施清单要明确牵头单位和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成果清单要明确专项整治期间依据的法规、规章、标准、制度及创新措施、亮点工作等。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四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相关治理措施,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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